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稳定信访工作预案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小学安全稳定信访工作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中心小学安全稳定信访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和谐稳定,根据宿豫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信访稳定工作预案。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重要渠道,是化解内部矛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我们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信访工作。

我们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对待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把教职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疾苦放在心上。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稳定工作,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困难,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保证及时、正确处理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问题,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政治稳定。成立安全稳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各村小领导。

对安全稳定工作,学校领导要做到“五个亲自”:亲自去研究、亲自去部署、亲自去检查、亲自去解决、亲自去处理。

二、强化措施,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

要把退休人员的思想状况、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健全管理、危险物品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化解和解决,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明确责任,按照信访工作原则,应逐级*,分段受理,制止重复*、越级*

我校对*问题要认真接待,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政策规定,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把问题解决在学校,绝对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推向上级,推向社会。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越级*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82年被辞民师暨退休教师的*问题,要做好走访和劝解工作。

四、加强沟通,安全稳定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要带着感情做好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要抓好宣传引导,使不违法*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3、坚决查处背后支持、鼓励群众*闹事行为,规范*行为,创造良好信访秩序,把学校信访工作纳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轨道。

4、中层干部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应抓紧时间来判断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职工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把工作做深,做细。

5、对教职工及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应及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把解决群众困难的情况应及时迅速地反馈给教职工、学生家长。

五、切实做好学校微机室和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明确网络安全负责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教育师生保持高度警惕,增强敌情观念和防范意识,一旦发现不正常信号和*信息,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予以切断或删除。防止利用学校的微机和办公设备传输和印刷不良信息。

六、加强校舍、教学设备的安全工作

不断改善安全设施,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必须立即维修或更换;必须安排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处事果断的工作人员负责领夜间值班,确保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执行领导带班和男教师值宿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使师生熟知有关安全制度和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八、加强值班、信息和信访工作

安排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值班。信息报送务必“快、准、实”。如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事态、重要社会动态、师生重大思想苗头、重大灾情和疫情等紧急重大事件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尽快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

篇2:检疫局信访工作处理办法

检验检疫局信访工作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验检疫系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检验检疫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检验检疫系统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投诉请求或上级批转上述信访事项,依法由*检验检疫系统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新时期*检验检疫系统信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总局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出发,严格履行把关服务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检验检疫系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四条新时期*检验检疫系统信访工作要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及时反映职工意愿、着力促进系统和谐为目标,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第五条成立*局信访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政工处、监审室、财务处、综合处、老干部处、服务中心、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局信访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各分支局成立相应的组织和机构。

第六条*检验检疫局建立系统内信访工作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研究制定措施,有效解决本系统的信访突出问题。

第七条*检验检疫系统信访办公室负责本辖区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信访办公室负责人应亲自阅批来信,及时分析解决信访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办理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干部权限、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属本职级范围内的,应认真处理。对处理正确的信访案件,*局信访办公室不再处理。对权限以外的以及不便调查的信访案件,上报上一级部门处理。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九条信访问题涉及几个单位管辖的,由受理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处理。有争议的问题,报请上级信访部门协调处理。

第十条信访办公室处理信访问题,应遵守下列原则:

(一)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调查研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坚持组织原则,遵守信访工作纪律,保护信访人的信访权利。

第十一条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或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改进检验检疫工作、促进外经贸和社会发展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及时向*局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十二条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章信访渠道

第十三条各单位信访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访工作部门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各单位信访办公室要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各级信访办公室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三章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信访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检验检疫系统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二)对*检验检疫系统及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以检谋私、吃拿卡要报、失职渎职行为有控告、检举的权利。

(三)在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有提出申诉的权利。

(四)对所反映的问题有要求受理部门给予答复的权利。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十七条信访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或有意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二)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妨碍检验检疫公务。

(三)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注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单位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四)表达群体的意愿,应写信或选派代表反映,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检验检疫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八条*检验检疫系统信访办公室处理信访问题,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单位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单位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单位其他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九条各单位收到群众来信后,要及时拆封,将信文、信封及附件一并装订,并在来信右上角加盖收信章,日期应与实际相符。电子邮件要及时下载打印,并按上述要求办理。来信来访都要进行登记,注明信访人姓名、地址或工作单位及问题发生地、登记时间、信访类别、信访内容摘要。分清是否重信、重访、联名信访(注明信访人数)。对检举揭发信,应注明被检举揭发人的姓名、单位及其职务。

