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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服统一着装管理规定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工服统一着装管理规定

1、为统一公司形象,公司所有人员根据工种区别配发穿着不同工服。

2、工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在合适的季节和气候环境下,凡已经配发工服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穿着工服上班工作,否则按每次5元给予处罚,并即时改正。保安人员在行政部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人员着装的监督执行,对于不按规定穿着工服的人员,保安有权要求将其请离工作区域,并按照旷工处理。

3、工服类别:

职别工服类别备注

夏装冬装

办公室人员:

白色衬衣配黑色或深蓝色裤装(或裙子)

黑色或深蓝色西装套装

含生产主管

保安人员:

短袖保安制服(衬衣)配保安裤装

长袖冬装保安制服

产能部门人员:

红色夏装厂服套装

红色冬装厂服套装

指生产员工(含领班)

保全/技术/

清洁人员:

灰色夏装厂服套装

灰色冬装厂服套装

4、工服配发方案:

工服实行限制性配发方案:即自发放工服之日起继续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人员,公司给予免费配发相应的工服。自发放工服之日起继续在公司工作未满半年离职的人员,工服费用公司于员工个人各承担一半。所有配发工服的人员在配发工服后先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一半工服的费用,待发放工服之日起继续在公司工作满半年后予以退还。

工服实行按季配发,原则上按照每年发放夏装和冬装各两套的标准配发,具体由公司统一安排发放时间。

在接受统一安排发放的工服后,另需要配发工服的,由其个人全部承担工服费用。

5、着装时间规定:

为体现公司严肃性与人性化的统一和谐,办公室人员每周一至周五必须着工服上班,周六和周日(需加班的)允许着便装上班。其他人员若正常上班,无论何时,均须着工装。

6、其他说明:

办公室职员工服允许自备,自备者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但自备服装必须符合上述工服类别的要求。需要公司统一配发的由公司指定服装公司进行量身定做。

其他部门人员工服均由公司统一制作配发。

篇2:员工着装礼仪范例

员工着装礼仪

第二十八条所有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内(即周一至周四白天八小时工作时间)进入公司不得穿带铁钉或金属饰物的服装、旅游鞋或赤脚穿鞋,办公室人员须着正式职业装;周五(除有接待任务外)及晚上或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期间,办公室人员可着便装:

1.正式着装:女士须着西装或职业(裙)装。男士须上着衬衫(长短袖),佩戴领带,下着长裤;有正式接待任务时,须着西装;夏季(即每年5月1日起至本年10月31日止)时,男士可不佩带领带。若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必须正式着装,佩带领带。如因工作需要,各部门也可以要求本部门男士佩带领带。建议男士们在办公室内留存领带备用。

2.着便装:女士不得穿超短裙(裙边与膝盖距离不得超过7CM)、无领无袖的服装,男士不得穿背心及拖鞋。

第二十九条E栋厂房工作的员工(惠阳一厂所在楼)

1.所有员工在工作日内进入一楼仓储、质控、工程等区域或三楼仓储库区时必须着工衣;进入二楼生产区域时必须穿工衣、工鞋。在一楼、二楼工作的主管级以上(包括主管)人员可在办公位上更换工衣,工鞋须在进门处的更鞋室内更换。

2.未发工衣、工鞋的新员工进入商品库可不着工衣、工鞋。客人在进入一楼商品库或仓储办公区时可不穿鞋套,进入生产车间可不穿工衣,但必须穿鞋套。

第三十条F栋厂房工作的员工(即惠阳二厂所在楼)

1.所有从F栋西门(即员工通道口)进入一楼厂区的员工必须着工衣、工鞋;进入二楼仓储区域的员工,必须着工衣,主管级以上人员(包括主管级)可到办公位上更换工衣,且须在上班时间内着工衣办公。

2.所有从F栋北门(即职员通道口)进入一楼办公区的职员必须穿工鞋;当需从开放办公区域(室)进入生产区域时(包括参观通道和生产区域通道)须着工衣、工鞋。

3.供应商和外来人员如需进入二楼办公区办事,可不着工衣、工鞋或鞋套;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人员因参观接待任务需进入车间时,必须穿工衣、工鞋,不得穿鞋套(特殊情况除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穿鞋套。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员工卡(除特殊岗位外)。

第三十三条员工着装必须整齐、清洁,不得敞胸露怀、不系工服纽扣;爱护并保管好所配发的工衣、工鞋及鞋柜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承担索赔费用。

篇3: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7)

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七)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篇4:医院职工着装规定范文3

