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程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煤矿工程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总则

⒈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施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斜井施工的安全知识,安全规定及质量标准。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

⒊开工前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探水、过煤、过断层带必须编写专项措施。

⒋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资料的搜集和记录台帐。施工中有隐蔽工程记录,材料试(化)验记录,砼试块资料,中间验收记录,设备运转记录,材料代用,设计变更通知书等。施工结束有竣工验收记录、竣工图等。

⒌当巷道接近或穿过含水层、老空区等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严格落实执行;否则,不准施工。

⒍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交清工作面安全质量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掘进

⒈明槽段开挖时,按设计要求确定边坡角,若土质松软必须采用挂网临时支护,必要时喷浆封闭。

⒉雨季开挖明槽,工作面上部必须设置防雨棚,防止基坑灌水,并准备排水设备,及时将基坑内积水外排,以防止边坡长时间浸水坍塌。

⒊在明槽开挖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观测四周边坡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知附近施工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⒋在明槽开挖过程中,边坡上部设专人把岗,并用栅栏或者绳索围住,揭示警标,严禁非工作人员靠近;开挖的土方及杂物应堆积在边坡上边缘5m范围以外。

⒌待明槽开挖结束后,及时在边坡上边安设防护网,防止人员坠落。

⒍表土及风化基岩段必须采取超前支护,打设板桩及超前锚杆的数量应根据土质及围岩风化情况具体确定,必要时封闭全断面;需要爆破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⒎装药联线时,除放炮员、检查员和指定的装药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至躲炮安全地点。

⒏要由熟练的打眼工完成掏槽眼和周边眼的钻眼工作,实行定人、定钻、定位、定眼、定时间、定任务。

⒐放炮后通风时间不得小于30min,要由班长、放炮员和检查员先行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顶板和验炮,确认无危险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⒑如果遇到瞎炮和残爆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处理。⒒所用雷管必须进行检查测试导通,并编号管理,合格后方可发出使用。

⒓过煤段选用煤矿许用三级以上安全炸药,装药前必须切断工作面动力电源。

⒔放炮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躲炮地点,距工作面不少于300m,做到“人、绳、牌、警戒服”齐全,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换牌”放炮制。三、支护

⒈由于巷道断面比较大,表土段立骨组模或打灰时需要搭设牢固的工作台。⒉立骨组模打灰全过程由班长统一指挥,螺丝上紧,连接牢固,防止碹胎位移或受压不均而变形。

⒊浇注砼时,立模支撑及搭设的工作台高度应高于箕斗高度,避免箕斗下料时发生碰撞。

⒍浇注砼时,模板外侧应铺设塑料薄膜,并采用机械震捣,保证砼的密实性及表面光滑度。

⒎喷射堵管处理

⑴喷射过程中如出现堵管现象,应立即停止加料,停风停电处理。

⑵处理堵管时,喷枪口立即朝下,处理喷头时,周围不的有围观者。

⑶如果堵塞较长而且密实,则需逐节拆管敲击吹打处理。

四、顶板管理

1.成立顶板管理小组,严禁空顶作业。

2.储备足够的坑木以备冒顶事故急需。

3.工作面地质条件变化要及时变更支护方式。

4.施工中每道工序都必须坚持执行敲帮问顶、专人观山、专人找顶制度,观山找顶人员班班必须明确。每道工序都必须指定有经验的工人,由专人手拿长钩钎(2m以上)站在安全完好的支护下,对角找净帮顶的活岩危岩。观山人员应认真负责,发现险情,立即发出警号撤人。敲帮问顶人员、观山人员应站在完好支护下的安全地方,保证退路畅通,并做好自保互保。

5.工作面及巷道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观察工作地点的顶板情况,发现顶帮有危险,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6.坚持使用临时支护,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7.施工中若巷道顶板控制不住,发生冒顶或遇到断层时,及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制定补救措施。

五、机电及运输管理

(一)机电管理

⒈所有机电设备包机到人,挂牌管理,出现问题追究包机人的责任。

⒉禁止带电移动拆接、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⒊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要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作业,不得送电”标志牌,上好闭锁螺栓,以防误送电;严禁预约停送电。停电后要用同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要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挂接地线,而后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误后,方可联系送电。

⒋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在工作范围20m内瓦斯浓度超过1%的情况下检修电气设备。

⒌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电气设备,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维护制度,保证设备的电气性能良好。

⒍电气作业工艺及管理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⒎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用电“十不准”,即:⑴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装置;⑵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⑶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⑷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⑸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⑹不淮用铜、铅、铁丝等代替保险丝;⑺停风、停电时,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⑻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⑼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⑽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⒏电缆线路定期检查维护,按规定敷设和悬挂,防止电缆被碰、轧、挤压、炮崩等造成绝缘损坏。

⒐不准电气设备长时间过负荷运转,以防过热造成绝缘老化。

⒑检修传动部位时要先停电闭锁,并设专人看守。

⒒安装和检修机械设备时,手不得放在或站在齿轮和容易转动的部位。

⒓拆卸检修大件时,身体不准站在机械重力下方或倾斜的方向;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⑴有专人负责;⑵检查周围支护及安全无问题,维护好顶帮;⑶起吊和移动大件时,所有人员都必须站在安全的地方,做好自保互保;⑷起重工具、钩头、绳头都必须完好、牢固可靠;⑸更换耙斗机、绞车部件时,必须停馈电开头,设专人看管。

⒔机电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必须持证上岗,无安全资格证者不准操作。

(二)耙斗机装岩

⒈耙斗机司机必须经过专职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⒉耙斗机司机与工作面看斗者之间应制定灯语信号,操作时用灯语或信号联系,指挥耙斗进退。

