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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推进“阳光招生工程”制度化,完善招生监察制约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招生监察工作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积极配合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招生工作各项程序和规定。

第三条、招生监察工作,应切实保证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体现“德智体美等全面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有利于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树立教育事业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本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本科、硕士、博士及学校所有的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工作机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招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和特邀监察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挂靠校纪委(监察室),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接受上级纪委和监察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重点检查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依法对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配合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第十条、参与对学校选派招生工作人员的审查;参与学校招生章程及简章的制定与修改;配合有关部门对招生及招生监察人员进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纪律的教育及相关培训。

第十一条、督促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完成招生任务,及时妥善处理好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受理有关涉及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督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者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监察事项

第一节、对招生命题工作的监督

篇2:E中学语文学科教学五环节实施细则

E中学语文学科教学五环节实施细则

z中学语文教学严格执行《课程标准》,认真贯彻《常州市语文学科教学建议》,努力做到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有效地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我们语文组的教学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既确保课程共同基础的落实,又关注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现实能力和潜在能力,支持学生特长和个性的发展;进一步联系学生生活,加强语文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语文营养和多向度发展的途径。

一、课前准备

1.学期前的准备。放假前布置学生背诵本年级和升入年级必背古诗,学期初,我们语文组教师按照假期布置的任务组织学生开展诵读活动,并对获奖学生颁奖。在此基础上了解学生的积累情况,认真学习《课程标准》,通读教材,通过学习和调查,明确本学期理解识记教学任务。

2.制订计划。我们语文组依据《课程标准》、教材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学前每个备课组认真制定具体可行的学期语文教学计划,开学第一周直接上传校园网。计划一般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教材分析、具体措施、教学进度等

3.认真备课。

(1)加强集体备课。在个人认真备课的基础上,每个单元教学前,备课组开展有效的集体备课活动。每个语文教师先进行第一次个人备课,明确单元教学目标,精心安排单元教学全过程。在此基础上拟定每周活动的中心内容和形式,学习材料和主讲老师。活动形式多样,有学习本学科理论的,有教学问题探讨的,有课堂实录观看的。每周一下午一二两节课我们语文组教师集体在学校会议室备课,先在面上进行第一轮的学习和探讨,接着同备课组教师探讨本备课组在一周中的教学情况。同备课组教师结合集体备课的教案形成二次教案,每个教师再结合自己的班级学情形成适合班级情况的教案。

(2)其他准备。为积极调动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每堂语文课前,教师安排学生准备好课前3分钟小老师环节,调动每个学生参与语文课堂的热情。在语文课前准备好素材,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

二、课堂教学

1.优化教学过程。

(1)早读课实行目标化管理。在每天放学前把第二天早读目标先告知学生,让学生有时间就早作准备,早读课教师进班前学生都能遵循老师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接受老师的检测。教师采用多种检测手段或背或默或小组竞赛,积极调动学生理解记忆的积极性。

(2)语文课堂教学积极按照学校提出的3015训练模式,用好《初中语文学与教》。学生在老师精讲下多加练习和训练,及时巩固当堂课学习任务。

2.加强写作教学。写作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明确教学目标,制订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抓好命题、指导和讲评三个环节。每学期大作文8次(包括l―2次口头作文),并安排适当的小作文及其他写作教学活动。

3.树立良好的教风。课堂上,教师发扬民主,面向全体学生;教态亲切自然,精神饱满;一律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文明、准确、清晰,力求生动;板书规范、清楚;准时上课下课。

三、安排适量作业。根据教学目标,精心选编书面或口头作业,每次作业量以20分钟为宜,要求学生严格按规定完成,教师能认真及时地检查、批阅、讲评。

四、课后教学活动

1.加强作文批改。每次作文,有计划地精批三分之一,批阅中有恰当的眉批和总批;其余作文能浏览检查,划出错别字、病句,给予恰当的分数;做好批改记录;及时引导学生通过自改和互改,共同提高写作水平。

2.开展课外学习活动。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活动,推荐健康有益的读物,用好每个班级的图书角;指导学生采用写日记、随笔,办板报、小报的形式开展课外写作活动。

3.青年教师坚持每课写教学后记,反思教学中的得和失、经验和教训。本组教师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每人每学期听课l5节以上,上研究课一节,每学年写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一篇。

五、评价与测试

1、明确课程评价的目的。除用好每天的练习,一单元教学结束后,能结合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单元检测,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

