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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40101面已回采完毕,即将开始回撤,为确保回撤期间的通防安全,特编制如下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40101面回撤顺序为:由上向下回撤。

2、在工作面开始回撤支架前,由综采队负责将运输顺槽及回风顺槽所用风机、风筒准备到位。回风顺槽风机采用型号为2BJNO6.0—2×15KW的局部通风机供风,风筒直径为800mm,风机安设在轨道大巷尾段,40101回风顺槽联络巷的风门外;运输顺槽风机采用型号为FBDNO6.0—2×15KW的局部通风机供风,风筒直径为800mm。运输顺槽风机安设在胶带大巷机尾以下10米处,并接好火备用,由综采队负责看管,(如图所示)。局部通风机风筒安装和使用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的相关规定。风机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若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调度室及通风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在回撤过程中要注意保护风筒,严禁硬拉硬拽破坏风筒。

3、回撤前,由通风队负责对采区变电所、轨道大巷尾段、40101回风巷通道及回风上山等处的风门进行维护,确保回撤期间通风系统可靠、正常,确保风机不吸循环风,满足局扇安装地点的风量要求。在工作面回撤前,通风队在工作面运输顺槽及回风顺槽内,各设置一道挡风障,控制工作面风量不超过100m3/min。

4、回撤前,由通风队负责对40101面风量及时进行调节和测定,确保40101面回撤期间的风量不少于500m3/min。

5、40101面回撤期间,通防专业管理人员每天必须下井巡查工作面回撤施工现场,检查制定的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并对40101面回风及下隅角、40101面回撤处、40101面回撤轿车处、40101面上隅角等地点的气体、风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气体或风量异常,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当工作面全风压风风量不足500m3/min时,必须开启运输顺槽及回风顺槽的局部通风机。使回撤地点风量满足配风计划需要。

6、通风队分别在40101面回风、40101面回撤处、40101面回撤轿车处、40101面上隅角等地点设置瓦斯检查点进行检查,每班不少于三次,班与班、次与次之间时间间隔为2-4小时,专职瓦斯检查员要认真检查,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回撤处或其他地点CH4浓度超过0.8%或CO2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汇报调度室,由通防科制定措施,并由总工程师组织处理。只有当CH4和CO2分别降到0.8%和1.5%以下是,方可恢复回撤工作。

7、充灯房要保证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灵敏可靠、监测正常。施工人员要按规定佩戴使用便携式报警仪。其中,一台要悬挂在40101面回撤处,一台要悬挂在40101面下隅角;班组长及流动电钳工也要随身携带,并保证常开状态,随时监测气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8、调度室负责在距回撤地点5米处安设监测探头,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维护,并按规定及时标校,确保灵敏可靠。综采队要爱护好正常使用,随回撤及时移动探头,使探头始终距回撤地点保持在5米之内。工作面回撤完之间,不准提前撤除瓦斯监测探头。

9、加强防尘管理,施工单位和通风队要对工作面及上下两巷每班至少洒水以便,防止煤尘积聚;回撤期间,40101上巷及40101运输巷内防尘管路及隔爆设施必须正常设置完好,待回撤完毕后由机运队、通风队撤除。

10、40101面回撤期间,一切与回撤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回撤区域,并由通风队负责在40101面回风巷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

11、回撤期间,通防专业及当班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及时测定回撤地点风量,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当回撤地点风量低于500m3/min或回撤地点及其附近瓦斯浓度达到0.8%或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开启局扇进行供风,确保40101面回撤地点的风量不低于500m3/min,并保证局扇供风时不吸循环风。同时综采队要安排专人看管局扇,局扇司机挂牌上岗;机电工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双风机自动切换试验,严禁随意停开局扇;综采队要爱护好风筒,严禁随意断开、破坏风筒。

12、40101上、下两巷采用局扇供风期间,如果出现风机停电、停风时,应立即停止回撤工作,切断回撤地点及40101运输巷道中的一切电源,撤出人员到全压风巷道中(40101面回撤处人员撤至40101运输顺槽联络巷外或轨道大巷内),并在停风区巷道门口是指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恢复通风时,如果停风不超过2小时;可由通风队盯岗人员和专职瓦检员先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不超过0.5%,再就近用电话联系通防调度回撤地点探头显示气体情况,只有当CH4浓度不超过0.8%,方可人工开动局扇,并控制调节风量,确保回风流与全压压风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直至完全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有通防部门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13、回撤期间,施工单位运输支架或大件时,必须慢慢运行,杜绝硬提和碰撞,防治产生火花。严禁用烧焊和放炮的方式进行回撤或拆卸物件。

14、回撤期间,机电科必须每天安排人员对40101面上下所有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杜绝失爆现象。

