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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坡中学团委会工作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高级中学团委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共青团zz省**高级中学委员会是**中学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团结和教育学校广大青年学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重任。

**中学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以服务于党,服务于广大团员青年,服务于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全校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为目的,密切结合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紧绕学校工作中心,坚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在党的要求和青年需求的结合上寻找工作的着力点,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夯实育人基础,切实推进学校全面建设,努力把团委工作提高到新的台阶,为党和人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团委会的机构设置和各部门职责

第一条zz省**高级中学团委设有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

第二条书记职责:

(一)召集团委会和团员大会,传达上级团组织和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委会工作,贯彻落实团委会决议。

(二)主持学校团委日常工作,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总体把握全局。

(三)了解和掌握团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从学生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制定团委工作计划,检查团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团委会、团员大会,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五)抓好团委会的自身建设,指导团委委员、团总支和支部做好团的各项工作。

(六)培训学生团干部,督促和帮助团委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七)同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生会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互通情况,互相配合,促进团工作的开展。

(八)组织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九)协助党委正常开展党校授课及相关教育活动。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副书记职责:

(一)负责团委书记与团委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

(二)主持团委例会,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安排工作;

(三)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负责每学期(年)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五)组织学习团(党)的有关知识;

(六)对临时的各项大型活动进行分工协调。

第四条组织部部门职责:

(一)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和团组织关系的接收、转移、团员证的办理工作;

(二)做好团员的管理和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三)组织开展团员的教育评议和评优活动及支部评比工作;

(四)管理好团委会各种档案、文件、文书、印章、物品及财务,负责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第五条素质拓展部部门职责:

(一)协助党委管理青年学生党校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团委的推优入党工作;

(三)组织全校学生干部进行专题性大、小型学生干部培训;

第六条策划部部门职责:

(一)组织策划团委主办的各项大型活动;

(二)组织策划团委干部的各种对外交流学习活动;

(三)负责组织和管理团委的对外宣传工作

第三章团总支、团支部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团总支的工作职责:

团总支是设在各年级的二级团组织,受学校团委和年级的双重领导。负责本支部的各项工作,指导本年级学生开展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和团委的要求,带领团支部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青年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团支部进行管理、考核、评比,并同时完成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团支部工作职责:

团支部在上级团组织领导下进行工作,团支部要领会、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经常向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根据《团章》第二十五条对团的基层组织任务的规定,我校各团支部要以抓思想教育为根本,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对本支部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二)组织和安排支部的团课、团活动;

(三)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做好支部的推优入党工作;

(五)组织好支部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四章团委干部的产生、任期和要求

第十条团委干部的候选人必须是团员且由团员自愿报名或由团委干部、老师推荐等途径产生。

第十一条候选人经过公开竞选后经全体团委干部讨论通过后试用一个月,考察合格者,最后正式聘任。

第十二条团委干部每届任期两年,如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不遵守《共青团zz省**高级中学委员会工作条例》者,提前终止任期。

第十三条对团委干部的要求: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团委工作条例。

(二)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团)的有关知识,提高自身理论水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端正并积极主动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四)要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心;具有服从组织、服从上级、主动合作、顾全大局的工作作风;

(五)要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委员之间应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好每一项工作;

(六)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做同学的表率。

第五章经费的使用

第十四条为了使有限的经费更有效地利用,学生的各项活动得以顺利的开展,因此所有活动都应做到合理用款,勤俭节约。各部门开展各种活动所需的经费,必须事先做出可行的预算申请,经学校(团委)批准,才可拨款使用。

第八章说明

第十五条《共青团zz省**高级中学委员会工作条例》经zz省**高级中学第十二次团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十六条全体团委干部有对条例进行修改的建议权利和遵守条例的义务。

第十七条《共青团zz省**高级中学委员会工作条例》经通过后,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须团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共青团zz省**高级中学委员会工作条例》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篇2:豆坡中学学生会工作条例

