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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宗旨、患者需求和医院所提供的服务,制定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严格控制药品种类和规格。

1、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除特殊诊疗需要,原则上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分别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不得超过两种。(以下简称:一品二规原则)特殊情况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备案。

2、在引进同类新药或新增不同规格的药品时,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结合医院用药现状和控制药品总量决定引进与否。

3、严格控制临床治疗非必须的辅助性药品的引进。

二、药剂科负责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编制,并根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定及时增减目录中的品种数量。

1、医院《药品处方集》每一年修订一次,由药剂科依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会议纪要负责统一汇总编写并印制(也可以使用嵌入医嘱系统的电子版处方集),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在医院内使用。

2、根据每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定,及时修改医院电脑系统中的用药目录和用药控制权限。

三、药剂科所配备的药品应与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的药品相一致。当《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的药品临时短缺时:

1、调剂部门联系药库保管员。

2、如此药无库存,由药库采购员联系采购。

3、药剂科值班人员备有医药公司应急电话,急救药品由医药公司急送。

4、医药公司短缺的急救药品,可向其它医院调拨,由药剂科负责联系,行政总值班落实交通工具获取药品。

5、药剂科工作人员及时告知医生或护士药品送达的可能时间。

四、临床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应当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由主管院长批准,可临时予以采购或调剂,具体见《目录外药品采购制度》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全院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定期统计在库药品中长期不用(超过6个月)的药品,如非急诊、抢救用药,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作停药处理。

2、对重点药品(如抗生素等)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对新药使用范围和合理性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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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医院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制度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全院药品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药品在调配和使用等环节中的安全事件的发生,提高医院安全用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发生在本院区域内的各类用药错误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

2、本制度所称用药错误是指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3、在日常临床治疗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切实履行医院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的减少用药错误的发生。

4、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用药错误,健全和完善培训和教育机制,通过教育和警示,防范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医务科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门诊处方、住院部病历医嘱的监控和调查、分析,加强医师处方行为。

6、临床医护人员应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熟练掌握药物的作用特点,在处方、医嘱、医嘱执行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避免发生重复给药、护士执行医嘱差错、医嘱停药失误等。

7、临床药师利用多种渠道,通过门诊处方调剂咨询、针对住院病人的药学查房、患者健康教育讲座等方式,充分开展患者用药教育工作,对患者正确交代药物的适应症、服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提高患者服药的依从性和正确性。

8、用药错误发生后,立即上报医院相关管理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9、对特别重大用药错误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必要时报请专家委员会评估。

10、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用药错误的信息反馈与发布,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11、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对迟报、瞒报、漏报用药错误的情况,或者管理工作有失职行为的,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2、发生用药错误的科室及个人,应有相应的改进措施。

篇3: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zz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为了规范我校师资队伍的管理,明确各级教师的岗位基本职责及工作任务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为高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本次教师聘任工作要求,特制订以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

1、能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从教、爱岗敬业、厚德博学、求实创新,具备较强的团结合作精神。

2、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具备胜任应聘学科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3、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努力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教学工作过程中,使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各级教师的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负责本学科或一个学科方向的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掌握本学科(或方向)国内外发展的最新趋势,能够提出对学科前沿或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研究课题,带领本学科(或方向)进入省内或国内一流学科的行列。

2、任期内完成所在学院下达的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以上的课程,并承担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每学年筹划组织一次本学科学术活动。具有硕士授予权学科的教师应承担硕士研究生的指导任务。

3、在所负责的学科(或方向)组织和领导一个学术梯队,每学年完成本学院下达的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任务。

4、承担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任务,承担教材建设、年轻教师培养、审核新进教师等工作,每学期参加本学科青年教师教学听课二次以上。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任期内年教学质量测评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5、任期内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或教研)项目2项及以上(排序前3名),或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每年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1篇为国内学术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有刊号的论文集);或者参与编写并公开出版学术着作(专着、译着、教材、工具书)5万字以上,或任主编或副主编,出版优秀着作、教材一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6、每年科研到帐经费标准为:工科3万元,文、理科为工科的1/3,或者公开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1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二篇,或者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教)研成果三等奖一项或获得专利权二项。

各学院在完成当年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教授的科研任务可作适当的调整。

(二)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参与本学科或一个学科方向的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掌握本学科(或方向)国内外发展的最新趋势,能够提出对学科前沿或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研究课题,协助学科带头人带领本学科(或方向)进入省内或国内一流学科的行列。

