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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系负责人工作职责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艺术系系负责人工作职责

1、系主任在院长领导下主持所辖系的全面工作,决定、实施、处理本系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问题。

2、主持制订系有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系发展规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

3、主持教学、教育改革工作,主持专业建设与专业开发工作。审查专业申报计划、课程安排计划与教师授课安排计划,检查教学进程,指导教学管理、考核教学质量。负责安排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实习管理工作。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根据学院规定安排教师进行培训、申请师资引进。要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三次。

5、主持本系学术及教研、科研工作。制订教研、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

6、在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调整、调配本系教职工的工作。

7、配合总支做好班主任选配考核工作。

8、完成主管院长及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并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篇2:艺术系学生会考核奖惩试行制度

学院艺术系学生会考核奖惩试行制度

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1、奖励分为全团学生会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直至团内

奖励。惩处分为全团学生会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

2、办公室建立学生会成员考核档案,考核各成员平时表现及各项活动中的表现,以此作为奖罚,人事变动的依据。干事的考核档案填写,参照所在部部长、主管主席的意见,不可凭主观臆断擅自编写。

3、会议迟到、早退达两次或无故缺席一次者,学生会内通报批评一次,会议迟到、早退两次者,学生会警告一次,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达二次以上者,视情节分别给以处理。

4、会议通过分配给个人的任务,由于自身主观因素,没有完成并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者,由主席团讨论给予恰当处分。

5、学生会成员要退出学生会者,须提交申请,经主席团批准有效,否则擅自离守,按以上条例给予处罚。

6、干部考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考德:主要考核思想品德、道德素质。

2)考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

3)考能: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考绩:主要考核工作效率、工作成绩、学习成绩。

团总支学生会内奖罚,经主席团批准后有效,由办公室执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艺术系团学委员会。

本章程自讨论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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