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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爱中学小班化环境下的学生学习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爱华中学小班化环境下的学生学习规范

1、预习规范

(1)学习新课之前,要充分预习。预习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习惯,要边读边用不同符号圈连勾画,完成老师布置的预习任务。

(2)预习要做练习。预习时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新课内容,对照注释或例题,初步预习课后练习题,尝试完成书上的部分例题和练习题,以便上课时能够有的放矢安排自己的学习重点。

(3)预习时要梳理出新课的知识及结构。参考教辅,明白本课时学习内容的重难点,理出本课时的知识及结构。

2、课堂规范

(1)充分做好课前准备。课间要到户外活动,调整好学习心态,尽快从上节课的思维中摆脱出来;预备铃向后立刻回到教室,上课铃响前准备好这一节课的课本、笔记本、随堂练习本或稿纸以及文具等;*等待教师上课。

(2)坐姿端正,调节状态。起立时,要挺胸抬头,从心理上调节好自己的状态,做到精神饱满;还礼问候老师时,要声音宏亮,振奋精神;坐下后,暗示自我“本节课要做个最好的自己”,上课时保持端正的坐姿。

(3)听课中紧跟老师思维,主动思考,积极回答。课堂上做到多思善想,主动听课;借助老师的问题情境,质疑问难,多问几个为什么;回答问题和讨论问题,都要积极踊跃,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学会与他人合作。主动积极认真规范地参加老师设计的各种探究活动。

(4)以听为主,以记为辅,处理好听和记的关系。课堂上要以听为主,以思为主;为了克服“一听就会、一放就忘、一做就错”的现象,必须记好课堂笔记;要记要点、记规律、记方法,课后再详细整理,切不可因记笔记而影响听课。

(5)全神贯注,自我提醒。听课要全神贯注,专注于课堂全过程;遇到困难或失去兴趣,思想要开小差时,要及时纠正;不理解的问题暂时放过,课后解决,不可打断思路,因小失大。

(6)做好小结,记好“备忘录"”。要及时梳理课堂内容,总结规律方法,当堂落实,并把老师布置的作业以及课堂疑点记在“备忘录"”上(或写在课堂笔记本上)。

3、实验操作规范

(1)要排队进入实验室,保持实验室的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意移动桌面上的仪器和药品,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2)实验前应按实验规定检查仪器、药品是否齐全可用。

(3)要了解实验中所用仪器仪表的性能和用途,要了解实验要求。

(4)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参加,善于思考,密切配合,规范操作,注意安全卫生。

(5)实验完毕,应按规定整理好仪器、仪表、药品等。

(6)仪器若有损坏要及时报告并填好实验仪器报损单,视实际情况给予报损或赔偿。

4、作业规范

(1)先复习,再做作业。做作业前要拿出5-10分钟复习巩固有关内容,强化知识记忆,熟悉例题解答,总结规律方法,形成知识的局部网络。这样,知识系统,规律明确,方法熟练,完成作业就会顺利。

(2)深入思考,独立作业。作业是思考的锻炼,也是习惯的养成。通过作业要培养会动脑的思维能力、勤动脑的习惯意识,养成多问几个“为什么”、多考虑几种新的解题方法的习惯,并独立运用到作业中去。做作业时尽量不用计算器。

(3)书写认真,步骤规范。字迹要清楚,书写要工整,语言要准确简练通顺,作图要规范(画图用铅笔,借助直尺和圆规),书写时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圆珠笔,除作图外不准使用铅笔,不准用涂改液,不准乱涂乱画,步骤要合理,思路条理清晰,力戒杂乱无章。在每次作业完成后,画好包括作业日期、整洁、评价、批改日期四项内容的表格,以便老师批改。

(4)规定时间,限时训练。作业按时完成后,及时上交;要在单位时间内规范完成既定任务;要强化时间观念,养成更科学的思维步骤、思维方法,锻炼迅速、规范的思维能力。杜绝迟交、少交、不交或抄袭作业现象的发生。

(5)认真纠错,订错提升。作业中出现错误,首先要认真研究,从知识、技能、非智力因素等各方面找明原因,即时改正,认真反思总结。

5、复习规范

(1)平时复习:主要巩固课堂所学的新知识,复习时要认真阅读课本,理解课堂上所学的内容,整理、修改、补充课堂笔记。对重要的知识,要经常复习,牢固掌握。让所学的科目知识体系化、网络化。

