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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斜井过风氧化带揭煤层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概述

山丹长山子矿井主斜井已掘进至502m处,根据资料分析及施工时前探探眼内见煤,现掘进已进入煤层中,为了防止过煤层段发生事故,特编制此《山丹长山子矿井主斜井揭煤层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部门及施工人员严格贯彻执行。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

成立过煤层领导小组。

组长:范新春

副组长:张亮、陈天盛、叶秉荣

组员:吕瑞新、徐彪山、韩东鹏、张喜平、周建忠、孙国强、贾春晖、侯振元、王连合、李文国

三、过煤层方案

一)施工方案

本次过煤层施工在严格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下,采取“超前探孔控制、短段掘进、加强支护”的方案进行施工。

二)施工方法

1、由于该巷道地质资料不明,在施工超前探眼过程中已经发现前方有大量的煤渣出现,所以施工中不再施工地质勘探钻孔。

2、施工时每班必须采取超前钻孔施工,即每茬炮眼施工前在工作面先施工6个不小于4m的超前钻孔,1#孔布置在巷道中心距顶板300mm,倾角为0°,孔深4m。2#、3#孔布置在巷道左右夹窝与拱基线35°夹角,倾角为-25°,孔深为4.0m。5#、6#孔布置在巷道左右帮距底板600mm,倾角为-25°,孔深为4m。4#孔布置在巷道中心距底板600mm,倾角为-25°,孔深为4m。(详见附图)超前钻孔施工过程中随时观察、检测孔内的气体异常情况(包括水、瓦斯、CO2等气体)。如有异常立即停止施工,必须撤人至安全地点,并汇报项目部调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3、采取短掘短支,加强支护,掘进段距不大于1m。煤层施工中发现围岩松软破碎,现有支护形式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必须立即与甲方工程技术部联系更换支护方式,确保施工安全。

4、加强通风管理,风筒口距工作面之距不大于7m,严禁风筒有破口漏风现象,确保工作面的供风量。

四、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前探梁的使用,接班后,安全网员、班长应首先用钢钎敲击巷道、工作面已暴露的岩面(煤体)探明是否有松动,空隙撬掉浮石,工作面未“敲帮问顶”不许入内通行,“敲帮问顶”后及时将前探梁延伸到工作面,并保证前探梁正确可靠使用。

2、在过煤层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3、井下出水或有突水预兆即: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水雾、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或底鼓、裂隙出水、水色发浑、有臭鸡蛋味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撤离人员,及时通知调度室或值班领导。

4、放炮时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制度,在揭煤期间放炮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地面,放炮30分钟后,先由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安全网员逐段检测后巷至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瞎跑、残炮、巷道顶板支护情况以及工作面的温度、是否有水,确认无问题后通知项目部井口调度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5、在打眼、装药时,瓦检员、班组长、值班队长必须在工作面检查瓦斯、随时查看瓦斯检测系统,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异常(包括夹钻、顶钻、瓦斯忽大忽小、异常声响、温度变化异常),立即撤人至安全地点,并汇报调度,采取有效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6、在施工中要防治撞击等产生火花、加强电器设备的防爆检查、杜绝失爆现象。

7、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好自救器,班组长和跟班队长、零星下井人员必须佩戴瓦斯便携仪,安检部门加强入井人员自救器使用的培训。

8、加强井口检身员的管理,确保每人下井人员都被检身,严禁酒后下井及将烟火带入井下,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9、每茬炮后必须进行初期支护,钢支架支护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喷砼厚不小于50mm。

10、未详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防突细则》、《主斜井井筒施工作业规程》及有关规定。

篇2:回风斜井井筒下放砼输送泵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面设备捆绑与下放措施

1、为确保砼输送泵在井筒及井下的运输安全,设备部件的捆绑必须牢固可靠,捆绑时均用直径为15.5mm的钢丝绳及螺栓井下捆绑,捆绑后不准有滑动、摇动现象,绳扣必须穿过泵车固定环左右缠绕,钢丝绳或双股8号铁丝必须卡在设备凸出部位,调整钢丝绳扣的长度用紧绳器将钢丝绳拉紧即可;

2、设备部件捆绑完毕后,经安全负责人和信号把钩工检查确定无误后,即可进行下放,下放时车辆必须平稳,严禁猛放急停,避免冲击。待车辆到达井底车场后,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摘钩头。

二、井筒运输的安全措施

1、井筒运输前,由监理对提升绞车进行全面检查,绞车动力制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2、绞车下放时的速度不大于1m/s,绞车司机必须由熟练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3、运输前,施工负责人要派专人检查信号系统、钢丝绳钩头插销、三环链及泵车的捆绑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下放;

4、井筒运输时,必须有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严格按规定操作。施工队负责井筒轨道、以及其他附件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下放过程中不发生碰撞;

5、井筒放泵车期间,井筒内上、下部信号各留一个信号工,设备运输车辆通过时要注意观察,发现意外情况立即向地面信号房传递信号,使绞车立即停车,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6、井筒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7、队长跟踪泵车下放,指导工人安全施工;

8、本次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措施审批意见执行。

篇3:斜井设备管道轨道运输安装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斜井施工的人身、设备、设施安全,有利井下施工有序进行,特制定斜井管道、轨道运输、安装施工安全措施,望各有关单位、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斜井巷道施工时,巷道施工点上、下部位各处不得有其他人员交叉施工;

2、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脚下蹬踏稳固,且施工人员不得站在施工器材、设备的下方,只能站在施工器材、设备的两侧施工;

