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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章程起草说明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企石镇中心小学章程起草说明

一、起草程序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加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非常重视学校章程的研究起草工作,学校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校法律顾问,责任督学为成员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在起草过程中,依据学校特色,分析学校情况,针对社会对现代教育的需求,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代表的意见,遵循了合法性原则:权限法定,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体现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规划纲要;基础性原则:对学校重大、基本问题做出全面、原则的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对校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约束力;特色化原则:从本校实际出发,体现学校文化,凸显办学特色。

从2015年3月开始,章程起草组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章程初稿,经过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学校征求意见,再形成章程草案初稿提交行政室征求意见,之后经过修改产生提交教代会审议的草案。

在起草过程中,章程起草组先后召开多次研讨会,完成研究起草学校章程草案的任务。

二、章程主要内容说明

章程共九章,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章程制定的原因,学校辨识信息,学校性质、隶属关系,招生对象、办学规模,语言文字。

第二章理念文化,主要内容为办学宗旨、理念、使命,学校发展目标,学生培养目标,教师发展目标,校园文化与特色,学校标识,学校发展规划制定。

第三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主要内容为校长负责制,校长职权,党团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成立和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规则,机构设置、职责,学校重大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食堂管理,信息网络管理,平安校园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办学监督。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为学校主业,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德育管理,班级管理,课程体系,教学管理,课堂管理,体育工作,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管理,特色活动,教育科研管理,监督管理。

第五章学生管理,主要内容为入学管理,学生权利,学生义务,学籍管理,退学管理,留级、跳级管理,学生评价,学生奖惩,毕业管理,学生膳宿,学生资助,学生自治,学生评教,学生权益维护。

第六章教职员工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师队伍,教师权利,教师义务,职工权利、义务,班主任队伍建设,教师培训,师德建设,教职工考核、表彰、处分。

第七章学校资产管理,主要内容为经费来源,设备管理与应用,财产管理制度,资产保护、清算,财经制度,学校预算,学校收费,接受捐赠,采购招标制度,经费效益。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主要内容为育人体系,兼职教师聘请,家委会,与家长联系机制,社区关系,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校友会,校际合作,国际合作,督查督导。

第九章附则,主要内容为章程解释,法制统一原则,生效程序,制度体系建设,章程修订。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2015年4月28日,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到25人、实到25人,大会就章程修订情况进行审议,起草小组负责人黄林庆就章程的修改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了说明。

经教代会举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章程修订草案。

篇2:学校章程起草说明书范例

《塘厦第一小学章程(核准稿)》起草说明【1】

(2015年4月23日)

按照学校关于《塘厦第一小学章程》起草的部署安排,经过多次研讨和修改形成了《塘厦第一小学章程(核准稿)》,现就主要过程、内容作以下说明:

一、章程核准稿形成经过

学校早在2003年联合办学之初就启动了《塘厦第一小学章程》的起草筹备工作,并经过学校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塘厦第一小学章程(征求意见稿)》。由于当时教育形势、新建校等原因,法制规范意识有所欠缺,教育理念有待更新,《章程》许多章节存在较多的问题。

2003年塘厦第一小学章程起草工作小组

组长:戴诗银

副组长:林彩凤、陈纯生

组员:刘强、刘金花、罗国洪、吴思琼、范志毅

2011年学校第三轮发展规划制定之初,学校结合教育发展形势,结合实际校情,在原《章程》基础上小篇幅修订了一些章节,并提交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1次会议通过。

2012年塘厦第一小学章程修订工作小组

组长:戴诗银

副组长:刘强、陈纯生

组员:刘启陶、罗国洪、吴思琼、陈文秀、江广宁

按照教育部、省、市的文件要求,我校应在2015年5月完成章程编制核准工作,并报教育部核准。2015年3月上旬,学校决定继续推进章程的修订工作。

2015年塘厦第一小学章程修订工作小组

《学校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戴诗银

副组长:黎勇坚、陈纯生

组员:刘启陶、吴思琼、罗国洪、陈文秀

《学校章程》起草小组

组长:陈纯生

组员:黎勇坚、李锐锋(法学专业、法律顾问)、罗荏昌(督学)、张松(家委会会长)、刘启陶、吴思琼、罗国洪、陈文秀、朱秀娟、刘隽英(教育学专业)

具体时间进度如下:

序号

工作项目

完成时间

负责人

备注

1

起草章程脚本

3月25日前

陈纯生

2

调研、征求意见:

1.面向教职工征求意见;

2.面向家长征求意见;

