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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桃小学操行报告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新桃中心小学操行报告制度

为了方便学校、家庭对每个学生的品行、规范进行交流,使每个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学生操行评定的经常性、制度化,使其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从培养学生良好道德行为入手,后实践、重行为训练,坚持知行统一原则,把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行为结合起来,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结构形成与发展。

(三)坚持以表扬、奖励为主,批评、惩罚为辅的原则,及时强化学生的良好行为,促使学生建立良好的行为模式。

(四)坚持操行评定的民主化程序,发挥班、组等学生干部和家长在操行评定中的作用,学生本人有参与操行评定的机会与权利,把自我评定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重要方法,以培养、发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能力。

(五)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操行评定中的主导作用。

(六)在学生操行评定中,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学生操行评定结果由行为规范得分、操行等级、操行评语三部分组成。

(七)学生操行评定方法要周密、严谨,符合教育科学;评定结果准确、客观,符合学生实际,同时又要便于应用,具有可行性。

(八)对学生操行报告利用寒暑假家庭通知书形式各进行一次沟通。

篇2:第一X医院感染发病率报告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感染发病率报告制度

一、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应由经管医生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信息表。

二、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诊断依据标本结果,报告时间为出检验报告的24小时内,诊断时间应为标本送检日期。遇到流行及时上报,或电话联络,否则作漏报处理。

三、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医疗院长,并通报相关科室。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四、疑为医院感染病人已留标本,在转科后标本报告未到,可先上报,并注明患者去向,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追踪与确诊。

五、医院感染管理科对上报病例一一核实。

六、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对病例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向省中心上报,并向各科反馈监测结果。

七、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漏报调查,查实漏报一例扣50元,上报一例感染病例奖励2元。

篇3:第一X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1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它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病人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或麻醉、剧毒药品丢失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11)紧急手术,病人的单位领导或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局长以上领导住院时。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时。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病人。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本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

(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处、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它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办报告。

(3)非工作时间发生情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处理,特大事件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情况处理后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须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医务处登记。

(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及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新闻记者来访时,各科负责人或接待人员要及时向宣传科报告。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4:建康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篇5:Z医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常规性重大事项

1.1本单位贯彻落实市局党政决定、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

1.2本单位在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和改革方案。

1.3本单位基本建设及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1.4本单位邀请市级及市级以上领导来院。

1.5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重大问题。

1.6其他市局要求报告和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应急性重大事项

2.1重大传染病疫情、群提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救治事件。

2.2重大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灾害事故的群体性受伤人员抢救事件。

2.3涉及外商(含台、港、澳商)住院、急救等重要医疗事件。

2.4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医疗安全及较大治安保卫等事件。

2.5其他紧急和突发事件。

二、报告方式

1.对常规性重大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县局党政办或相关职能科室。

2.对应急性重大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2小时)电话或简要书面形式向县局主要负责人或党政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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