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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常规服务层级检查管理试行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物业常规服务层级检查管理试行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RS发展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S发展)所属各地RS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及各层级人员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各层级管理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物业服务项目的监督、指导职能,强化服务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持续提高物业服务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RS发展所辖各地RS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的物业常规服务检查工作。

3.0释义

物业常规服务:本规定所称物业常规服务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服务,以及为实现这些服务标准而进行的客户档案管理、接报修、回访管理、入住管理、投诉管理等服务内容(不包括物业管理公司财务、人事、行政办公、物业前期介入、地产遗留问题以及开展的家政服务和法定的由维修基金列支的服务内容等)。

4.0职责

4.1RS发展所属的各地RS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主责部门,负责各地物业常规服务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4.2RS发展物业管理部为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督导部门,负责各地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监督、检查、指导。

4.3RS发展所属各地产公司为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配合部门,负责配合物业管理部进行物业常规服务的监督、检查、指导。

4.3各地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本公司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主责人,负责本公司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4.4各地物业管理公司下属各项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主责人,负责本单位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4.5各地物业管理公司下属职能部室、项目单位所属各专业部门主管为本专业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主责人,负责本部门专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对不合格项改进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6各地物业管理公司下属职能部室、项目单位所属专业部门各分管区域的班(组)长为本区域专项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主责人,负责本区域专项物业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

4.7各专业操作人员为本职工作自查责任人,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要主动检查自己的工作质量,不断的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查找不足,更新工作方法,科学合理的开展工作。

5.0操作方法

5.1物业常规服务层级检查的频次及时间安排

5.1.1各地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每月组织1次以上公司所有物业服务项目的定期检查,以及不定期对各专业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抽查。将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通报各职能部室、项目单位负责人,并跟踪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5.1.2公司各项目单位负责人每三天需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至少一次的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单项物业服务项目总数的1/5,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工作日志中,各地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应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各项目单位负责人的工作日志,物业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工作日志的填写情况。

5.1.3各项目单位专业部门负责人(主管)每天需对所管区域进行至少一次的巡查,巡查抽检的区域应不少于管理面积的五分之一(保洁类抽查单元数应不少于7个),将检查结果详细填写在工作日志中,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间限制,各项目单位负责人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各主管的工作日志,物业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工作日志的填写情况。

5.1.4各专业部门区域负责人在保证自己工作完成的情况下,每天(班次)需对所管区域进行至少二次的检查,检查的区域应不少于管理面积的三分之一(保洁类抽查单元数应不少于7个),并详细填写各类检查表单,且每日的检查表单必须有部门主管的审核、签字。

5.1.5各岗位操作员工每天需对自己所负责区域按照相应标准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随时进行整改,并将发现的不利于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其区域负责人。

5.2物业常规服务层级检查的依据

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依据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条例及当地各项物业相关法规,各项目物业常规服务标准作业规程、员工BI行为规范以及公司下发的物业管理相关的其他制度规定。

5.3物业常规服务层级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检查流程

层级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具体分为准备、实施、整改、复查四个阶段。

5.3.1准备阶段

项目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实施检查工作前,制定好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人员、检查内容、方式及检查时需要准备的资料等,特殊情况除外),并收集检查中所需资料备用。其他人员在日常检查中需列出检查主要控制要点。

5.3.2实施阶段

检查实施过程中,按照各项检查依据进行检查工作,并听取受检单位自查情况汇报,调查取证,核实有关问题。听取受检单位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的陈述和申辩,并提出拟处理意见。检查内容应符合项目工作实际情况,应涵盖物业常规服务的计划制定、过程控制以及服务结果。主要检查内容应包括:

(1)环境类:室内、外清洁质量,垃圾清运情况、卫生消杀情况、绿化日常养护质量等。

(2)安防类:门岗执勤形象、小区出入口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巡逻岗巡逻签到及巡逻记录、小区车辆管理情况、消防管理情况、控效果等。

(3)维修类:接报修的时效性、完成入户维修的时间及质量、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运转情况、装修管理情况等。

(4)客服类:对客服务态度、接报修相关各项记录、业主档案的建立、各类资料档案的存档、回访管理、投诉处理管理等。

以上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各项目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其他客观因素(如季节变换、重大节日等)调整检查重点。在检查过程中要注重对服务过程的控制,有些不易控制过程的检查项目,要通过服务结果反馈整个服务过程,检查方法可以采用对园区的巡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通过对业主的回访、员工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级人员应选择适宜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检查方式,也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检查。

