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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大学学院内部刊物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外国语大学关于学院内部刊物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规范学院内部刊物的出版行为,针对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学院内部刊物包括:我院学生以院(系)、年级、班或以团委、社团等群众组织的名义编辑出版的各种定期、不定期的在一定范围内发行的报刊。

二、各类刊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政策,遵守宪法、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内容积极向上,确保印刷质量。

三、内部刊物的管理

(一)内部刊物的主管部门是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各总支(直属支部)和院团委为分管部门。

(二)内部刊物的登记与审批。

1.创办内部刊物必须征得所属单位党总支或直属支部同意,团组织、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首先要征得院团委同意。各总支(直属支部)和院团委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出版物负有直接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2.经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或院团委同意后,报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登记注册:

(1)办刊宗旨不明确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2)不落实刊物责任人和无明确编辑班子的;

(3)无明确发行范围或从事广告等变相经济活动的。

4.师生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出版任何报刊。

5.凡未经登记审批而擅自办报刊的,严禁出版发行,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有关管理规定

1.主办单位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或院团委应制定报刊审查管理制度,确定责任人,严格把关,未经审查,不得出版;内部刊物出版的每一期均须向党委宣传统战部报送样本,党委宣传统战部要存档备查。

2.刊物的主编和终审对刊物的内容及张贴、发行负有主要责任。

四、内部刊物的交流

批准印刷出版的刊物须在出版后两天内送院党委宣传部一份备案,各类出版物原则上限于内部交流。

宣传统战部

篇2:外国语大学党委中心组中层干部学习制度

外国语大学党委中心组及中层干部学习制度

根据党中央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院党委中心组组成

党委中心组由院党委委员、党群部门、主要行政部门负责人组成。设学习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部、院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学习组长的主要职责是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实施学习、检查学习进度和安排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副组长负责中层以上干部的学习,协助组长工作,组长不在时履行组长职责;学习秘书根据组长的指示,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安排学习辅导和记录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组和中层干部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读原着与听辅导、看录相等相结合,自学与研讨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学习中要坚持:

(一)学习计划制度。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制定每学期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二)学习日制度。一般中心组每半个月、中层干部每一个月学习一次,每次均为半天。

(三)出席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学习实行考勤登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规定时间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

(四)专题调研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学期、中层干部每学年要通过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选l―2个专题进行调研,并撰写理论文章和学习体会。

(五)集中研讨制度。在学院作出比较重大的决策之前,中心组要安排相关内容的政策理论学习,用理论指导实践。必要时,吸收全体中层干部参加。

三、学习内容

(一)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学习中央、省、市各级组织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学习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办学理念以及发展规律等方面的知识,落实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创新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任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相关要求

(一)各总支、直属支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学习中心组。

(二)在学习中,院党委中心组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要了解和掌握各总支、直属支部中心组的学习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篇3:外国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规定

外国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的规定

学生记者是办好《院报》、建设好网站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加强对学生记者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聘任和条件

学生记者在我院学生中选聘。应聘的学生记者应做到:

(一)政治坚定,思想进步,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二)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有一定的课外工作精力。

学生记者经推荐或本人申报,进行面试、考核、试用后,由宣传统战部决定聘任,聘任后正式颁发聘书,并通知所在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学生记者颁发记者证。学生记者聘期为一年,工作合格者可续聘。在聘期内因学习等其他原因难以继续参加工作者,经本人申请,由宣传统战部解聘,并收回其学生记者证。

二、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学生记者享有在院内通过正当渠道采访并报道各种新闻动态,应邀参加院(系)活动,报道先进事迹及好人好事的权利。

2.学生记者团团长、副团长及优秀学生记者,在评先选优中,党委宣传部将予以优先推荐。

3.学生记者可定期参加由宣传统战部举办的短训班。

4.学生记者有参加宣传统战部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5.对工作成绩突出者,本人可被评为“优秀记者”,其作品可被评为“优秀作品”。

(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

2.积极主动地向《院报》、网站投稿,稿件内容健康、真实,以正面报道和正面引导为主。

3.每学期每位记者必须在校内外媒体、网站发表至少三篇通讯报道稿件或摄影作品。对于发表文章数量少,表现不积极的,将予以解聘,并收回其学生记者相关证件,并在《院报》中公布其记者证编号。

4.深入了解学生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追踪、挖掘有新闻价值的采访线索,及时向记者团反映,共同讨论确定选题,有组织地完成一些重头文章、深度报道的采写工作。主动加强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分团委的联系。

5.学生记者采访学校领导,需事先向宣传统战部说明采访目的、内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6.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加会议内容的讨论;按时完成宣传统战部交给的一些任务,对于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又未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照违纪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结合参加新闻宣传工作的实践,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新闻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8.在采访中要注意文明礼貌,衣着整齐,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对学院一些重要活动,要按照宣传统战部的统一安排进行报道,不得擅自行动或以个人名义进行采访。

9.学生记者所持的学生记者证件,仅用于采访场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用于租赁抵押等用途,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10.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对《院报》、网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地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办好《院报》、网站出主意、想办法。

11.积极参加学生记者团的集体活动。

12.完成宣传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组织和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学生记者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二名,负责记者团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学生记者团团长、副团长由宣传统战部任命或竞聘产生。

3.记者团团长直接向宣传统战部部长负责。

(二)学习例会制度

1.宣传统战部每年为学生记者举办一至二次学习、培训、参观、实践等活动。

2.学生记者团例会每月一次,由团长或副团长主持,全体学生记者参加,必要时请宣传统战部老师和其他人员列席,记者团作好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