15、彩棉撤除的大件必须及时运走,不得堆放在工作面回风巷内影响通风。

16、在运输物料过程中,要注意保护风筒,遇到巷道变窄或高度不够而造成挤压风筒时,必须提前进行扩帮处理,并防止风筒刮坏或脱节。

17、40101面及上下巷全部回撤完毕后(包括监测设备),经矿相关部门验收后,由通风队负责在运输顺槽口(40101运顺与40102回顺联络巷口以北3-5米处)、回风顺槽口(40101回风顺槽与采区回风巷三岔门以北3-5米处)建筑防火密闭,封闭40101面采空区(如图所示)。并在回风巷密闭墙安设束管,定期对采空区进行气体监测分析。

贯彻人员签字:

篇2:火区采空区剥离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灭火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完成,特制定如下的安全措施。

一、火区剥挖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剥挖火区之前先确定火区的范围并设警界。

2、在作业之前,所有机械必须进行检修,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防毒口罩,穿防护工作服等。

3、在火区工作的所有机械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在火区施工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的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施工作业。

(1)在进入火区施工时,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所有的机械和管理人员必须有序地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隐患,有序及时的撤出火区。

(2)在剥挖火区的同时,必须有专职人员24小时坚守火区施工重地。如发现异常及时的撤出所有的机械和工作人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在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边坡角度60°,台阶宽30m等。

(4)遇到火势较高的地方,不能及时作业,必须现用水把温度降到一定时进行施工。

(5)在火势低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边用水降温,边进行施工。

二、采空区剥挖的安全技术措施

?1、由于过去的采空矿井没有科学管理,矿井内无图纸、技术资料,不能正确反应采掘情况,井下巷道的采空区不能准确的确定,因而在施工的同时只能采取边探的措施或对现场随时观察,有发现动象、下沉或裂缝及时撤离。

2、打孔向所有的采空巷道注浆充填,这样可以防止施机械缀入采空区造成伤亡事故。

3、穿孔放炮、崩塌采空、顶板、封堵采空巷道,这样可以减少下沉,防止事故的发生。

4、根据生产需要,可随时请专业勘测单位用电位仪对采空范围及巷道走向进行勘测;同时在露天采坑内铺设管道,已备排水和灭火用。对揭露出来的巷道防止着火,不开采时,用沙子及时封堵,开采时,将其清除。

5、要制定具体的采空区生产作业规程,对具体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让作业人员对面临的现实危险的足够的认识,能够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生产,对异常情况有思想准备,管理机构要对生产作业情况经常进行核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要制定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预案。

6、在旧巷及采空区作业前,先用钻机打前探眼,上部剥离物厚度不足6m时,再探爆破孔悬吊炸药提前爆破,促使采空区上部彻底塌落充实,再进行作业;没有条件时,在上部6m以内进行剥离作业时,采、运及辅助设备不得横跨旧巷道和采空区进行作业,此两条作业规程不得随意改变。

7、在旧苍及采空区上部覆盖层厚度超过6m进行剥离作业时,由于挖掘机及它设备均属中小型设备,自重不大,可以横跨旧巷和采空区作业,但要随时观察。为了确认采空区具体位置,可用钻机对整蝠采掘带先进行穿孔前探,对危险地段提前爆破处理,促使采区彻底塌落,然后采装设备再进入现场作业。采空作业必须实行特殊作业专项负责制,专门管理机构要指派人员作为作业负责人。

8、钻机在采空区煤层穿孔作业时,钻机采用“之”字形折返前进方式,钻机履带与空巷之间非平行方向。使之总存在一定的夹角,防止一侧履带突然落入空巷,并利用钻杆进行探查,在钻机5—6m的时候,采用间歇给压,以防止空巷打通时,突然压力释放,冲击器空打钻头打眼。

9、钻机穿孔后,马上退出,不准在采空区停留,然后进行爆破,爆破中对空巷顶部的炮孔,采用药包吊住的方法进行爆破,一次起爆。

10、对采空区进行实施爆破时,必须检测瓦斯浓度,如瓦斯浓度超限则必须进行排放。具体方法为:在该部位密集穿孔,利用原矿井风机进行瓦斯抽放,直到检测瓦斯浓度低于爆炸浓度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11、对于高温孔,提前用疏干水罐入,使井下高温的极可能着火的煤进行灭火降温,同时在露天采坑内铺设管路,对高温孔内的火煤消灭。

12、对于水孔,必须提前放水,将积水导引到采场内的集水坑中,用排水泵正常排水。

三、此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施工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篇3:采空区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区准备作业

1、穿孔前必须清理工作面,确保钻机作业安全,提高穿孔质量;

2、提前做好孔网参数设计,遵循先设计后作业的原则;

3、严格设计布孔,不得随意改变孔位、孔深。孔位与设计深度偏差不得超过±0.5m孔距与行距不得超过±0.3m;