高级中学学生会工作条例

一、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中学学生会是**中学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由**中学团委具体指导,根据学校规定,有权参与学校一定的管理工作,代表学校行使一定的管理权。

**中学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配合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公益等多种活动,提高学生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增强劳动观念,认真学习,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二、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中学学生会由**中学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中学在校学生是**中学学生会会员,会员对学生会的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遵守、执行学生会决议的义务。

三、学生会的部门设置

**中学学生会设正、副主席,下设秘书处、学习部、文体部、宣传部、治保部、劳卫部、维权部等部门。学生会各部工作分工协作,力争把学生会工作做好。根据需要如需新建工作部门,须经学生委员会讨论,学校党政通过方能成立。

四学生会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

1、负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传达上级组织意见,研究安排学生会工作;

2、主持学生会会议,制定工作计划;

3、了解掌握学生会各部门成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

4、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及时汇报总结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进展,反映学生意见和建议;

5、负责学生会人员招聘、管理和内部考核评估工作,并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

(二)学生会副主席

1、协助学生会主席开展工作;

2、学生会主席不在时,代主席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3、组织完成学生会突击检查工作。

(三)学生会部长、副部长

1、负责本部门学生会工作开展;主持本部门各项会议,制定部门工作计划;

2、安排、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工作。及时向主席和上级部门汇报、总结部门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反映学生意见和建议;

3、熟悉本部门成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

4、做好本部门人员的管理、评估工作,并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

(四)秘书处:

与团委办公室合作,共同负责团委各项文件、文档管理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收集各部门活动计划总结,做好学生干部考核方案和原始记录,制订学年、学期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总结,制作各项评优材料。

(五)维权部

1、帮助同学维护正当权益,使其不受威胁和侵害。

2、及时广泛收集同学们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正当要求,整理备案,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将解决方案及时反馈给广大同学。

3、不定期深入同学当中,了解同学们的实际困难并记录整理,反映给相关部门,及时整理。

(六)学习部

1、策划和组织各类兴趣小组的课余学习和制定安排实施活动。

2、负责阅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针对各模式特点开展一些专业知识竞赛活动。

(七)治保、劳卫部

1、就餐纪律的维持,对不遵守就餐纪律的学生(如插队、乱倒剩饭等)做出处理,并做好记录。

2、巡视检查校园公共场所卫生,对乱丢纸屑、乱扔瓜皮果壳、随地吐痰,及其它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3、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室、寝室、包干区的卫生检查工作,

4、组织学校学生护校队,按要求负责学校治保工作。

5、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八)宣传部

1、抓好广播站、黑板报、窗宣传栏的建设,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

2、指导好文学社、记者团的工作。

3、及时报道和宣传校内外各种新闻事件和动态等。

4、保证广播站的正常运行,及时完成宣传窗、黑板报的刊出工作。

5、开展每月班级黑板报、手抄报的评比活动。

6、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播音任务及其它一些宣传工作。

(九)文体部

1、定期策划和组织各种文娱活动、体育竞赛及其他各类比赛。

2、做好各类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3、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五、学生代表的产生办法

校学生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每班4人(男、女生各2人)

六、学生代表的推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心学校、班级工作,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勇于与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

2、有一定工作经验,勇于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能代表绝大多数同学的利益和愿望。

3、品学兼优,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有一定号召力。

七、学生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原则上由原学生委员会在各班学生代表中考查认定产生;各班班主任和年级主任在学生中推荐,经原学生委员会考查认定后可作为候选人;学生个人在自愿的原则下,可向原学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考查认定后可作为候选人。

八、学生会的选举产生办法

校学生会委员由两个渠道产生。一是:原学生会委员可申请连任,经大会主席团审查,学校党政批准,可继续当任下一届学生会委员。二是:需补充的委员,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校学生会候选人公开竞选演讲,由学生代表投票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新组成的校学生会委员协调分工。经党政批准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长、副部长,任期一年。