(2)阶段复习:主要是对单元、章节知识的复习巩固,复习时要进行知识归类,把握重点,新旧联系,融会贯通。注意养成运用所学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总复习:对一个学期,一个学年所学的知识全面复习巩固,复习时要对照教材和教师的要求,根据复习时间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对已学的知识进行系统梳理,查漏补缺,解难释疑,达到全面掌握。

6、考试规范

(1)准备。做好知识的准备:考前认真复习,进一步熟悉相关知识点;做好物质的准备:准备好0.5毫米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直尺、圆规、草稿纸等;做好精神的准备:树立认真对待的思想,培养最佳情绪,保持适度紧张。

(2)入场。以习惯有效的方式进入自我状态,稳定情绪。试卷发下后,先查看页码,看有无印刷问题,并大体了解试卷结构,做到心中有数;再按对折线叠好,在指定位置填好卷头规定内容;最后充分利用好开考铃响前时间,看题读题。

(3)答题。正式开考后,一开始不要太急、太快,提倡按顺序做题;审题时要细心,在试卷页上可以圈点勾划重点信息;做选择题时如果用直接求解的方法做不出来,可以考虑筛选法、排除法、验证法等方法,实在做不出来,可先研究下面的题目。要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答题,不能用铅笔、红色笔(画图用铅笔);要重要求、重思路、重步骤、重规范;书写认真、清楚,不乱涂乱画,全卷完成后认真检查。

(4)交卷。考试结束铃响方可交卷并按顺序排好试卷页码,等教师收好试卷在离开考场。若只要上交答题卷,每个同学还要保管好试题页,以便老师讲评试卷。

(5)交卷后的要求。做好心理的调整,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如果还有下一场考试,训练进入新的准备阶段,如果没有下一场考试,积极反思总结本次考试得失。

(6)考后分析:第一、自己先分析失分原因。每次考试发下试卷后,学生自己研究失分及原因,找出实得分、应得分和不该失的分;不该失的分;不该失的分是指题目会做,但由于粗心等原因而失的分;对于这些错误要立即改正,并深刻反思;然后分析在应考心理、答题速度与时间分配、审题、规范、运算方面做得是否全理,并查找这些方面的失

分原因;根据上面分析,对于主要失分的原因自己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力争在下一次考试时做到该得的分一分不少,不该丢的分一分不丢。第二、认真听老师讲评。在对答卷已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听老师讲评,要特别注意听好:自己出错的题目,掌握不好的知识,其他的解法和一题多解,解题技巧和规律。第三、相互交流。与其他同学积极交流,学习其他同学的优秀解法和思路,取他人之长补已之短。第四、科学制定下一次或下一阶段考试应达到的目标。

篇2:z医院标识标牌系统规范化管理规定

z医院标识、标牌系统规范化管理规定

各科室、各部门:

为加强医院标识系统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医院整体形象,营造一个整洁温馨的医院人文环境,对各科室需要制作的标识、标牌,按照整体规划、总体布局、统一色调、人文设计,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各科室需制作的标识、标牌,由宣传科负责,统一设计、制作。

二、各科室申请制作和修改的标牌内容,应遵循下列程序:

1、向宣传科提交报告(制作内容、相应英文、数量、摆放地点、科室负责人签字)。

2、宣传科报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协同设计人员实地勘察,确定标牌规格、样式,将设计草样反馈回科室,确认无误后制作安装。

3、各科室需加强本科标牌的管理,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宣传科备案,以便统一制作或更换。

三、每年由人事科提供人事变更有关信息(新上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职称改变等);医务科提供医生简介更新内容以及专家门诊动态一览表更改的内容,以便及时调整相关标牌。

四、严格履行医院标识标牌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职能,未经允许,禁止在医院内张贴自制广告、标牌或宣传品。

本规定自20**年3月3日起执行。

二0**年二月**日

篇3:市爱苗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市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创设良好的幼儿学习、生活环境,为保教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全园的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划分责任区(附后)各班的环境卫生由各班保教人员负责。

三、对园内的走道、垃圾箱、地面须每天清扫,庭院、操场每三天一扫,花圃定期除草修枝,清扫落叶。

四、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坏区,使整个室外环境净化、美化、绿化。

五、定期疏通园内的下水管道,做到雨后无积水、污物。

六、保证幼儿室外玩具场地无瓦砾、石块及污物。

七、搞好小区的环境卫生,实行每周轮流卫生值班,隔周检查的制度,保证楼梯道及小区环境卫生净化。

八、幼儿活动室内的环境卫生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室外的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卫生大检查。

