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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店回风立井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为了保证全体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回风立井井筒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回风立井施工需要在井下使用雷管炸药就行爆破作业,按照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谌启明

?放炮员:张风平,张宗明

?瓦检员:路青松、肖书全、张荣彪

?作业内容:回风立井放炮

作业地点:常店回风立井井筒

?安全检查员:何邦辉、景子彬、夏正宗、夏正双?

作业时间:2013年8月-2014年8月

二、准备工作

?1、放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资格证书,放炮时放炮人员必须在距离放炮井筒上口不小于20米的有坚固掩体的安全的地方进行。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井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5--329、331-342之规定,杜绝“三违”。

?4、放炮采用T220炸药,规格为:长400mm,直径35mm,重量0.5kg/卷。雷管选用1-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雷管脚线长5m。

?5、在距井筒50m外的井筒北边建两间砖砼结构的房子,临时存放当天使用的炸药、雷管。

6、在井口北边的钢筋棚内安设二台CDM1-225L3300/160A型开关,一台做电源开关,一台作放炮开关,放炮开关接通380伏电源通往井下放炮用,二台开关的控制按钮均固定在开关箱内,不放炮时开关箱加锁,钥匙由放炮员专管专拿。

7、每次放炮前提前通知寺河矿,初期由寺河矿放炮员、炸药雷管押运员及寺河矿的运火工品车把炸药雷管送到井口的炸药雷管临时存放房内待用。后期由我项目部持有合格证件的放炮员、炸药雷管押运员及运火工品车把炸药雷管送到井口的炸药雷管临时存放房内待用。

?8、放炮前必须在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距离放炮地点100米以外处设立可靠的警戒。

9、所有参与爆破、运送、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放炮

1、从第一炮开始,先采取放小炮的方法进行爆破,眼深控制在1.8m以内,每眼炸药量控制在2卷以内,视爆破效果进行眼深和装药量调整。随着井筒施工的不断加深,炮眼深度和每眼装药量逐步加深加大到爆破图表的要求。

2、每次打完炮眼后由放炮员负责装药放炮,每次装完药后通过放炮母线连接到地面的放炮开关上,通过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先送电源开关的电,当电源开关的指示灯亮后再送放炮开关的电进行放炮。

3、放炮工作严格按“三人联锁爆破制”要求进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员应凭放炮员上岗证领取雷管炸药,雷管炸药按照爆破图表的数量领取。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的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角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的单个电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拧成短路。

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炸药雷管装罐入井时不得与人员同礶,炸药雷管与吊罐之间必须用绝缘体隔开,以防吊桶有杂散电流出现安全事故。

?5、打眼爆破作业时,整个作业过程必须在跟班队长的监护下进行。

?6、为确保安全,严禁发生多打眼、多装药现象。

?7、施工中严格执行一班三检和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查制度,及“三人连锁”放炮制。

7.1“三人联锁爆破制”要求

7.1.1、“三人联锁爆破制”要求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完成爆破工作。

7.1.2、“三人联锁爆破制”:爆破工持警戒牌、炮机遥控器A和B,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和起爆牌,瓦斯检查员持放炮牌。

7.2、“三人联锁爆破制”操作流程管理规定

7.2.1爆破前,爆破工在检查连线无误后,将脚线扭结为短路后,将警戒牌和炮机遥控器A交给班组长,将炮机遥控器B交给现场安监员。

7.2.2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和炮机遥控器A后,亲自安排专人设置警戒(工作面除跟班干部、班组长、爆破员、瓦检员、安监员五人外其余人员全部撤到警戒以外),并在检查顶板、支架、监测探头等情况符合要求后,由班组长持《警戒设置单》检查警戒设置情况后,由警戒人员、班组长签字确认。

7.2.3确认警戒设好后,班组长返回并告知工作面人员(跟班干部、爆破员、瓦检员、安监员4人)警戒到位、人员撤出,同时由跟班干部和班组长在现场安全确认单上签字,然后班组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

7.2.4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煤尘符合规定时,由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安全确认单上签字,瓦斯检查员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瓦斯检查员、班组长、跟班干部、安检员一起撤离到起爆地点。