3.面向社会人士征求意见。

4月15日前

领导小组各成员

3

与法律顾问座谈,论证章程的合法性

4月15日前

陈纯生

4

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对章程意见采纳情况

4月16日前

曾水辉

5

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章程》

4月20日前

黎勇坚

6

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章程》

4月22日前

黎勇坚

7

《章程》送交东莞市教育局核准

4月24日

陈纯生

二、章程核准稿主要内容说明

章程内容包括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分为九章,即:“总则”、“理念文化”、“管理架构与运行机制”、“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员工管理”、“学校资产管理”、“学校与家庭、社会”、“附则”。内容基本涵盖《义务教育法》和《义务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校章程应包括的内容,将学校正在做、能够做和应当做的事项以学校“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基本能够满足学校现实和长远发展需要。对其中的主要内容及特色说明如下:

(一)落实了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核准稿完善了教师、职工、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完善了教师、学生校园申诉制度。规定了教职工、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机构及相关职权,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少先队大队部等。核准稿还规定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民主管理权等。此外,章程核准稿还明确规定了家长委员会机构职能参与学校的管理。

(二)细化了学校的法定办学权利

核准稿将《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的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学生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细化列入章程中。

(三)完善了管理架构与运行机制

1.领导体制方面,贯彻执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制”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校最根本的领导体制。核准稿拟订了实施“校长负责制”的具体规则,规定了党支部、教代会、工会与行政各自承担的职责及相关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2.决策机制方面,核准稿确定党支部、教代会、校务委员会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规定了各机构的组成、职责、决策程序等。

3.执行机制方面,核准稿规定了确定各行政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等应履行的具体职责,保证学校各项决策的贯彻执行。学校还设立相应评估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以提高内部管理的有效性和管理效益。

4.自我监督机制方面,核准稿设计了三大监督机制,包括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教职工和学生的民主监督,以及通过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三大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

(四)提升了信息化建设的力度

核准稿将数字化小鱼管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东莞教育平台与微课掌上通的链接与运行,塘厦第一小学微信平台的启动与使用都写入章程,充分体现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全面提升。

(五)提高了“依法治校”的意识

核准稿认真推敲每一条的法律依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核准稿还将法律顾问建设写入章程,让学校的各项管理机制在法律的护航下运行。

章程起草工作总结【2】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

为了方便大家审议,根据党办主任的安排,我想从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关和汇报有关情况。

为了方便大家记忆,我用数字概括:

(一)南京**大学章程自2013年5月开始建设以来,这是我们起草小组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三次比较重要的会议。

第一次会议,7月6日,学校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我们召开章程起草工作会议,就如何起草章程、章程建设的意义、章程制定的原则、章程应该包括哪几项内容、国家对大学章程起草工作的要求、国内大学章程建设的状况、我校章程建设的方案、对章程起草工作的几点想法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第二次会议,2013年12月邀请请上级机关同志来具体指导、修改;今天是第三次会议,是起草小组总结会议。

当然,过程中零星的还有一些小型会议,我们就没有统计。

(二)现在大家手上拿到的是第三稿。

13年12月,根据前期调研成果,经过起草小组各部门抽调人员分工合作,并经过各有单位的领导把关,撰写完成了《南京林业大学章程(草案)》第一稿。

12年12月26日,邀请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相关领导来校交流指导,对第一稿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党办根据钱处长的意见,修改并形成了第二稿;今年上半年以来,党办结合上级文件,兄弟院校的成功做法,我们广泛征求了部分领导和专家的意见,认真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南京林业大学章程(草案)》第三稿。

(客观地说,我们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形成的稿件可能还不只是第三稿,但是从统计角度来说,我们以大家一起讨论通过为标准,这样更有说服力。

(三)三个大的措施。

组织培训;6月7日至9日,我和罗**代表起草组受领导的安排,去北京学习写章程。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学校已经成立了章程编制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组。

我被任命为起草工作小组成员。

建立QQ群,邀请兄弟高校与本校起草工作人员加入;大家平时进行交流。

一个详细的编写计划。

结合兄弟高校的一些好的做法,编写一个章程起草工作计划,包括分工、包括日程时间表、包括经费申请等;写好大事记,把起草章程的每一件大事,每一个进展、每一个活动记下来;在前期准备阶段,起草小组系统收集、学习与大学章程制定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国内外大学章程文本、国内外大学章程的理论成果等。

对比分析各类大学章程的结构及利弊等,结合学校实际,确立大学章程起草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框架,启动大学章程文本起草工作。

(四)本稿五个大的特点:

1、严格遵循章程上级文件和相关规范。

我们在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相关文件,准确领会精神实质。

2、努力遵照学校领导的指示。

南京**大学章程自2013年5月开始建设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章程建设,专门成立了章程制定领导小组,封书记和曹校长担任组长。

由党委办公室牵头,成立了章程起草小组。

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书记校长都做出了批示,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

