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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着装规定范文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医院职工着装规定范文3

为全面实施**朝阳医院“一二三”发展战略,创建国际化品牌医院,树立朝阳医院医务人员良好形象,提升员工素质,特修订我院职工着装规定。

1、仪表大方、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2、工作时间按医院要求统一着卫生人员工作服、佩带胸牌(别在左上胸部)。护士着装按护理部的规定执行,后勤职工着工装。

3、工作服整洁,无污迹血渍。

4、男士穿衬衣系领带、长裤皮鞋;女士穿长裤或裙子。衣裤应与工作服相协调。

5、员工在工作时间禁穿旅游鞋、牛仔裤、短裤及拖鞋(包括各种皮拖)。女士不得散发披肩,头发超过衣领须加修饰;男士头发须疏理整齐,不得漂染各种颜色。金银或其他饰品佩戴得当,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涂、不留长指甲、不戴长耳饰、手镯、手链,严禁浓妆艳抹,以淡妆为宜。

6、夏季着装衬衣袖管不应露出短袖工作服之外,禁止穿长短尺寸不一的裤子。

7、工作期间严禁穿工作拖鞋、鞋套及科室特用工作服在院内走动,严禁穿工作服进入营养部,严禁穿工作服出医院。

《着装规定》适用于全院工作人员,包括在我院进修、实习的外单位职工及学生。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院职工违反规范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起扣发奖金:50元/次,对于违反规定达三次及以上者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履教不改者降级使用至解除聘用合同。外单位进修人员或实习学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取消其在我院进修实习的资格。

本规范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自动废止。

篇2:学院后勤总公司职工挂牌着装上岗规定

学院后勤总公司职工挂牌着装上岗的规定

为加强对本公司全体职工的日常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接受广大师生对后期服务工作的监督,不断加强职工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由总公司统一制作配发员工上岗胸卡,胸卡上分别标明职工姓名、岗位、职务及编号,并在正面加盖总公司印章,职工上岗时一律正面向前佩戴于左前胸。临时工上岗时还应同时穿着总公司统一配发的标志服装。

二、胸卡作为总公司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总公司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逐步走向正规的标志,也是总公司管理服务工作公开接受监督的有效措施之一,全体职工必须高度重视、认真遵守,按规定佩戴使用。

三、凡本公司职工(含临时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按公司规定佩戴胸卡(仅限校园内使用),随时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总公司将随时对全体职工佩戴胸卡和着装的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凡本公司职工(含临时工)在上班时间内未按规定佩戴胸卡者,不论何种原因,均将被处以5元罚款,不穿标志服装的处以10元罚款,罚款在其本人当月津贴中扣除。凡因违规而受到处罚者,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申辩,对因受处罚不满而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者,将按总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四、全体职工应妥善保管胸卡,防止丢失的损失。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则应在二日内及时补办,并交纳胸卡工本费2元。胸卡不得借给校外人员做为出入凭证使用。标志服为移交物资,临时工在辞退、因故不在本公司工作时,必须移交标志服,如有丢失和不移交者,扣罚150元。

五、总公司党政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和全体共产党员应自觉带头,模范遵守并贯彻执行本规定,为职工群众做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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