4、认真验收,对孔深不合格的要“掏孔”,孔位不合格的要补孔。

5、灭火工程爆破作业,必须遵守《露天爆破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装药作业

1、装药前必须清理爆区内障碍物;

2、装药区域外缘插红旗或其它警告标志,以标志警戒区;

3、费爆破作业人员和无关设备不准进入作业区;

4、火工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负责,运载火工品应使用专用车辆,严禁人货混装,雷管、继爆管不得与导爆索起炮弹混装;

5、火工品领、用、退得数量要吻合,账目清楚,不得丢失和私存,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

6、装、卸、运火工品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冲击或者碰撞,更不准踩压,每次不得超过40㎏;

7、火工品在指定地点摆平放稳,爆破区域20m内不的有热源、烟火;

8、复查炮孔的积水、孔温、赌赛等情况;

9、遇积水孔应使用乳化炸药;如果用非防水炸药必须轰水,轰水药包应当包上重物,然后包严绑紧,一个轰水药包不应大于4㎏;轰每米水深的炸药量:孔深大于10m时,0.6-0.8㎏:孔深10m以下时不超过0.5㎏;

10、必须按设计装药,随时掌握药注高度;

11、导爆索严禁打结,空口外留0.5—1m够联网即可;

12、禁止从已装药的炮孔内拔出或者硬拉导爆索或雷管;

13、装药人员头部不准对准装药孔口上方;

14、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15、装药发生卡堵时,只准用炮杆处理,处理不了时向炮区负责人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16、装药时,连线打断或掉入孔内,经处理难以正常引爆,可再补装一个适量的引药,然后充填,如处理无效时,则应插上标志按瞎炮处理;

17、如因无充填物卡堵,要用炮杆或绳索套取,不能疏通时,必须向炮区负责人汇报,以便在起爆或警戒时采取措施;

18、用导爆索起爆,如果充填中发生断索,当充填物上露有索头,不能接索时,应重新放入引药继续充填,如无法补救,则按瞎炮处理。

三、联网作业

1、切割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刀具一次割好,禁止切割已接上雷管或插入炸药里的导火索导爆索;

2、导爆索不准拉得过紧;

3、导爆索连接时,采用打接或水手结方法联接。搭接时两根导爆索重叠长度不得小于15㎝,中间不得夹有异物,捆绑应牢固,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小于90°;

4、继爆管要缠牢靠紧,连接长度不得小于10㎝,继爆管与导爆索联接时,必须用胶布平行搭接。

5、网路除连接时的水手结外,禁止搭接或打圈;

6、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处,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7、爆破网络的连接必须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装填完毕和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点依次进行。

五、警戒作业

1、警戒工作由炮区负责人负责;

2、小于警戒距离的两个地区同时起爆时,应互相做好联系,共同警戒,统一指挥;

3、炮区负责人布置警戒时必须做到:

①根据爆破的安全距离和警戒边界上的情况必须配足够的警戒人员;

②向警戒人员交授警戒旗时,同时向其交代清楚警戒地点,范围及注意事项;

③警戒人员必须在警戒指定地点警戒,并监督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撤离到安全地点。

4、警戒人员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到达规定的安全警戒距离后站在较高的位置;

②能够看见炮区负责人;

③能够监视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和设备。

5、未解除警戒之前,任何人员及设备不得进入警戒区;

6、凡在警戒区的人员、设备,按警戒人员指令(挥),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到安全地区,不得延时;

7、警戒距离:

①深孔爆破:设备不得小于40m人员不得小于200m;

②二次爆破:设备不得小于50m,人员不得小于400m。

以上警戒距离均指距爆区边缘的距离,如爆区前沿孔距离台阶坡顶线太近或有发生飞石可能适当加大安全警戒距离;

8、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警戒距离应当增加50%。遇风天,顺风向应适当加大警戒距离。

六、起爆作业

1、炮区网络联好后,要核对火工品的使用数量是否相等;

2、起爆前由炮区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网络连接情况,连接方法是否真确,有无丢漏炮孔;

3、所有人员及设备都移到达安全地点后,方可下令点火起爆;

4、起爆命令由炮区负责人发出;

5、每一段起爆量不得大于2.5t;

6、爆破工作应在白天进行;

7、严禁在雷雨天起爆。

七、警戒解除作业

1、爆破完毕后,炮区负责人应对该区进行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发出警戒解除信号;

2、警戒解除后,人员及设备方可进入现场。

八、瞎炮处理作业

1、爆破后,经检查发现有瞎炮时,立即向炮区负责人报告;

2、处理瞎炮时,炮区负责人要派有经验的爆破工处理,处理不了时,要在瞎炮位置设置明显标志;

3、爆破网络未受到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连线起爆,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在重新起爆;