第二十条各单位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

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话或信函告知信访人(通过电子信箱收到的来信,一般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及时告知)。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收到的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要、紧急信访,应在当日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摘报或专报,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防止发生异常信访情况。

第二十二条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第五章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第二十三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单位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单位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单位依照该条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

第二十五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或*局信访工作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上级交办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处理结果,不能按期上报的,要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查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请求,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自收到行政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的,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信访机构和其它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第二十七条*局信访工作办公室发现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收到督办、改进建议的单位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督办主要采取电话督办、网上督办、实地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

第二十九条归档。对已办结的来信事项要及时归档,做到一案一卷,要素齐全。

第六章信访事项的回复和回访

第三十条对署实名信访实行回复制度。坚持为信访人保守秘密、依法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查结的信访,查结后7日内,由直接作出处理的部门向信访人回复。

第三十二条回复方式。能当面回复的,当面回复,不能当面回复的,采取以下方式回复:

(一)电话回复。对注明住宅电话或手机号码的信访,以电话方式进行回复,承办人须填写好回复记录。

(二)信函回复。对注明详细地址和姓名的信访,以信函形式回复;邮寄信访答复意见应使用普通信封,不显示寄信单位名称。

(三)网上回复。对网上信访,实行网上回复。

第三十三条回访。承办单位在信访事项办结后,30日内进行回访。回访的方式:

(一)走访回访。承办单位派人直接与信访人见面、听取信访人意见。

(二)电话回访。承办单位通过电话方式与信访人联系,进行回访。

(三)信函回访。承办单位通过信函的方式进行回访。

第七章几类信访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匿名信访。对匿名信访要认真对待、办理,属于检举揭发本单位管理干部的信访,要呈报主要和分管领导阅批办理。

第三十五条收到上级交办件或群众来信,普通信件呈办公室主任阅批,转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上级交办件或重要信访件,须呈局领导阅示,转要权处理的部门办理。承办单位收到来访信件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书面告知信访人已受理,一般自告知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给信访人书面答复(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90日内),信访人对答复意见满意的,则终结办理。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服的,可在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信访复查。

第三十六条重复信访。对相同信访人2次以上反映同一问题或一信多投的信访,尚未处结或回复办理意见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及时告知信访人;对反映问题处理不服或要求过高的信访大户、老户,按终结信访处理,并视情做好说服疏导教育工作。

第三十七条无效信访。对精神异常者或无实际内容的信访,登记存查,不转送、交办。

第三十八条终结信访。对已有终结处理意见的信访,不受理、转送、交办,只登记掌握情况。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打击报复信访人,或接受与信访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的;

(五)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条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单位在受理信访事

项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信访办公室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的;

(二)对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承办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四)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五)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

(六)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一条对信访人违反***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经有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检验检疫局有将信访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利,构成犯罪的信访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检验检疫局信访领导小组、信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分支局可参照使用。《*检验检疫系统信访工作处理办法(试行)》(辽检办[2008]20号)废止。

附件:1、*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访工作流程(1)

2、*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访工作流程(2)

篇3:学校雨雪恶劣天气应急预案5

学校雨雪恶劣天气应急预案(5)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区教育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z

全面负责校园雨雪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z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安全工作措施

1、当日值日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0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具体要求见值日要求。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学楼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接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篇4:幼儿园消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实施预案

幼儿园消防灭火应急疏散及演练实施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广大师生在突发火灾事故中的应对能力和火灾中的自救自护意识,尽可能减少在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校(园)消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实施预案,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活动,。

一、消防演练时间、地点、对象、人数和联系人

1、20**年11月5日,下午3时40分

2、地点:校园联系人:z联系电话:***

3、参加对象:全体师生,总人数176名。

二、演习活动组织机构

灭火行动组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如下:

1、总指挥:z副总指挥:z

2、义务消防队队长:z

义务消防员名单:z

3、通信联络组成成员名单:z

4、疏散引导组成成员名单及负责部位:

z负责一楼层,引导小三班幼儿向外疏散。

z负责一楼层,引导小四班幼儿向外疏散。

z负责一楼层,引导小二班幼儿向外疏散。

z负责二楼层,引导小一班幼儿向外疏散。

z负责二楼层,引导中一班幼儿向外疏散。

z负责二楼层,引导中二班幼儿向外疏散。

z负责二楼层,引导大班幼儿向外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成员:z、卫生所医务人员

6、消防演习活动必须事先召开上述领导和各个组织成员准备工作会议,把消防演习的组织程序和每个成员的任务和要求一一分解说明,务必在正式消防演习时不出差错,更不能在演习疏散时人员的损伤以外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每次消防演习的安全进行。