九、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和职责

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上届学生会全体成员及部分学生代表组成。主席团主席由原学生会主席担任负责主持会议。

大会主席团职责:负责大会期间的组织筹备工作;审查通过学生会候选人名单;草拟大会决议;协调处理大会期间与大会有关的事项。

十、学生会委员待遇

校学生会委员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并做出成绩者,在每年评先、推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篇3:豆坡中学教师青蓝工程工作条例

高级中学教师青蓝工程工作条例

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进一步整体优化教师素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发展和稳步提高,学校推行教师“青蓝工程”。

第一条学校“青蓝”工程在校长室领导下,具体由学校工会和教导处组织实施。

第二条学校“青蓝”工程主要通过“新老结对,互学共进”活动的形式开展,达到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高,其中包括教学和班主任对子。学年初教导处、工会根据教学分工,会同年级组确定好新老对子,一般由一名骨干教师指导1-3名新上该年级的教师。

第三条每年的9月中上旬,学校举行“青蓝工程”合同签订仪式,合同期一般为一年。总结上年“青蓝工程”工作,并对当年“青蓝工程”工作提要求,确定本学年的“青蓝工程”师徒名单,表彰上学年“优秀师徒”。

第四条师徒对子每学期均需写出工作小结。

第五条师傅必须无保留地向徒弟传授教育、教学经验,师傅必须对徒弟进行师德师风的教育,指导徒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确定教学进度,安排教学内容,分析教材重点难点等,并指导开展班级教育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第六条师傅每周至少听徒弟1节课,做好听课记录,及时交换意见,帮助徒弟学习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总结经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七条徒弟必须做到独立备课基础上先听课,修改教案后再上课。要求徒弟做到每课必听,听课笔记列入学期检查内容。

第八条师傅需指导徒弟的教学科研,要求师傅每学年在市级以上报刊至少要发表一篇本专业教学论文,徒弟在县级以上交流或发表一篇本专业的教学论文。

第九条徒弟每学期要在备课组内上一节教学汇报课,一学年要在教研组内上一节教学汇报课,力争三年内在县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奖。

第十条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学校加强考核工作,每学期的考核结果要认真做好记载。合同期满,师傅须认真填写《新教师履行合同情况反馈表》和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小结,徒弟认真填写《指导教师履行合同情况反馈表》和个人工作小结等。师徒履行合同工作情况列入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内容和晋升高一级职称量化指标,师徒履行合同情况作为各项先进评选工作的考核内容。

篇4:豆坡中学学生奖惩条例

高级中学学生奖惩条例

(一)表扬与奖励

学校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扬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另附。

学校对学科竞赛优胜者予以表扬奖励。校级学科竞赛,获奖人数约为班级数的两倍,一、二、三等奖人数基本比例为1:2:3。

凡某方面表现突出者,如拾金不昧数额较大,扶危济困、奉献社会、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有功等,学校依据事迹,分别予以表扬奖励。

(二)批评与处分

学校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根据其犯错的严重程度以及认识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并布告周知。对所犯错误较轻或并非出于主动,认识错误态度较好的学生,可以在适当范围内点名批评,免于纪律处分。对违反校规的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和学生干部都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促使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对于违纪的处分,按下列规定执行:

1、凡犯有下列错误或有类似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旷课三天以上,一周以内;

(2)在期中、期末考试时作弊,证据确凿者;

(3)参与偷窃,数额不大,认错态度较好者;

(4)有不恰当的男女生交往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5)破坏公共秩序,污染环境,情节不特别严重者;

(6)初次进入营业性网吧;

(7)看淫秽书刊、录相者;

(8)有抽烟、喝酒等行为,未对他人身体或财物造成影响;

(9)初次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

(10)打斗造成轻伤;

(11)有流氓行为,属初犯者;

(12)不服从教育管理,顶撞老师或学校工作人员,有悔改表现者;