5.3.3问题分析反馈阶段

(1)对不合格项的分析:检查过程中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若是可以现场改正的问题(如员工操作不当、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将整改要求当场告诉整改责任人。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不合格项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在检查后进行认真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内在原因,分析问题要从人员配备、培训、物资调配、计划制定是否合理、服务标准、作业流程是否适合小区现状等几方面进行,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整改计划要求

包括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具体实施步骤、物资人员配备以及整改后需要达到的标准等几方面。如整改工作在本岗位自身权责范围内有实际困难应向上级领导及时反馈,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沟通解决。

(2)对合格项的分析: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好的工作方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好人好事等要进行记录,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并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进行推广。

5.3.4整改阶段

根据分析出的原因和制定的整改计划,进行问题的整改,主责人负责问题整改实施过程,上一级领导对整改进行指导和督促,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最大限度的给予人员、物资、技术方面的支持。

5.3.5复查阶段

复查问题整改效果,给予相应评价,归纳、总结问题产生、解决或搁置的原因以及工作建议,整改及时到位的总结经验,无特殊原因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司应给予相应处理。

5.4层级检查工作的管理办法

5.4.1物业管理部将把各地RS物业管理公司层级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巡检的一项内容,并对不认真执行层级检查制度的部门或个人提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4.2各地物业管理公司对检查出的问题将以召开检查会议或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管理处,并对在检查中查出的由项目经理、专业部门主管、班组长发现的同一问题未进行及时整改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应追究项目单位负责人责任(处罚形式由各地物业公司确定)。

5.4.3各职能部室、项目单位负责人在检查中查出的不合格项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人,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自专业部门负责人至区域负责人查出的同一不合格项且未进行整改的项目,追究专业部门负责人责任(处罚形式由项目单位负责人确定)。

5.4.4各专业部门负责人在检查中查出的不合格项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相关区域负责人,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区域负责人查出的同一不合格项且未进行整改的项目,追究本区域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处罚形式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确定,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物业管理公司)。

5.4.5各区域负责人在检查中查出的不合格要及时以口头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整改建议。

6.0相关记录及支持文件

6.1相关记录

主管以上级另人员的检查记录(工作日志)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控制要点)、结果记录、问题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经验总结等。班长及操作员工应按照标准作业规程规定填写各类表单,并要求有上级领导审核确认。各地RS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统一工作日志的格式。

6.2支持文件

员工BI手册、各项目标准作业规程。

篇2:常规设备装封车交接安全技术措施

为规范井上、下设备及材料的装、封车方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矿车种类及型号

1t固定车厢式矿车(MGC1.1-6A),1t材料车(MC1-6A),3t材料车,7t平板车,10t平板车。

二、一般规定:

1、施工前由当负责人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措施贯彻,须明确各施工人员的职责,监管人员也必须要求具体到人,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学习贯彻本措施。

2、运输当班必须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管理工作,现场协调当班工作任务,所用的工具、配品配件必须设专人看管,不得丢失和外借,否则,由本班次负责赔偿。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工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作业标准,杜绝“三违”。

4、所有运输车辆及使用工具必须保证完好,否则不得使用。

三、装车、封车要求

1、装车前,装车人员要对所用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插销杆、碰头以及轮对。如发现有一处不完好,不准使用。

2、运输车辆要用配套销子、三环链,用大链时用未使用过的18×64-C型矿用高强度圆环链(破断力为28t),必须上紧锚链螺丝,并与钢丝绳主绳相连,大链受力要均匀,U型环使用强度必须符合所拉物件重量。

3、所装物料要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洒(散、脱)落。

4、所装设备、物料不得超出车辆外型尺寸(大型综机设备、特殊材料等除外)。

5、所装设备、物料必须与所用车型相符,1t矿车最大装载量不得超过1.8t,1t花车不得超过1t,平板车不得超过10t,特殊专用车辆专车专用。大型机电设备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的平板车装运。小型零配件,应使用矿车运输。