⒊耙斗机运行时,机身两侧和耙斗机跑道侧不准人员停或行走。

⒋耙斗机中间槽和卸载槽两侧,应安保险杆或保险网,以防空绳抽人。

⒌耙斗机运行中出现故障时,首先松开闸把立即停电,切断电源,严禁带电处理。

⒍严禁将两个操纵手把同时压下,以防耙斗突然飞起或断绳伤人。

⒎负荷过大或运行受阻,不能硬拉,应将耙斗机退1~2m,重新再拉或停电处理。

⒏耙斗运行范围内不准有人站立或走动,开动前与邻近人员打招呼,人员躲出后方可装碴,耙斗活动中发现有人通行立即停机。

⒐耙斗面出碴与工作面打眼平行作业时,耙斗尾轮硬楔距工作面不得少于10m,硬楔插入锚桩眼的深度不低于600mm。

⒑耙斗机倒碴时,指挥耙斗进退只准一人,并躲在宽面侧,帮顶和工作面维护好的安全处,时刻警惕尾轮绳抽出伤人,工作面的其他人员必须撤到耙斗机后边安全地方。

(三)斜巷提升

⒈斜巷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工必须固定专人操作,严禁其他人员乱打点、乱开车。

⒉斜巷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⒊斜巷提升的“一坡三挡”必须齐全,安全可靠,且车车使用。

⒋斜巷提升坚持“三固定”,“四保险”,安全可靠,车车使用。

⒌斜巷把钩工接班时应详细检查轨道、大绳、勾头、保险绳、绳卡、插肖、挡车器等一切保险装置,确认无误时方可工作。

⒍挡车器必须经常关闭,只有过车时才准打开。

⒎不挂保险绳不准拉车,超载或异常情况不准开车。

⒏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严禁扒车、蹬、跳,严禁放飞车。

⒐摘挂车时,一律打停点,车停稳后才工作,摘挂应站在巷道较宽一侧,两脚要站在道外,保险绳必须挂放合理,一头必须与大绳相连接,一头必须与矿车或箕斗挂牢,保险绳不得拖地。

⒑处理掉道车,严禁猛拉,矿车支稳后方可垫道。

⒒绞车运行时,下边人员要躲入躲避洞内。

⒓信号工接班应检查信号按钮、铃,红灯应齐全,确保灵活可靠。

⒔打点器、红灯、电铃及线路必须悬挂整齐。

⒕信号工得到把钩工通知后,按规定信号及时与绞车司机打点联系。

⒖绞车工只有得到信号工传点才准开车或停车,不经传点或传点不清,严禁开车。

⒗绞车工开车前要对绞车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车闸失灵,严禁开车。⒘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详细检查一遍,断丝超限立即停止拉车,检查要有记录。

⒙斜巷正在提升,信号工不得离开打点器,离开岗位时,切断电源。

⒚打点信号为:一点停、二点拉、三点快下、四点慢拉、五点慢下,车掉道打乱点,处理掉道车应打慢拉或慢下点。

(四)提升绞车的安全使用

⒈绞车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⒉绞车工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

⒊绞车工必须固定专人,严禁乱开,不是绞车工不准开车。

⒋接班后必须试验各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并例行检查。

⒌操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⒍停车后要求:⑴停车后,较长时间不用,应切断电源,两刹把同时刹住。⑵检查紧固各部另件,清扫绞车及环境卫生,司机应在现场交接班。

⒎绞车必须专人检查,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⒏绞车严禁下车不送电,严禁放飞车。

(五)提升钢丝绳安全使用

⒈提升钢丝绳要专人进行检查,每天必须从头到尾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⒉要认真检查钩头夹子是否松动;保险绳是否安全完好,不符合规定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使用。检查中发现断丝超过规定,磨损超过直径的10%或有死弯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⒊为减少钢丝绳磨擦,变坡点处必须设置底轮,然后每隔20m设一道底轮,底轮安设要牢固,转动要灵活,且天天专人检查。

⒋绞车工在接班前,首先要检查提升钢丝绳安全情况,如有断丝超限、死弯、咬绳、矿车压扁绳等现象,立即向队里汇报,派人处理,没处理前不得使用。

⒌提升到车场道岔时,要搬严道岔后再甩车,甩车不能速度过快,甩绳不能过长,严防绳打死弯。

六、一通三防

一)局部通风

⒈安设的风机必须是双风机,双电源,并使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风机运行监测装置,实现三专两闭锁。

⒉主副风机间安设自动倒台装置,并保持完好。

⒊风机设专人看管,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和空岗,看风机人员必须熟悉风机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每天接班后,必须检查风机及自动倒台效果,如果有问题立即处理或向调度室汇报处理,不处理完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⒋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停、开风机,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送风安全措施。

⒌无论任何原因停风时,巷道内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到新鲜风流中,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⒍送风送电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巷道瓦斯,只有在巷道内瓦斯浓度低于1%,局扇及开关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送风机电源,启动风机送风,严禁一次送风,风机运行正常后,方可送巷道内设备动力电源,若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排放。

⒎副风机起动时,看风机人员应立即查明风机倒台原因,尽快起动主风机,保证主风机正常运转,否则应立即向队及调度室汇报。

⒏严格风筒管理,风筒吊挂工应保证风筒接口严密、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发现破口及时修补,做到无漏风、不死弯、不落地,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⒐各施工班组保证风筒无破口、无磨擦、无挤压,并及时延接风筒,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5m。

