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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水电财产物品维修原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学校水电、财产、物品维修原则

作为一所学校,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都应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对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在学生宿舍、教室水电、财产等物品维修方面应有原则,应制定一定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一、管理原则:学校的财产应实行“分类分级、用物管物”管理办法,根据此办法,维修采用“谁使用,谁管理,谁报修”的责任原则和有偿服务原则。

二、报修程序:

1、学生宿舍和教室的水电、财产维修,均应先填写《学校后勤维修报修单》;

2、经班主任和所属级部长签字后送总务处处,由总务处处派人维修;

3、维修结束时,报修经办人必须在“报修人验收意见”栏中签注:维修是否合格和费用由谁承担的意见;

4、检修人将报修人签注意见后的《学校后勤维修报修单》交还总务处处;

5、总务处根据学校财产管理规定,提出维修费用处理意见,通知有关部门并催收应缴还学校的费用。

三、维修收费原则:

1、属于购入物自身存在的瑕疵,其维修费用由学校承当;

2、属于因自然因素影响或物理磨损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学校承当;

3、属于非自然因素影响或人为疏忽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财产使用人或保管人承当;承担的份额视其责任大小而定。

4、属于故意破坏而造成的财产损坏或产生的维修,其头两次维修费用全部由财产使用人或保管人承当;第三次及以后的维修费用要加倍收取,并全部由财产使用人或保管人承当。

5、学校财产受故意破坏而损坏或产生的维修,其财产使用人或保管人能指出责任人的,由学校和该财产使用人或保管人共同向责任人追讨维修费用;

6、学校财产受故意破坏而损坏或产生的维修,其财产使用人或保管人未能指出责任人的,由该财产使用人或保管人承担维修费用。

四、其他规定:

1、学生宿舍、教室的日常小型维修由总务处具体安排维修,大型维修报学校审批后,由总务处按基建修缮的相关规定办理;

2、公物非自然损坏者人为损坏的,经学生宿舍或生活指导查实,由当事人按规定办好手续后方可维修。

3、总务处的水电工、木工及其他维修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和留下事故隐患。

4、各类维修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维修任务,做到小型维修一个工作日完成,大型维修向学生说明原因并尽快解决。

5、学生宿舍维修范围:宿舍区内的门、窗、玻璃、水电设施、房屋、床具等设施设备属自然损坏的;其他方面的维修,如电信、网络、音响、多媒体、一卡通、监控等,直接与服务提供商联系,总务处应保存服务提供商的联系办法。

6、《学校后勤维修报修单》可分发到各级部办公室或到总务处索取。

7、学校其他各部门的修缮业务可参照本规定办理。《学校后勤维修报修单》中的“班主任意见”一栏由班主任签署,“所属级部意见”一栏由级部负责人签署。

篇2:P中小学校改水改厕指导原则

中小学校改水改厕指导原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中小学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学校改水改厕应遵守以下主要原则:

一、饮用水改造

(一)水源

1.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延伸城镇自来水输送管网到学校的办法,解决学校生活饮用水。

2.农村偏僻学校采取“一校一井”办法解决水源。井址须处于城镇和有污染工矿企业的上方,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

3.确保水量充足,满足学校师生生活用水需要。

(二)水质

1.学校饮用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卫生疾控部门对井水源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以及净化消毒后的水质进行定期检验和经常性监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达标。

3.环保和水利等部门应加强学校水井水源周边环境的防污控制。

4.自备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网相连接,防止“反污染”。

(三)设施与管理

1.所有供水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2.采取“一校一井”供水模式的学校需配套建设蓄水、净化消毒以及取水、输配水设施设备。井口须加盖上锁,井台需高于地面,并设置井栏,防止污染和投毒。

3.学校需配置数量充足的保温桶,及时添加开水,保证每位学生每天能喝上1升以上卫生安全的开水。保温桶必须定时清洗,供水期间加盖上锁。

4.学校应建立定岗定人负责制和清洗、消毒、设备使用与维护等操作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厕所改造

(一)厕所选址应位于教学、生活建筑物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位,远离饮水水源和食堂30米以上。

(二)要因地制宜选择“三格化粪池”、“三联式沼气池”、“下水道水冲式”等卫生厕所模式,做到设计合理,卫生、安全、方便。

(三)厕所的改造原则上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保证通风、采光和私密性,设入厕前室或采取遮挡措施,设洗手设施。

(四)楼内附建式厕所应设污水池、地漏和排气管道,地面应防滑、耐磨、不透水,且有2%的坡度。

(五)室外独立式厕所应建在运动场所的边角处,不宜距教学楼过远或过近。

(六)厕所蹲位原则上应达到女生15:1,男生30:1的国家规定标准。

篇3:海成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原则

第九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原则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如发生的突发事件没有专门的预案,则参照相近预案实施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1.救人为本,救人第一。

2.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3.严禁学生参加抢险救灾。

篇4: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要求

中学学校财产的保管要求

一、实验室、专用教室、低值易耗等物品的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学校有关部门的订货单(或购物申请单),对照发票(或货物清单),仔细检查进仓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完好程度等要素,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进仓手续。如发现进仓物品内有与订单、购物申请单、发票、清单部分要素不相符者,暂缓接收,并应立即告之相应分管领导。

