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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中医院公文处理和印章保管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中医院公文处理和印章保管制度

一、收文处理

凡报(寄)送给本院的文件,均由院办按照公文处理规定签收、拆封、登记、分类后呈送院领导阅批。根据院领导批示意见,由院办交有关科室办理。办理后注明办理结果,及时清退归档。

二、发文处理

1.拟稿:业务发文由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拟稿,行政发文由院办或分管院长拟稿。拟稿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稿和签发:一般性医院医疗业务和行政文件由院办主任或分管院长核稿和签发;涉及全院性的重要文件由院长核稿和签发。

3.发文:由院办统一编号、打印、核对并加盖公章后发出。

二、印章保管和使用

医院印章由院办保管,医院各科室(主要是医务科和院办公室)印章由各科室指定专人保管,用印须登记备案。需用医院印章的须经院领导或院办主任签字同意,各科室印章只限业务联系的授权使用,并须经科负责人批准。印章保管人员无权私自用印,私自用印由个人承担相应后果直至法律责任。医院印章外带须经院领导或院办主任同意。

篇2:P中医院网络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中医院网络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适应信息化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计算机信息设备的管理,确保医院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信息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对本科室在用信息设备建立管理台帐,责任到人,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二、各联网工作站原则上一律不使用软驱、光驱以及USB口,严禁安装和使用非医院信息系统的应用软件,避免因病毒传播造成数据丢失或网络瘫痪。确属工作需要安装使用的其他软件,必须经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由信息中心维护人员对软件进行病毒检查后,负责安装和调试。

三、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和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员应设置好自己的登录口令,严格以自己的工号进入系统,并做好登录口令的维护和保密工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细致认真、快速准确,及时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四、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认真做好网络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设备科、信息中心维护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出现故障及时与设备科、信息中心维护人员解决。

六、工作站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七、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严禁在工作站上玩游戏等无关操作。

八、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而致硬件损坏、程序破坏及数据丢失,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科室及医院正常工作运转的,则追究相应科室或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扣罚额度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篇3:P中医院保密制度

中医院保密制度

一、涉及秘密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二、凡保密事项及不该知道的机密,要做到不说、不问、不看,不在公共场合谈论涉及秘密的工作。

三、不准擅自翻印、复制、传抄、销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四、党和国家的“三密”文件,要坚持严格收发、传阅、保管。

五、凡医院召开的各种会议需要保密的议题,讨论情况及会议决定未公布之前不得泄露。

六、医院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科技档案(包括医疗文件、科研档案、设备档案、基建图表档案等)、统计报表、预决算报告及各种涉密记录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传递或丢失。

七、组织工作,干部考察提拔,人事调配,职工晋职晋级,违纪案件调查处理及其它涉密工作,必须遵循组织原则,不准在保密期间内向局外人透露。

八、计算机、直拨电话、传真机等现代办公用品及介绍信和各科室印章,应有专人管理,并建立相应使用登记制度。

篇4:P中医院会议制度

中医院会议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完善我院的会议制度,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决策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2.会议制度包括院长办公会议、院党支部会议、党政联席会、院务会、院周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具有研究决策、议事、咨询、信息发布、传达布置工作等职能和作用。

3.各类会议实行定期召开制度。

二、院长办公会议

1.院长办公会议是全院最高行政议事和决策会议,由院长、副院长、院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参加。

2.院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传达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方案和具体措施。

(2)研究制定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3)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方案、绩效考核、奖金分析方案及医院收支预决算。

(4)研究制定全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处理各部门存在的问题。

(5)听取各分管院长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各部门存在的问题。

(6)研究处理医疗、科教、人事、基建、行政管理等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其他重大问题。

3.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外出时,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院长,或指定一名副院长召集和主持。

4.院长办公会议在议事和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事先经过充分的调研和反复的论证,做到科学决策。

5.院长办公会议的记录由院办公室主任担任。会议的决策和决定通过院务会或院周会传达。涉及全院性、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各分管领导要抓好所管部门对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

6.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时,由院长临时决定召开。

三、院党支部会议

1.院党支部会议是院党支部的重要议事会议,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形式。院党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外出时,由副书记或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并主持;院党支部员、党支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

2.院党支部会的内容有: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纪委重要决议及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院贯彻执行的意见、方案和具体措施。

(2)研究制定我院党的思想、组织、作用建设的规划,以及院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