附:卫生包干责任区具体划分:

各班保教人员负责:幼儿活动室、睡室、盥洗室、办公室及阳台、活动室门口的清洁卫生。

z等三人负责:教学楼、前后操场(除花坛)、新办公楼的清洁卫生。

门卫负责:各花坛、草坪、大门口及通道的卫生清洁。

z等三人负责:食堂内外地面的环境卫生。

篇4:郊区学校教师行为规范

市郊区教师行为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构建和谐融洽的教学氛围,打造品牌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教师行为规范作如下规定:

一、思想道德行为规范

1、热爱祖国。认真严肃参加升国旗活动,升国旗时要立正,行注目礼,不走动,不讲话。努力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不散布损害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做有辱国格的事。

2、坚定政治信仰。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以及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始终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忠诚教育事业。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4、遵纪守法,依法执教。模范遵守国纪国法,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

5、端正教育思想,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坚决抵制不良思想观念和社会陋习的影响,拒绝消极、腐朽文化侵入校园。

6、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自觉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教育,热情而有耐心地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7、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情趣高雅、健康,不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做有损人格的事。自觉维护教育形象,维护学校和教师职业荣誉。

8、不搞个人崇拜,不信奉*,不参加非法组织,不传播歪理邪说,不散布*言论,不崇洋媚外,不参加对抗国家的*、*、*等活动,不做有损国格的事。

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

1、树立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廉洁从教,不以岗谋私,不乱收费,不有偿补课,工作日不在校外兼课,不在校外组织有偿辅导班,不向学生推销、宣传、介绍“两书目录”以外学习资料、学习用品以及其它商品。杜绝任何与教学、学生有关的商业性行为。

2、树立纪律意识。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教研活动,养成守时习惯,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调课、缺课,不私自找人代课;病事假要按学校制度办好请假手续。开会和集体学习时要专心听讲,不干私活,不看书报,不乱讲话,不批作业。

3、强化学习意识,积极、主动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科研,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做终身学习模范。

4、强化研究意识,潜心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学生认知规律和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积极参与集体备课,精心研究课程标准,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新使用教材,积极研究教法和学法,经常反思,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尝试。

5、树立规范意识。教学计划符合学校要求,不随意增删内容;积极参与集体备课,精心撰写教案,不上无教案课,不重复使用旧教案;按时上下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做好课后辅导,科学布置作业,不搞“题海”战术,及时批改并按时检查作业;不加堂,不拖堂,不占用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6、树立创新意识,认真分析学情,及时调整教法,注重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的习惯和能力,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树立健康意识。生活规律,坚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准时到操场做课间广播体操,劳逸结合。对工作不埋怨、不指责、不扯皮、不推卸责任,乐观、自信,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饱满的精神、旺盛的精力和积极向上的情绪,做到身体心理双健康。

8、树立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主动排调学生纠纷,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人际关系行为规范

1、要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充满爱心和亲情,平等、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管理学生讲究方式方法,不随心所欲,不放任自流;对有缺点、错误或成绩较差学生,不随意停课,不劝其转学、退学。

2、正确评价学生,肯定学生的优点,尊重学生的个性,增强学生自主发展的自信心,避免学生疏远教师倾向。

3、尊重、理解学生家长,不与学生家长发生争执,不责备、训斥家长,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

4、坚持家访,采取其它有效方法,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接收学生及家长钱物;不要求学生或家长办私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5、尊重同事,和谐共处,团结协作,相互帮助,理解宽容,胸怀坦荡,相互信任,坦诚以待,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言行一致,平等待人。

6、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不拉帮结派,不轻信传言,不拨弄是非,不弄虚作假,不凭空许诺,不在他人面前议论其他教师短处,同事有不同意见不在学生中散布。

7、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对学校或领导有意见,用正常渠道反映;不背后议论,不散布流言蜚语;不写匿名信、小字报;不出现过激行为,不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教师与异性学生谈心或辅导,必须在工作时间、在教师集体办公室、心理咨询室或教室,不得在教师宿舍和其它场所。

四、仪表举止行为规范

1、衣着整洁,朴素大方,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职业要求。在学校不穿短裤、背心、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蓬头污垢。女教师发型美观、朴实,首饰佩戴不过分点缀,不穿超短裙,不袒胸露怀。男教师须、发常修、剪,头发不过后衣领,发角不过耳。