二、进入仓库的物资应分类堆放,小件物品上橱、架,不能上橱、架的大件物品应垫好防潮板或防潮垫,整齐堆放于墙边或中央,并留好出入通道。

三、各物品管理员应对进入仓库的物资经常进行检查,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领用,尽量防止物资在库内发生霉变、生锈、虫蛀、鼠咬等现象的发生。

四、领用库内物资应根据领物单发放,借用库内物资应经过相应处室、并报分管校长同意,并办好借用手续方可发放。非教育教学用途一律不准出借。

五、对每天进出的物品及时进行登帐,每月一次小清点,每学期一次大盘点。平时经常检查核对库内物资数量,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六、学校物品储藏室不准使用电火盆、取暖器等发热体,不准吸烟,不准搞娱乐活动,不使无关人员进入。下班时关好门窗、水、电开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各物品管理人员不得将学校财产挪作私用,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将所保管物资改做它用。

篇5:D大学学生公寓节约水电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公寓节约水电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生用水用电行为,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养成良好节约水电习惯,增强职工、学生节约能源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建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用水用电制度

1.爱护水电管线及水、电器设备,不得在公寓楼内私自搭接电线、安装插座。

2.学生不得私挪动宿舍插座,学生手机、学习机充电一律在宿舍有人的情况下进行。

3.宿舍做到按时熄灯、人走灯熄。停电时要检查电源是否关闭,放假离校前认真检查宿舍所有电器(尤其是厕所排气扇)关闭情况,避免电器无人看管长时间工作而出现用电浪费及安全事故,

4.白天非特殊阴暗天气原则上不开走廊灯。

5.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使用自带用电设备,宿舍安装的照明灯学生不得私自更换功率更大的灯具。

6.宿舍无人时电扇应关掉,务必做到人走扇停。不能疲劳使用电扇,让电扇连续工作。

7.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

(1)睡觉之前、出门之前,应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特别是停水时离开宿舍,更要认真检查,避免来水时造成水资源浪费。

(2)严禁将茶叶、食物残渣等废弃物丢进蹲坑或洗手池,更不得将废弃衣物、塑料袋、矿泉水瓶等物件扔进下水道,避免造成下水道堵塞,避免用水浪费。

(3)注意节约用水,洗手时不能把水龙头开得过大;洗漱、洗衣,不让水长流;学会一水多用。洗脸、洗脚后的水用于冲厕所。

8.公寓住宿学生均有管理、监督、检查、维修上报水、电设备、设施的义务与责任,发现水电设施、设备损坏,及时到楼管处报修,如遇紧急安全问题,及时当面告知公寓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安排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9.公寓维修工是分管公寓楼水电设备维修直接责任人,接到报修任务需要及时予以处理,维修不了及时上报公寓维修科,并采取切实措施杜绝由此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水电浪费现象的扩大。平时采取报修和主动巡修相结合,保证学生宿舍及公共用电、用水开关、水阀等正常使用,并经常做好安全检查和维护,发挥开关作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管理考核办法

1.楼管员和宿舍长是公寓楼、宿舍用水用电设施直接责任人,实行谁损坏,谁赔偿原则。找不到当事人,由共用人一同承担。用水用电设施损坏如未上报,一经发现,则扣相应管理责任人工作考核分。

2.宿舍长是宿舍用水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平时必须坚持用水用电安全排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如因责任人管理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公寓将依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公寓楼、宿舍用水实行学校规定的定额,公寓公共部分用电由学校定额,宿舍用电为每学期100度免费,超出自负。

4.学生公寓每周对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人员检查与考核和个人工资挂钩,学生检查与学生宿舍内务违纪检查挂钩,具体见下《用水用电考核细则》。

三、学生用水用电考核细则

序号考核项目扣分标准

1.未经同意私自搭接电线、装插座5分

2.宿舍内使用电热、冷设备10分、通报批评

3.未按规定关灯、扇、厕所排气扇、水造成浪费5分

4.私自更换大功率用电器10分

5.向蹲坑及洗手池内扔废弃物3分

6.私自拆、装水龙头10分

7.发现损坏未及时上报维修造成长流水3分

8.故意破坏水电设备设施10分赔偿并予以处罚

有扣分的宿舍,不能参加文明宿舍、优良学风宿舍的评比,所扣分数计入学生综合测评,影响学生奖学金、优秀先评比。

四、公寓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1.公寓管理员、门卫、保洁等工作人员使用违章电器,除没收外罚款100-2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公寓公共区、管理员办公室出现人走灯未熄或水未关现象,予以通报批评。

2.管理责任人未能及时上报水电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造成不必要浪费水电、损毁公私财物现象,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赔偿。

3.维修工没按工作要求及时处理报修和主动巡修,由此造成的水、电、暖气、及没有正常巡检等的浪费和水电暖元器件的损坏,将是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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