(3)研究决定医院的事业发展与改革的方向、长远规划、行风建设及其它重大问题。

(4)审议医院年度计划、工作总结、财务预决算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度及实施。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本院职能机构设置,中层干部的选择、培养、考察、任免和奖惩。

(6)讨论组织发展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审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及对违纪党员处分。

(7)听取并讨论解决职代会、共青团、工会和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及其他重大问题。

3.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非特殊情况不临时召开会议。

4.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在研究处理突发性事件时,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因公、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应事先向书记或副书记请假,并告知党支部办公室。

5.记录由党支部办公室主任担任。对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后由党支部办公室主任向他们报告本次会议的内容和决定、决议。会议的决定、决议按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委员和领导抓紧落实;党支部办公室负责传达和催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报告情况。

四、院党政联席会议

1.院党政联席会议是院党政联合办公的重要议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院长、副院长、副书记、党支部委员、院办主任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党政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党政之间的重大问题与决策。

3.院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党支部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五、院务会

1.院务会议是重要的院级行政议事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外出时,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院长,或指定一名副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2.院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决定,落实执行措施;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落实情况;部署职能管理部门近期工作;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各职能部门提交院务会议讨论的事项,应事先做好咨询和调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及方案,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应于会议召开前二日以书面形式送院办公室,院办公室汇总后提交会议主持人安排议程。

4.凡涉及到几个部门协办的工作,实行“首科(室)”负责制,不得推诿、拖延,必要时向分管院长汇报。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院务会议的记录由院办公室担任。会议的决定和有关工作安排由各职能部门落实执行,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督查。

6.院务会议每二周召开一次。

六、院周会

1.院周会是布置工作和交流信息的重要行政会议。由院办公室召集,院长主持。院长外出时,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院长,或指定一名副院长主持。院领导、职能科室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2.院周会的内容有: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院长办公会议的决定;通报全院有关行政、业务工作情况;布置需要及时解决和完成的各项任务;汇报交流各部门的工作等。

3.会议记录由院办公室担任。

4.院周会实行签到制度。因故缺席时,须事先向院办公室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科室正、副职均未能出席会议时,应指派科室其他人员列席。

5.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记录会议要点,并负责将院周会的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职工,同时积极组织贯彻执行。保证上情下达,政令畅通。

6、院周会每二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由院长临时决定召开。

七、院职工代表大会

1.院职工代表大会是全院职工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具有审议医

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作用。

2.院职工代表大会每二年一届,定期召开。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如遇到重大问题,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请求,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临时召开代表会议。

3.院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和职工提案征集及落实情况报告。

(2)审议通过本院建设和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等重要规章制度。

(3)按《院职代会工作条例》的规定选举、评议、罢免或撤换院职工代表、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审议通过工会工作报告。

4.院职工代表大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并严格按有关组织程序进行各项议程。

5.院工会是职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院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向职工群众传达贯彻职代会精神,组织职工代表及职代会各工作小组进行活动,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和有关部门对大会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附则

1.全院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院党政会议的各项决定。院部对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和必要的奖励。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按有关规定,对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予以处罚。

(1)不执行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党政会议决定者;

(2)重大事情事先不请示,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

(3)对会议布置的任务,无故拖延,或有意推诿,致使不能及时完成而产生不良影响者;

(4)违*内组织纪律的,按党纪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篇5:P中医院医院大事记制度

中医院医院大事记制度

一、医院大事记由院办公室负责,每年一次汇编成册。

二、各职能科室建立科室大事记,适时记录,年末送交院办。

三、医院大事记主要记载内容;

1.医院的重大会议(含重要的学术会议)和重要活动(含与外单位签订重要的协议、合同或重要的技术合作)。

2.医院主要领导人的调动、任免、奖惩等。

3.医院机构或科室的建立、合并、撤销、名称更改、体制变化等。

4.医疗、护理工作取得重大成就和重大科研成果。

5.医院主要党政领导人员参加重大活动,以及重要的外事活动和出访。

6.上级领导来院指导工作。

7.医院发生的重大事件(含有增或有损于医院荣誉的大事和医疗、护理、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故或严重差错)以及对医院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

四、大事记载必须一事一记,对大事、要事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要记述清楚,维护事实的本来面貌。

五、记大事,要突出大事、要事,防止不分巨细,一概罗列,要求语言准确,文字简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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