6、所装设备、物料车必须封车牢固,平板车、材料车封车绳不少于2道,封车位置要合理。除支架车外,用螺丝封车的超高设备也必须用一道封车绳封车(防止运输途中设备晃动大,刮碰管线)。使用封车螺栓封车时,封车螺栓规格不小于M20mm(重型设备封车所用的螺栓要经过强度计算,其强度要大于设备重量产生剪切力及运输途中产生的冲击力,并有2倍以上的安全系数),并加配套的夹板,封车固定点不少于4个。螺帽上紧后,螺栓要外露3丝以上。

7、装车物品种类规格要一致,严禁混装。(小型材料允许用矿车混装)

8、雷管、火药等爆破材料的装车和运输,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火工品管理规定。

9、使用8#铁丝封车时,必须单根4股铁丝摽紧,并保证各股丝受力均匀。在缠绕封紧后铁丝的外端要朝向矿车,花车、平板车的里侧,以防铁丝的尖端划伤人体。如采用钢丝绳封车时,钢丝绳的外端以及缠绕棒的固定也须照此执行。并由当班负责人进行检查。

10、严禁使用麻绳等本规定未提到的索具封车,所有装车用具必须合格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1、装车时,必须考虑机件重心在各坡度和平板车轮轴的位置关系,保证运输途中保持平衡,装完车后由作业负责人或由指定的有装车经验的操作人员对设备的装车与紧固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12、捆绑起吊装车时,严禁捆绑在易损件或不能承受捆绑力上面。各机件的外露配合面,突出棱角及轴头精密件要加以包装保护,防止运输中碰损或出现意外。

13、起吊装车时,起吊过程必须由当班安全负责人现场指挥,起吊所用的倒链、钢梁、支架、吊钩、钢丝绳及绳索等起重工具,由专人检查,不得有损坏或过载使用情况。经安全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起吊、斜吊。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起吊(即十不吊)标准,遇到下列十种情况应不进行吊运:

起吊物体上站人或有浮放的物品不吊;

起吊物超过起重物件额定负荷不吊;

起吊作业场所光线阴暗,辩不清信号不吊;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无妥善的安全措施不吊;

物件带病或起吊物品强烈抖动不吊;

钢丝绳不合格、起吊物体捆绑不牢不吊;

埋在地下或凝固冻结在地面上而不知其负荷量且无防止脱开时弹起的措施不吊;

吊物重心过偏不吊;违章工作不吊;

歪拉斜吊起吊重物或钢吊索在起吊物带锐角、刃角的接触处没垫好不吊;

14、起吊时严禁用手、脚直接推、拉起吊物。

15、起吊时应先进行试吊100mm,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16、起吊时,要稳起稳放,操作平稳。

17、重物起吊前和起吊后,施工人员要保证安全距离,并在安全位置正常操作,如需要进行物料的摆正、转动等工作,必须用绳拉或采用长柄工具推。

四、1t矿车的装车标准

1、凡易散、落的物料,矸石、煤、小型零配件、混合料等一律用1t矿车装车,装车高度不能超过矿车上沿100mm;不易散落的(如轨枕、金属网等)物料装车时可以斜装,但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沿200mm。

2、用1t矿车装小型电器设备时,用道木板等把设备固定在矿车上,防止运输途中设备移位损坏设备或矿车偏重造成掉道。

3、严禁在1t矿车上沿加横木装运长物料,防止重心失衡造成掉道翻车。

4、用可卸载式1t矿车运送物料时,必须闭锁可靠,封闭严实,防止物料散落。

五、平板车封、装标准

1、不能采用矿车运输的煤机部件、开关及其它大型设备、超长物料,如单体支柱、矿用工字钢、槽钢、道轨、各类口径的钢管、PE管、长度1.5米以上的木料、钢带、挡车梁等,一律用平板车装车,封装物料必须用符合要求的螺栓同平板车生根固定。确实不能用螺栓固定的,可用钢丝绳或专用链子捆扎,且横向捆扎不得少于两道,为防止窜出,物料之间应当串系,各扎接或锁紧固定点必须在平板车预留的封车孔上,物料和平板车之间须加防滑皮子或木板。

2、平板车装运钢丝绳、电缆、皮带时(钢丝绳、电缆必须缠在专用辊子内),坐放在中间有固定立杆的专用平板车上并用钢丝绳或专用链子拉紧,钢丝绳或电缆头要与立杆固定,以防松脱。

