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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公司章程排版格式

文件排版格式规定

一、目的

统一公司文件排版格式,实行标准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成都市恒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各部门。

三、职责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提出标准化要求。

(二)品质部负责根据本标准监督、检查、控制。

(三)各部门、片区负责人负责按照本标准指导工作。

四、标准要求

(一)统一要求(无特殊要求的均采用下列标准)

1.本公司所有文件字体均采用“宋”体;

2.正文对齐方式(除标题、落款外)均用左对齐;

3.行距(除表格外)均采用1.5倍;

4.正文字号(除标题与表格外)均采用小四号;

5.页码插入页脚下方居中,小五号宋体字,格式用“第*页共*页”。

(二)页边距

(二)页眉

采用公司统一页眉格式,如下图:

(三)正文

1.标题

上空一行写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加粗(如有副标题,第一级标题用二号宋体加粗,第二级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加粗,第三级标题用三号宋体加粗用小三号宋体加粗)。标题可分为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正文

(1)标题下空一行写正文,用小四号宋体(表格内文字的字号可适当调整);

(2)如有称呼,顶格写,后加全角冒号;

(3)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结构层次序数

①第一层为“一”;

②第二层为“(一)”;

③第三层为“1.”;

④第四层为“(1)”;

⑤第五层为“①”。

注:同层级排列关系的语句间用分号,至到最后一句用句号。

(4)正文中如有多级标题,一级用小四号宋体加粗,其他用小四号宋体。每级缩进一个字,所有标题独立成行,不加标点。

3.附件

文件资料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小四号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

篇2:公司章程文本格式范例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等___方(人)共同出资,设立___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住所: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出费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2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但委托书中应载明被委托人的权限。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注:如果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全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当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董事任期___年,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1/2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2:1。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设1~2名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___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条约;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由董事会任免;

(六)其他职权。

(注: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下列顺序执行: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弥补亏损;向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为永久存续公司。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应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1份。

篇3:学校章程起草说明范例

学校章程起草说明

关于学校《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2014年10月8日);各位代表:;我受学校委托,向大会作《;

一、《章程(草案)》制定的背景与意义;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制定学校章程既是我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具体实践;

二、《章程》(草案)制定程序;1.高度重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举办者、主管部门和法律专家组成;

关于学校《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

(2014年10月8日)

各位代表:

我受学校委托,向大会作《(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的报告。

请予审议。

一、《章程(草案)》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的依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高等学校加强章程建设,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

2011年11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31号令),对高等学校章程应载明的内容、制定程序、核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

文件要求高等学校制定章程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推进高等学校科学发展;应当促进改革创新,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依法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应当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

2013年10月,教育厅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教政法【2013】950号),就我省高校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14年4月教育厅将我校列为章程建设试点单位。

我校应于2014年底完成章程的制定工作,并报教育厅核准。

制定学校章程既是我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具体实践,也是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主要内容之一,更是学校在改革发展中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章程》(草案)制定程序

1.高度重视。

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学校章程的建设工作,对章程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2年9月,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章程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举办者、主管部门和法律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以及校内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章程起草小组,制订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由法规处负责牵头组织学校章程的制定工作。

2.慎重起草。

起草小组结合校内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原始材料,经过大量的深入调研和分析论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14个法律法规、10个政策文件以及12个学校相关文件为依据,在充分借鉴兄弟院校章程的基础上,总结学校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于2013年6月,形成了《章程》(征求意见稿)。

3.广纳意见。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学校党委会暨校长办公会对章程制定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多次研究和部署,起草小组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积极性、民主精神和权利意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在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2013年11月、2014年4月两次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意见,9月召开学校职能部门、学院、民主党派人士、师生、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等参加的章程建设专题研讨会,广泛征集意见。

期间,起草小组结合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逐条完善,先后十易其稿,形成《章程》(草案),于10月29日交专家委员会论证。

4.严格程序。

《章程》(草案)今天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后,提交教育厅核准。

一切程序均按照章程制定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章程》(草案)需要说明的内容

章程(草案)共九章、九十五条,约1.2万字。

包括:序言、总则、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学生、教职工、治理结构、经费与资产、学校与社会、学校标识、附则,基本涵盖了大学章程应该载明的主要内容。