(二)瓦斯管理

⒈当工作面揭穿煤层时,按瓦斯级别做相应的管理,施工的每个环节都不能马虎,必须高度重视。

⒉接班后,瓦检员首先对工作面全面认真地检查瓦斯情况,装药前、放炮前及放炮后都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及20m内的瓦斯浓度。

⒊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⒋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它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⒌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⒍当因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工作面停风,瓦斯达到和超过2%时,立即通知矿通风调度和调度室,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安排电工立即将工作面及巷道内的电源全部停掉,所有开关打到零位闭锁,按照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措施规定进行安全排放。

⒎当工作面及巷道中瓦斯浓度大于1%低于2%时,由当班瓦斯检查员、施工队负责人、通风工、电工组成排放小组,按照就地排放措施,就地排放瓦斯。⒏班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悬挂在距风筒末端退后5米的回风流中,使其处于工作状态,班长休班,由跟班干部担任此项工作。

⒐瓦斯监测断电仪的安设:⑴瓦斯监测断电仪在下井前,事先在地面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认真进行调整和校正,检查防爆性能,绝缘程度是否合格,经试合格后方可下井;⑵在瓦斯监测断电仪的安装与回收的运输中,必须保证仪器完好无损,不得碰撞,不得倒拿、倒放;⑶仪器的安装与回收必须派专人停电;安装仪器时,接线工艺必须符合机电防爆标准,安装的位置及规格必须符合要求;⑷瓦斯断电仪必须每天检查一次,且由专人检查;检查和校验仪器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仪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进行;⑸里探头和外探头要悬挂在距顶板不大于200mm,距帮不小于300mm的风筒对帮回风流中;里探头的安设应距迎头不大于5米,放炮或耙碴时,应移至迎头30m后,保护好,放炮后及时移回原位;外探头安设在距进风口里10m处;断电范围:里探头当瓦斯浓度≥0.8%,掘进工作面及其附近20m内电气电源停掉;外探头当瓦斯浓度≥0.8%时,巷道中全部电气设备停电,当瓦斯浓度<0.5%时,方可恢复送电;⑹瓦斯监测断电仪应经常校核,确保灵敏可靠,当探头的瓦斯值达到0.8%时,能够及时停掉工作面电源。探头的瓦斯值不得随意调整;⑺洒水、耙碴及喷浆时,应将探头用布类物品保护好,严防损坏探头。

(三)防灭火

⒈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井口入井验身制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戴电子表入井。

⒉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加强维护,并包机到人,保证设备完好,运转正常,消灭释失爆,杜绝电气火花引起火灾。

⒊井下使用过的棉纱、油布等不准乱扔,必须回收到井上处理,严禁将废油、剩油洒在巷道内,必须回收至井上。

⒋巷道供水管路中每隔40m预留一个三通阀门。

⒌揭穿煤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金属等物体撞击产生火花,严禁带电打开电气设备,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

⒍揭穿突出煤层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耙斗机排矸,必须人工或使用装岩过程中不产生摩擦火花的设备装岩。

⒎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或看到大量的浓洇,并且闻到焦糊味、胶皮味时,要保持冷净,首先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情况危急时,跟班干部、班长及时指挥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

⒏机电设备发生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灭火,在未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干粉灭火器、砂子等不导电灭火器材灭火;严禁水浇灭火。

(四)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⒈所有人员必须熟悉煤与瓦斯突出的各种预兆,即:

⑴有声预兆:顶板来压,有支架断裂声,煤层在变形过程中发出劈裂声、闷雷声、煤炮声、机枪声;声音由小变大,由单响变连响,声响过后很快发出突出或间隔一段时间发生突出,煤层发生震动冲击,帮顶片落掉碴,打钻时出现喷煤或喷瓦斯现象等;⑵无声预兆:如煤层结构发生变化,层理紊乱,煤体变暗变软,煤壁塌落,片帮,掉碴,甚至煤被挤出,底板鼓起,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或忽大忽小、变化异常,有时煤尘增大,煤体温度发生变化,气温降低,但也有突出前煤体温度明显增大,钻孔变形,打钻时出现垮孔、夹钎、顶钻等异常现象。

⒉当掘进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巷道和回风流中的电源,及时将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⒊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必须经通风部门组织制订可靠的防治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安全避灾路线及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五)综合防尘措施

⒈巷道中安设φ50mm的供水管,每隔40m甩一个三通阀门,配50m长φ25mm的软管,供巷道洒水、灭尘和消防用水。

⒉放炮时距工作面20m内坚持人工洒水;出碴时,也必须洒水,坚持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放炮时开启水幕净化风流;放炮后对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洒水冲尘。

⒊巷道内设专职防尘员,负责洒水灭尘;洒水周期:距工作面300m以内每天洒水冲尘一遍,300m以外每三天冲尘一遍。

⒋加强个体防护,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5.搅拌场:对可能产生粉尘的地点,应在其作业场所设置喷洒水装置。

6.运输:对易引起扬尘的材料运输,其运输车辆应备用帆布及类似的遮盖物品。

7.工作面:实施湿式凿眼和洒水降尘,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后、装渣前洒水降尘等。

8.加强个体防护,在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所有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9.加强通风,净化空气。

七、其它

(一)防治水措施

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施工;

⒉在巷道掘至含水层、流砂层或断层附近时,应随时观察顶板淋水、渗水现象,并按有关规定提前探水;

⒊如出现煤层发潮变暗,巷道或煤壁“挂红、挂汗”,煤壁变凉,工作面气温降低,有水叫声,工作面产生雾气,顶板来压,掉碴,淋水加大,煤壁片帮,底板鼓起,出现渗水,或出现压力水流,水流混浊,有腐蚀味和臭鸡蛋味等异常现象,说明将有水灾发生。

