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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学校水电定额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学校水电定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强化使用责任,减少水电浪费,推进水电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能源合理利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能源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12〕8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电定额管理适用于由学校承担水电费的各部门、单位,同时也作为对各部门、单位水电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评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各部门、单位每年度所需水电定额,每年1月份由后勤管理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研究提出,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达执行。

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水电定额内进行调剂。各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增加的用水用电设备和新增项目所需水电定额,由使用部门或单位根据用水用电设备说明书标注用量、工作时间等因素,申请年内追加额度,经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后勤管理处和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追加。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是二级水电管理责任单位,应明确部门、单位的能源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水电管理。

第五条学校对水电管理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和奖励机制。对水电定额内节约成效显着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水电超出定额部分费用,从相关部门、单位下一年度经费中划转,违章加价交纳消耗费用。

第六条建立经常性巡查监管机制,定期召开各部门、单位用能信息通报会,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公示,并于年底对各部门、单位水电消耗总额进行汇总,对部分超定额的单位实行能源审计。

第七条对超定额的单位,由校领导约请单位负责人谈话。

第八条用水定额核定办法。依据学校年度用水计划,参照往年用水数据,以楼宇为单位核定用水定额,并视建筑使用情况,分别由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一)学生宿舍用水定额。每个学生的用水指标(含公共部用水)按《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水电管理暂行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03〕28号)核定。各公寓楼用水定额,根据生均用水指标和入住人数计算确定,并分解到每月。公寓用水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二)公共建筑用水定额。公共建筑用水定额参照上年度用水量核定,并分解到每月。

公共建筑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的,由使用单位负责。公共建筑由物业管理中心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

(三)绿化用水定额按照4升/平方米?次(12次/年)核定,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

(四)校门卫用水定额按照30Kg/人?日和各门岗的编制人数核定,由保卫处负责。

第九条用电定额核定办法。

(一)各部门、单位用电定额,参照往年用电数据,并结合全校节能综合指标核定。

(二)公共教学楼用电定额,参照往年用电数据,结合全校节能综合指标核定,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

(三)学生公寓宿舍用电定额按《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水电管理暂行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03〕28号)核定。各公寓楼公共照明及办公、管理用电定额,参照往年用电数据,结合全校节能综合指标核定,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

(四)工程实训教学用电定额为20万度/年,定额内按教学生活电价交费,超出定额部分按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交费。

(五)建筑公共照明用电定额,参照往年用电数据,结合全校节能综合指标核定,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

(六)公共设施、设备和校园公共照明用电定额,参照往年用电数据,结合全校节能综合指标,确定年度用电总量,由能源管理中心负责。

第十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2:职业中专水电管理工作规定

职业学校水电管理工作规定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应,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以“安全、合理、经济”为学校用水用电的管理原则。

二、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处室、班级、实训室对本单位的水电设施维护、水电安全、水电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在下班或放假期间,各责任人必须要切断各种设备的电源水源。专业部、班主任必须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学校电工负责全校的配电设备、线路、泵房、管路等设备的维护、运行、管理、抄表等。

学校水电设备设施由电工专人维护,严禁师生对水电设备进行检拆、移位、改造、私接、强行合闸等操作,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等高功率用电设备,严禁在教学、实训区域使用与教学、实训无关的电器设备。

四、电工必须按章操作,遵守水电相关方面的规范和要求,保证用水用电安全。

五、电工必须对学校水电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及检查,并进行登记、保存工作记录。

一般情况下,电工必须在24小时内维修师生报修的水电设备;紧急情况下,必须进行抢修。

六、学校对师生宿舍等部门、区域装表计量水电用量,并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给予定额使用标准。超出定额的,必须由使用人进行付费。

七、对于破坏学校水电设施的、或浪费水电的责任人,将给予提醒教育、通报批评以至相关的行政或纪律处分;若为教职工,经学校研究后可以扣发工作奖金。

八、学生宿舍水电管理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遵守用水、用电安全规则,安全用水、用电,节约水电。

(二)为防止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禁止在寝室内私拉电线、另接插座,禁止安装和使用学校安装外的水电设备。

(三)宿舍内的水电,使用时应有人在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水阀、电源开关,确保用水、用电安全。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必须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学生宿舍夜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熄灯。

(五)根据ZZ市物价局、ZZ市教育局、ZZ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ZZ市财政局(深价联字

篇3:AF大学校区公共场所活动使用临时水电规定

大学校区公共场所活动使用临时水电规定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zz校区公共场所举行各类活动使用临时水电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凡在**大学zz校区举行各类活动使用临时水电等学校能源时,应填写“**大学公共场所各类活动使用临时水电申请表”;

二、院系及学生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如需使用临时水电等校内能源,到学生工作处审批,到后勤管理处动力管理科核查;

三、其他单位举办的各类活动如需使用临时水电等校内能源,应到zz校区综合办公室审批,到总务办公室动力管理部核查;

四、各类经审批核查的非经营性公益活动应到**物业公司石大物管服务中心缴纳场地设施、设备保障押金200元-1000元,水电等校内能源可免费使用;

五、各类经审批核查的具有经营性质的活动应到**物业公司石大物管服务中心缴纳场地设施、设备及能源使用保障押金1000元

篇4:学校水电工岗位职责(5)

学校水、电工岗位职责(五)

1、负责学校用电、用水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学校食堂机械设备和教学电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2、根据维修申报单及时处理维修项目。一般故障(非人为损坏维修项目)在当日内处理好,不拖拉,不推让,并保证维修质量。

3、经鉴定对人为损坏的维修项目,按实核定维修费用,督促责任人到财务室全额交款后再行维修。发现乱接乱拉电线现象,要及时报告总务处。

4、不流失、不浪费维修材料,对能够回收的材料要以旧领新。

5、需要购买维修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计划报总务处审批,计划应具明原因、用途、规格、数量、单价等内容。

6、配合宿合管理员加强对学生节约用电、用水和爱护学校财物的检查指导。

7、做好总务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5:天录中学水电管理制度

凤凰中学水电管理制度

1、正常安全供水供电,是工作生活学习的必备条件,全校人员对此应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总务处对此负总责。

2、节约水电,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和义务,节约者光荣,浪费者可耻,盗用者犯罪。各部门要加强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工作。

3、水电工是维护水电正常供应的责任人,应做到:值班到位,全面巡查,管线畅通,及时排障,按时开关,分片调供,保障供应,确保安全。

4、职工住宅:水、电表到户,按量计费。严禁偷水偷电,违者处以适当罚款。

5、办公楼、教学楼用电:各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是责任人,必须做到按需开关,人走断电,杜绝浪费,否则责任人承担一定的损失。

6、学生宿舍:定时供应,按需调控,满足使用,杜绝浪费。

7、维修:凡私人用水电材料费用由个人承担,公用设施材料费由学校承担。水电小维修工作由学校水电工承担。

8、水电工及时巡查维修,防止水电设施受损被盗,避免浪费和损失;有险情或严重故障,要及时报告学校和水司、电司,否则,扣发水电工的岗位津贴或责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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