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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业余生活,扩大知识面,公证处设立图书阅览室。图书阅览室中的藏书是公共财产,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偷窃书刊者将受处罚。为方便图书杂志的管理和借阅,特做以下几点规定:

1、每人每次最多可借阅两本图书,每本书最多可借阅15天,请借阅者尽量在借阅期内归还。若到期不能归还者,请及时办理续借手续。否则,逾期借阅者将被处以每册1元/天的罚款。

2、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发现有污损、残缺或里外不一等情况,应即时向管理人员指出,并记录在案以分清责任。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3、借阅者不得对书籍进行任何的圈划、批注、涂改、影描、撕刻等,一经发现将处以5元/处的罚款。

4、借阅者不得任意损坏图书。情节较轻,经修订后不影响内容完整并可继续借阅的,赔偿2元修订费;情节较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的,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抵赔。如抵赔原版本图书确有困难时,按书价并根据出版年限赔偿(出版几年赔几年),最低不少于2倍,最高不超过5倍。

5、借阅者应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若撕割书刊其中部分占为已有,每张罚一本书的原价,多页依次倍增,但每书最低不得少于10元:如有丢失,单册书籍照价赔偿;成套书籍则按整套赔偿。

6、未经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携带出室的,须主动说明原由,否则将按偷窃书刊处理。对偷窃书刊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公开书面检讨,并处以书刊价双倍的罚款。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学校图书借阅制度6

学校图书借阅制度6

学校图书阅览室是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架借书。每人限借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2册。工具类图书一般供查阅,不外借。

3.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赔偿。

4.调离人员必须先清还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书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

6.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如有发现,按现价1~2倍赔款。

7.学生借书按级段、班级分配的时间,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办理。排队有序借书,不得打闹

篇3:幼儿园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幼儿园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1、在查找所需图书时,不得乱拿乱放,一定要按顺序放好。

2、找到自己所需的图书后,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拿走。

3、所借图书必须在当月还清,如有续看时,可续借,并办理续借手续。

4、在阅读时要爱护图书,不要在图书上圈点勾画,污损丢失者,照价赔偿。

5、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借阅手续。进新书时,要及时造册登记,及时上架。对轻微有损图书要及时粘补。

篇4: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一、凡调(借)阅档案资料,需持有关单位介绍信,本单位人员须有部门的证明,并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档案的内容、目的。大量利用档案应事先与本室联系,借阅机密或重要档案需经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二、绝密、珍贵档案资料,皆不借出。调阅其它档案资料,原则上限在本室翻看,必须借出时,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借出的时间以三天为限,如要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抄录、复制、摄影尚未开放的档案资料,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再行复制。

四、使用者必须十分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拆卷、撕页、污损或在文件上勾划、涂改;查阅时,不许吸烟;借阅的档案资料,应切实保管好,不许转借,更不得遗失,违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阅档人员摘抄、复制档案资料,应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私章后,方可生效。

六、借阅的档案资料要经本室档案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详细检查,及时注销。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资料的利用情况、利用效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问题,并及时登记,按时填报统计报表。

篇5:小学图书借阅制度(2)

小学图书借阅制度

1、每人每次借图书三册以内。

2、学校图书只限本单位教师借用,所借图书限期两个周归还,不按期归还者,图书管理员通知归还,若继续不按期归还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借书时,先查目录,然后填写索书单,将索书单交给工作人员予以登记。

4、取书时要仔细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所借原书不得批划、污损、遗失,如发生此情况,应按赔偿制度执行。

5、借书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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