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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管理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目的

在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对工作程序做如下补充规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0职责

3.1公司各管理处的机电维修人员负责操作。

3.2机电主管负责检查、监督。

4.0工作程序

4.1在地下室、潮湿场地或两层地库工作时,都要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应有二人在场一起工作。

4.2停电检修时,应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4.3清扫配电箱时,所使漆刷的金属部分须用胶布包裹。

4.4需要电焊配合工作时,应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办好动火证,事后认真检查。

4.5上梯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4.6打墙孔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拆线路时应包好线头。

4.7开合开关时,尽量将配电门锁好。

4.8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0支持性文件

5.1国家制定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2:某物业管理处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管理处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人员必须具有该专业知识和持有合格证书。

2、作业必须向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必须经消防部门批准。

3、管理处消防负责人接到动火申请时,须到现场勘察,确认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批准,并与施工单位签定防火责任书后才能施工。

4、动火作业接驳临时电源时,必须按照公司临时用电规定办理,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接驳处要有明显警示牌。

5、动火作业现场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易燃易爆物品。高空或高层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地面和下层易燃物品,并做好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6、动火期间,如作业人员暂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和检查火种完全熄灭,并安排有关人员监护。

7、动火现场要配备灭火器材,做好现场防范工作。

8、动火作业期间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9、动火作业完成后,施工人员必须清理现场,消除火种。

10、一切与动火作业有关的人员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深圳市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档案管理制度

篇3:维修工及值班电工工作制度范本

维修工及值班电工工作制度一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劲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电工日常巡检工作制度二

一、每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整个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进行检查,如发现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随手关闭,节约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现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或排除,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及时申购及时更换、维修,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及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高低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安全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确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所有维修电工与值班电工巡查都必须记录,对所更换灯具、电器具等,也必须有明确记录,每月进行统计。

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操作制度三

一、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须服从于领班的安排和协调。

二、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均视为无证禁止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市劳动局、供电局高低压操作维修的规章制度做好安装、操作、维修和监护工作。

篇4:井下电工作业指导书

1、严格执行井上电器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井下操作规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必须熟悉井下各中段和井巷的动力、照明、通风、信号的线路分布情况及电器设备安装地点。配电盘和开关要设在安全地点和干燥处。

3、井下严禁带电作业(36伏以下除外)不准指派无电器知识或操作不熟练的人去单独进行电气巡视检查。

4、井下的主要运输平巷、斜井、硐室的固定照明电压不准超过110伏,竖井、天井固定照明和各工作面活动照明(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

5、井下电力导线固定敷设的,需用钢丝或钢带铠装(或铅皮)电缆,竖井垂深超过200米要用绝缘的铠装电缆,移动式电气设备要用橡胶电缆。禁止使用绝缘不和要求的电缆。井下照明、信号、电话等导线,不管电压大小禁止用裸体线,禁止使用裸体的刀形开关和裸露保险器。

6、电缆的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缆与机械及器械的连接,需用接线合连接,电缆芯线与变压器、电动机或其他电气器械的端子连接,需使用接线铜头。

⑵、铠装与非铠装纸绝缘电缆以及铠装电缆相互间的连接,均需用灌充填剂的接线合,应使其接加到电缆外皮上。

⑶、在电力线路中铠装电缆与橡胶电缆的连接,只能经过器械(如启动器、自动开关等)的端钮连接。

⑷、橡胶电缆之间的接合,其接头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⑸、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时常拆开的橡胶电缆的连接,可用插销式接线合连接,插座必须接在电源的一侧。

⑹、照明、信号、及控制线路的连接,允许用配电箱,接线盒和三通接线盒.

7、水平巷道和斜井(45°以下)电缆和电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在金属支架、预制混凝土支架和木支架的巷道中悬挂电缆时,不准拉的太紧,只有在不支护或砌旋的巷道内允许牢固的将(电缆)线固定好。

⑵、电缆、电线要悬挂整齐标准。

⑶、禁止将电缆、电线、悬挂在风管上。动力电缆穿过风水管路或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要架设在管子上面,比此之间不得小于300毫米。

⑷、禁止在水沟中敷设电缆,在巷道的个别地段必须将电缆套入铁管内保护,禁止用木材覆盖电缆。

⑸、电缆和电线上禁止悬挂任何物体.

8、竖井内电缆、电线的敷设要符合下列规定:

⑴、电缆的悬挂必须使用夹子、u型卡箍或其他可以支持电缆本身重量的悬挂装置,并且不致损坏铠装电缆。

⑵、通过钻孔敷设电缆时,必须将电缆牢固在钢丝绳上,当通过不坚固的岩石钻孔时,必须加装钢套管。

⑶、电缆固定点间的距离不大于6米。

⑷、有地表经竖井到井下变电所的电缆要敷设两条。

⑸、禁止沿竖井的提升间、平衡锤间、人行井间敷设电缆,电缆在竖井井筒中不得有接头,电缆接头部分必须设在中段水平,以便装设接头盒。控制电缆、信号、照明等线路,可沿梯子间井壁的一边敷设,但禁止通过梯子口。