医院职工着装规定范文3

为全面实施**朝阳医院“一二三”发展战略,创建国际化品牌医院,树立朝阳医院医务人员良好形象,提升员工素质,特修订我院职工着装规定。

1、仪表大方、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2、工作时间按医院要求统一着卫生人员工作服、佩带胸牌(别在左上胸部)。护士着装按护理部的规定执行,后勤职工着工装。

3、工作服整洁,无污迹血渍。

4、男士穿衬衣系领带、长裤皮鞋;女士穿长裤或裙子。衣裤应与工作服相协调。

5、员工在工作时间禁穿旅游鞋、牛仔裤、短裤及拖鞋(包括各种皮拖)。女士不得散发披肩,头发超过衣领须加修饰;男士头发须疏理整齐,不得漂染各种颜色。金银或其他饰品佩戴得当,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涂、不留长指甲、不戴长耳饰、手镯、手链,严禁浓妆艳抹,以淡妆为宜。

6、夏季着装衬衣袖管不应露出短袖工作服之外,禁止穿长短尺寸不一的裤子。

7、工作期间严禁穿工作拖鞋、鞋套及科室特用工作服在院内走动,严禁穿工作服进入营养部,严禁穿工作服出医院。

《着装规定》适用于全院工作人员,包括在我院进修、实习的外单位职工及学生。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院职工违反规范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起扣发奖金:50元/次,对于违反规定达三次及以上者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履教不改者降级使用至解除聘用合同。外单位进修人员或实习学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取消其在我院进修实习的资格。

本规范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自动废止。

篇5:湾丽酒店工号牌工服更衣箱管理规定

丽湾酒店工号牌、工服、更衣箱管理规定

1、工号牌管理规定

(1)员工进入酒店大楼时必须端正地配带工号牌,不带牌将受到纪律处分。

(2)工号牌丢失,要立即向人事部报告,并办理交费补领手续,否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工号牌正常损坏可以以旧换新。

(3)工号牌必须完好、无破损,如出现此情况要及时补办,不允许员工自己到外面由他人私自制作。

(4)工号牌是酒店财产,调离酒店时必须交回人事部。

2、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1)无论上班与否,员工进入酒店大楼内必须着装规范,穿着酒店按岗位配发的工服、鞋等,否则,按轻微过失处理。

(2)上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员工除着西装人员外穿工装外出,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将工装放置在更衣箱内,员工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工服。一律不准穿工装离店,否则,按一般过失处理,保安员有权给予制止。

(3)工服的穿戴必须挺括、整洁,及时换洗,否则,按着装不规范处理,记轻微过失一次。

(4)员工工装如因工正常磨损或损坏,要及时上报,由洗衣房给予修补或更换,如属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由洗衣房给予及时更换,禁止个人随意更换工装。否则,按着装不规范处理,记轻微过失一次。

(5)员工不得随意修改工服的款式。

(6)工服是酒店财产,调离时必须交还。如工服丢失,不能交回,须按工服使用期折旧后赔偿,使用一年以内的交100%,使用两年以内的交80%。

(7)工服换洗

A、员工工服由洗衣房统一洗涤。

B、每天换衣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C、保安服、西装、前厅接待服、收银服:每半月换洗一次,即1号、16号。主管级员工要求换洗西装时保证每次穿工作服至少5天,否则,按轻微过失处理,同时洗衣房不给予更换,如洗衣房工作人员自作主张违反此规定,按一般过失处理。

D、传菜员、男导购员、酒水员的上衣:每月5号,15号,25号换洗。

E、领带每月1号换洗。

F、衬衣每三天换洗一次。

G、具体的换洗时间安排为:

星期一:宴会服务员、导购

星期二:自助、海鲜养殖员

星期三:厨师、管事

星期四:零点服务员、PA

星期五:工程部、库管员

星期六:厨师、管事

星期日:楼层、酒水

3、员工更衣箱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员工更衣箱的管理,现规定如下:

1、员工入店时,酒店发给每人一个更衣柜和一把钥匙,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并保持柜内清洁。

2、员工应自觉维持更衣室卫生,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否则,按轻微过失处理。

3、员工不得将衣物放于箱外,违者将予以没收,并记轻微过失一次。

4、员工不得在更衣箱上私自加装别锁或换锁,若将钥匙丢失,应向人事部申配新锁,并交纳配锁费用10元,否则,按一般过失处理。

5、员工更衣箱和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相互调换或私配钥匙,否则,按严重过失处理。

6、更衣箱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后果由员工个人负责。

7、更衣箱内不得存放违禁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按下岗过失处理。

8、非人为原因造成更衣箱损坏时,员工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由人事部报工程部维修,否则擅自撬更衣箱,按下岗过失处理。

9、员工离店时,必须在一周内办理离店手续,并将更衣柜钥匙交还人事部,否则,在保安部的配合下人事部将对更衣箱内的物品进行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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