3、大型支架的运输,必须使用由机修厂特制的专用车辆进行封装运输,支架拆装体和专用车辆要连接螺栓固定牢靠。

4、凡不超长、不超宽的设备,装车时不得超过平板车的长度和宽度。凡超长、超宽设备、不能碰撞的贵重设备、精密设备要加可靠的防碰撞保护(由使用单位防护),防止运输途中损坏。

5、装车时,要找好设备重量、宽度、高度的中心线及重心,严禁偏载。设备超过规定重量、高度、宽度、长度的,要拆解装车,以符合规定(不能拆解的需制定特殊措施)。

6、所有装车设备必须封车牢固,易滑动不易固定的要加旧道木、旧皮子等垫到设备下面,防止滑动。封车绳不小于Ф15.5mm,打结、散股有死弯、有硬伤、断股、断丝超过规程规定的钢丝绳不准使用,每辆车封车绳不少于2道(不论设备长短)。封车位要合理,封车棍要固定牢固,封车棍不得超过设备的规定高度、宽度,封车棍要封平,严禁一头高一头低,给运输带来困难。封车后,封车绳要拉紧,封车螺栓要用配套螺帽背实,封车绳和封车螺栓不得松动。

7、工作面回撤设备,尤其是支架,必须清理冲洗干净,防止设备上有煤泥,运输途中造成设备松动,导致封车不牢发生运输事故。

8、特殊设备、材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送,严禁随意使用普通矿车装车。

六、物料的封装车运输交接管理

1、上、下井物料的封装运输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要求对物料进行封装,封装后的物料要指定专人对所运车辆的装车、封车进行详细检查,查出问题的车辆要及时处理,严禁把装、封车不合格车辆及不完好车辆交付运输。

2、各区队要对照标准全面仔细检查装车、封车情况,发现封装的车辆不符合要求时,有权拒绝运送并及时汇报区队值班人员、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封装单位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输,影响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

3、拆装运输综采设备及特殊物料时,拆装和运输单位要有跟班队长负责现场管理,封车环节重点把关。

4、运输单位及部门要给物料封装检查人员配齐专用工具,因缺少工具而影响正常运输的,由单位及负责人承担后果。

5、地面物料封装后,运输单位负责运送至副井井口地面车场,井下物料封装运输单位负责把采掘工作面设备设施等运输到主要运输大巷各偏口并做好交接工作,主要运输巷由运输区井下运料队负责,到井底950及858车场与副井队做好交接工作。

6、运输车辆交付后,运输途中发现封车不牢的,必须由运输单位重新封车,并由带班长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运输。