2、举止文雅端庄,言谈文明礼貌,坐态典雅端正,站态自然稳重。教态自然,动静自如,文明授课,精神饱满。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要。

3、上课、开会期间要关掉手机、呼机等即时通讯工具。上课时间不会客访友,严禁上课接打手机。

4、爱护环境卫生,养成卫生习惯。不乱丢果皮、烟头、纸屑,不随地吐痰。

5、学生在校期间,不在校内打麻将、玩扑克、下棋以及搞其它娱乐活动,不在办公室打闹、高谈阔论,不干私活。

6、不在学生面前和办公室、教室、会场等公共场所抽烟、嬉闹、勾肩搭背;不酗酒,工作日不喝酒,不酒后进课堂。

7、不参与赌博、色

情活动,远离毒品,不看不健康书籍,不上不健康网站。

8、养成勤俭节约美德,人离熄灯(关风扇、关水等),不用公用电话长谈私事。爱护公物,领用公物适量,不把公用品视为已有给家庭、朋友使用。

五、语言行为规范

1、积极推广普通话,上课、会议以及和学生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普通话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说话要符合语言规范,要准确、严谨、有条理,避免语法错误,逻辑错误。

3、说话要注意场合,用语要文明,态度要友善,语调要亲切,不讲粗话、脏话、野话,不恶语伤人,不阴阳怪气,不讽刺、挖苦或取笑别人,禁说“教师忌语”,不说别人忌讳的话,不说伤害别人感情的话,不谈论他人隐私,不用带有歧视、蔑视、取笑性质的词语称呼他人。

4、授课表达、讲解要简明、扼要,要有声有色,声情并茂;坚持“兴趣、体验、赏识”教育理念;善于运用启发性教学语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求知欲。解答学生问题时态度必须谦和、耐心、语气要亲切,做到循循善诱。

5、批评学生时态度要严肃,言词要恳切,感情要真诚,不训斥学生,不大吵大叫。

6、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说话,不强词夺理,不盛气凌人。

7、语言表达要干净利落,少用“啊”“这个这个”等衬语,避免口头禅。

8、和别人谈话时要保持适当距离,眼睛要注视对方,不顾左右而言它。

篇5:大学校园环境基础设施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有效管理,创建文明、和谐、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确保证学校基础设施安全、完整,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包括校园土地、校园道路、校园建筑物、校园绿化设施、校园供电设施、校园供水排水设施和供暖设施、校园路灯路牌和建筑物标识牌、校园空气、声音以及公共环境等。

第二章校园土地

第三条校园土地属国有资产,未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出借、租赁、转让或抵押所使用的学校土地。

第四条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授权使用学校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有责任保护所使用的土地不被侵占,使用过程中若被侵占,使用单位或个人须及时追回。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校园土地堆放杂物,严禁在校园内倾倒或掩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经校园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校园内随意栽立电杆、牌碑或其它标识物,不得随意架空拉线。

第三章校园道路

第六条未经校园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校园道路进行占道、改道、设障或封道,如因安全、防疫或施工需要占道、设障或封道,须事先向校园管理部门履行审批手续,申明持续时间、恢复日期和责任人,以确保校园道路畅通。

第七条未经校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各类建筑或维修项目在施工时随意开挖道路,确因施工需要开挖道路,须事先向校园管理部门履行审批手续,且须在事后10日内恢复道路原貌;对于因自然原因破损的道路,物业管理部门有责任主动、及时向校园管理部门报告,校园管理部门须及时予以修补,以确保校园道路完整。

第八条全校师生、家属和住户人人都有责任维护校园道路的整洁卫生。禁止行人随地吐痰、随意丢弃烟头和其它杂物;禁止通行车辆抛洒垃圾和其它杂物;禁止在道路或人行道附近施工时随意涂抹污染道路,且须对路面采取保护措施;校园管理部门应加大对道路的美化净化力度,对因非主观原因造成的道路污染须立即自行清理,以确保校园道路整洁卫生。

第九条行驶在校园的各类车辆都要按校园交通标志行车,载重车辆须按校园道路设计可承载重量通行,不得超负荷碾压。

第四章校园建筑物

第十条校园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住宅楼、学生公寓、教室、实验室、经营性用房、园林景点建筑等。

