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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安全联合检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效能,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一)联合检查工作的重点。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安全生产月、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防洪、防冻等季节性变化时期;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

(二)联合检查工作的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在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前应组织召开联合检查协调会,确定检查的时间、范围、方式、重点和内容,划分联合检查组,确定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工作总结、信息等。

(三)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各检查组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组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本组检查方案(并在正式检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确定检查对象、检查路线,组织落实检查人员和车辆。

(四)专项联合检查的组织实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需要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由该监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工作由该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联合检查及专项联合检查的牵头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工作总结、检查工作中各监管部门开具的执法文书复印件和信息等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篇2: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检查规范

时间:2013年12月6日地点:北花园小区生活区参加人员:建设单位:张萌监理单位:班权威总包单位:姬艳分包单位:周儒新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1)宿舍内工人吸烟烟头未按规定放入专用水桶内,11例;(2)私自使用热得快做水,6例;(3)宿舍内使用绞花线插座,8例;(4)宿舍内使用电热毯,10例;(5)宿舍区消防栓水龙带配备不齐,共3例;(6)生活区配电箱周围杂草、杂物过多,4例;以上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在12月8日前整改完毕北京国隆置业有限公司北花园工程部北京金海城监理公司北花园监理部北京建工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花园二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篇3:网络信息安全联合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在全省维护稳定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重要时期我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预防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十八大顺利召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开展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的通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十八大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开展。

二、检查目的

为加强我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预防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十八大顺利召开,以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为目的,全面掌握全县网络与信息安全总体状况,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完善技术措施,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对全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检。

三、联合检查组组成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文件要求,此次联合检查由县工信局牵头,担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安、安全、保密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对互联网有害信息的监控和治理,协同查处互联网网站安全事件;国家安全部门重点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预警,加大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网络对我县进行窃密和攻击活动的发现和打击力度;国家保密部门重点加强对政府涉密信息系统的监管工作,加大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监管和审查,防止涉密信息的泄漏。

四、检查对象

(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检查范围包括电子政务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托管行业信息系统及idc服务器等;

(二)重点行业部门自建网络管理机房及信息系统;

(三)联网接入并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网站系统。

五、具体实施

(一)组织机构

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成立网络和信息安全检查组,检查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阳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唐登红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员:吴丽姝县保密局局长

何刚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施勇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苏晓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员

(二)时间安排

1.8月底前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确定具体抽查部门、检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2.9月上旬组织开展电信运营企业机房及服务器检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机房及信息系统抽查;

3.9月中旬形成检查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及市工信委。

篇4: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执法机制,为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

1、煤矿企业没有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新建、改建、扩建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未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审查批准而擅自投产应依法取缔或停产、停业整顿的。煤矿企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或较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应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的;

3、重大政治活动、社会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督查工作;

4、煤矿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管部门职能范围,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的;

5、在煤矿安全执法中,对于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需联合执法的;

6、针对突发性、紧急性煤矿安全事件需组织联合执法的;

7、县人民政府及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对落实煤矿安全执法决定存在较大问题的。

二、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组织机构

1、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局、煤矿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组成**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2、煤矿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监管一股。负责执法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的要求

1、各执法部门要认真按照归口管理和“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联合执法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并持有相关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必要时邀请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参加。

3、联合执法人员要服从指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4、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执法主体单位开展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和回避。

5、需要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时,执法部门应该在5日前向联合执法的牵头部门提出申请,并报联合执法方案,经牵头部门审核,在2日内书面回复。由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应制订联合执法方案。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完毕后,联合执法牵头部门要将工作总结或执法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县安监局煤监股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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