我们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领导提出的要求进行起草。

3、充分尊重写作组的同志的劳动成果与集体智慧。

我们起草小组分为九个小组。

每一个成员都花费了很多的精力,做出了贡献。

我们这个稿件是在大家的基础上完成的。

可能有方案的调整,可能有结构的重新组织,但是,基本精神,基本内容都是大家的。

我们原则上做到了集中大家的智慧。

4、广泛征求了校内外各界人士的意见,我们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部门负责人、有关校领导和工作人员,征求了上级机关的意见。

5、严格尊守我们以前的约定。

强调学校特色,明确了学校定位;体现时代特点,把教育部的最新指示也放进去了;留下发展余地。

发扬严谨作风,力求做到,每一段话都有出处,每一个字都是比较规范。

包含总则、学校的举办者、学生、教职员工、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二级单位管理体制与机制、(财务、资产与后勤)、学校与社会、学校标识和附则十个部分。

以上是我的介绍,请大家审议,谢谢大家。

篇3:高校章程起草说明范例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章程(草案)》的起草说明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章程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安徽医科大学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的起草作出如下说明。

一、章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和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均规定学校必须有办学章程。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则明确指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制定高等学校章程。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求,2011年11月28日,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对高校章程建设进行具体规范和指导。

2012年11月,教育部颁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制定大学章程的最后期限作出规定,要求到2015年所有高校都要制定章程,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

2012年12月,安徽省教育厅明确我校作为安徽省属高校章程建设试点的11所高校之一,并要求在2014年10月份形成比较完备的章程草案,上报省教育厅核准。

大学章程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高校的“宪法”和“基本大法”,是高校自主管理、依法治校的法律基础,也是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依据。

制定好一部科学规范的大学章程,对于不断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章程制定的依据

《章程(草案)》制定主要依据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等促进高等学校发展的国家政策性文献、文件。

三是学校《党委全委会议议事规则》、《党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以及《校长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制度性文件。

三、章程制定的基本原则

《章程(草案)》制定的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

大学章程的制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草案内容中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特别是涉及权利义务规范的表述都逐一按照上位法的精神拟制。

二是民主参与原则。

《章程(草案)》确立的教育主体的权利义务,也继承了学校八十多年的办学传统,每一个制度设计都充分反映了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

三是前瞻性原则。

《章程(草案)》除了将学校现有成功有效的管理体制固化为章程条款,巩固学校改革创新的办学经验和制度成果之外,还要结合学校正在实施和未来将要推进的改革,使章程尽量既能反映我校的办学实际又有体现后续发展思路,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保留制度空间。

四是概况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制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章程只对程序性事项和一些实体性事项作概况性规定,其他内容则留待制定校内具体实施细则加以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从而保证章程的可操作性,做到两者的兼顾。

四、章程制定的过程、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把其作为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有利契机。

这项工作被确定为我校四项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校党委书记李俊牵头负责,校办公室牵头实施。

整个制定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四个环节: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开始启动实施。

章程制定工作自去年4月开始启动,学校专门成立了章程制定工作领导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领导组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具体负责章程起草的工作组,成员来自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学生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国资处、医院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全程参与章程的制定工作。

二是拟写章程提纲,形成章程草案初稿。

经过前期广泛调研学习,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搜集兄弟高校章程的基础上,起草工作组拟写了章程提纲,并由起草工作组成员按章节起草章程草案。

之后,起草工作组向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会议作了专题汇报,校领导、校党委成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也对章程内容进行了修改。

期间,起草工作组的同志还先后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大学章程制定培训班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召开的大学章程建设试点高校座谈会,在充分吸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意见以及兄弟院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份正式形成章程草案初稿。

三是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从今年6月开始,章程制定工作开始进入征求意见环节。

学校先后召开了章程制定工作领导组、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校外专家、校友代表、法律顾问参加的6个专题座谈会,各二级党组织也牵头召开了不同层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大家对章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为了扩大征求意见范围,使章程建设充分反映民意、凝聚民智,今年9月新学期开学伊始,学校将章程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在教育电子政务平台上,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

大家对章程文本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起草工作组不断完善章程内容,顺利完成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起草工作组也充分吸收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草案几经修改,数易其稿,确保在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前形成比较成熟的文本。

四是审议审定章程草案,上报经省教育厅核准。

经过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后,9月29日下午,学校召开六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听取校党委书记李俊作《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章程(草案)〉起草说明报告》。

会后各位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对《章程(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的修改意见交由起草工作组汇总;经由教代会执委会审议,形成并通过《章程(草案)》的决议。

10月16日下午,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专题审议了《章程(草案)》。

10月21日上午,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最终审定了《章程(草案)》,并同意将《章程(草案)》上报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五、章程的主要内容

《章程(草案)》共分为序言,总则,举办者与学校,教职工,学生,内部治理结构,教学科研机构,直属附属医院,经费、资产和后勤,外部关系,标识,附则等12章,共86条,篇幅在9500字左右。