第十一条办公用房的管理

1.办公用房属于学校的公共资产,校内各单位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2.各单位使用的公房只能按规定用于教学、科研和办公,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将公用房出租或将非经营用房用于经营和投资联营;除因管理、治安等因素需设置值班室以外,不得将办公用房改作宿舍。

3.用房单位对公房的拆除、改建或维修装饰,须事先向房产管理部门书面申报事由、资金来源和装修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立项后,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遴选工队、签定合同并监督施工。

第十二条住宅楼的管理

1.住宅楼是校园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获得个人住房产权证之前,住户只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

2.所有住户均有责任保证住宅楼的整体安全和美观。住宅楼的外墙、散水、楼道和楼顶等空间均属公共空间,未经学校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任何住户不得在公共空间改建、增建任何设施,不得搭建私房和圈建围墙,不得侵占私用楼内过道、楼顶屋面,不得随意扩大或改动门窗位置;封闭阳台时不得向外延伸,三层及以上住户一般不允许加装防护网;安装空调、电话、太阳能等室外设施时,凡可能影响楼体美观和住户安全,均须事先向房产管理部门申办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住户对房屋及附属管线等公共设施有维护其完好、确保其安全的责任。住户的个人权益仅限本套房屋的内空间和非公用设施设备,装修房屋时,不得改变室内建筑结构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以及上下水主管道;不得破坏或拆改厨房、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不得凿除客厅、居室地面水泥面层,二层以上的住户不得使用大理石、花岗石等超重材料铺装地面;不得打钻打凿楼顶板、横梁和楼柱,在承重墙上凿沟埋线深度不得超过2公分;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

4.住户必须遵守学校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尊重物业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在获得个人产权证以前,住户不得私自转让、出借、调换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住房。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的管理

1.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公共场所,学校授权物业管理机构对学生公寓实施管理和服务,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公寓管理的相关制度或规定,尊重物业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

2.学生公寓必须保证计划内学生住宿,未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安排非计划内学生居住;物业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得出借、出租宿舍,凡临时使用宿舍获得的收入必须归入学生公寓主管部门专用账户。

3.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责任维护公寓的安全和整洁,禁止在公寓楼顶板、横梁和墙面上打钻打凿,禁止在楼体墙壁上涂写乱画,禁止随意污染宿舍、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4.学生公寓内的床、书桌、衣柜、椅凳、灯具、风扇、门锁等各种设施和用具,除正常耗损外,使用人有责任维护其完好无损,如因主观原因损坏或丢失,须由责任人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教室的管理

1.教室是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的公共场所,学校授权物业管理机构对教室实施管理和服务,全校师生必须遵守教室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尊重物业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

2.教室必须按计划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使用,未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物业管理机构不得私自安排非计划性教学活动,不得出借、出租教室,凡临时使用教室获得的收入必须归入教室主管部门专用账户。

3.师生和教室管理人员有责任维护教室的有序和整洁,禁止在楼体墙壁上涂写乱画,禁止随意污染教室、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禁止在课桌或其它教学器械上涂写乱画或刻痕。

4.教室的桌、椅、书写板、电脑、投影仪、灯具、开关、风扇、地板等所有设施和用具,除正常耗损外,物业管理机构有责任予以保管保护,如因主观原因损坏或丢失,物业管理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实验室的管理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场所,未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使用单位不得将实验室挪作它用,不得在实验室内居住、做饭或放置非本实验项目需要的其它物品。

2.各使用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的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须严格要求并经常检查实验室的各项安全注意事项,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

的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的防火、防水、防盗、防辐射、防中毒、防爆炸等措施落到实处。

3.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实验室及其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可使用状态,对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须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落实维修责任并及时维修。

4.各使用单位须充分有效地利用实验室和实验仪器设备,对于长时间闲置的实验室或实验仪器设备,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有责任和权利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第十六条经营性用房的管理

1.经营性用房是指产业部门、后勤集团、外事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用于开发经营的学校公房,有关单位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2.经营性用房的使用单位无权出借、转让、转租所使用的公房,不得把从学校低租或免租金获得的服务性资源转租而获利。

3.经营性用房的使用单位有责任保护房屋及其设施的完好无损和外观的整洁美观,在对经营性房屋进行美化装修时,要与校园整体环境相协调;同时,要按学校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外观风格和颜色的统一要求,定期进行清扫和刷新。

4.经营性用房的维修、清洗、刷新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园林景点建筑的管理

1.校园园林景点在美化环境、增强环境育人功能、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校园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对园林景点进行管理和维护,全校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园林景点。