2.学期期中考试在学校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出卷教师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九年级出卷教师还研究中考知识点和目标。结合期中教学质量调研试题双向细目表,把考试的知识点进行分类。针对本年级学生特点,难易适度。

3.组织好学业水平测试或每学期的期末考试。考试命题要以《课程标准》和教材为依据,试题要覆盖面广,难易适度,针对性强。

4.考试前,认真指导学生做好复习工作;考试后认真批阅试卷,做好试卷分析工作,并做好补偿教学。

z中学语文组

救助站制度

篇3: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z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医字[20**]16号

各科室、门诊部:

为了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内容

㈠重大事项议事内容

1、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要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并结合我院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执行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以及推荐申报地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决定。

2、单位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制订。

3、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

4、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5、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金额较大的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处置,包括土地、房产、资产的购建、租赁、转让等。

7、其他应当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的重要事项。

㈡重要干部任免议事内容

1、讨论研究医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2、讨论研究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处分的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3、讨论研究市公开招聘人员的计划及分配;讨论研究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调整。

㈢重大项目议事内容

1、医院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安排、市医院迁建项目的组织实施,涉及医院发展及职工福利等有关方面重点项目的安排;

2、不动产购置,较大房屋修缮项目安排,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

3、各项对内外合资、合作、融资、担保等项目。

㈣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议事内容

1、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2、单位5万元以上的单项、重要支出项目;

3、其他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重要资金的安排使用;

4、讨论研究党风、政风、行风、纪律检查工作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医院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方面的工作;

5、研究讨论其他需要医院党总支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1、院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参加,并负责做好会议前期议题的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

2、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3、会议召开的时间: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提出随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可以根据情况临时召开。

4、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确定会议议题。议题一般应由院长或副院长提出,其中由副院长提交的议题会前须与院长沟通并确认。有关职能科室提出的议题须填写议题安排表,由院长确认;职能科室提交的议题由科室负责人汇报,并提交会议审议材料。

⑵会议准备。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主要内容材料,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会前要作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及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院办公室负责按提交的议题列出会议议程,会议前送院长审议后,拟定院长办公会议议程。会议的召开时间应提前通知相关参会成员。

⑶会议讨论和决定。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实行一事一议。正副院长应全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内容的相关题目应由分管院长作简要说明,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在集体讨论后,对决定的问题要明确表态,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院长作出决定。

⑷根据会议的需要,院长办公会议可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⑸会议应作好记录。会议记录应使用专用记录本,写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以及会议讨论情况,形成最后决定意见。重大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

⑹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可由院长按上级要求,灵活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成员通报情况。

三、组织实施

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决定,落实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明确处理的时限、责任及要求。组织实施及处理的情况须在下一次院长办公会上通报。

四、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1、经医院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对集体研究的决定,成员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院长办公会的决定,对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会议决定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讨论及决定情况,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征求意见、集体决策,坚持中层干部任免组织考察、集体决定,坚持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会议研究、绩效评价,保障决策方式透明、权限清楚、程序规范,有效避免决策的重大失误,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监察,及时上报有关事项。

5、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篇4:师大后勤公司用车收费实施细则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用车收费实施细则

为充分利用现有公司车辆资源,为用户提供用车服务,同时明确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用车申请

1.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及总公司各部门如需用车,需向总公司配送中心申请,配送中心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出车任务。

2.用车一般需提前一天申请。

二、收费标准

1.现可提供使用车辆主要为:金杯面包车(11座)、福达皮卡(4座,0.6T)、昌河厢货(0.6T,6座)、五十铃货车(0.75T)、长安货车(10.5T)等。

2.具体收费标准附后

三、收费范围及有关手续

1.凡属配送中心配送任务范围之外的用车任务,一律按本标准执行收费。

2.配送中心出车后应立即登记出车单,并详实填写有关内容,用户在核实后应主动签字认可。

3.配送中心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核算,并向用车单位催缴用车费用,总公司部用车费用在各部门业务经费开支。

四、有关规定

1.所有出车任务需由配送中心所派驾驶员完成。不提供单车租用业务。

2.所派驾驶员负责完成出车任务,不负责有关货物的装卸搬运等任务。

3.如对服务态度有意见,请及时向配送中心投诉。

4.个人用车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总公司内部各部门一般不得借车。

篇5:师大后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和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搞好总公司的方针,保障职工参与总公司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搞好后勤三服务两育人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学校教代会有关制度和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在后勤党总支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职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要达到统一、简化、有序、全面发展化的要求。