序言部分,简要叙述了学校历史沿革、文化传统与发展定位。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明章程制定的依据、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的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学校的基本职能和主要教育形式。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明确了学校的行政归属、举办者的一般责任和义务,学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教职工,明确了教职工的组成、任用制度,确立了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的保护机制。

第四章学生,规定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学生的权利保障机制、帮扶救助机制。

第五章内部治理结构,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主线,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明确了校党委、纪委、校长、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并对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基本情况作了规定。

第六章教学科研机构,规定了学院的设置、管理和职责,界定了学院院长、院党委(党总支)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明确了其他科研院所的职责。

第七章直属附属医院,单独成章,这也是我校作为医学院校独具特色的部分,明确了大学与直属附属医院的关系,以及直属附属医院的运营、管理和职责。

第八章经费、资产和后勤,规定了学校经费的来源和财务管理体制,资产的组成、管理体制以及后勤服务改革和保障的情况。

第九章外部关系,强调学校要加强对外联系与合作,积极开展社会服务,界定了校友的范围和校友会的性质、工作任务。

第十章标识,载明了学校的校徽、校旗、校庆日和学校网址。

第十一章附则,规定了章程制定与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以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

六、章程的特色和制度创新

(一)章程的特色

1、彰显大学使命和大学精神。

在章程的序言和总则中确立了学校肩负的历史使命: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医科大学。

这是学校第七次dh形成的共识。

章程强调大学精神的秉持和引领,以人才培养的中心,“追求真理,矢志创新,立德树人,服务社会,传承文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致力于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富有人文情怀,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2、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章节编排上,打破高校建立的逻辑顺序,突出教职工作和学生在学校的地位,学校章程从第二章至第四章规定了学校举办者、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以及学生的权利义务。

从政府依法保障到学校自主办学,从教育者的主导地位到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强化主体权利意识,体现以人为本教育理念。

尤其对于教职工、学生的权利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除了法定的权利,还结合学校实际赋予教职工、学生享有更多具体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管理权、复议权、申诉权等,切实体现以生为本,以师为尊的思想,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细化办学自主权。

大学章程是大学实现依法治校、自主办学的重要保证和基本依据。

章程将《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学生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细化写进章程之中,从而在制度规范上为落实高校办学主体的地位提供了有效保障。

4、完善大学治理结构。

章程明确了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实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推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保障依法、依规、依章治校。

在领导体制方面,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定了党委和行政各自承担的职责和运行机制。

在决策机制方面,确定了学校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为学校最高权力决策机构,按照具体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在执行机制方面,规定各职能部门、教学科研机构、公共服务部门、直属附属医院和合作单位的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在学术管理机制方面,确立和保障学术权力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地位。

在监督机制方面,发挥校内监督部门、教职工与学生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三大作用。

在民主参与机制方面,发挥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民主党派的民主参与和管理的重要作用。

此外设立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的重大事项咨询机构。

5、重视学校对外关系。

章程有一章阐述了学校与地方政府、社会的关系,学校利用办学资源和办学优势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地方,面向全国,加强与各级政府、地区、行业的沟通与合作,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

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围绕人才培养、学术研究,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交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联合培养和合作办学。

同时设立教育基金会,加强与校友的联系,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和社会捐赠,拓宽筹措办学资源途径。

(二)制度创新

主要体现为理清了内部关系。

章程对学校内部关系进行了制度界定,理清了学校党委和行政、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学校与二级单位(教学科研机构、直属附属医院)、学校与教职工、学校和学生等内部关系。

章程对校党委和行政的职权边界进行了划分,分别规定了校党委和行政的具体职责。

关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章程规定了学术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以及在学院成立基层学术权力机构,建立校内学术权力体系,确立和保障了学术权力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地位。

关于学校与二级单位,结合学校正在推进的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管理中心下移,学校本着事权相宜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人、财、物等方面规范有序地赋予学院相应的管理权力,保障学院的办学自主权。

对于直属附属医院,章程有一章具体规范了学校和直属附院之间的关系,“直属附属医院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二级教学机构,实行临床医学院与直属附属医院的“院院合一”管理体制,承担着培养医学人才的重要职能,直接隶属于学校领导与管理。

”关于学校和教职工、学生之间的关系,章程突出了教职工和学生的权利保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是章程的效能。

《章程(草案)》说明了“本章程是学校运行和管理的总纲领,自其生效后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与之相抵触。

本章程生效前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与之不一致的,应遵照本章程有关内容予以修改或废止”。

由此明确了章程是学校基本大法的地位,是学校自主管理、依法治校的法律基础。

二是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程序。

《章程(草案)》明确了“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由校长提议,需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报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由此严格了章程制定和修改的程序。

三是章程的生效与施行。

《章程(草案)》说明了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赋予了章程的解释权以及章程生效日。

《章程(草案)》按照相关规定数易其稿,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由校长签发,报送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一经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即向社会发布,并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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