2.校园环境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校园石刻、古亭、小屋、围栏、石桌石凳、水景、喷水池以及景观广场进行清洗刷新和清理维修,保证石刻刻痕清晰、器物洁净、字迹保持原有色度,保证古亭、小屋、围栏、石桌石凳等形状完好、常新洁净,保证水景、喷水池水体洁净、无异味,保证景观广场地面、道路、道沿、楼梯、台阶及景点小道的破损之处能及时得到修补复原。

3.禁止利用校园水道或水池洗涤车辆或其他物件,禁止在水池、水景垂钓和损害、移走水体内养殖的动植物。

第五章校园绿化设施

第十八条校园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绿化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定期对树木、绿地、绿篱施肥浇水和修整清理,入冬前用生石灰水涂白树干,使树干无杂枝、乱枝、枯枝,悬挂在树木上的标牌规范、洁净,绿地和绿篱内无杂草垃圾、整洁有序,确保校园绿化植物健康生长。

第十九条全校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校园绿化设施。禁止毁坏、焚烧树木、绿篱和绿地,禁止在树干或树枝上刻写乱画、攀折树枝,禁止在树身拉绳、钉钉和张贴,禁止在树木、绿篱和绿地上悬挂、晾晒衣被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砍伐、迁移校园内的绿化设施,如因学校建设等因素确需迁移,须事先到学校绿化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切实管护好校园各类花卉、果树和果实,维持其自然开花、结果和衰落过程,不得人为采摘、攀折和毁坏,使其充分发挥校园风景的功能和作用。

第六章校园供电设施

第二十二条校园供电设施是保证全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师生员工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重要基础设施,学校供电管理部门须确保供电设施和线路安全,开闭所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随意拉闸停电。

第二十三条未经学校供电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学校电网。学校各类基本建设或设备安装施工前,须事先向供电管理部门进行用电申报,提前做好电力配套安排,保证电力供应到位;用户增加用电容量,要考虑原布线承载能力,如一次性增容在10KW以上,须经供电管理部门批准;校园电力线路须地下埋设,不允许架空穿行。

第二十四条校内供电计量一律采用低压计量方式,未安装计量表,原则上不予供电。住宅楼一户一表,不得套接;学生公寓楼一舍一表,按舍计量,走廊灯、公用水房灯、公用厕所灯等公共用电另行装表计量;各类公房使用单位按单位装表计量,公共场所的走廊灯、电梯、生活用水加压、消防用水加压、采暖加压等相对集中装表,分类计量;如有动力装置,单独计量。

第二十五条校内各类场所安装照明灯须执行不同标准。教学用房安装不大于40W的双管日光灯,其它公用房安装不大于40W的单管日光灯,学生宿舍安装不大于30W的单管日光灯;安装日光灯原则上采用单灯控制,安装灯套数多的大厅应不少于3路控制,公共场所提倡采用红外线或声控开关;校园主要路段安装路灯单头灯不大于250W,双头灯主灯不大于250W、辅灯不大于125W,生活区非主要路段安装不大于100W庭院灯,且路灯应分前夜、后夜自动控制并安装计量装置。

第二十六条凡安装有集中采暖设施的办公和其它公共场所,不得再安装双制空调机,如确需安装双制空调,须报后勤管理部门批准;办公和其它公共场所夏季使用空调,温度最低不得低于26度。

第二十七条学校供电管理部门须加强对全校供电设施的有效管理。经批准开挖的施工项目如损坏供电设施,须由施工单位出资恢复,未经批准开挖损坏供电设施,须由施工单位出资恢复并承担同等数额的罚金,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亦须由施工单位承担;严禁非专业供电人员动用供电设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不得在配电室住宿、堆放杂物,不得将食物带进配电室。

第七章校园供水排水设施和供暖设施

第二十八条校园供水排水设施和供暖设施是保证全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师生员工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重要基础设施,学校供水排水和供暖管理部门须确保设施安全通畅运行。

第二十九条切实加强水库的安全管理,加压泵房24小时须有专人不间断值班,水库井口盖须做到封口严实、安全带锁,确保无法投入异物。

第三十条校园内所有下水井盖须完整盖严,对于破损、上翘或下陷的井盖须及时修补或更换,以免造成人身伤害;除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或人员不得随意开挖供水排水管道,不得随意开口、接口。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或人员不得在校园及楼内消防管网设施上加接日用水接口,安全管理部门须经常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可以随时启用。