⒋掘进中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加固工作面等措施,做好排放水工作,并立即报告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探水,如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及时撤出所有可能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按照避水灾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

(二)巷道维修措施

⒈施工过的巷道如果顶板或帮压力增大,巷道脱皮掉块及变形严重时,必须及时维修;

⒉如果需要停产维修时,维修地点以里严禁有人,维修前必须备足抢险物料;⒊维修时必须在所维修地段及前后5米,打超前顶柱(或托梁)加固,严防冒顶;

⒋维修顺序必须是由外向里进行;

⒌维护维修时,保护好风筒皮带,管线电缆等,保护长度维修点前后均不少于5米;

⒍维修时,每道工序都必须坚持敲帮问顶,专人观山制度,切实搞好自保互保;

⒎维修地点以外20米内杂物清理干净,确保退路畅通;

⒏维修人员必须在3人以上时,方可组织工作,并指定安全负责人;

⒐维修期间,人员不得随意通过维修施工地点,若确实需要通过,必须向施工人员打招呼,在安全情况无问题,并经施工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三)斜井防跑车的安全措施

1.上井口不允许有杂物,确保运输轨道畅通。

2.每次放炮后,要及时清扫运输线路上的落矸。

3.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一坡三挡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正常使用。

4.提升吊挂系统每天必须由专职检查员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钢丝绳按规定定期作拉力、强度试验。

5.斜井中间的设施及材料必须用强度满足安全系数要求的钢丝绳拴牢在固定设施上,以防止滑落。

6.提升绞车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所有设备都必须达到完好。

(四)钻眼、爆破安全措施

1.打眼时,掌钎人员要防止迎头掉矸,不得使用带伤弯曲的钻杆,以防断钎伤人。

2.爆炸物品入井时,井口信号工必须事先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使绞车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m/s且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3.爆炸物品进入工作面前,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撤离,且工作面的杂散电流超过30mA时,不准下放雷管和装药。

4.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装药工作由有经验的老工人配合,装药工作完成后,其封孔材料必须具有可塑性并封至孔口,填满填实。装药结束后由放炮员一人联线,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爆破时,躲炮距离不少于300米,放炮警戒做到人、绳、牌齐全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换牌放炮制度。

6.接通电源后工作面的雷管、炸药发生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切断电源,取下放炮母线,并扭结短路,等15min后沿放炮母线检查拒爆原因,如因连线不良造成,应重新连线放炮。

7.工作面产生瞎炮、残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8.放炮后通风30min待炮烟吹散后,由放炮员、班(组)长、检查员共同进入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当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其它人员进入。

(五)装岩排矸安全措施

1.耙斗机装岩必须配备专职司机,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耙斗机要设置照明并按规定固定牢固。

2.耙矸过程中,工作面设一人指挥,指挥人员要随时观察工作面岩帮情况,及时处理危岩、活石,防止片帮伤人,同时随时观察并及时收集残管,发现有拒爆情况立即向班长汇报,采取措施按规定处理。

3.出碴过程中发现瞎炮时,严禁在瞎炮处耙矸。出碴过程中对工作面未爆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收集返库。

4.耙斗机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得在耙斗运行可能触及的范围内走动,严禁耙斗伤人。耙斗司机启动时要先发出信号。

(六)揭过煤时防瓦斯事故安全措施

1.坚持物探与钻探相结合,对异常区域配以钻探,当斜井掘进距预测煤层位置20m时,停止掘进,并布置打钻,进行探测煤层工作,以确认煤层赋存情况及时收集瓦斯资料,采取针对措施,防止误揭煤。

2.井下各种机电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

3.过煤段爆破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斯电雷管,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4.探揭过煤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揭过煤爆破时,人员必须撤至规定地点,井口附近不得有明火及带电电源,爆破后应检查井口附近瓦斯含量。

5.揭过煤期间,必须确保瓦斯监测系统完好、准确,监测人员随时注意瓦斯变化情况,出现异常立即报告。班长、检查员、电钳工必须佩戴便携,其他入井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当发现瓦斯异常时,撤出人员,采取治理措施。

6.斜井施工过程中,局部通风机必须连续运转。煤层掘进风筒末端风量不得少于300m3/min。

7.瓦斯监测人员,应将监测时间、地点、含量、存在问题及所采取的措施等认真填写在记录上。

(七)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提升机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提升绞车每班设正、副司机2人同时持证上岗,且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睡岗。

2.耙斗机每到一新的位置绞车司机都要在深度指示器上做出新的标记,包括井口及会车的位置。

3.翻矸仓处要设置过卷装置,以防事故发生。

4.司机必须听清信号后再起动,起动要慢,车辆过井口、会车及耙斗机附近时要减速慢行。

5.信号工必须遵循“井下指挥井上、井口指挥机房”的工作原则。

6.井口信号要专人专职不得随意换人替岗。

7.提升运输要编制专项措施,提升大件物品要事先与绞车司机取得联系,信号系统必须保持完好畅通。

8.提升钢丝绳必须有合格的试验数据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9.提升钢丝绳每天指定专人安排足够时间进行安全检查。

10.各种提升设施及连接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八)预防冲击地压及岩爆安全措施

1.当工作面冲击地压显现,有岩石爆裂声音且响声较大等岩爆现象时,采用打超前钻孔卸压措施。

2.当工作面出现小块岩石抛出、岩帮垮落等现象时,采用松动爆破卸压措施。3.出现岩爆现象必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九)预防水患措施

