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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网络运行管理

3.1网页浏览

3.1.1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网络安全

3.3.1禁止随意更改IP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计算机设备管理

4.1计算机配备

4.1.1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计算机使用

4.2.1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4.3.2不得随意使用刻录机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机由专人使用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需备份数据应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与设备管理员取得联系。

4.3.3禁止设备保管人将医院的计算机外部设备擅自移作他用或移作私用。

5、罚责

5.1为了保证此制度的实施,院办(人事行政部)、网络管理员及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2对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非法活动或外泄医院机密者,医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篇2: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计算机要按要求做好开、关机的使用记录和使用规定,开机使用后不关机造成机件损坏的、违反规定操作损坏计算机的,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二、下载和安装应用程序的软件、更改计算机内设置,需经计算机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

三、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网络技术参数。不在工作时间内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

四、服从计算机室负责人的管理,保持机室内环境整洁和计算机清洁。

篇3:学校计算机管理制度

学校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园计算机网络(简称:校园网,下同)的统一管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合理地使用网络信息,提高校园网的运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和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加强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校园网络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以及CERNET、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五条校园网络的工作人员和校园网络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及学校按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信息中心按章依法进行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六条在校园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七条校园网络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伤风化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或其他网络设备,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校园网络资源。

第九条校园网络用户必须遵守校园网络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校内伤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信息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校园网络用户应及时报告网络中心或校长室。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网络管理员可提出警告或停止其使用校园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加倍收取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费用:

1.制作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网络信息中心批准,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学校、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的;

2)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的;

3)通过校园网向与其无被管理关系和信息服务关系的用户发E-Mail的;

4)冒用他人和网络信息中心名义从事网上活动的。

3、盗用校园网络资源及他人帐号或地址的,须交纳被盗用帐号或地址异常流量或从技术上能够界定盗用责任所发生费用的三倍。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对使用信息炸弹,致使校园网络系统或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的;

2)对收到的境内外*电子邮件不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或校长室,而继续散发的。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以上不能含盖的所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将参照以上条款,视情节予以处罚和处理。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校园网络用户若在校园网络服务系统上散布和传播*、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校园网络的系统记录可以作为校园网络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第十四条本办法如有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之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如果本办法与我校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或办法相冲突,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或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网络管理员、校长负责解释。

篇4: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配合网络及系统在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以期达到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整个计算机网络系统稳定运行之目标。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各单位

拥有本部门计算机的使用权力,使用异常或有适当需求时拥有要求网络管理人员协助维护的权力,并承担本单位计算机的保管和日常维护的义务。

3.2信息部

公司计算机网络及其外围设备由信息部统一管理、购买和维护。信息部拥有建议配置、采购公司计算机的权力,并承担对公司计算机的软硬件的维护、各部门计算机异常处理及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作的义务。

4.管理原则

4.1集中管理原则:所有计算机相关硬件与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集中管控。各部门及单位按网络规划及工作需要向网络管理人员申请。

4.2责任落实到人原则:所有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都必须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3优先处理原则

所有计算机需求的优先权为:

A级:服务器的稳定及相关需求

B级:财务部门

C级:其它部门

5.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及维护

5.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购置

5.1.1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5.1.2信息部了解使用部门的工作对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配置需求情况。

5.1.3信息部提出建议购置方案。

5.1.4信息部进行市场询价(三家供货商)。

5.1.5报分管领导批准。

5.1.6选择供货商实施购置计划。

5.1.7信息部验收合格后登记造册,办理领用手续。

5.1.8按照使用部门需求安装调试软件。

5.1.9交付使用。

附:公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购置流程:

5.2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各单位使用的计算机出现故障,应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指定专业人员维护,各单位不得擅自开机修理。

5.2.1凡由公司信息部购买登记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中出现问题时,由使用者及时向信息部计算机主管人员报修,说明故障现象。

5.2.2信息部在收到报修申请后,填写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修单,一般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不能在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应说明原因)。

5.2.3维修人员进行现场维修,查明故障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如果需更换硬件,需由使用人员提出书面报告,经使用单位领导及信息部签字后方可进行购买、更换。

5.2.4维修完毕,由使用人员和该单位领导在计算机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5.2.5维修人员将计算机维修单带回信息部备案。如果更换了硬件,应在计算机档案中填写相关硬件更换记录。