注:1.本措施尽适用于常规物件(“四超”件外)的装、封车。

2.其它未尽事宜以《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篇3:煤矿用液压钻车常规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1.1从事CMM2-20型煤矿用液压钻车(以下简称“液压钻车”)维修、操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机械、液压、电气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1.2该钻车以电为动力,在所有调整、检修或更换部件之前,一定要执行钻车开关闭锁、挂牌、上锁或设专人看护的停电规定。1.3钻车液压管路中有高压油液,所有在断开液压管路或接头前,一定要停机并释放掉压力。1.4锚杆钻车在行走或锚钻作业时,除必须操作的装置外,其他操作手把必须上锁并锁死,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锁死的操作手把操作钻车。1.5从事液压钻车维修操作人员均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措施的各项规定。1.6从事维修人员还应认真学习本钻车使用维护说明书,熟练掌握操作顺序、维修常识和调整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该钻车技术特征,构造及动作原理。1.7设备检修前要采取防止钻车侧滑的措施。1.8在司机座椅处加装扶手,防止操作人员跌落造成人身事故。1.9在钻车所有手把上加装操作铭牌,方便操作人员辨识各操作手把作用,防止误操作。1.10所有下井的新钻车或上井检修后的钻车侧面和后部要分别加装角度器,方便人员看清巷道坡度,防止钻车侧滑。井下现有的钻车不受此限。1.11在顶帮支护完好的情况下,方可检修锚杆钻车。1.12钻车上部操作人员经常行走的地方加装防滑垫。2.日常维护与修理2.1在机器运转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停机检查,处理好后再开机。2.2在打钻时一定要注意,钻机临时支撑必须接顶,不用的操作手把必须上锁并锁死,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2.3设备不工作时,钻臂必须收回,平台必须降下来,并把钻车靠帮放好。2.4钻臂推进机构如出现以下现象是,则需要进行间隙调节或更换零件:a、钻孔机构在进给过程中,钻杆倾斜或摆动现象严重:b、钻孔机构不工作时从左、右方向用力推动钻箱,摆动角度超过15°;2.5导向连接板间隙调节,导向连接板的耐磨条和耐磨板与滑轨靠弹簧及调节螺堵组成的放松机构压在一起。耐磨条和耐磨板被磨损导致间隙变大后,弹簧会自动伸长把耐磨条压到导轨上,但是当磨损量大时弹簧预紧力不足,则需调节。步骤如下:调整螺堵的旋入量,调整时要左右、上下交叉、逐步调节,不可一次调死,使得两个耐磨条的耐磨面均匀接触到滑轨的导轨上,并且导向间隙左右均匀。2.6检修人员要按照《液压钻车定期检查表》对机组的各部位进行定期检查。2.7维护人员要按《液压钻车日常检查内容表》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2.8钻车液采用的液压油不得与其他油种混合使用,液压油的更换应在运转期间每间隔2000小时或6个月更换一次。2.9当发现油量少于规定要求时,应及时追加,另外,每次机器运转前,要认真检查油箱的油位。2.10当液压系统中发现了异物时,应将其全部油量放掉,对其液压系统进行清理。2.11当周围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进行任何检修作业。2.12在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将钻机电源开关旋至停止位置,并同时钻机上级开关手把打至“零”,并严格执行闭锁、挂牌、上锁或设专人看护的规定。2.13对于有泥土和煤泥沉积的部位要定期清除。2.14维修液压系统时要充分注意煤尘和水的注入而造成液压系统的故障对液压油的管理务必充分注意以下几点:2.14.1防止杂物混入液压油内。2.14.2当发现油质不良时应尽快更换新油。2.14.3按要求规定更换过滤器。2.14.4保证油箱内所规定的油量。2.14.5油冷却器内要有足够的冷却水通过,以防止油温的异常上升。2.15维修电气系统,在欲打开防爆接触面时必须事先将外部的灰尘、煤泥清扫干净。2.16为了防止防爆面生锈,可涂抹凡士林。2.17各处的盖板拆开后,不要长时间放置,特别要防止浸入水。在高温度及不断发展劣环境下尽量不要打开盖板。2.18发现零部件损坏,失去原有性能,一定要及时修复或更换,不能带病工作,以免因小失大。2.19处理电气故障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先用验电笔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检查,排除故障。