第三十二条未经供暖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装改装供暖管道或在供暖管道上接口,不得随意变动供暖设施;采暖用户不得在采暖管道或采暖设备上加装取水装置;供暖管理部门须加强巡查,保证暖气管沟盖板齐全盖严,管沟不长时间外露。

第八章校园路灯、路牌和建筑物标识牌

第三十三条校园路灯、路牌和建筑物标识牌是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置位置和方案须经主管部门论证并报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四条新建筑物投入使用前,房产管理部门须提前做好建筑物标识牌的设计安装工作。

第三十五条校园路牌、建筑物标识牌和其它指示标识牌须随时保持完整、洁净、

端正,校园管理部门须定期对其清洁和刷新,保持其原有彩色和风格;校园路灯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开放,保持路灯设施完好无损,灯泡、灯罩、灯杆整洁美观。

第三十六条学校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校园内栽立的杆、牌等,原则上应按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刷新,否则校园管理部门有权予以拆除。

第九章校园空气、声音等公共环境

第三十七条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和社区住户都有责任保护校园的空气环境、声音环境等公共环境,使校园空气清新,安静无噪音。

第三十八条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树枝枯叶滋生烟雾,严禁扬尘施工,严禁大范围喷洒农药,严禁露天堆放散发臭味和异味的物品;校园内各类施工须尽力保持安静、减少噪音污染,家属区和学生生活区晚上11时至次日零晨6时禁止噪音,办公区和教学区在上班、上课时间禁止噪音。

第三十九条除学校爱卫会设定的垃圾接收点和垃圾集中压缩站以外,禁止私自乱倒或随意堆放垃圾;除用于教学科研实验养殖的动物外,禁止在校园内饲养狗、猫、鸡、鸭、鸽子等动物和禽类。

第十章学校管理

第四十条学校成立由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和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公安处、后勤第一集团、后勤第二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陕西师范大学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负责履行相关职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十一条学校授权后勤管理处管理校园环境、校园景观、校园道路、路灯路牌、供电设施、供水排水设施、供暖设施、绿化设施以及受理以上基础设施临建审批等事宜,授权资产管理处管理校园土地、围墙、房屋建筑和各类其它建筑以及受理资产性临建审批等事宜,授权公安处管理校园安全设施、消防设备、车辆通行与停放、犬类动物饲养等事宜,授权爱卫会管理校园卫生、除犬类外的各类动物饲养等事宜。上述部门分别独立承担其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建设单位在校园内进行施工前,必须先向后勤管理处申报,办理相应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押金,(工程总价10万元以下,需交纳3000元押金;工程总价10-100万元,需交纳5000元押金;100万元以上,需交纳押金为工程总价的0.5%,押金直接交予财务处),施工过程中对校园环境未造成影响,无损坏情况时,将全额退还押金。建设单位凭后勤管理处书面批示与所在区域物业管理单位协商建筑垃圾堆放位置,并在规定时间到期前将建筑垃圾清理出校园。

第四十三条凡学校主要领导批示必须办理的涉及上述相关规定的特殊事项,当事部门可不必履行申报和批准程序,直接执行,但须主动向主管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并办理备案手续;凡学校主要领导批办的涉及上述相关规定的紧急事项,当事部门可不经主管部门批准立即办理,但须在事中或事后一周内补办相关备案手续;当事部门或个人如不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主管部门有权按违规处理。

第四十四条学校所有涉及建筑结构、电力布线、供水排水管网、供暖管网、网络通信线路、安全消防等有关管线设施的新建或维修工程,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须将完整准确的建筑结构图和管网布线图交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核对验收、签字认可,并由主管部门交存学校档案馆归档备查。

第十一章违规处理

第四十五条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事件或行为,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纠正,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接通知后仍继续违规或自行纠正不符合要求,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利进行制止,制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学校财务处予以配合处理。同时,由主管部门根据事件类别和性质,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十六条对于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校园环境造成的影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校园内的花、草皮、树木、道路、基础设施等造成损坏的,经查实后,扣除相应押金,一切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由后勤管理处开据处罚通知交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直接从施工项目经费中扣除。接到通知逾期未处理的,再次处罚。对于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清理的建筑垃圾,物业将予以清理,清理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若主管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借故推卸职责或不作为,学校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并结合年度工作业绩考评,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予以批评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暂行规定自校务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若与此前相关规定冲突,均依此规定为准。

第四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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