1.表土段明槽施工边坡比不小于1:0.6,以防雨季滑坡,且必须配备扬程不小于20m,流量大于20m3/h的潜水泵。

2.过流砂层或探揭过含水层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措施。斜井掘进接近含水层、老空、破碎带、含水断层等可疑地质构造20m前,必须先探后掘,物探钻探相结合,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工作面涌水量大于5m3/h时,必须采取注浆治水措施。

4.井壁淋水过大时,要进行壁后注浆。

5.工作面注浆和壁厚注浆要制定专项措施经施工单位和业主、监理等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6.斜井掘进期间,排水系统必须完善,并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和备用排水设备。(十)其它

⒈成井800米以后人员不下坐人车或其它特殊办法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⒉井下放炮必须有专职放炮员负责,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并持证上岗。

⒊采用专用放炮器起爆,放炮器及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许交给别人。放炮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程序化放炮操作。

⒋夏季施工,明斜井工广内应设排水沟,作好防洪工作。

⒌冬季施工,车房防寒、防火、防水措施:⑴冬季车房取暖,应制定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⑵车房四周设防水沟,车房地坪高于四周地坪。

⒍本设计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斜井施工操作规程》,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执行。

篇2:煤矿地面装卸车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地面物件装卸、搬运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措施

1、后勤部要认真组织装卸车人员学习本措施,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学习措施后并签字。准备完好的工器具、劳保用品。大重型物件到矿时,要提前做出卸货准备,包括(清收场地、联系汽车起重机、准备起吊用具、通知相关部门、安排装卸车人员等)

2、装卸大型、重型物件时,后勤部、安监部、机运部要安排人员到现场负责安全。包括(检查起吊用具、指挥装卸车等)

3、所安排的装载机司机、行车操作司机、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由有经验的担任,并持证上岗。

4、后勤部要根据以下装卸车物件分类通知相关单位到现场,并做好准备工作。

(1)“四超”物件:重量超过3吨、宽度超过2米,长度超过3米,或整机设备,应通知机运部、安监部、设备使用单位到现场。

(2)“危化品”物件:氧气、乙炔、汽油、硫酸、火工品等物件,通知安监部到现场。

(3)一般物件由后勤部自行监管。

二、安全措施

(一)起吊安全措施

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指定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协调工作。

2、吊卸前根据设备材料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准备好起吊设备材料的钢丝绳和卸扣。绳扣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外径的20倍,卸扣的选型根据设备材料外形尺寸和重量来选择。

3、进行起重作业前,现场安全负责人以及起重司机要检查起重设备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汽车起重机停放起吊前,各支腿必须垫实。

4、汽车起重机作业前,必须将支腿伸出并垫实且保证机身水平;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或堆放杂物,并选用相应的起吊钩后下放至方便摘挂钩人员操作位置,待挂钩完成后将起吊钢丝绳受力,由挂钩人员再次检查挂钩情况,确认安全后待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再起吊。

5、司机在起吊时,应先将设备材料吊离地面100mm左右停止,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定器等是否灵活和可靠有效。起吊用钢丝绳和卸扣、专用挂钩的承重情况,在确认无问题后下方能继续起吊。

6、起重司机必须和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7、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在现场设监护人。协助吊装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

8、在作业现场设警戒区域,并设警戒标志。

9、起吊物件时,要求起吊平稳,严禁快速起吊和下放。

10、汽车起重机司机在起吊设备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脱钩和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

(2)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四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五级(风速14.1m/s)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重物悬在空中。

(3)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设备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4)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司机,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楚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5)在正式起吊设备材料之前注意检查挂钩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6)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7)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体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制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8)吊装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吊运通道,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高压钱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起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动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牵挂物体的不吊;工作场所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被吊物棱角处与吊挂钢丝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汽车起重机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时不吊等。

10、汽车装载机司机在吊装设备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得过高,一般离地面0.5米左右为宜。

(2)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

(3)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

(4)吊物重量严禁超过本机额定起重量。

(5)吊运重物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暂时停留,应发出信号,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7)在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8)吊运金属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现。

(9)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0)在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起重机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

(11)作业时,除按起重机司机“十不吊”规定外,出现下列情况时不能起吊:信号不清时;重量不明时;所吊重物离开吊点有一段距离需斜拉时;重物捆绑不牢及起吊后不稳时;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夜间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时;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时。

11、机修车间行车装卸设备材料注意事项;

(1)开动行车前注意检查吊钩、钢丝绳等有无磨损或损坏,并检查轨道上和行走范围内有无杂物,以及遥控器是否灵敏可靠。

(2)试验起升高度和限位开关及各制定器是否灵敏可靠。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两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应停止使用。

(3)作业时,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4)第一钩应先试吊,桥式起重机将重物调离地面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吊物上严禁载人,吊起重物高于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5)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6)如遇突然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若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7)起吊重物不得超过起重机额定起重重量。

12、吊卸完后,清理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3、工作完毕后,汽车起重机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双梁桥式起重机电源将其断开,装载机铲斗放至地面位置。

14、未尽事宜按《汽车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桥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装载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二)人工搬运安全措施

1、重量小于100kg的物件或不能用起重机起吊的物件可采用人工搬运,搬运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保,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把物件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堆放整齐。

2、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器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两人抬的物件用麻绳扎紧捆好。

4、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

5、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实际情况和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所用的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保持平衡。

6、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7、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装卸各类气瓶时,在检查瓶口开关是否良好,盖帽是否齐全,如无安全帽的瓶应拒绝装卸,装卸时必须垫平放稳,,防止激烈震动,严禁摔扔、碰撞。易燃、剧毒、腐蚀物品严禁同车装运,并严禁吸烟。

