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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医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人民医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常规性重大事项

1.1本单位贯彻落实市局党政决定、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

1.2本单位在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和改革方案。

1.3本单位基本建设及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1.4本单位邀请市级及市级以上领导来院。

1.5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重大问题。

1.6其他市局要求报告和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应急性重大事项

2.1重大传染病疫情、群提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救治事件。

2.2重大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灾害事故的群体性受伤人员抢救事件。

2.3涉及外商(含台、港、澳商)住院、急救等重要医疗事件。

2.4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医疗安全及较大治安保卫等事件。

2.5其他紧急和突发事件。

二、报告方式

1.对常规性重大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县局党政办或相关职能科室。

2.对应急性重大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2小时)电话或简要书面形式向县局主要负责人或党政办报告。

篇2:J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促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订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分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两类。

(一)事前报告的内容:

1、本人和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参加集资建房及享受房改政策(含实物和货币)的情况;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的情况。

2、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情况(含赴国外、境外读书)。

3、本人离婚、离婚后再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领养子女、与外国人及境外人员结婚情况。

4、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的情况。

5、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汽车、亲友赠送车辆及本人借用车辆的情况。

6、本人公费或自费学习驾车技术和驾驶车辆的情况。

7、组织找谈话明确工作调动后,在尚未办理调动手续期间,利用原职务作人事、大额财物处理等重大决定的情况。

8、工作调动后,随调动带走公用物品的情况。

9、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

10、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事前报告一般须提前20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上报书面报告单(见附表),其中本人享受房改政策及因公出国(境)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

事前报告的事项一般需由组织审核后再办理,特殊情况的需向组织说明。

(二)事后报告的内容:

1、本人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和涉及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3、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以及在企业参股入股的情况。

4、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组织上尚未调查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问题。

5、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事后报告一般须在事后一周内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上报书面报告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三、报告程序

(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行一事一单一报制。

(二)报告人本人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一式三份,报局党委核实并签署意见,二份报区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室,一份报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境外活动及表现情况填写《出国人员鉴定表》,按出国政审有关规定办理。

(三)事前报告中需要组织审核的事项,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两家负责,必要时报请区委同意。一般在10天之内由区纪委答复。

四、报告要求

(一)全局领导干部应消除思想顾虑,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从行动上配合组织做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克服无所谓思想或怕麻烦的心理,对重大事项坚持先报告后办理。

(三)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地向党组织报告情况。报告时,必须将报告的重大事项说清楚,如场所,资金,处理方法等。不得隐瞒重大事项的事实,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四)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对不能公开的应予以保密。

五、报告监督方法

(一)实行报告人办事结果反馈制度。报告人应根据组织审定意见,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报告部门反馈。

(二)建立办理事情结果登记制度。报告人将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反馈后,组织要记录在册,建立备查档案。

(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记录备案。

(四)建立相应的查处制度。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要主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不按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六、纪律处分

(一)已构成违纪

1、对直接领导人追究党风廉政责任。

2、对班子集体扣减当年党风廉政考核分。

3、本人接受纪律处分。

(二)未构成违纪但情节严重,经群众举报或上级检查中发现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局党委、纪委,组织上将视情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局党委在一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并扣减该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考核分。

(三)虽未构成违纪,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其批评教育,本人应在局内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情节较轻的,组织上指出后,本人必须立即整改,同时须将隐瞒不报的情况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3:市某房产管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市房产管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房产管理系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产管理系统干部凡有下列重大事项应予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个人购置的通讯工具以及超过三千元以上的家电、家具、微机等大件物品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二、局党组负责受理副科级干部的报告。一般干部的报告由局纪检组负责受理。

三、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党组或纪检组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四、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房产管理系统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局党组将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篇4:H市医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制度

市医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维护医院资产的安全、完整。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促进医院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

纳入本制度规范管理的医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包括:

(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二)对外投资,包括现金投资、实物资产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医院的品牌、声誉等)投资;

(三)对外合作,包括利用医院的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合作;

(四)资金筹集,包括申请贷款、借款和各种形式的资金筹集等;

(五)院内基础建设投资;

(六)设备购置;

(七)经济分配方案,主要指医院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包括职工工资、奖金、劳保及福利待遇的分配等;

(八)万元以上的非正常经济(资产)损失的处置;

(九)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资金、资产;

(十)医院的长远规划;

(十一)其他重大经济业务事项。

二、决策程序

上述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需按以下程序逐级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缜密考虑,慎重决策。

(一)由医院党政领导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进行调研,取得客观的基础信息和相关资料并提可行性论

证;

(二)专项(家)管理小组论证;

(三)必要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讨论;

(四)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法定代表人在党政领导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各部门或组织的意见签署最终决策意见。

篇5:幼儿园依法治校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幼儿园依法治校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1、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幼儿园章程、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

(3)园内机构的设置、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6)教职工职称评定;

(7)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

(8)人事安排;

(9)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2、重要干部任免

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3、重大项目安排:

(1)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

(2)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1、幼儿园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行政会议,实行园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

2、决定幼儿园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须有应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1、事先个别酝酿

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会前调查研究

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做准备。

3、会上充分讨论

(1)召开园行政会议进行讨论,经集体讨论后,园长负责,最终做出决策。

(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

(3)对重大问题在做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

4、会后各司其职

(1)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将决策的内容和实施的方案向群众通报或公示。

(2)各相关人员按照实施方案通力合作进行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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