三、消防演习人员疏散组织程序

1、以一间休息室、活动室或办公室作为发生火灾演示点。(用破布块泡浸少许柴油放入铁桶内点燃,把火扑灭会产生很浓的烟雾即可)。

2、值班员或巡查员、发现或听至某个室内呼叫救火信息后,应在就近区域找到通信工具及时报告119和学校,联系单位灭火应急总指挥奔赴现场协调指挥,同时,利用广播、喇叭报警。各小组成员听到报警后,立即各就各位,在校内应急处总值班要及时通知属地派出所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安全协助工作。应急保卫组安排成员到路口接应消防、医疗救援车。

指挥程序如下:

(1)报警后第一项工作,疏散引导组成员应迅速利用现场最近的疏散出口,,引导人员及时疏散到统一指定的地段。点名中发现缺少人员时,必须立即报告联络组并请示指挥部处理抢救方案。

(2)同时通知现场的义务消防人员利用身边最近地点配置的灭火器材开展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使用灭火器材必须懂得正确方式的安全操作规程。(演习时要明确使用指定地点的灭器,不能浪费)。

(3)强调电源着火不能使用水源灭火,必要时应该及时关闭总电源,凡是电源起火一定要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方可。

3、负责疏散人员的任务是:A、要认真告诉身边人员往哪个方向逃生有出口,并告诉逃生人员要用湿手巾或代用物捂住嘴鼻和降低身躯的姿态逃生的方法;B、对逃生人员说明各自逃生对指定地点等待点名,发现人员未到时,做到第一时间及时报告联络组通知指挥部处理;C、组织人员疏散时,强调不要因拥挤而导致不必要的创伤事故。

4、人员疏散后以及火灾即看来时,在第一线的有关义务消防员应立即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消防大队和校领导调查现场情况做好预案演习记录和简要现场讲评。

5、安全防护组,要服从指挥部统一命令,积极拨救人救物工作;必须明确一个救护受伤人员的抢救地点,保证救生医疗队出入畅通。

四、总指挥负责把参加消防演习的全体成员集中在一个场地或场所内进行本次演习后的总结点评。

五、消防演习结束

明确清理演习活动的后续任务:

1、清扫卫生。

2、使用的器材归类放回原处。

3、做好灭火器材用后的检查和补充等。

z中心幼儿园

20**年11月

篇5: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应急预案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及应急预案

我园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园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传染病防治的有关实施办法以及县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幼儿园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z

职责:全面负责传染病预防与应急工作。

副组长:z

职责:z负责落实传染病预防与应急工作,负责向上级报告疫情;z具体负责突发传染病幼儿的送诊和医疗机构的接洽工作。

组员:z、各班班主任

职责:z负责组织师生隔离,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郭三毛负责组织做好消毒工作;班主任负责向幼儿园报告疫情并通知家长,配合保育主任做好幼儿的送诊工作。

2、预防办法和措施

幼儿园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把预防传染病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宣传与培训。利用宣传栏、专题展板、告家长书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对教师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培训,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要求各班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幼儿晨检记录表,保证幼儿园预防疾病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对幼儿进行安全健康教育,通过主题教学、游戏、图片等形式让幼儿了解有关传染病的知识,增强安全健康意识。

(2)有效措施杜绝传染病发生。幼儿活动室、午睡室和教师办公室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幼儿园保健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3、应急处置

(1)在幼儿园内发现急性传染病的幼儿或教职工,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幼儿园疫情报告员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2)幼儿园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如果是幼儿园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立即隔离,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到医院就诊并通知其家属。

(3)幼儿园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活动室或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幼儿园一旦发现传染病,将停止组织集体活动。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6)幼儿园幼儿、教职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7)传染病发病期停止办理新幼儿入园手续。

信息报告: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首先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如幼儿园负责人都不在向其他行政人员报告,然后向教育局应急办报告(先口头后书面),在半小时内口报教育局应急办,同时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应急办,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内容。

其次,做好传染病病因追踪。当传染病发生后,要随时与其保持联系,关注病情进展。该教师或幼儿病愈返校时须出示医院有效证明。

*中心幼儿园

20**年9月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