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护工作流程

6.计算机用户

6.1计算机用户必须是本单位审定的人员,且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会使用与工作相关的软件;使用非本单位计算机,应经所在单位的领导批准后方能操作。

6.2公司给个人或单位配备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需由领用人和单位领导在信息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领用人和单位负责人需保证所用计算机的完好。

6.3各计算机用户必须保持所使用计算机表面及外围设备的清洁,计算机和通讯线缆应摆放整齐有序。注意计算机防尘、防水和阳光直射。

6.4计算机用户应正确使用、操作配备的设备,并在自己的权限内进行数据录入和查询。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而又无法排除时,应立即通知信息部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使用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自行动手打开机壳和外围设备。

6.5计算机用户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设置。

6.6如因工作需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需在使用单位之间进行调整,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在信息部备案后方可进行。

6.7为防止计算机病毒,各单位严禁自带软件在上网的计算机上运行,如因工作需要,应先由信息部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后,在信息部指定的计算机上操作。

6.8禁止在公司的计算机网络上安装、运行游戏程序。

6.9计算机用户发生工作变动或是离职,必须办理电脑设备、使用密码、数据盘等资料的移交手续。

7.计算机信息保密

7.1各单位对储存于计算机中的信息资料和重要数据,应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包括:

7.1.1各单位计算机资料的保密工作由本单位负责,单位领导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检查和督促本单位计算机资料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

7.1.2应设置进入计算机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

7.1.3对重要文件进行加密处理,密级较高的文件根据需要可由信息部提供的专业加密软件进行加密。

7.1.4局域网内进行文件共享时,应设置共享密码和权限,共享完成后须立即取消共享。

7.2计算机用户不得查看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信息资料;亦不得探听其他使用者的操作密码,以获取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信息资料。

7.3计算机用户的操作口令要有一定的数目(至少6位),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

7.4计算机用户在登陆相关工作软件进行操作时,如有其他事项需要处理,应先退出上述软件,以免其他非本机操作人员使用计算机。

7.5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向外提供数据和软件。特殊情况需分管领导同意。

7.6信息部的专用服务器要做到专机专用,并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与计算机网络管理无关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信息部,也不能随意使用专用服务器,以免造成系统损坏。

7.7对于分散摆放在各单位的网络工作站及其外围设备,除单位指定的计算机用户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动用。

7.8信息部应根据公司给各单位分配的工作职责,及时为各部门的计算机用户设置专门的帐号和操作口令。

7.9计算机用户在上网时,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和使用网络工作站及其外围设备,并使用信息部分配的帐号上网工作。

7.10各单位如遇人员变动,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信息部,以便删除该用户的原有帐号。

7.11随着公司发展,如果需要安装新的工作软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信息部统一安排实施。

7.12计算机用户在上网操作时,如果发现公司局域网上有违反公司计算机信息资源保密制度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信息部人员,共同做好公司计算机信息资源的保密工作。

8.数据备份

8.1计算机用户必须做好本单位计算机资料的备份工作。

8.2计算机用户在确保本单位资料保存完整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选择备份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各自的数据备份工作。

8.3如果有特殊备份需要,请与信息部联系。

9.计算机病毒防治

9.1公司信息部负责向公司领导提出计算机病毒防治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信息部组织实施。

9.2计算机用户不得在网上下载软件使用。

9.3如因工作需要,需使用软盘、光盘以及其他可移动存储器,必须确认无计算机病毒后,方可使用。

9.4如发现所使用计算机出现异常情况,应首先通知信息部,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9.5计算机用户应主动关注计算机病毒的出现情况,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如不要登录不明网站,谨慎打开不明邮件等,互通信息,提高防毒意识。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篇5:企业工厂计算机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工厂)计算机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归口管理单位:

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管理员职责:

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硬件使用:

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软件管理:

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编制依据:

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任务书内容:

软件名称;

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软件的操作环境;

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工作进度计划;

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经费预算。

第八条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设计任务书;

软件实现的功能;

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源程序清单;

数据库结构;

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鉴定的议程:

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用户代表发言;

操作示范;

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鉴定后的工作:

整理资料、存档;

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

六)机房管理

第十八条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企管科负责人接洽。

第十九条进入机房工作,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二十条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企管科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参观机房由企管科安排,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二十二条进入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软件复制经有关软件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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