4、如爆破网络受到破坏,在距离瞎炮孔口0.5—1.0m处,另打同等深度的平行孔,装药起爆。严禁钻机按原孔位穿孔。

九、二次爆破作业

1、二次爆破采用炮眼法。遇有急需爆破而无穿孔设备的情况下,可采用裸露爆破法,一次装药量不得超过10㎏,并有减少飞石的措施;

2、在爆破前要清除药包周围的石块。

3、炮眼深度不得超过5m。

4、在高温火区爆破,首先必须测温,温度超过40℃停止装药起爆。

篇4:采空区高温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高温孔爆破前检查降温处理

1、凡是在老空巷区等温度不正常的区域爆破时,装药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炮孔内温度,对于有明火及高温孔(高于80℃,下同),必须经过灭火降温处理后方可装药爆破,否则严禁装药。

2、检查孔温方法:测温仪检查法。

如果测温仪显示温度超过80℃则为高温孔。

3、检查孔内温度,应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对不合格的高温孔应插上标志。

4、高温孔可采用灌水降温方式,炮孔温度必须降到40℃以下时方可装药,对于温度在40℃--80℃的炮孔,也必须同样处理;如无法处理,不得装药,按废孔处理。

二、高温孔经降温处理检查合格后按下列顺序操作

1、复查孔深,配好各孔药量,把药包摆在高温孔旁;

2、装药前先派出警戒哨,将警戒线布置好。

3、首先将各炮孔起爆器材连接好;先装填温度正常的炮孔,同时撤出一切不用的器材;

4、预备起爆信号发出后,起爆人做好起爆的一切准备;所有装药人同时装填高温孔,炮区负责人随后检查。

5、装药人全部撤离炮区并躲到安全地点后,立即起爆。

三、装填高温孔注意事项

1、按两人装一个炮孔安排装药人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炮区。

2、尽可能减少一次爆破高温孔的数量,人数少时可采取分次起爆方式。

3、装药发生卡堵不宜处理。

4、装药顺序为炸药→起爆器材,正向起爆法。

5、采用整装药,少充填;禁止使用散装药。

6、装药人在装填完毕自己负责的炮孔时应迅速撤离,不得再靠近已装填完毕的高温孔或他人负责装填的炮孔。

7、高温孔装填操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0min。

8、提前1、2天对高温孔进行降温。

9、高温孔不得进行扩壶作业。

四、此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施工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篇5:高温区火区采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火区蔓延对施工及人员安全的影响:

由于3-1煤层为易自燃煤层,埋藏深度浅,煤层有露头,加上在前期开采时对采空区的防火措施不到位,导致现在采空区内存在大量火区,并且在一直自燃,而灭火工程施工时间较长,这样就会导致火区不断蔓延,范围逐步扩大,为后期的灭火施工带来较大影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措施:

1、首先对灭火工程治理区域范围内的明火点进行及时处理,可采取剥挖、注水、注浆方式,对明火点进行提前灭火治理,防止明火点范围和数量进一步扩大。

2、若明火点处理施工困难较大,可在明火点四周开挖隔离带,将明火点隔离,阻断其蔓延途径,然后对明火点在采取进一步处理:剥挖、注水、注浆灭火。

3、对发现的未自燃的煤层露头,及时采取用黄土覆盖的方法进行覆盖,阻止其在空气中的继续氧化过程,防止其自然发火,出现新的明火点。

4、若发现治理区域存在裂缝,要对裂缝进行充填处理,隔断向煤层内供氧途径,使下部火区因缺氧而逐渐熄灭。

5、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明火点或出现新的明火点时,要对该位置安排提前剥挖施工或局部灭火施工,防止火区进一步蔓延,为后续施工增加难度。

6、挖掘出来的灼热体、燃烧体残渣,应排放到煤系地层以外。

7、挖掘区内不得留有灼热体、燃烧体残渣。

8、挖掘前,必须用束流或喷雾状态的水将灼热体、燃烧体预先冷却,对明火必须用谁彻底扑灭余火。

9、灼热体、燃烧体残渣不得排到其他排土场,应排到煤层露头30米以外的地方,避免引起煤层再次起火燃烧。

10、作业前或作业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施工机具油路完好情况,严禁漏洒油液或泼洒废油在火区,以防引起火灾,导致新的明火点产生而使火区扩大。

11、杜绝爆破施工产生明火,发现明火时,要及时扑灭。

12、严禁施工人员携带香烟盒点火物种进入施工区域,严禁现场进行明火操作。

13、严禁在施工区域进行气焊等作业,若必须进行该项作业,要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总工程师审批,在作业地点配备2-3台灭火器。

14、在进行火区作业前,必须首先检查工作面温度、火区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面的稳定情况,不得盲目冒险作业。

15、挖掘机在火区作业时,首先检查工作面的温度、有无明火,严禁将明火装在汽车上。

16、为防止火区蔓延,对火区治理始终坚持“先治理后剥挖”、“有隐患险治理”、“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生产原则。

17、其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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