9、人工卸车时,严禁乱扔乱甩,精密仪器、配件或贵重、易损件必须做到手上传递,严禁抛甩。在车内卸货时,应从上往下卸,严禁从下往上或从中间开始卸货,以防止物件滑动伤人。

(三)装卸完毕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装卸物件的安全,对管件等不牢固的物件要进行固定,对所到货的物件按清单进行清点。最后由后勤部把起吊工器具进行统一收捡,做场地的文明生产,经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篇3:煤矿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保障措施整改方案

一、情况说明:

由于我矿现井下有部分瓦斯抽采支管浓度在30%以下,为保障在低浓度瓦斯管路传输安全保障系统在安装完毕前各巷道瓦斯抽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二、安全保障措施:

1、加经常对井下各瓦斯抽采管路(干管、支管)进行检查,确保各管路连接处(法兰盘、软连接)无跑风漏气现象,要保证各抽采管路无破口,无腐蚀。如果发现管路存在跑风漏气时要及时进行处理。

2、瓦斯观测人员每天要对井下个瓦斯抽采支管路的瓦斯浓度、抽采负压、压差做详细观测并记录。

3、加强对瓦斯抽放管路在线监测的管理,井下各支管在线监测数据必须与实际数据相近,出现问题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校正,保证在线监测各项数据要真实有效。

4、通风调度人员每班必须及时对瓦斯抽放在线监测的各项参数(抽采支管温度、抽采负压、瓦斯抽采浓度)进行查看发现问题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5、钻孔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施工地点必须配备沙箱和灭火器,并在施工地点下风侧5米范围内悬挂便携式瓦斯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瓦斯浓度超过0.8%或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要定期对井下各巷道的支护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巷道片帮、顶板活矸掉落砸坏管路。

7、对井下各巷道支管的阀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阀门(不能关闭、打开、起不到控制作用)要及时进行更换,保证阀门的有效性。

三、整改方案:

与重庆煤科院合作,已编制完成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保障系统的初步设计,根据双柳矿低浓度瓦斯传输安全保障设施试用情况,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预计2012年底完成安装。

篇4: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焦硐煤矿2014年将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技术发展规划》为重点,加大安全技措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夯实安全基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安全发展,全面建立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现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2、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与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

3、在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尚未解决的问题;

4、因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与劳动卫生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革新的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预防职业病、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指改善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害的生产环境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与职业病的技术措施,如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通风、降温、防寒等装置或设施。

2、减轻劳动强度等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3、辅助措施。指保证工业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卫生性保障措施,如尘毒作业人员的淋浴室、更衣室或存衣箱、消毒室、妇女卫生室等。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指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有关宣传教育设备、仪器、教材和场所等,如劳动保护教育室、安全卫生教材、挂图、宣传画、培训室、安全卫生展览等。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纳入矿井生产经营财务计划中。矿井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是矿井的整体计划,矿井在编制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纳入生产经营财务计划中。重大计划项目应纳入矿井长远规划之中。这充分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

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要纳入矿井议事日程,由矿长负责。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人的作用,成立有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参加的“三结合”小组。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具体事宜。

2、要从实际出发。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既要使矿井劳动条件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将确实需要改善的项目列入计划,又要结合矿井生产、技术设备状况和发展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做到既要花钱少又要效果好,讲求实效,防止贪大求洋。

3、区别轻重缓急,突出治理重点。对危害严重、危害区域大、涉及人员多的问题,要集中人、财、物力优先解决;对因技术经济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规划分阶段治理。要做到企业劳动条件年年有改善。

4、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相结合。在治理中,往往由于原有设备陈旧、工艺设计不合理,使治理措施很难达到根治的效果。因此,应抓住工艺改革、设备改造和技术革新的良好时机,从根本上消除,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尽可能应用现代化技术和方法。要大力推广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控制和操作,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第二章目标及保障措施

一、计划目标

1、矿井实现无死亡、无重伤,轻伤指标控制在3%以内。

2、预防控制职业病。

3、环保、消防、治安等事故控制在政府部门下达的指标之内。

二、保障措施

1、制定方案,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从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定标准、管理监控、考核评审、信息交流等环节入手,分重点实施。

2、制定完善实施方案

各部门要按照安全技术总体目标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提出实施计划。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营造浓厚氛围,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提高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认知,全面推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深入开展。

2、分解落实相关责任

各部门要切实分清,确认责任区,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建立安全标准化责任管理体系,形成层层负责、配套联动的责任体系,制定配套绩效考核办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负责抓,专业人员具体抓,各个部门配合抓,带领员工一起抓的良好组织氛围,促进全员执行力的提高,促进安全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施试点中,依据本矿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逐步形成完善的矿井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又快又好地完成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自查自改,逐步提高

安全技术标准在试点实施过程中,要对照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治区颁发《新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标准。认真组织,创建适合本矿特点的安全技术标准系统和自我考评体系,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

第三章安全技术计划具体措施

一、采掘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回采和顶板控制措施:

1、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变化时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3、采煤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如果使用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必须有支柱防倒措施。

5、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7、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推进。

8、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

9、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等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10、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进行如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二、“一通三防”措施

1、主要通风机安装必须保证连续运转,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

2、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3、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矿井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井下一切通风设施如风门、风窗、密闭墙、栅栏等必须有专人维修管理,使其保持完好状态,随工作面推进的进度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和风量调节。

5、主扇必须安装在地面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出风口应安装防爆门。

6、矿井主要通风机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试验,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反风演习。

7、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8、局部通风机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9、压入式局扇开关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量。

10、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11、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12、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3、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14、矿井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经常处理。

15、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6、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煤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严禁爆破。

1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8、采掘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超限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9、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0、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21、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2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