3、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处在相对上部的人员,要保证上方及自己工作处周围不得有未摆放稳固的设施、器件、杂物及矸渣等,若有,施工前要清理干净或摆放稳固;处在相对下部的人员,在施工时,随时注意上方,防止有器件或异物下滑而伤己伤人;

4、在斜巷采用人工运输设备、管道、轨道时,运输人员除脚下要蹬踏稳外,同时抬同一器件的所有人员必须协同一致,同时用力,同时卸力,不得有任何一个人出现单干行为;

5、在采用机械运输设备、管道、轨道时,人员在装卸货物时,必须抬稳、握实,物件必须绑扎紧实,同时要有保证货物不会下滑的防滑措施,保证装车的货物归顺于轨道方,货物高度不得超过巷道的最低限制物;

6、在运输设备、管道、轨道前,必须提前把情况告诉各处的信号工、绞车司机,让其操作者心中有数;

7、信号工必须使用安全火花型打点器打铃,打铃必须清楚明了,同时保证通讯畅通;

8、不得采用约时间的方式开绞车、装卸货物等。

9、下放设备、物料时,斜巷内人员必须全部进入躲避硐;

10、其它事宜需执行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篇4:副斜井行人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副斜井在用于运输、进风的同时,还兼做行人及材料、设备的运输。现为了保证副斜井行人、运料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望我矿所有下井人员及相关队组遵照执行。

一、副斜井行人、运料时间安排:

6:00-8:30上、下班人员及管理人员出、入井;

9:00-11:304#煤层运输物料;

12:00-15:3010#煤层运输物料;

16:00-17:00上、下班人员、井检查人员、管理人员出入井;

行人运料时间安排如上,其他时间行人、运料时按违章处理。

一、行人安全技术措施

1、副斜井皮带架在靠近行人的一侧增设挡煤网,规格为

长×高=1.2m×0.6m,防止原煤及大块矸石在运输时滚落在巷道内;

2、维修行人台阶,每班派专人清理台阶上的杂物,防止人员行走时绊倒,人员行走时必须走行人台阶,不得在皮带侧及轨道上行走;

4、上、下井人员必须排队在台阶上行走,禁止互相嬉戏打闹,上、下井人员相遇时,下井人员停止行走并给上井的人员让开台阶,等上井人员走开后,下井人员排队返回到台阶上行走;

5、上、下井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工具、材料、配件的外露部分不得超出人行台阶。

6、所有上、下井人员禁止攀、趴皮带;禁止将携带的物品放在皮带上运输。

7、清巷工必须及时清理巷道,保证巷道的清洁。

8、在冬季如遇热风炉不能正常使用斜井内有结冰时,严禁行人,必须在清巷工清理完毕后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行人。

二、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副斜井绞车钢丝绳、开关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经过选型设计,电器设备各类保护齐全、完好、灵敏,防止提升负荷偏大,以致造成设备损坏、断绳、开关易过流烧毁等。

2、安装绞车时必须使用水泥基础固定,采用全长锚固剂锚固,锚固力每根不少于300kN。并且将绞车滚筒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保持在一条中线上。

3、安装绞车时零部件必须齐全,定位闭锁可靠不失效,绞车滚筒上绳端固定必须使用专用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轴上,不准断股穿绳,滚筒余绳不少于三层。

4、斜井地滚轮及挡车装置等安装必须牢固、合格,报警信号必须灵敏可靠,轨道敷设质量必须合格。

5、必须加强对绞车司机和挂钩工的培训且必须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等“四超”车辆无运输安全措施不开。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等“四超”车辆无运输安全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6、绞车司机及运料队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检查一次副斜井绞车各个环节的完好程度,必须保证运料时的安全。

7、在下放物料前,绞车司机必须检查绞车的各个环节是否完好,手动闸失灵,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如有上述情况必须及时更换。

8、在下放物料前,首先派两人巡查副斜井的轨道是否完好,轨道附近是否有阻挡物,一坡三挡是否失灵,必须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9、下放物料前必须在井上、下设警戒并派安监站人员分别到井上、下警戒处监督,保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10、下放物料时,电动机必须带电下放,且速度必须保持慢、稳。

11、大型设备下井时,严禁皮带运输。

12、运输完后必须将钢丝绳整齐的缠绕在绞车上,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结、扭曲、弯折、严重锈蚀和磨损断丝超限的现象。

13、如需运输大型设备时,必须重新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且经矿领导会审签字批准后方可运输,不运输时必须切断副斜井绞车的电源。

14、运料时,运料队派两人提前下井,将副斜井的挡车门关闭,检查轨道是否完好,轨面是否有煤块、杂物等;

15、运料时,必须派专人在井口、井底车场及通往4号煤层口设好警戒,禁止人员过往。

其他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篇5: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矿长、矿总工程师、放炮员、安全员、采掘区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入井必须同时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2、重点检查内容

⑴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应检查沿途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况。

⑵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硐室值班人员、流动电钳工、安全员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范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空气中的瓦斯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组织处理。

⑶采煤队跟班队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上隅角的位置。

⑷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

⑸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

⑹瓦斯检查员应对所负责区域每个检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温度进行检查,另外对一氧化碳气体涌出的地点还应检查一氧化碳气体,并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⑺通风科检查过程中遇到瓦斯检查员必须审查瓦斯检查巡回图表,审查瓦斯检查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现场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情况。

3、瓦检员检查瓦斯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经行检查: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4、问题处理

各检查人员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立即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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