7.2.5爆破工将爆破地点的爆破脚线与母线连结,最后离开爆破地点,撤至起爆地点。安监工确认原留在工作面相关人员全部撤离和警戒设置到位后,在现场安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班组长确认爆破准备工作无误后在起爆地点将起爆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随后将扭结短路的母线解开,牢固的接在发爆器的接线柱上,班长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发出放炮口哨后由班组长按动A遥控器解锁,然后由安监员按动B遥控器解锁,解锁后爆破工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爆破工再次发出放炮口哨,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进行爆破。

7.2.6爆破后,立即将炮机遥控器A、B钥匙交给爆破工,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远距离爆破起爆后至少等待30min,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地点起爆后至少等待15min),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安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检查完毕后“四牌”各归原主。

?8、放炮器的钥匙必须有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放炮后,必须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9、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电工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放炮前,班长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10、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

?11、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12、严格按要求进行打眼装药。

13、打眼期间严禁进行与打眼无关的工作,打眼和装药不能平行作业。

14、放炮时,井口吊盘提升至安全地点,距离工作面保持在15m,必须确认井下和地面上所有人员撤到距井棚100m外的地方,同时切断井筒内的一切电源。

15、放炮后,瓦检员、班组长、安全员、信号工应首先到井底检查井壁围岩、瓦斯和涌水情况,井壁危岩应及时找掉,确认安全后,彻底清扫吊盘、模板和设备上的浮矸,清扫完毕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16、爆破、送药、装药人员的规定

⑴爆破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达到持证上岗。

⑵爆破员必须亲自运送、领取电雷管,电雷管应装在非金属容器内。

⑶爆破时,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爆破员操作并铺设老线,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

⑷发爆器及钥匙爆破员必须随身携带。

⑸装药时,必须按照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名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雷管段号要与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⑹装药前,必须把炮眼内的岩粉吹干净,装药时要用力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

⑻装药时,必须防止雷管脚线折断或脚线的绝缘层被破坏,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扭成短路并悬空。

17、炸药、雷管存放、装配起爆药卷的规定

⑴存放

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专人领取存放,雷管使用后经班组长签字交回火药库。

炸药由专人使用火药兜运送至指定地点,交给爆破员并放入炸药箱内落锁。炸药使用后,经班(组)长签字,剩余火药要交回火药库,严禁私放火药。

⑵装配起爆药卷的规定

①装配起爆药卷,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名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装配起爆药卷。

②各炮眼的雷管型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③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需要。严禁坐在火药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④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躲开电缆、钢丝绳、铁轨等导电体,同时要防止雷管受震动和冲击。

⑤装配起爆药卷时,要防止折断脚线,并把脚线末端扭结在一起,构成短路,防止杂散电流引爆雷管。

⑥装配起爆药卷时,用木棍在药卷平头扎孔,把雷管全部放在药卷里固定,然后用脚线绕固定,不得将雷管从药卷中部插入。

19、炮眼深度、封泥长度、警戒距离、爆破母线及连接线的规定

⑴、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⑵、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⑶、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⑷、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⑸、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⑹、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20、爆破后及拒爆、残爆的处理

⑴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若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根据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当班爆破工应与下一班爆破工一起共同处理完拒爆、残爆后,当班爆破工才可升井。

⑵发生拒爆、残爆处理时,必须在班(组)长的指导下进行作业,在距拒爆、残爆眼0.3m处打平行炮眼,重新装药放炮,眼深要超过原炮眼深度。

⑶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药卷,或从药中拉出雷管。

⑷处理拒爆残爆时,严禁在该地点做其他工作。

⑸处理完毕,爆破员要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石,找出未爆破的雷管。

21、放炮后,井筒炮烟吹散30分钟后方可下井。

五、放炮作业领导小组

组?长:殷逢星

副组长:谌启明

成?员:张风平,张宗明、路青松、肖书全、张荣彪、何邦辉、景子彬、夏正宗、夏正双

六、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照三大规程执行。

篇2:工作面回风巷重新捣制无极绳绞车张紧器和尾轮基础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回风巷重新捣制无极绳绞车张紧器和尾轮基础的安全顺利进行,特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破除无极绳绞车张紧器基础和挖设尾轮基础坑时利用风镐进行,若破除困难时可采用打眼爆破的方法进行松动,打眼放炮时,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m,炮眼布置视具体情况而定,炮眼装药量不得大于150g。