23、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4、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水幕,井下煤仓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

26、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对主要大巷进行冲洗。

27、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28、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用烟火或电炉取暖。

29、井下从事电焊或气焊作业的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备有专用灭火器2台和专用水管,作业完毕后,作业点应再次洒水,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30、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部分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31、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的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32、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遵守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3、制定防火措施,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小于200立方米水量。

三、爆破材料管理和井下爆破措施

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破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4、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5、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

四、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应有双回路电源线路。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3、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系统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钻或屏蔽护套必须有保护接地。

6、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的扁钢。

7、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

8、斜井提升时,应设有防跑车装置。

9、主要排水设备有水泵、水管、配电设备、水泵须有工作、备用、检修的水泵,水管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其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水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应同水泵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工作。

10、机电、运输、事故的防治措施应遵循自身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转,及更新维修原则,防止和消灭重大隐患

五、职业病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

(2)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矿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3)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4)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5)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对新建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6)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7)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矿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8)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9)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0)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1)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六、技术措施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本矿制定的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加强业务学习,深入现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2、制定全年及各季度安全生产计划,合理布局井下的开拓、开采,采掘持续合理,不断改进回采工艺,确保更安全,更有效回收资源,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更大的收益。

3、认真做好测绘工作,做到井下工程测量准确,绘图及时,各种图纸资料齐全。

4、做到井下一工程一规程,并认真按要求编制,严格要求审批,保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并认真贯彻到每位职工,使其达到应知应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5、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做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加强对矿井水情分析,收集周围采掘和积水情况,严格执行“有掘必探、不探不掘不采”的规定,认真对矿井进行隐患排查,并对存在的隐患,制定治理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

7、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使工程达到设计标准要求,不断采用科学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

纳雍县焦硐煤矿

2014年1月6日

篇5:煤矿综采设备回撤安装运输安全措施

-200右15层工作面已形成,具备综采的安装条件,为了确保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单位及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一、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所有参加回撤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井作业,否则不准入井作业。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矿统一安排施工作业,对影响运输安装的各项问题及时整改,不得影响安装工作的正常进行。

3、运输线路的轨道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铺设,轨道、道岔、接头、地轮、阻车器和挡车器等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符合标准要求,道岔处道木要按标准要求加密。

4、支架安装前,运输段和通维段负责根据支架的外形尺寸,严格检查运输巷道,不合格的及时安排处理。然后用机电维修制造公司先制好的一个支架外形尺寸相同的模型架子入井试车,不得刮卡,确保支架运输畅通无阻。

5、施工单位在安装前把所需材料工具等,组织到位并妥善保管。

6、安装支架前必须形成供液线路到工作面,供安装支架用。

7、根据安装的需要,提前标出定位线。

8、沿途及开切眼需经矿有关单位全面验收,具备回撤安装运输条件后,方可进行工作。

9、设备入井前必须完好,附属件配套齐全,螺丝长短要合适。

10、运输系统的卡轨车、绞车提前安装,符合完好标准。

11、起吊梁固定必须牢固可靠。

二、回撤安装运输方案

1、支架采用整体运输方法。

2、采煤机、刮板机、端头支架、转载机采用解体运输方法。

3、移动变电站采用巷道旁硐室的布置方法。

三、安装方法及要求

1、各台设备要严格按图纸和说明书安装,不能改动。

2、各部位螺栓及其他连接件要完好、齐全、紧固,电动机要完好、运转正常。

3、减速机等运转正常,传动平稳,油脂清洁,油量适中,无漏油现象,轴承不窜动、不摆动。

4、电气接线完好,无失爆现象。

5、各台设备零部件齐全、紧固、完好、无开焊、裂纹或严重变形。

6、电缆悬挂整齐,接线要压紧,密封良好。

四、安全措施

(一)总则

1、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由施工负责人组织贯彻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并签字,否则不得参加施工。

2、施工人员必须做好自保和互保工作。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脱岗。

(二)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设备及工具提前组织到位,连接装置要符合要求,否则严禁使用。

2、每次提升前要检查卡轨车、绞车的完好情况,如刹车、离合、按钮、钢丝绳、钩头和安全插销等部件,有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得提升。

3、信号齐全、灵敏可靠,安全设施齐全,动作可靠。

4.、检查绞车及回头轮的固定情况是否牢固。

5、检查设备的捆车、连车是否牢固,易滑动的、位置不正的以及超长、超宽、超高的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好。

6、设备运输时,必须配备熟练的卡轨车司机、跟车工,司机要持证上岗。

7、设备运输时,其两侧及下方严禁站人。

8、更换钩头的地点必须有阻车器。

9、卡轨车运输时,所有人员必须闪开绳道,车下方严禁有人,并在安全地点设人站岗。

10、卡轨车运行时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11、处理掉道时,先要检查捆车情况,若没有问题方可进行。可采用起吊法上道,,再上道过程中,卡轨车两侧严禁站人,下方严禁有人,该项工程要有专人指挥、监督、负责。

12、双速绞车运行时,严禁换挡,拉放重车时,只能用低速挡,严禁使用高速挡。

(三)安装安全措施

1、选择起吊工具、吊挂装置和索具,其安全系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确定具体的起吊信号。

2、选择符合规定的起吊点,并对起吊地点的支护状况进行检查,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规定统一起吊信号。

3、起吊前检查起吊工具、索具的完好情况,确保起吊安全可靠。

4、吊装设备时,严禁任何人在设备下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

5、开始起吊时,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起吊过程中,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吊点变化情况,操作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吊点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

6、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吊机具的司机更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要中间停顿时,必须采取措施将起吊物下垫实、垫牢,防止歪倒。