9、橡胶电缆的敷设符合下列规定:

⑴、不可悬挂的太紧,而且要整齐。

⑵、禁止沿地面或穿过漏斗口敷设,通过天井时禁止沿放矿格板一侧敷设。

⑶、多余的电缆要整齐地挂在接线处的安全地点,不得卷成麻花形。

10、电极和变电设备的硐室:

⑴、井下变电所和水泵房硐室的地点至少要高于入口对面井底车场轨面0.5米以上。

⑵、变电所硐室的长度超过10米时,要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任何硐室通道,禁止堆放任何材料和设备。

⑶、硐室的通风要良好,硐室内的温度不得比临近巷道的温度超过10°,并解决室内滴水现象。

⑷、变电所内必须具有电工用的橡胶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鞋、橡胶绝缘垫和台,上述护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试验。

11、井下禁止使用变电器中性点接地的网路,禁止电气设备接零。禁止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和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12、井下变电所的每个低压母线上要装设检漏指示器.

13、由总变压站至井口用架空线路送电时,井下中央变电所一次接线母线上,均需按设避雷器,引至井下中央变电所的电源电缆,在通井口由架空线引下处,需接避雷器.

14、电器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按下列规定,作好接地保护:

⑴、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断路开关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机座。

⑵、配电盘(柜、箱)的金属外壳及构架。

⑶、电缆头、电缆外皮及导线的金属保护层。

⑷、开关设备的连动操作机构。

⑸、仪表变电器、变流器的二次线圈。

⑹、没有电气设备及导线的巷道的管道及钢轨。

15、接地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设在井底水窝和水仓中的总接地器必须接地良好。

⑵、巷道水沟的接地器,安设在水沟的深处。巷道中无排水沟或排水沟无水时,接地器需垂直插入潮湿的或经常浇水的钻孔中(孔与管要等长)。

⑶、将带螺栓的端子焊在接地器上,以便连接地引线。

⑷、接地引线与接地器的连接处,必须擦亮后用螺丝牢固加紧。

⑸、接地电阻要符合规定。

16、电器和电机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固定的电机、变压器及器械外壳的接地,必须牢固可靠。

⑵、所有接地部分必须有单独接地引线,两台以上设备公用一个接地装置,其接地线应采用并联,禁止串联连接。

⑶、接地引线及其连接处,须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

⑷、移动和携带的机器、器械的接地必须用橡胶电缆的专用接地线芯,要连接到总的或局部接地网上。

17、为了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按下列规定确定保护装置:

⑴、鼠笼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低于0.33兆欧时,不准送电运行,直接启动的鼠笼型电动机,熔断保险丝应采取该电机额定电流的1.5倍.

⑵、电压在250伏以上时,电流在100安培以上时,应使用管型保险器.

⑶、配电箱及其他自动开关设备的过流保护装置,其动作电流应为超出该电动机连续工作电流20%时,即可切断电源作用,如装有刀闸开关其保险丝的额定熔断电流因等于过流保护装置的额定电流.

⑷、变压器一次测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等于变压器一次测额定电流的两倍,二次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等于变压器二次测额定电流的110%.

⑸、直流发电机组过流继电器的整流不得超过发电机的额定电流的120%,并有电压表、电流表。

18、为了提高井下电力设备的完好率,必须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⑴、每月有负责机电的人员组织对电机、器械和变压器检查一次,自动保护装置每季度检查一次,接地装置没季度检查一次,并测定其接地电阻。

⑵、使用的变压器油,应定期进行介质强度试验和物理化学性能分析实验。

19、井下照明和通讯:

⑴、井下运输巷道,井下车场、安全出口、竖斜井和天井的人行道,各井巷工作面、各工作硐室和采矿场,装卸平台和奘车场等均需接设电器照明。

⑵、井下照明供电线路,须单独安设不得与电力供应线路混合使用。

⑶、照明线路必须用胶皮线,要用瓷瓶固定,整齐的挂在巷道顶板中间,并成一条直线,两根线之间的距离为15厘米。灯泡、线路损坏及时更换。

⑷、井底车场(信号房)、各中段车场须设电话。

篇5:学校电工安全工作责任书范本

学校电工安全工作责任书范本

电工就是学校电线电路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对电线电路安全运行负有全面责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负责全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用电事故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用电。

二.严禁带领非专业人员进入配电室,以免影响供电系统及电器安全运行,

三.正确使用电工工具,做好绝缘用具定期试验。

四.认真做好配电房防火安全工作。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室内不准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每月必须检查各大楼配电厢、值班室一次,掌握设备运行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况。

六.定期检查全校的电线、临时用线、楼梯灯、路灯,公共场所的墙壁开关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电工在维护与维修电器设施时必须按相关专业要求规范操作,不得乱接乱拉。

七.负责向全校师生宣传用电常识和用电安全防护,指导触电抢救措施。

八.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对校内配电室的维护。

六.因工作失职,措施不得力,造成用电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赔偿、解聘,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校长室、保卫科、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定责任书单位

2012年9月~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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