2.采用煤矿三级粉状乳化炸药,1-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MFB-100型发爆器起爆。采用正向装药结构,炮眼剩余部分用水炮泥和黄土炮泥封满,严禁用煤粉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黄土封孔必须捣实,防止抽孔。装药与打眼不得平行作业。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并短接,严禁将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电气设备及其它导电体接触。

3.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使用发爆器完成,采用一次性打眼、一次性放炮的形式完成,装药、封泥也要一次完成一次到位。

4.装药前、放炮前后必须由瓦检员和爆破工首先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情况,若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只有当瓦斯浓度低于0.8%时方准继续作业。

5.工作面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若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只有当瓦斯浓度低于0.8%时方可继续工作。炸药、雷管必须分箱存放并上锁,两箱距离不得小于25米。

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1-342条的规定执行。

7.工作过程中必须对放炮地点附近的管路、设备及设施等用皮带或坑木加以妥善保护,防止炮崩。

8.每次放炮前后必须对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全面洒水降尘。

9.工作面放炮时每次不得超过2个雷管,即两个眼孔放一炮,严禁一次性多连多放。

10.工作面放炮前,由班长负责指派专人到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上设置警戒,并挂上警戒牌、拉杆、拉绳等标志,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区域。炮放完后必须由班长亲自撤回警戒,炮线长度不小于80m,警戒距离大于80m。炮线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铜芯双线电缆。

11.工作面打眼、放炮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用长柄工具撬掉顶帮活煤矸,并由专人随时观察顶帮压力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12.爆破松动期间,通灭队每小班必须指派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查工作地点有害气体浓度情况,每小班检查不少于3次,若发现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4.瓦检员和安检员始终参与爆破的全过程并严格督促执行本措施的规定,当瓦检员和安检员不在工作地点时,严禁装药爆破。

15.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共同协作,防止铁锨或洋镐甩起伤人。

16.工作期间电器设备接掐电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做到专人停送电,并闭锁挂牌。接掐电必须办理工作票,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移动,搬迁电器设备。

17.在无极绳绞车周围作业时必须将无极绳绞车控制开关断电并闭锁开关设专人警戒,接掐高压管路必须专人操作。

18.在起吊无极绳绞车张紧器或其他部件时,手动葫芦必须用40T溜子大链双链配合M20螺栓牢固固定在巷道牢固可靠的锚杆或锚索上,若无起吊梁时必须打设专门用于起吊部件用的锚杆或锚索(锚杆采用∮=20毫米,长2.4米的螺纹钢锚杆,锚索采用∮=17.8毫米,长度为7.3米的钢铰线锚索),手动葫芦起吊过程中工作地点除拉动手动葫芦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任何人员在该处5米范围内逗留,严禁任何人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被吊物体下方,部件装车必须找准重心及前后位置,起吊必须保持平衡起吊。转动已吊起的部件,必须由专人执长柄工具或长胶管、麻绳远距离拉动,严禁用人体作配重,拉动手动葫芦人员必须远距离操作。在正式起吊之前必须先进行试吊即先起吊100mm无异常情况后开始正式起吊。

19.人力抬运部件时必须齐心协力,口号一致,防止部件掉下伤人,严防碰手碰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自保互保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用长柄工具敲掉顶帮活煤矸。人力推车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62-364条的有关规定。回风巷无极绳绞车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SQ-120/132P型无极绳绞车司级操作规程》及《SQ-120/132P型无极绳绞车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任何人乘坐梭车。重新捣制无极绳绞车张紧器和尾轮基础必须由生产技术部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后方可施工。

20.未尽事宜,均按《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及《3228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3:风井罐笼防坠器静止松绳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2012年3月31日

二、施工负责人:王忍岭

三、安全监察员:孙强

四、施工人员:

王亚东、王忍进、王耐祥、陆瑞华、葛成武、陈峰、鹏飞飞、王忠军、孟凡杰、李军、陈光杰、艾广海。

五、轻、重载负荷试验施工顺序:

1、施工前,准备好所用的材料配件,并对其认真检查,锈蚀严重,磨损超限的材料、配件严禁使用。

2、分别将轻、重载车填入罐笼,上提至井口以上0、4至1米处停稳,然后在罐笼下串入4根长6米的11#工字钢,并将4根工字钢铺平。

3、将罐笼下松至工字钢上,然后再开动绞车,将主提升钢丝绳放松,进入罐笼内,抽出防坠器的两个叉杆和连扳之间的销子。

4、开动绞车,将罐笼上提至井口以上1米处停稳。

5、在制动绳和缓冲绳上做上标记,再放松提升钢丝绳,这时抓捕器沿制动绳下滑一段距离后停住。

6、测量并记录罐笼沿制动绳下滑的距离。

7、每台罐笼要用填入载矸重车的重罐进行两次静负荷试验,每次抓捕不能在同一地点。

六、安全措施:

1、施工前,有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产加施工的人员,开好班前会,强调施工中的注意事项,传达安全措施,并签字。

2、施工中所用的材料、配件、工具,要提前准备好,由安监员负责全面细致的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施工时,施工人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严禁大声喧哗、打闹游戏。

4、施工期间,上、下井口把钩工要认真负责,闲杂人员不准进入井口,井底1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信号工要在信号室内操作。

5、进入井筒或在井架上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固定要牢靠。

6、施工过程中,严禁上、下方同时作业,严禁投递材料及工具。

7、施工完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杂物,并对提升系统进行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机电科

2012年3月27日

篇4:煤矿机电设备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潜在隐患排查活动安全技术措施

为严格落实汉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汉安监[2014]3号文件关于转发《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机电设备“三大保护”专项整治和“潜在隐患”排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矿于2014年1月11日,成立“三大保护”专项整治和“潜在隐患”排查小组,计划对煤矿开展为期4天的机电设备“三大保护”专项整治和“潜在隐患”排查活动,为确保本次自查自纠活动安全顺利开展,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排查范围:

全矿所有电器设备、矿井矿井新采空区、老采空区、已经关闭矿井采空区、报废井巷。

二、排查内容:

(1)、矿井是否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是否到位。

(2)、矿井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各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到位。

(3)、矿井机电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技术管理能量,井下电钳工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过电流保护)装置(或设施)是否安设齐全规范,是否动作可靠。

(5)、井下供电系统中的开关、接线盒、电缆、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是否连接形成总接地网;井下供电系统的主接地、辅助接地和局部接地的接地极的安设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移动电气设备(煤电钻、综掘机、装载机等)的保护接地的安设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是否对保护接地系统进行日常巡回检查。

(6)、煤矿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电气实验和测试工作,如:是否按照规程要求每天对井下低压总开关的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检漏实验;是否安装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远方漏电试验和开关保护插件漏电试验、测试接地网接地电阻;是否按照规定对过流装置校验整定、检查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及防暴电气设备的防暴性能等。

(7)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设备的运行、检修记录是否完备,设备的台帐、牌板、图纸及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8)、矿井的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是否完善、可靠;矿井一类用电负荷(通风、排水、监测监控、人员提升、压风等设备)的双回路供电系统是否形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矿井局部通风机供电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

(9)、井下低压供电供电系统是否按要求经有资质机构检验合格。

(10)、煤矿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本矿人员对井田内的新采空区、老采空区、已经关闭矿井采空区、报废井巷进行清理。

三、排查时间:

2014年1月12日至15日

四、排查负责人:

李树华

五、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按照排查计划,准备好专用工具,计划好时间,提前与矿调度室联系,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开始排查工作;对煤矿井下所有电器设备,不留死角,每台设备必须开盖检查。

2.各岗位工种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

3.所有人员进行作业前,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V.<"v]F

4.非专职电气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所有排查人员必须劳保设施佩带齐全。

5.工具的操作手柄及工作中必须和人体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完好无损。

6.排查人员打开电气设备前,瓦检员必须先检测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3%时,严禁检修作业,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施工期间瓦检员必须不间断检测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0.3%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只有待瓦斯浓度降至0.3%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电气设备排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报警仪,作业是必须2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7.排查时当巷道内无风、微风、风向逆转时,必须停止检修作业,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必须检查电气设备周围有害气体情况,。