2、任期内完成所在学院下达的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以上的课程,并承担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助教或协助指导讲师的任务。具有硕士授予权学科的教师应参与硕士研究生指导任务。

3、参与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参与教材建设、年轻教师培养、审核新进教师等工作,每学期参加本学科青年教师教学听课二次以上。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任期内年教学质量测评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4、承担实验室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5、任期内承担省部级科研(或教研)项目2项及以上(排序前3名),或者主持省部级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每年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1篇为国内学术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有刊号的论文集);或者参与编写并公开出版学术着作(专着、译着、教材、工具书)4万字以上,或任主编或副主编,出版优秀着作、教材一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6、每年科研到帐经费标准为,工科2万元,文、理科为工科的1/3,或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排名前2)被SCI、EI、ISTP、SSCI收录1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二篇,或者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教)研成果三等奖一项或获得专利权二项。

各学院在完成当年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副教授的科研任务可作适当的调整。

(三)讲师岗位基本职责

1、参与本学科或一个学科方向的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参与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的课程建设与改革,参与教材建设。

2、每学期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以上的课程,并承担一定的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

3、承担实验室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

4、任期内参与科研(或教研)项目2项以上。每年公开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任期内至少在国内学术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有刊号的论文集)上发表论文1篇(排名第1)。

5、承担班导师工作。

(四)助教岗位基本职责

1、在教授、副教授或讲师的指导下,参与各种教学活动。每学年至少参与一门必修课的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工作;协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3、参加实验室建设,协助组织和指导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专业实验课等实践教学环节。

4、任期内参与科研(教研)项目1项及以上,并公开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5、承担班导师工作。

三、担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也应参加此次教师聘任工作,其职责范围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为:担任校级领导的,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四分之一;担任机关处(部、室)领导的,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三分之一;担任学院领导的,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二分之一。

四、本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篇4:医院用药错误报告处理操作程序

医院用药错误报告处理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用药错误报告处理标准操作程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范围:临床各科室、药剂科、护理部、医务科等

责任人:全体医务人员

程序:

1、用药错误的定义:

(1)一般用药错误:是指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生差错或错误,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患者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延误甚至加重患者病情的事件。

(2)严重用药错误:指造成患者损害成永久性或危机生命,如过敏性休克、心率不齐,或造成患者死亡。

2、上报程序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严重用药错误,或患者对其提出质疑时,无论医务人员有无过失,都必须耐心听取患者倾诉,不许推诿或逃避患者或家属投诉或询问,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科室负责人。相关负责人书面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内容应包括:

1)用药错误情况:对用药错误进行描述,损害严重程度,事件发生顺序,所涉及人员及工作环境。

2)问题调查:①患者治疗经过,是否已用药②最初的错误是由哪类医务人员所致③错误导致的结果(例如:死亡、损害程度)④采用何种干预使患者未发生用药错误⑤错误发生于何时和如何被发现的⑥错误发生在什么场合⑦错误是否涉及其他工作人员⑧是否向患者提供了咨询

3)药品情况: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批号、含量或浓度、制药公司、包装形式或大小。

4)患者情况:年龄、性别、诊断等。

(2)接到相关负责人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应视造成损害程度逐级上报。

3、急救措施程序

医务科应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专家对用药严重错误进行会诊抢救:

(1)了解所用药物剂量、给药途径。

(2)判断患者发生的损害为功能性还是病理性的,以及损害严重程度。

(3)根据临床表现积极进行对因、对症以及使药物尽快清除(排泄/滤过)的治疗。

4、现场勘查程序

对疑似用药错误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药品,即由医患双方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医疗行政部门指定。

篇5:医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操作程序

医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标准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控制药品费用的异常增长。

范围:临床各科室、医务科、药剂科等

责任人:全院医务人员

程序:

1、药剂科每月/每季度对使用金额或使用数量前20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上报主管院长、医务科或医院纪委等。

2、医务科定期随机抽取药学及临床医学等专业专家,对上报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对用量异常波动的品种,结合专业特点、工作量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合理性评判。

3、对用量异常波动品种(环比增幅超过30%),发出预警通告,并作重点跟踪;对存在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和科室与绩效考核挂钩,并对相关医师进行警示谈话;对用药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医务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4、统计和评价分析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对个别病例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现的严重问题须及时反馈至有关科室主任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5、对用量异常波动、使用金额或使用数量前20名的药品,以及相关共性问题,不定期在院周会或院内网上公布和通报。

6、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关违规行为的,可对有关药品给予警示或作出停药意见,对有关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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