章程(草案)内容主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写,同时注意借鉴吸收兄弟院校经验,特别是参考教育部已先期核准的大学章程。

章程内容尽可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着力解决学校办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学校自主管理、履行公共职责的基本规则。

需要说明的内容如下:

(一)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学校最根本的领导体制。

《章程》(草案)第六条

规定,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四条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具体规定了党委的主要职责,明确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发挥着总揽学校全局、把握发展方向、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方利益,承担着统一领导学校改革发展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明确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依据《高等教育法》等规定了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的依法行政权,承担着组织和实施党委所决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种管理职能。

《章程》(草案)既体现了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又支持和保障了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显著特征。

(二)关于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章程》(草案)第四章规定学校的治理结构。

明确学校与内设机构,以及各管理层级、系统之间的职责权限,管理的程序与规则。

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对学校内部的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等四种权力关系以及校、院两级职权关系和学校的决策机制进行规范、约束。

《章程》(草案)明确了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定了党委会的职责、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校长的职权和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学校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教授治学的制度框架,明确规定了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成、负责人产生机制、职权和议事规则。

特别明确界定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权力机构的职责、人员组成及运行规则,以充分保障教授的治学作用和学术权力的有效行使;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制度,明确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主渠道。

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各民主党派等在党委领导下参与民主管理,第四十七条关于校长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规定,第六十四条关于院长定期向学院全体教职工或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规定,突出反映了学校对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视与支持。

(三)关于完善决策制度

《章程》(草案)规定学校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

《章程》(草案)明确了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与程序,要求重大事项的决策

依据、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必须公开;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征求群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最终由集体讨论决定;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这些都是从制度和程序层面,确保学校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和正确性。

(四)关于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章程》(草案)对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作了明确规定。

总则中指出,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逐步扩大学院自主管理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主体作用。

在治理结构一章中明确学院在学校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

目前校院两级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学校本着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逐步赋予并扩大学院的自主管理权,指导和监督学院相对独立地自主运行。

《章程》(草案)规定了学院、党总支的主要职责及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院长是学院的行政负责人。

对于学院内部如何发挥教授治学、如何推进民主管理,《章程》(草案)只提出建立相应的二级组织,对于组成及规则未作具体规定,把制度设计空间留给学院,发挥学院的创造性,以体现学校逐步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这一管理理念。

(五)关于教职工和学生的权利及权益保障

教职工和学生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是大学章程的应有之义。

《章程》(草案)在关注学校治理结构运行的同时,更关注师生基本权益的维护,充分体现“以人为本”。

第三、四章在规定教职工和学生权利与义务的前提下,明确指出要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逐步提高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职工福利待遇、生活与工作条件;建立扶弱济困机制,扶助和保护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和学生。

并特别强调建立健全师生权利保护机制,设立教职工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依照规定程序受理教职工和学生的申诉,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安心工作和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制度保障。

(六)关于理事会和基金会

理事会和基金会是学校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理事会是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高等学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

设立理事会是密切社会

联系,扩大决策民主,争取社会支持,完善监督机制的现实需要,对于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支持学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已正式施行,建立理事会制度是大势所趋;基金会的主要作用是加强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合法募集和吸引资金,接受社会捐赠,增加办学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目前我校尚未成立理事会和基金会,但鉴于未来发展之需和章程的稳定性考虑,《章程》(草案)中设立了上述二机构。

(七)关于章程的地位

《章程》(草案)从三个方面确立了章程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中的最高地位。

一是章程的制定,必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准,这也是章程制定的法定程序。

二是章程解释权和有权提出修订章程的主体是学校党委,且修订程序应与制定程序一致。

三是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校内其它规章制度应依据章程制定、修改,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无效。

另外,在前期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针对同志们对个别条款内容或语词的表述有不同意见,起草小组综合考量教育部已核准章程相关方面的表述,有些内容未作修改,特此说明。

四、下一步工作

大学《章程》(草案)此次提交教代会讨论后,起草小组汇总教代会征求意见的情况、以及对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草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由校长签发,报教育厅核准。

教育厅核准后的正式文本,以学校名义统一向本校和社会发布。

同志们,大学章程是大学办学和管理的“总宪法规章”,上承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下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总依据。