3.不出席学生记者例会者须向团长请假,写好请假条。如遇紧急情况不能请假的,事后应向团长说明并进行补假,对于无故旷会超过三次者予以除名。

(三)记者团团长工作职责与考核制度

1.记者团团长要对记者团工作总体负责,根据宣传统战部意见,作好分配与监督工作,记者团如没按时完成任务或出现重大错误,由团长负责。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及时将宣传统战部意见或记者团内决定通知记者,并总结上月工作,部署下月工作。

3.记者团团长须严格把握新记者入团与老记者退团的原则,把有才能且致力于记者工作的优秀学生吸收入团,对老记者视其情况准予退团,对违纪、违规的学生记者要严格按章处置,并及时报宣传统战部审批。

4.重大活动须征求宣传统战部意见,不能解决的问题须报宣传统战部协调解决。

5.记者团团长负责对记者进行初步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针对考核情况,对每位记者提出初步奖惩意见。

四、考核和奖惩

(一)宣传统战部每年对学生记者的投稿情况、发稿情况、参加例会培训活动情况及完成其他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写出工作鉴定,并发至其所在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

(二)根据工作表现,每年对优秀记者、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三)优秀记者将择优推荐到省内外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等媒体实习。

(四)特别优秀的团员将依据其成绩推荐加入作家协会等团体。

篇4:外国语学院对外宣传报道管理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对外宣传报道管理的规定

对外宣传工作是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对扩大我院在社会上的影响,提高我院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作用。为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搞好对外宣传工作是全院各部门、每位师生的共同职责。学院鼓励支持每个部门、每个人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树立宣传意识,积极对外宣传报道我院。

二、对外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统一负责。凡有关对外宣传工作事宜,须经过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提出全院对外宣传工作的宏观计划,组织落实全局性的重大对外宣传活动,负责学院与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负责学院与各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络、协调,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对外宣传工作的策划、包装,负责做好全院性的对外宣传工作的总结。

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宣传工作责任制,建立分工负责制。对外宣传工作事关学院的改革、发展,要高举*理论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贯彻“三贴近”的原则,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各单位、各部门实际,要增强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大力宣传学院改革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宣传师生员工教育教学改革的新面貌、新形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四、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主管对外宣传工作(原则上是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安排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主办(或承办)单位、部门的责任人要提前通知宣传部。要指定信息联络员事先提供新闻稿件及相关背景材料。党委宣传部负责策划、定稿,牵头与新闻媒体联络采访宣传事宜。党委宣传统战部要给予必要的协助、指导或协调。信息联络员要加强与宣传统战部的联系、沟通,适时做好对外宣传报道信息的提供,材料的整理、归档、总结、上报工作。

五、建立对外宣传和新闻稿件审查把关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和宣传的需要,积极为媒体提供稿件。凡涉及到学校有关重要数据、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的新闻稿件,由党委宣传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对外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的一般性稿件,必须经主要领导(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审查把关;师生员工个人接受采访或发表言论,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代表学院或部门发稿,均应经基层单位负责人审稿批准,报宣传统战部备案。未经党委宣传统战部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待媒体进校采访。各单位拟对外提供的广播、报纸稿件、电视录相、图片等,在报宣传部审查后方可外送。

六、各新闻单位来我院采访,由宣传统战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对记者的采访各有关单位要热情接待,详实地反映有关情况。记者采访是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手段与途径。要加强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广交朋友,增进友谊。尽力满足记者的正当采访要求,使学校的亮点、特色、成就和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全面地宣传报道。

学院安排的重要采访活动,相关部门和个人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热情接待。在接受记者登门采访或电话采访时,凡涉及学院今后工作思路尚未发布的有关文件,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等问题,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更不得提供相关材料。接受记者采访,哪些可以发,哪些不能发,是否需要审稿,要向记者提出明确意见。

遇有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党委宣传统战部取得联系,以便协调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以避免影响学院美誉度的事件发生。

七、未经宣传统战部统一安排,直接到各部门采访的记者,各部门可告知其到宣传统战部接受安排。如不服从,各部门可拒绝接受采访。

八、提高警惕,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假冒记者身份行骗。一经发现,师生均有义务告知保卫处查处。

九、对在对外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予以奖励。

篇5:外国语学院宣传栏板报管理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宣传栏、板报的管理规定

宣传栏、板报是我院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为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活跃校园文化,必须加强对宣传栏、板报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的宣传栏由院党委宣传统战部统一归口管理并根据需要进行划分,划分到宣传栏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切实利用好宣传栏这一舆论工具。各院系自用的板报,须报宣传统战部备案。

二、宣传栏的宣传口径,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由宣传统战部、团委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布置每期出刊内容。各院系的板报,由其分团委具体负责确定宣传内容并报所在总支批准。

三、每学期初制定出刊计划,原则上各院系每学期要出刊四次。

四、宣传统战部、团委可根据宣传任务的需要,与宣传栏使用部门协商,统一收回使用宣传栏。

五、宣传统战部、团委对宣传栏、板报的思想内容、语言文字、安排形式、出刊时间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每期宣传栏均拍照存档,年终对每期宣传栏进行评比。

七、为规范宣传栏及板报的管理及编辑工作,院成立宣传栏管理及编辑委员会,由宣传统战部负责人任组长,团委、学生处、教务处负责人为成员。各院系成立宣传栏、板报编委会,由各院系分团委书记任编委会主任,各分团委、学生会宣传组成员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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