(13)将手机带进教室,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或用手机作弊传递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14)其他违纪行为。

其中,犯有第(3)(10)条错误者,除予以纪律处分外,还须赔偿;犯有第(9)条错误者,没收其赌本、赌具。

2、凡犯有下列错误或有类似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旷课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

(2)在学业水平测试、高考等重大考试中,有意捣乱或舞弊,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3)偷窃数额百元以上;

(4)进入营业性网吧屡教不改;

(5)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斗致伤;

(6)破坏公共秩序,污染环境较严重者;

(7)进入黄色、*网站,散布*言论;

(8)传播淫秽书刊影视等;

(9)破坏公物,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较大;

(10)拉拢他人参加赌博等其他不法活动;

(11)搞流氓活动,情节较严重;

(12)不服从管理,顶撞、侮辱、威胁教工。

(13)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其中,犯有第(3)(9)条者,除予以纪律处分以外,还须赔偿损失;犯有第(5)条,须向对方赔礼道歉,并承担医疗、调养等费用;犯有第(10)条者,没收其赌本、赌具。

3、犯有下列错误,视情节轻重,予以留校察看,直至上报主管部门开除学籍的处分。

(1)旷课一个月以上;

(2)在学业水平测试、高考等重大考试中,有意捣乱或舞弊,造成严重后果;

(3)偷窃数额500元以上,情节恶劣;

(4)殴打他人,唆使他人打斗致残;

(5)破坏公共秩序,污染环境,情节特别严重者;

(6)多次进入黄色、*网站,参加*组织;

(7)拉拢他人看淫秽书刊、影视,影响很坏;

(8)破坏公物,造成重大损失;

(9)赌博成性,屡教不改;

(10)搞流氓活动及其他违法乱纪活动,情节恶劣。

其中,犯有第(3)(4)(8)条者,除予以纪律处分外,还须赔偿损失,犯有第(9)条者,没收其赌本、赌具;触犯法律者,报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究。

受过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记大过处分的学生,经一学期考察,有明显悔改表现,可撤销处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有奖、惩事项,均须校长室批准。对记过以上的处分,每学期结束时由班主任填入学籍卡和学生成长记录袋,并由保卫处存档备查。凡在本校学习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学生及事迹,均填入学校《荣誉册》,列为校史资料。

篇5:华闵酒店员工处罚条例

闵华酒店员工处罚条例

一、轻微过失(10条)

1、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女员工不按规定化妆,服务员留长指甲,留胡须,涂有色指甲油,穿浅色袜子,袜子有破损,员工在工作时间佩带手链、戒指、手镯、耳环、项链等;

2、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

3、不按规定配带工号牌;

4、在工作区域发现纸屑,杂物等不及时清除;

5、穿着工装时,三人或三人以上不成列排队行走;

6、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走路与宾客抢道,争行;

7、行为不端,含上班时嘻笑打闹,说话声音过大,口哼小调,吹口哨,勾肩搭背,见到上级领导、客人不问候;

8、工作时间在非指定地点饮用饮料;

9、未经允许,使用客人洗手间或客人电梯,坐大堂沙发,使用客桌客椅,接听与打私人电话;

10、不按规定参加班前班后会和其它应出席的各种会议或不按规定进行考核。

二.一般过失(20条)

1、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在墙上乱涂乱划,甚至破坏酒店通告、通知等宣传品;

2、工作中不与同事合作;

3、未经允许私用酒店内的物品和设备;

4、未经允许私自到营业部门消费;

5、未经允许以各种形式,为各种目的出售推销商品;

6、行为不雅,含当班时间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打喷嚏,挠头皮,挖耳朵,梳妆打扮,站立不规范或对客人不使用礼貌用语等;

7、不遵守警卫制度,拒绝交验有关证件、行李、包裹及携带私人提包进入营业场所;

8、不遵守职工用车停车制度;

