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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篇2:某人民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病案室规章制度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8、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情况要保密。

9、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楚。

10、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安全制度执行。

篇3:某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制度

1、在病案管理科主任负责下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2、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回收、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3、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4、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科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5、病案科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6、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科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病案管理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科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7、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科。

8、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病案管理科签字。

9、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科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0、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11、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篇4:SS医院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不得散失或销毁。

3、每位病人住院一次,启用一个新的住院号。

4、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

5、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错条。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借阅大批量(不能超过30份)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时间,借阅者可分期分批量提借,凡借阅的病案,原则上应在病案室阅览,未经允许不得将病案带出室外。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再借阅其它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并写检查一份,停止借阅病案半年。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篇5:平安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医院要维护病历信息的安全,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防止病历丢失、被涂改、被篡改或被未经许可的人使用。

3.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挡、破损的病案。

4.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患者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轮转医师、进修实习护士、轮转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借条。

5.只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或部门如法院等执法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因工作需要时,才能将病历拿离医院,但必须经医务科同意,并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大批量(不能超过30本)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提借。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借阅其他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写出检查。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病案回收制度

1.患者出院5天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回收至病案室

2.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临床科室与病案室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病案室应及时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档病历下落。

3.病案室每月统计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

4.病案回收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

病历复印制度

(一)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间,需复印住院病历的,先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病区诊疗组长或主任同意签字,由病区工作人员复印,加盖病区印章。

(二)患者需复印出院归档病历的,直接到病案室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1.复印本人病历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复印者,需患者本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2.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因公务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3.保险公司因理赔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病人委托或授权书(含病人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4.复印病历档案由相关职能科室授权病案室工作人员登记、核对无误并审核同意,陪同复印,加盖印章。

(三)特殊情况下病历档案复印,如医疗争议、病历等由医务科负责审批同意后,病案室方可负责办理登记、复印手续。

(四)本院职工不得擅自为他人复印有关医疗文书,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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