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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技术学院安全保卫工作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技术学院安全保卫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确保国家、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2004年9月27日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2月13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学校中心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保卫部门组织协调,一、二、三级责任人(见第四条)各负其责,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区分与考核

第四条学校按行政序列划分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校级为第一级,分管保卫工作的院领导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各系、部、处、馆、室、所、场、中心、基地、资产经营公司及后勤服务、信息化管理中心为第二级,其分管领导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二级责任人;各基层单位应明确(如各系、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各单位、后勤服务、中心)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三级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各级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

(二)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三)按期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工作、消防工作、维稳工作、平安校园、平安单位责任书》,落实责任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及时发现、调解、处理本单位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并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做到“快、准、深、细”,防患于未然。

(五)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本单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第六条学校保卫部门担负着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任务,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针对学校具体情况提出安全保卫工作贯彻意见,报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在院长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火灾、盗窃、破坏、治安灾害、爆炸、失密、泄密、冲击校园和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

(四)协助公安机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收集影响社会与高校稳定的信息。

(五)加强校园网的安全监控,对破坏校园网安全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对利用校园网传播*、淫秽、攻击党和国家政府及领导人等有害信息的情况进行查处。

(六)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公共场所和外事活动的治安管理;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和重大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完善制定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八)组织开展安全防火检查,负责处理一般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重大火灾事故;监督检查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对特殊工种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学校各项新建、改建、维修等工程项目消防设备的安装、购置、监督和管理。

(九)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安全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十)加强治安管理,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负责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内巡逻;管理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各类非学历班学生中的治安问题;疏导内部矛盾,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稳定。

(十一)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十二)做好师生员工的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十三)掌握临时工和暂住人口的情况,并加强安全管理。

(十四)完成院党委、院行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考核与年终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列入各级党政负责人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保卫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八条对关系到学校建设和发展、国家安危和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和部位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方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

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主要指:存放重要文件、资料、档案、贵重仪器和设备的部位;广播站、通讯设备、配电房、重点实验室、研究室;存放现金、票证、金银及其它贵重金属的部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生物菌种的部位,试题库等。

第九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界定由各单位根据第八条之规定向学校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保卫部门审查,报学校批准后送公安机关备案,其管理办法是:

(一)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必须由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且工作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一贯遵纪守法的人担任。

(二)各要害部门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明确具体责任人。

(三)建立完备的安全防范制度、操作规程。普及物防设施,必须安装技防设施,安排人员值守,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落实。

(四)贵重物品的生产、储存、购买、运输、使用等环节应严格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各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责任人应经常开展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隐患。保卫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监督,指导其消除隐患。

第十条保卫部门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管理部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管理规定》。并贯彻以下要求: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对消防设施要经常检查,做到常备不懈。

(二)学校组建义务消防队,各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明确一定数量的兼职消防员,定期参加保卫部门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演习。

(三)消防设施设备要实行定人管理、定位存放,责任单位要与保管人签订责任书,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学院办公室负责做好学校外事安全保卫工作,保卫部门协助外事部门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外事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学院办公室应向外籍人员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使其自觉守法;

(二)发现可疑情况,发生纠纷、涉外案件,学院办公室要及时向保卫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组织力量调解矛盾,保护现场,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三)凡聘用外籍教师、招收外籍学生,邀请外藉人员来校进行学术交流、举行外事活动,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保卫部门协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港、澳、台同胞比照外藉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外事人员守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校卫队员,配备必要的装备和设施,为保卫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严格校园交通管理。各种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路线和速度在校园内行使,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四条严禁在校园内乱摆摊设点。确实需要为师生服务的宣传、公益活动,应经校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地点、限定的时间内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应安排专人值班,严格出入、严格会客登记制度。

第十六条师生员工在校内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保卫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餐厅、浴室、学生宿舍等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餐厅要防止投毒、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生宿舍要防火、防盗;公共浴室要防止盗窃、流氓滋扰等治安事件的发生。

第十八条校园内各种大型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活动场所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共同负责。主办单位组织大型活动之前要向保卫部门报告、备案并提供活动安全保卫方案。

第十九条信息化管理中心是校园网络使用单位的监察、监督机关。严格执行网络管理规定,净化网络阵地,防止*、淫秽信息的传播。

第二十条其它楼、堂、馆、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要建立安全防范制度,落实专人值班,并将值班制度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建立外来人员的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的使用单位应依照贵阳市政府的规定,到保卫部门办理有关暂住人口的管理手续。

第四章安全保卫工作奖惩

第二十二条对认真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在保卫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视下列情况由学校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切实贯彻本条例,领导重视,措施落实,教职工、学生中违法犯罪人员明显减少,内部治安秩序良好的,或帮教轻微违法人员有明显成效的;

(二)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使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免受重大损失,或使学校名誉免受损害的;

