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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议管理制度4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为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公司会议归纳为四类。

(1)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公司领导会、公司员工大会,公司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由负责人分别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指公司的工程、技术、业务综合会(如施工进程分析会、工程质量分析会、设计准备会、工程技术协调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如部门办工会、业务会、部门员工会等),由各部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部门小组长或业务主管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上级或外单位在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公司级业务会(如洽谈会、座谈会等)一律由综合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第三章会议安排

第三条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1)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公司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公司业务会:总结评价当月施工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业务主管以上干部大会(或员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全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施工、运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施工、运营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效益。

(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施工质量情况,讨论分析施工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设计工作会(含设计准备会):汇报、总结当月设计进程,科研、技术和日常设计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设计工作任务,研究有关技术问题。

(8)工程技术协调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部门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部门业务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部门办公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部门班前会:对头一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第四条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综合办汇总,并由综合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综合办应将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六条凡综合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报请综合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综合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七条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综合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综合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会议的准备

第十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召集单位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

篇2:公司会议纪律管理制度5

公司会议纪律管理制度5

第一条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不请假又不按时到场者,将记工作差错一次,并责令写出检讨。

第二条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

第三条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位置。

第四条不准在会场或有上级领导出席的任何会议和正规场合接打手机。

第五条会议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第六条会议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第七条与会人员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第八条不准泄露会议机密,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第九条会议内容要“精”、“短”、“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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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会议室管理制度4

公司会议室管理制度4

第一条会议室是公司举行会议、接待来客的场所,为了加强会议室的管理,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及规范有序使用,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室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会议室只限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使用,外单位借用会议室须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各部门无权将会议室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须经办公室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会议室钥匙。

第五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及时清洗水杯和烟灰缸,打扫卫生,检查安全,锁好门、关好窗,将钥匙交还办公室。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第七条会议室内的卫生每周至少要清洁一次,遇有会议时,要一次一清洁。

第八条每次会议之前,管理人员应进行电源检查,配备饮用水、水果(必要时)等工作。

第九条会议室管理人员要严格室内物品的管理和维护(含花木等),做到会散、人走、电源关、门上锁。

第十条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要赔偿。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订,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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