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中考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E中心学校2012年中考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及带队教师,是全班及考点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及考点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二、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学生买起来回车票,统一去回,严格遵守。
3、统一住宿的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要求结伴而行)。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同意或家长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特别是准考证。注意个人仪表。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友。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学校将严肃处理。若不服从管理,发生聚众斗殴等违法事件,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周一(6月13日)早晨6:30统一集体乘车去太和,下午3:30学生到东方宾馆和雅客宾馆找班主任领准考证,四点至五点半到考点认考场。6:00之前回宾馆。周四(6月16日)中午10:30考试结束,大约11:30集体乘车返校。12:30到家。
2、作息时间:起床:6:00早餐:6:307:00出发去考点
午餐:11:30午休12:30-1:302:00出发去考点
晚餐:6:007:00回住处休息
就寝:9:30
3、学习用品(0.5mm黑色水笔两只,普通铅笔,三角板,圆规,橡皮,准考证等),生活费、住宿费自行安排,生活日用品带齐。
最后,祝全体考生:沉着冷静,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
E中心学校
2012-6-11
篇2:中心学校中考带考教师工作职责
E中心学校2013年中考带考教师工作职责
为了使我校初三学生顺利参加中考,确保来去和中考期间安全有序,使学生考出水平,圆满完成中考任务,带队教师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学生会,做好学生的赴考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做好学生考点、考场、座位号的登记工作,并让学生了解自己的考场和位置。
3、安排好考生的往返交通工作,安排好乘车位置,督促学生有序坐车,确保考生往返交通安全。
4、安排好考生的生活、住宿。把每个学生落实到每一个房间,排好学生的住宿表和就餐座位表,要求学生按规定住宿、就餐。
5、做好学生住宿和饮食安全的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与宾馆负责人联系,禁止学生在外就餐、吃不卫生的零食和喝冷饮,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6、做好对学生的日常生活和考试必备用品的检查和保管工作。
7、考前督促学生带好考试用学具:如一只透明学具袋,内装若干蓝、黑圆珠笔或水笔,三角板,圆规、橡皮、小刀、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准考证。带好手表,并校正好时间。
8、负责督促学生按时休息、应考。实行“三点名”:就餐(早、中、晚)点名、就寝(午休、晚上)点名、考试(考前、考后)点名。
9、负责向学生明确应考要领,讲清注意事项,并进行考试纪律、考试规则和考试安全教育。
10、负责掌握考生思想动态和考试情况,做好失利学生的思想工作。帮助学生解决相关的问题。
11、学生来去的路上和晚上7:30至8:30,所有带考教师必须到位,值班的带考教师要自始至终守在考点和住宿处,并处理好突发事件。
12、做好上下联络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最新情况,协助考点处理有关问题。
**中心学校
篇3:大学生宿舍卫生纪律检查夜不归寝情况通报流程
大学学生宿舍卫生、纪律检查、夜不归寝情况通报流程
为了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也教育学生对安全的重视,加强与各个学院的沟通,宿舍管理中心每周将宿舍卫生、纪律检查、夜不归寝情况公布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网页上。
1、每周的宿舍卫生、纪律检查通报:
带楼老师每周对所分管的学生宿舍进行卫生、纪律检查,宿舍管理中心每周五下午将各个带楼老师的检查情况汇总,公布在宿舍管理中心的主页上,各个学院可到网页上查阅;
2、每日夜不归寝的检查、通报:
宿舍管理中心组织门卫及楼管会成员周日至周四晚上10:00以后检查学生夜不归寝情况,次日上午将检查情况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公布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网页上。
篇4:学生公寓中心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规定
学生公寓中心关于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和《关于加强考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寓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考勤办法
1.公寓中心全体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包括节假日);
2.各楼长负责本楼临时员工的考勤登记,并在每月26―28日将考勤统计结果报中心办公室。
二、迟到、早退规定
1.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视为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下(校车因天气或机械故障等原因)除外。上班时间未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时间超过1小时,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4次均按旷工半天论处。旷工半天扣5分;
2.上班坚守岗位,有事临时外出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楼长要向分管领导请假,批准离开后须在自己工作岗位的显要位置标明去向。每月只允许临时请假4次,每次不超过1小时,请假超过1小时按请假半天论处;
3.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期间按学校规定执行执行,同时不享受部门劳务补贴;
三、请假规定
1.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因病、因事请假本人必须事前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请假单。请假半天由分管副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中心主任批准。凡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先提出口头请假,返岗后,及时补办手续,其中病假应出具相应证明,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期限与相应待遇
请假期限
岗位津贴
部门考核奖或劳务补贴
病假15天内;事假7天内
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100%
病假16-30天;事假10天
80%
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0天
0―50%
四、旷工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假不归者视为旷工。根据旷工的天数,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旷工期限
岗位津贴
部门考核奖或劳务补贴
连续1天;累计3天
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当月或半年奖为0
连续3天;累计5天
全年奖0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
篇5:七中考生守则
赣州七中考生守则
1、凡在校学生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家长、班主任签名同意后上报校教务处,否则将以零分计入学籍档案。
2、学生到校后到各班教室进行复习,提早到校的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吵闹。所有同学在考前二十分钟进入考场。考前所有考生必须将桌面擦洗干净,书包等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上,课桌内不准放任何物品。课桌上中准放必需的文具,不准带计算器。(任课老师允许的除外)。
3、考生要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在考场内保持安静,认真独立完成答卷,卷面书写字迹要清楚,用蓝色钢笔或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用铅笔答题无效。不准使用涂改用品,否则以违纪论处。对试题印刷不清的可举手询问。考试时间内不得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吃东西。
4、考场内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或换卷,不准抄袭书本及携带纸条,不准将通信工具带入考场。
5、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铃响后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过来放在课桌上,等监考老师收完试卷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谈话、高场喧哗、追跑打闹。
6、对于违反纪律和作弊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政教处将据《赣七中学生管理条例》进行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
赣州七中教务处
20**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