制定《章程》是学校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是学校管理实现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讨论通过章程是本次教代会对学校的一大历史性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说,参加会议的各位代表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让我们紧密团结起来,以章程建设为契机,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为早日把我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章程》(草案)和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

我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章程》(草案)和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

篇4:小学章程起草说明范例

企石镇中心小学章程起草说明

一、起草程序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加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非常重视学校章程的研究起草工作,学校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校法律顾问,责任督学为成员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在起草过程中,依据学校特色,分析学校情况,针对社会对现代教育的需求,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代表的意见,遵循了合法性原则:权限法定,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体现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规划纲要;基础性原则:对学校重大、基本问题做出全面、原则的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对校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约束力;特色化原则:从本校实际出发,体现学校文化,凸显办学特色。

从2015年3月开始,章程起草组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章程初稿,经过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学校征求意见,再形成章程草案初稿提交行政室征求意见,之后经过修改产生提交教代会审议的草案。

在起草过程中,章程起草组先后召开多次研讨会,完成研究起草学校章程草案的任务。

二、章程主要内容说明

章程共九章,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章程制定的原因,学校辨识信息,学校性质、隶属关系,招生对象、办学规模,语言文字。

第二章理念文化,主要内容为办学宗旨、理念、使命,学校发展目标,学生培养目标,教师发展目标,校园文化与特色,学校标识,学校发展规划制定。

第三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主要内容为校长负责制,校长职权,党团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成立和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规则,机构设置、职责,学校重大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食堂管理,信息网络管理,平安校园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办学监督。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为学校主业,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德育管理,班级管理,课程体系,教学管理,课堂管理,体育工作,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管理,特色活动,教育科研管理,监督管理。

第五章学生管理,主要内容为入学管理,学生权利,学生义务,学籍管理,退学管理,留级、跳级管理,学生评价,学生奖惩,毕业管理,学生膳宿,学生资助,学生自治,学生评教,学生权益维护。

第六章教职员工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师队伍,教师权利,教师义务,职工权利、义务,班主任队伍建设,教师培训,师德建设,教职工考核、表彰、处分。

第七章学校资产管理,主要内容为经费来源,设备管理与应用,财产管理制度,资产保护、清算,财经制度,学校预算,学校收费,接受捐赠,采购招标制度,经费效益。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主要内容为育人体系,兼职教师聘请,家委会,与家长联系机制,社区关系,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校友会,校际合作,国际合作,督查督导。

第九章附则,主要内容为章程解释,法制统一原则,生效程序,制度体系建设,章程修订。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2015年4月28日,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到25人、实到25人,大会就章程修订情况进行审议,起草小组负责人黄林庆就章程的修改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了说明。

经教代会举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章程修订草案。

企石镇中心小学

20**年4月30日

篇5:中学章程起草说明范例

镇江中学章程起草说明

一、起草程序:

根据《高州市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我校非常重视学校章程的研究起草工作,学校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在起草过程中,依据学校特色,分析学校情况,针对社会对现代教育的需求,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代表的意见,遵循了合法性原则:权限法定,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规划纲要;基础性原则:对学校重大、基本问题做出全面、原则的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对校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约束力;特色化原则:从本校实际出发,体现学校文化,凸显办学特色。

从20**年3月开始,章程起草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章程初稿,经过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学校征求意见,再形成章程草案初稿提交校长办公会征求意见,之后经过修改产生提交教代会审议的草案。

在起草过程中,章程起草组先后召开多次研讨会,完成研究起草学校章程草案的任务。

二、章程主要内容说明

章程共九张,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章程制定的原因,学校的性质,办学理念、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学校的校训、校徽、校歌、校风、教风、学风。

第二章学校管理,主要内容为学校的制度、校长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校委会职责以及教代会职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学工作组织机构以及工作职责。

第四章政教管理,主要内容为政教工作组织机构以及工作职责。

第五章总务后勤管理,主要内容为工作职责以及财物管理程序。

第六章校产设备及经费,规定了学校的财务与资产的管理及要求;第七章教师与学生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师与学生所享有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八章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规定了学校安全的管理职责范围及要求等;第九章附则,主要介绍章程产生的依据及执行时间。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20**年5月6日,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到72人、实到72人,大会就章程修订情况进行审议,起草小组负责人李后强就章程的修改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大会做了说明。

经教代会举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章程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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