(一)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

1.职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总公司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职代会代表。

3.总公司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4.根据总公司的实际职工数情况和学校有关职代会代表的规定,职工代表占总公司职工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左右。

5.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管理人员、领导干部、一般职工。其中,一般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部门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职工代表的产生。

①由总公司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总公司部门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各部门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②工会应向总公司全体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职代会。

③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④各部门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或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是本公司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⑤按部门建立职工代表组(团),民主选举正副组(团)长。

7.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利:

①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总公司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③有权向总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总公司所属部门和领导提出建议、批评。

④有权对职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职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⑤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

①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②积极参加职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③联系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④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①代表在总公司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团)活动。代表调离总公司或任期未满退休、退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②代表对所选部门职工负责。职工或原选举部门,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

罢免或撤换代表,需经原选举部门单位职工讨论,获得全体职工过半数的同意。对被罢免或撤换的职工代表,要及时用书面报告总公司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消其代表资格。

③代表出现缺额,总公司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被选代表的条件与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9.代表的培训

总公司工会应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10.职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①职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②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③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总公司领导、部门经理、管理骨干、普通职工,也可以是本公司(离)退休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

④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或职代会筹备组提名,经总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二)职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职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职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职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止时间由提案小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职代会中心议题及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以代表组(团)的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①提案审议。由职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②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转给总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交承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③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一般在半个月以内)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6.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7.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8.提案小组应在下次职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9.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或工会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三)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总公司职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召开职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件。

1.开前(一般在一个月左右),总公司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总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心任务,针对总公司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至二个中心议题,不能事无巨细,把所有问题都列为中心议题。

3.起草召开职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总公司发文(转)实施。

4.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组根据总公司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一般应设: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审查组、宣传组、会务组等。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总公司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总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总公司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5.总公司行政负责起草总经理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职代会有关工作小组(或筹备组)抓紧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准备工作。

6.检查文件的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等工作。做好提案的征集工作和代表的培训工作。

7.职代会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8.职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还要做好工代会的准备工作。

9.应建立职代会报告制度,填写召开职代会报告表,报上级工会。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①每次职代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②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职代会代表,一般由党政工主要领导、职工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党政工主要领导没有被选为代表的,其主席团成员可以从代表中的党政工副职干部中产生。

③主席团成员由职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首先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

(团)意见的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其次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最后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采取举手或鼓掌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主席团。

④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

综合各代表组(团)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研究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会议议程

(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3.听取职代会筹备组关于职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听取和讨论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5.总经理和有关领导应参加代表组讨论,或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提交正式会议审议;使工作报告及方案更加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总公司实际,符合职工群众的意愿,使决策更科学、更准确。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群众意见,使领导或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好工作报告和方案。

2.总经理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3.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职代会筹备组(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其他一般性文件及预备会议上已统一的问题,可书面报告。

4.组织代表组(团)继续讨论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职代会秘书组或工会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总经理及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5.职代会正式会议可以安排一定时间大会发言,对总经理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6.开职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团)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讨论通过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过大会决议(或作出决定)和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然后大会闭幕。

8.闭幕后职代会秘书组做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职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工会。

9.职代会、工代会合并召开的,应安排好两个会议的议程和衔接工作。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总公司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职工提出(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各代表组(团)和每个代表,向各自所在的部门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动全体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好的集体和个人,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

4.各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监督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5.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6.必要时,经总公司党政同意,工会可以组织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提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专门工作小组的产生及工作

1.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应根据总公司的实际需要而定。

2.每个专门工作小组一般上三至五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其成员一般应在职代会代表中产生,如工作需要,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

3.各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工会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名单,经主席团讨论,交职代会全体会议通过产生。

4.专门工作小组对职代会负责,在工会主持下完成职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是:

围绕职代会的中心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提交职代会审议的重要方案的讨论制订;提出与本专门工作小组有关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根据各自的职责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

日常民主管理活动;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等等。

(四)闭会期间对急需解决重要问题的处理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①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职代会代表组(团)长、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组成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②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由总公司工会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总公司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③提交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的方案,应由总公司行政或工会提出,并经总公司党组织同意。

2.遇有重大事项,经总公司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五)修改大会决议的程序

1.大会闭会期间,如出现职代会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应情况发生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总公司行政提出修改有关决议(经总公司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

2.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对行政提出的修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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