8.打开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开关电源,并锁死,设专人看管,手把的闭锁在停止位置要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代替送电。

9.检修电气设备负荷侧时,如电动机接线盒,电源与负荷不同处一室的开关,必须把电源开关换向刀闸打到零位,并锁死,用试电笔验电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验电、放电、打接地,然后接触带电体的制度。

10.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切实搞好自主保安工作,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作业,严格按标准进行接线,杜绝电气失爆现象。

11.施工作业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向矿调度室汇报,安排专人恢复送电;每台设备被检查后,必须实行挂牌管理,挂牌种应表明本次检查的具体时间及责任人姓名。

12.组织人员对志成煤业井田内的新采空区、老采空区、已经关闭矿井采空区、报废井巷进行清理,将他们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上,若对井田范围内的老采空区、已关闭矿井的采空区范围等不清楚,应报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协助。在请求协助后乃有新老采空区不清楚的,则应该开展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走访、地面勘察等工作,收集曾经在本矿从事过工作的老工人、矿井管理人员的回忆,然后根据回忆,然后在再《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上绘制他们描述的新老区范围及报废井巷。

13.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14.本措施批准后生效,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严格按措施执行。

篇5:更换皮带张紧绞车安全技术措施

一、准备工作

1、检查工作地点支护完好情况,清理作业现场杂物保证作业地点畅通。

2、准备好完好的5T导链2台、马蹄环4个,40链4把、撬棍、4分钢丝绳绳套等工具设备。

3、将备用张紧绞车运至更换地点。

二、施工方法

1、开空皮带后停机,在皮带开关上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设专人看护。

2、开启张紧绞车松开皮带后,切断张紧绞车电源并悬挂停电牌。

3、在钢丝绳绳卡处拆开,抽出钢丝绳。

4、卸下张紧绞车固定螺丝,使用导链将张紧绞车打至合适位置妥善放置。

5、将新张紧绞车打至安装地点安装。

6、穿好钢丝绳,打好绳卡。

7、送上闭锁送电,挂送电牌,张紧皮带,开机试运转。

三、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一定要检查好作业地点的支护完好情况,如支护不好及时处理,严禁在支护不好的地点作业。

2、开关送电前一定要检查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3、起吊前检查所用导链、大链、链环,必须完好可靠,严禁使用不合格作业工具进行起吊作业,人员作业前一定要带好手套等防护工具。

4、吊环一定要上满扣,马蹄环使用M20mm*75mm的螺丝封口时一定要带满扣。

5、导链悬挂要牢固可靠,导链勾头要挂牢固,要有防脱措施。

6、起吊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地点进行操作,严禁站在设备下方和设备的运动趋势方向,起吊过程中严禁用手、脚直接推、拉起吊设备,严禁人员在起吊设备上方站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

7、起吊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起吊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操作。在起吊过程中要设专人时刻观察起吊装置及用具的可靠性,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止起吊工作,进行妥善处理,待检查无误后方可重新起吊。

8、根据设备重心位置选取起吊点,保证设备在起吊时的平衡,不会发生大幅度摆动,导链起吊时起吊夹角不得大于12°。

9、起吊设备时,先要试吊,试吊高度为100mm—200mm,试吊无问题后方可起吊。起吊要求稳起稳放,起吊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中途离开岗位。

10、重物起吊时,严禁长时间悬空,如果中途需要停止作业,必须在设备下方垫道木,支稳设备。

11、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在作业地点站立行走。

12、起吊过程中对起吊物要稳起稳放,操作平稳,严禁猛拉硬拽。操作人员要稳拉稳放,不得有冲击现象,起吊过程必须保持起吊设备平衡。

13、起吊过程中如发现起吊不动或卡阻现象时,先处理后再起吊,严禁强拉硬拽。

14、人员拖钢丝绳时一定要做好安全站位工作,并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均匀用力,防止用力过猛跌到,做好互保联保工作,防止工作中相互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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