篇4:煤矿用液压钻车常规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1.1从事CMM2-20型煤矿用液压钻车(以下简称“液压钻车”)维修、操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机械、液压、电气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1.2该钻车以电为动力,在所有调整、检修或更换部件之前,一定要执行钻车开关闭锁、挂牌、上锁或设专人看护的停电规定。1.3钻车液压管路中有高压油液,所有在断开液压管路或接头前,一定要停机并释放掉压力。1.4锚杆钻车在行走或锚钻作业时,除必须操作的装置外,其他操作手把必须上锁并锁死,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锁死的操作手把操作钻车。1.5从事液压钻车维修操作人员均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措施的各项规定。1.6从事维修人员还应认真学习本钻车使用维护说明书,熟练掌握操作顺序、维修常识和调整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该钻车技术特征,构造及动作原理。1.7设备检修前要采取防止钻车侧滑的措施。1.8在司机座椅处加装扶手,防止操作人员跌落造成人身事故。1.9在钻车所有手把上加装操作铭牌,方便操作人员辨识各操作手把作用,防止误操作。1.10所有下井的新钻车或上井检修后的钻车侧面和后部要分别加装角度器,方便人员看清巷道坡度,防止钻车侧滑。井下现有的钻车不受此限。1.11在顶帮支护完好的情况下,方可检修锚杆钻车。1.12钻车上部操作人员经常行走的地方加装防滑垫。2.日常维护与修理2.1在机器运转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停机检查,处理好后再开机。2.2在打钻时一定要注意,钻机临时支撑必须接顶,不用的操作手把必须上锁并锁死,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2.3设备不工作时,钻臂必须收回,平台必须降下来,并把钻车靠帮放好。2.4钻臂推进机构如出现以下现象是,则需要进行间隙调节或更换零件:a、钻孔机构在进给过程中,钻杆倾斜或摆动现象严重:b、钻孔机构不工作时从左、右方向用力推动钻箱,摆动角度超过15°;2.5导向连接板间隙调节,导向连接板的耐磨条和耐磨板与滑轨靠弹簧及调节螺堵组成的放松机构压在一起。耐磨条和耐磨板被磨损导致间隙变大后,弹簧会自动伸长把耐磨条压到导轨上,但是当磨损量大时弹簧预紧力不足,则需调节。步骤如下:调整螺堵的旋入量,调整时要左右、上下交叉、逐步调节,不可一次调死,使得两个耐磨条的耐磨面均匀接触到滑轨的导轨上,并且导向间隙左右均匀。2.6检修人员要按照《液压钻车定期检查表》对机组的各部位进行定期检查。2.7维护人员要按《液压钻车日常检查内容表》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2.8钻车液采用的液压油不得与其他油种混合使用,液压油的更换应在运转期间每间隔2000小时或6个月更换一次。2.9当发现油量少于规定要求时,应及时追加,另外,每次机器运转前,要认真检查油箱的油位。2.10当液压系统中发现了异物时,应将其全部油量放掉,对其液压系统进行清理。2.11当周围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进行任何检修作业。2.12在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将钻机电源开关旋至停止位置,并同时钻机上级开关手把打至“零”,并严格执行闭锁、挂牌、上锁或设专人看护的规定。2.13对于有泥土和煤泥沉积的部位要定期清除。2.14维修液压系统时要充分注意煤尘和水的注入而造成液压系统的故障对液压油的管理务必充分注意以下几点:2.14.1防止杂物混入液压油内。2.14.2当发现油质不良时应尽快更换新油。2.14.3按要求规定更换过滤器。2.14.4保证油箱内所规定的油量。2.14.5油冷却器内要有足够的冷却水通过,以防止油温的异常上升。2.15维修电气系统,在欲打开防爆接触面时必须事先将外部的灰尘、煤泥清扫干净。2.16为了防止防爆面生锈,可涂抹凡士林。2.17各处的盖板拆开后,不要长时间放置,特别要防止浸入水。在高温度及不断发展劣环境下尽量不要打开盖板。2.18发现零部件损坏,失去原有性能,一定要及时修复或更换,不能带病工作,以免因小失大。2.19处理电气故障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先用验电笔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检查,排除故障。

篇5:机组常规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检修机组前,检修人员首先检查作业地点的支护、瓦斯等情况,确认支护完好,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检修,检修前清理好安全退路。

2.机组必须由专人检修,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检修机组的电气部分,必须由机电工进行检修。

3.机组检修时,严格执行“谁检修,谁负责”原则(控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挂牌、上锁或派专人看护),严禁多工序同时进行;检修时,必须先断开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和对掘进机供电的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以切断掘进机的供电电源;由检修人员确认断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4.检修过程中,需要接通电源时,以下地点严禁有人停留。

掘进机前方;②截割臂回转范围内;③铲板和刮板机工作范围内;④掘进机左右两侧。

5.在截割臂、铲板、刮板机这些部位下检修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意外下落的措施;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谁检修,谁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①在截割臂下检修时,必须防止切割臂意外下落。检修时,将机组停在支护良好环境下,然后使用完好的道木或可靠的其它物件进行支撑或使用合适完好起吊工具将截割臂吊住,确认无误,切割臂不下落后,方可进行检修。

在铲板下检修时,为防止铲板意外下落,应用厚度均匀,使用完好,不易滑落的物件,将铲板支撑在实底上,支撑时,应将铲板下浮煤清理干净,然后,用支撑物件搭十字支撑至少两处,确认支撑完好,铲板不下落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时严禁单人作业。必须安监员、跟班干部现场监督。

在刮板机、转载机下检修时,应检查刮板机或转载机处顶板支护情况,确认支护良好后,用合适吊链将刮板机或转载机吊牢,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修。

6.更换截齿或小溜子刮板时,必须由检修人员先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断开隔离开关后再进行检修。

7.在更换履带片时,必须使用履带涨紧装置。

8.如检修过程中,需起吊物件时,应由专人指挥,专人负责起吊。起吊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起吊前,应检查支护情况,起吊时应安排专人观察起吊物的安全情况及现场情况,其它人员站于起吊现场5m外安全地点。

9.严格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检修时应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确保检修质量。

10.检修完毕后,要进行机组试运转,确保无问题后,方可结束检修。

11.检修结束后,必须将控制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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