9、工作时间未经允许脱岗、窜岗或闲逛;

10、未经允许,当班时间带领亲属和朋友参观酒店,

11、私自把酒类带入酒店,

12、违犯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3、违反员工餐厅管理规定;

14、管理人员对员工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或不按规定处理;

15、在服务中,单手接,递,扔,抛,推钱物等;

16、不按规定开关电器;

17、送取卧具,餐桌布等拖地行走;

18、当班时间吃零食;

19、摆弄或使用客人的私有物品;

20、无故迟到或早退。

三.严重过失(20条)

1、误工一日以内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2、违犯酒店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工作时间在酒店非吸烟区吸烟;

4、对客人或同事出言不逊,甚至威胁恐吓;

5、窥视,骚扰客人私生活(含翻动客人文件、衣物、包裹或偷听客人电话);

6、破坏酒店,同事或客人的财物;

7、未经允许进入客人房间或借工作之便进入客人房间看电视或使用电话,

8、接受客人的礼品、礼金隐瞒不交公;

9、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停止工作或工作拖拉不按规定完成本职工作,

10、玩忽职守,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私自外出;

11、因工作不负责任损坏酒店财物或发现酒店财物损失损坏时既不采取措施也不汇报,甚至在调查核实时提供虚假情报;

12、当班时睡觉,下棋,打扑克,干私活及从事与本职工作不相符的其他活动;

13、违犯财经纪律,不按酒店规定的程序或规定接受或使用现金、支票、信用卡等;

14、在更衣箱内私藏与本人工作无关的物品;

15、乱用职权,严重违犯酒店对客销售政策;

16、不按携出物品签证手续,将酒店公共财物带出酒店;

17、上班时带有酒意工作;

18、已被证实犯有过失,但拒不认错签字;

19、违反店规店纪不思悔过,无礼取闹;

20、不按规定填报考核单证,弄虚作假。

四.重大过失(10条)

1、出口伤人,粗言秽语污辱他人人格;

2、向外泄露酒店机密文件,资料,数据等情报;

3、挑拨是非,乱传闲言,诽谤酒店政策规定,影响团结,损害酒店形象和声誉;

4、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打圆场;

5、遇有坏人有伤害客人及酒店的物品等行为不积极制止;

6、当月旷工一日以上(含一日)二日以内;

7、顶撞宾客,与宾客争高低引起宾客投诉;

8、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工作事宜随意作答造成不良影响;

9、私自在客房洗浴或动用客用品及私自处理宾客遗留的物品;

10、其他被认为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惩的过失。

五.十下岗(10条)

1、违犯操作规程或由于责任心不强致使酒店或宾客的财物蒙受重大损失;

2、未经许可私配钥匙,开启非本人使用或管理的客房、办公室、文件柜、办公抽屉或更衣箱;

3、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回扣据为己有;

4、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分配或正常工作调动;

5、销毁或图改原始记录,帐单,单据等手段中饱私囊;

6、偷拿酒店或宾客的物品,酒店客用品,食品或利用酒店设备干私活;

7、无证驾驶,酒后开车;

8、在酒店内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聚众闹事,煽动并参与殴斗事件;

9、偷看偷听或故意散布传播黄色书刊及音像品,参入赌博或变相赌博;

10、当月连续旷工二日以上或累计五日以上。

六.十辞退(10条)

1、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七天以上或年内类计十天以上;(此条属劝退范围)

2、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正;

3、罢工或煽动罢工;

4、拥有,携带,收藏,传播毒品或其它违禁品;

5、危害,调戏,骚扰或欺虏他人造成严重后果;

6、诈骗酒店,他人或宾客的财物;

7、蓄意破坏或浪费酒店或客人的各种设施,设备或财物;

8、违犯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引起灾害,造成人身伤亡或使设备设施产生严重损失;

9、受国家刑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0、违反以上非辞退条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且屡

教不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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