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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职责部门

3.1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要求

4.1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无烟、酒、赌嗜好;

4.1.6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原则及程序

5.1用车原则

5.1.1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用车程序

5.2.1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车辆管理

6.1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上,由总经理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0元/次以上的,由执行董事(或呈报董事长)核准;

6.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罚责

7.1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100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7.2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100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按责任条款7.1处理;

7.3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7.4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7.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20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6对违反本规定第7条责任条款中的7.1、7.2、7.3、7.4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篇2:医院车辆管理制度2

人民医院车辆管理制度2

1、驾驶员凭派车通知单及其要求的时间、地点出车。无派车通知单司机不得私自开车。非办公时间由院行政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保证业务及行政用车。

2、车辆除公用外,私人用车一般不予安排。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办理。

3、车辆平时停放在车位内,驾驶员应随时做好车辆的检修、清洁、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车辆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驾驶员应作好行车日志,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5、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及医院的有关规定收费。

6、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接通知后10分钟内车辆到位,有事离开时应向主管科室或值班人员说明去向。

7、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主管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报《车辆维修申请单》(包括故障部位或部件、预计维修经费、维修天数等),经核实同意(2000元以内的维修由主管科室负责人审定,2000元以上的维修由分管院长审定,万元以上的维修由院领导集体审定)后,送指定地点维修。

8、车辆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包括购车论证书、购车验收记录,随车技术资料、随车工具配件清单、车辆维修记录、车辆逐月里程统计、车辆油耗记录、车辆保险、索赔、检审、违章、上户、转移、变价处理、报废等资料,做到一车一档,资料完整。

篇3: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一、用车范围

1、接送患者。

2、邀请院外人员讲学、会诊、检查指导工作。

3、院领导用车。

4、职能科室因公赴老城区外联系工作、开会或其他特殊情况可酌情派车。

5、外事活动。

6、离退休职工特殊情况用车。

二、车辆的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向医务科申请派车,其它情况必须向院办申请。

2、司机出车必须经派车通知或派车单,无派车通知均作为私自出车。八小时以内以派车单为准,按派车时间先后安排出车,如有冲突由办公室协调。八小时以外可以电话派车,第二天补填派车单。

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不得随意送修。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的零配件,必修经鉴定,院办同意后到指定修理点修理。如车辆更换大件、大修、三保等1000元以上的维修,司机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维修部位、费用,由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

4、司机必须服从院办、医务科调度,准时定点出车,不能按规定出车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元绩效工资。无故拒绝执行任务,每次扣50元。再次拒绝出车的,收缴车钥匙并进行相应处罚。

5、下班后车辆停放在门诊住院大楼前,不得随意停放,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医院正门口不宜停车,以免影响人员出入。

6、未经批准的私自用车,每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发现三次以上私自用车,将在院内通报批评。私自出车所发生的事故、违章罚款等均有个人承担。损坏车辆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罚款、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7、特殊情况下的出车,事后要向院办公室报告,否则均作为私自出车。

8、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用车,违规造成的罚款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由院长批准报销。

9、过路费、停车费、出车费当月报销。

10、每次加油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内容应当包括加油所有涉及到的时间、加油量、费用、起止里程数等。加油情况一个月报一次到医院办公室。

11、司机出车应做好出车记录。遵守司机工作纪律及用车管理规定,值班时间内八小时外不能离开赣州市区。非值班时间如需离开赣州市,需报告直接上级。

12、车辆不使用时,备用钥匙交值班室或办公室保管。

篇4:Z医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人民医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一、医院车辆由综合办统一管理,医疗救护用车由综合办统一排班,经医务科、总值班安排,由“120”通知出车;行政用车由综合办调度。无派车通知,司机不得私自开车。

二、车辆使用范围

1.医疗用车

(1)120救护用车;

(2)允许情况下,可以安排运送病人回家(本县境内)。

2.行政用车:

(1)领导行政工作用车;

(2)义诊、下乡帮扶及无偿献血用车;

(3)接送医院邀请的上级会诊医生;

(4)行政事务用车;

三、救护车专供抢救接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他用。行政用车需提前一天到综合办开具“用车申请单”,综合办根据轻重缓急下达派车任务。

四、家属要求运送尸体,作为特需服务,适当增收服务费用。

五、遇突发性事件,不论医疗或行政车辆都统一服从调度;

六、车辆平时停放在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洁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使用。

七、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八、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九、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开车,有事离开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手机应24小时开通。

十、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由收费处统一收费,司机监督收费。

十一、私事原则上不派车。特殊需要使用,必须经院长批准,实行收费服务。科室活动不安排用车。

十二、催费用车由财务科科长提出申请,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适当安排。用车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

篇5:平安医院车辆用油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车辆用油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燃料,降低费用,实行定额用油制度:即在核定用油的基础上上浮1.5公升/100公里

全顺:核定用油16.5公升/100公里;

东南:核定用油11.5公升/100公里;

依维柯:核定用油10.5公升/100公里;

二、所有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油耗每月统计一次。

三、出长途时,应事先到市内加油站加满油,确实必须在外地加油,应到正规的加油站用油卡加油。

四、每月1号和月底,驾驶员应协助科室负责人抄报行车公里数和用油升数。

五、奖惩: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实际油耗量没有超过定额油耗量的,节余油量的50%奖励给驾驶员,超过定额油量的,超支费用由驾驶员承担,从出车补助中扣除。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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