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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卫生局惩处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卫生局惩处制度

(一)凡无故迟到、早退1次,扣发年终目标奖50元,缺席一次,扣发年终目标奖100元;

(二)凡无故旷工半天的,写出个人检查,扣发年终目标奖100元;无故旷工1天的,写出个人检查,全局通报批评,扣发年终目标奖200元;无故旷工2天的,写出个人检查,全局通报批评,扣发当月全部补贴,扣发全年目标奖的50%;无故旷工累计3天以上的,写出个人检查,全局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目标奖,实行待岗;

(三)全年累计3次、缺席2次以上,全局通报批评,并按旷工1天处理,写出个人检查,扣发年终目标奖200元;无故迟到、早退4次的,全局通报批评,写出个人检查,扣发年终目标奖500元;全年累计无故迟到、早退5次以上的,全局通报批评,写出个人检查,扣发全年目标奖的50%;

(四)请病假需出具相关医院证明,病假1天扣发年终目标奖5元,当月病假20天以上,扣发年终目标奖100元;全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以上的扣发年终目标奖50%,病假超过1年的扣除全年目标奖。

事假1天扣发年终目标奖10元,当月事假超过10天的扣发年终目标奖200元,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扣发年终目标奖的50%,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扣发年终目标奖;

(五)办公室每周通报出勤情况。

篇2:P卫生局来信来访处理制度

卫生局来信来访处理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125号令颁布的“信访条例”,我局信访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办理,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二)对来访者应热情接待,礼貌用语,认真听取意见,超前做好工作,及时处理问题;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

(三)群众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要逐件(次)做好登记、记录,及时处理。各科室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根据办结时限要求,将处理结果回复信访人;

(四)对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有关科室要在收到之日按要求时限回复。并将书面处理办结结果交科长(主任)及分管领导阅后签字,按程序上报;

(五)对不属我局办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按有关程序,及时将信件附转办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六)要做好信息沟通。年终各科室要将接待和办理来信来访情况清理汇总,将接待来访人次、收到信件数、分类情况和办结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要坚持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定期、定量、定性综合分析,及时为领导反馈社情民意,服务于领导决策;

(七)交各科室处理的信件办公室要定期催办。一般信件回复率应达100%,年终办结率为100%;

(八)对重要的来信来访资料,每年底要作好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篇3:卫生局干部电话补贴机关科室电话管理制度

卫生局干部电话补贴及机关科室电话管理制度

(一)机关干部电话补贴按市上统一规定执行;

(二)补贴额度为实职正局级500元/月,实职副局级400元/月,调研员及副局级待遇干部300元/月,科级200元/月,副科级100元/月;

(三)享受电话补贴的机关干部应保持电话畅通,外出电话无法接通或变更新号码要及时报告办公室;

(四)因电话无法接通造成工作贻误或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一次性扣发当月电话补贴;

(五)各科室办公电话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在上年的基础上下浮10%,新装电话参照执行。办公电话严禁拔打长话和公共信息台,因公事打长话一律在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安排,非特殊情况,局机关内部科室之间不得用办公电话联系工作;

(六)计财科每月按上述标准对每部电话费用结算,超出的费用由科室承担。

篇4:P卫生局接待报销管理制度

卫生局接待报销管理制度

(一)机关接待原则上由局办公室承办,承办程序为办公室主任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同意后,由办公室按规格(包括局机关食堂)接待;

(二)科室或局分管条线的客人,经科室承办的由科长(主任)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同意后,由承办人员按规格接待;

(三)承办会议的会务开支由承办科室预算,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局长同意后,承办科室按预算办会,不得超支;

(四)按以上程序进行接待和办会的票据,按财务要求规范粘贴,由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后交局分管领导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局长审签,签字票据统一交财务科登记保管。

篇5:P卫生局协调及督办督查制度

卫生局协调及督办督查制度

(一)局机关各科室应遵循“精简高效、顾全大局、服从安排、通力合作”的原则,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调及督办督查工作涉及到的科室,要服从统一安排,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和敷衍塞责;

(三)凡是由于主办或协办科室原因,导致工作不及时、不得力,被追究责任的,由相关科室承担相应责任;

(四)办公室主任或目标办主任根据局领导批示,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安排相关科室分别负责落;

(五)根据协调分工,由主办科室牵头,协办科室主动配合,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形成文件,由主办科室核稿,协办科室会签,送局办公室审稿后,呈局领导签发。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有关领导应及时出面协调处理;

(六)办公室要督促承办科室落实督查内容,了解进展情况,紧急事项要及时催办,对到期未办结的,要作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对督办落实情况进行反馈,要定期对督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有代表性问题要进行专题报告,并对督查督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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