7、多个起重机吊起同一个重物时,要有专人指挥,统一协调。

8、多个起重机吊起同一个重物时,要尽量使各起重机载荷均等,以免偏重打斜伤人。

9、多个起重机吊起同一个重物时,所使用的起重机吨位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10、尽可能垂直吊起重物。

11、用卡轨车、绞车和滑轮移动重物或卸平板车时,重物行进方向的前方不许站人。

12、滑轮、卡轨车、绞车、绳索、重物构成的绳圈内不许站人。

13、落地放置重物要放实、放稳。

14、多人或多工种交叉集体作业时,必须有一人协调统一指挥,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15、作业中有指定人员传递信号时,接收指令信号人迅速作出反应,做到步调一致。

16、起重机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即:

(1)超负荷不吊

(2)歪拉斜吊不吊

(3)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5)重物起过人头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8)吊物上站人不吊

(9)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10)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四)架子的安装及安全要求(工作面部分)

1、首先将阻车器设在上顺槽方向的合适位置。

2、用卡轨车将载架子牵引到工作面上出口,且设定平车尾端阻车器。

3、摘掉卡轨车牵引绳,同时将开切眼上头双速绞车牵引绳索于平板车连接牢固。

4、拆除平车尾端阻车器,用开切眼上头双速绞车缓慢平稳地将平板车放到工作面制定位置,行车时应注意到:

(1)在绞车运行过程中,绞车绳道两侧绝对不允许有人员,以避免断绳伤人。

(2)跟车人员必须在平车后面,并时刻注意观察牵引绳受力后位置变化情况,防止出现被绳索弹伤、刮伤。

5、卸车

(1)载重平车行至制定地点后,指挥人员应及时发出停车指令,上头双速绞车司机应将绞车闸好,闸牢以防跑车。

(2)拆卸支架与平车之间的6个紧固螺栓前,应将支架用起重机索道牵引绳上或牢固的顶板锚索上,并具有一定张紧力,防止拆卸螺栓时支架从平板车上滑落。

(3)拆下支架与平板车的6个联结螺栓,将下顺槽回柱绞车,牵引绳索住架子合适位置,再把所拉紧的起重机安全放松取掉;人员要远离平车防止绳弹、车弹上窜;由专人指挥,绞车司机开动绞车,把架子从平车上牵引到地面,同时,等卸载后,平车顺由开切眼上头双速绞车牵引到上头。

6、支架安装就位

(1)支架的90度旋转,支架的旋转是通过开切眼上、下头绞车实现的,施工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返绳轮挂在牢固的锚索上,通过改变牵引角度,逐步使综采支架旋转,如遇到巷道阻碍,可将支架逐步升起,以减少支架长度。

(2)支架位置的调整,利用工作面下头回柱,分别移动支架头部和尾部实现支架的平行移动。

(3)在进行牵引操作时,所有人员都要躲开绳道挂轮时的三角区(即绳索回旋区)。

(4)用液压支柱实现支架的纵向移动,最终支架移动到指定位置。

(5)在安装工作面上部支架时,不允许用上部绞车拉下面绞车绳索,要用人力拉绳,以免误操作形成两绞车对拉造成断绳弹伤人。

7、下一个支架的运输与安装重复上程序。

(五)起吊、装卸车

1、起吊前必须了解重物的重量、几何形状、性能等,以便选择合适的起吊工具。

2、起吊重物的工具材料,必须合格,严禁超载使用,起吊发现嗑绳时,要求使用大链。

3、装车时物件的重心要合理,不得超高、超宽、超重。

4、使用连接环、链子、锚杆起吊重物时,所有的螺栓必须上满扣,陈旧或有损伤的不准使用。

5、设备上滑动或滚动的部件必须予以固定,防止滑动出现事故。

(六)其他方面

1、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每班对工作面的锚杆、锚索进行检查,必须及时加强支护。

2、在开切眼运支架时,碰倒或卸载的临时支护必须及时处理,严禁空顶作业。

3、改柱子时,必须按先支后撤的顺序进行。

4、支架安装就位后,所有的操作手柄拨到零位,严禁随意搬弄。

5、停送电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执行停送电的制度。

6、在开切眼内牵引支架时,由专人指挥,信号清晰准确,听不清、信号不明确,不得拉车,支架下方及周围严禁站人。

7、支架在运输前要对各液压构件进出液口进行封堵,以免进入杂物,影响其使用寿命。

8、安装转载机时,胶带机开关必须停电闭锁,以确保安全。

9、用绞车下放重车时,必须检查钢丝绳和链接装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0、其它

1)拆除原有巷道单体与圆木联合支护时,一次拆除长度不得大于1.6米,作业时人员必须在作业地点上方按由上向下的顺序逐架拆除。

2)拆除原有巷道单体与圆木联合支护时,作业地点下方不得有人休息或进行其它活动。

3)在回撤安装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工作面后方巷道支护和安全情况,若发现帮顶压力大、有异常变化或有片帮、冒顶危险时,所有人员要立即撤出到安全地点,待情况稳定后再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4)开切眼内未回撤到的原有巷道支护一梁必须保证四柱,迎山必须找正,柱窝必须找到实底。每根单体必须穿底鞋(300mmⅹ270mmⅹ10mm),严禁有缺失。

5)每根单体的工作压力不得低于规定的额定压力。

6)对出现单体自缩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每根单体用铁线将其固定到顶梁(网)上,绑牢绑靠。

8)所有人员必须在有效支护保护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9)移架受到阻碍时,需撤单体支柱但要换位置补打,保证一梁四柱。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