(三)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分子的;

(四)全年无火灾、火警及在组织扑救火灾中有功的;

(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根据情节,危害程度给予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忽视安全保卫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巨大的;

(二)对发现的隐患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不按要求整改而造成损失的。

(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不落实,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

(四)包庇、聘用、留宿违法犯罪分子或给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资金的;

(五)对发生的案件、事件隐瞒不报的,或报告不及时造成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受到伤害和损失或使学校名誉受到损害的;

(六)有违反学校治安管理规定,扰乱学校正常秩序不听劝阻的。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治安保卫: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西安市新城区联志村(Ⅰ标段-2号地块)安置楼工程施工单位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分项工程名称治安保卫交底对象保安1.门卫应有24小时值班制,夜间值班人员要定时到现场巡逻。巡逻时发现有小偷或不法份子者首先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马上通知管理人员或拨打110报警。2.没有得到项目部负责人同意,门卫有权制止任何外人进入工地,允许进入工地者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如做职工胸牌后,无胸牌不可入内。3.职工家属探亲访友人员到工地,须由被访人填写会客单,或办好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一般不予留宿,特殊情况确须留宿,须本单位职工申请,工地负责人同意,办好食宿登记后方可住宿,否则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外来人员留宿,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4.平时大门关闭,由小门出入,车辆进出时开启大门,运出材料必须有项目部负责人批条才可放行,外来车辆进场必须登记。5.保卫人员要经常对宿舍区检查,发现有赌博、打架、宿舍23点后和白天不关灯等违反项目部规定,保卫人员有权对当事人按项目部有关罚款条例处罚。6.保卫发现本项目部人员发生偷盗行为,有权按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事态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7.凡携带物品外出者,值勤保卫人员应主动上前检查,核对后方可放行。8.保安人员上班时不准吸烟、看杂志、穿戴整齐,应保持保安人员的严肃性和工地第一形象的作用;9.对外单位来联系工作者,凭介绍信,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10.严禁不戴安全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1.治安保卫人员应遵守项目部各项制度。12.熟记火警119,盗警110。交底人安全员接受交底负责人交底时间作业人员签名本卡管理办法:1、凡下达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本卡填写一式三份,一工长留存,二附任务单上,三交安全员。

篇3:高层住宅安全技术消防保卫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施工,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安全施工的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大法规施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

(一)、施工安全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施工全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到人,适应生产班组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每周一次安全周活动,在抓好生产的同时,也要搞好安全防护工作,贯彻执行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工地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文明、安全管理,组织班组进行安全竞赛活动,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规程的学习,严禁"三违"施工。

3、对新入场工人和变换工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之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每周进行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活动,并要有具体记录,班前班后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平面,临时使用的水电管线架设,在布置合理的基础上,应避免与临时道路交叉,严禁将临时管线架设在脚手架上。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秩序,严格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安置、设置和堆放材料。

5、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临时施工用电安装三相五线制,统一工作接地,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保。

6、认真抓紧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教育,未经教育的一律不准上岗操作,对于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知识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擅自安排上岗作业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确实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①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②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③高处作业时不得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可开动使用。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严禁使用和玩弄机械设备。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

8、所有人货两用梯,中小型机械、脚手架、塔吊等机械设备必须经劳动部门和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使用。塔机、人货两用梯及建筑物均须安装随楼层上升的避雷接地装置。

9、塔吊必须有"三保险、五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得在运转中维修保养,严禁超载运行,起吊物品时应采用集装箱或成捆吊装,包括钢模、扣件、回形卡、钢筋等。防止跌落伤人,不得单点吊装。

10、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书,否则不准上岗操作,同时必须做到定机定人责任操作制度。

11、外墙脚手架采用挑架,具体搭设方案见脚手架设计方案。

12、现场的"四口""五临边"必须搭设防护栏杆,挂设安全网、并经常由专职安全人员检查,防止出现安全方面空白点。

13、针对工程特点及工作环境,加强门卫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

14、现场的供电电缆必须严格执行电线敷设方案,严禁乱拉电线,现场使用电线必须架空,不得随意乱拖。

15、变电间,易燃品仓库应单独设置,使用材料是非燃性的。

16、临时木工间,油漆间等应配置消防器材,按30M2/2只配置,现场消防器材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按规定期限调换药剂,在现场醒目的位置上设置防火标志、宣传牌等,主楼内灭火装置采用随主体结构上升的高压水泵消防水管,配合灭火器防火。

17、选好库区、料场位置,仓库门窗要坚固、严密,门锁插销要齐全。料工离库上锁,库房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18、仓库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办事认真,收发料具时要坚持认真登记、清点等制度。

19、库房电源控制必须设在外面,下班后断电,安装库门要一律往外开。

20、贵重器材和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借用、交接手续。

21、变、配电室、冷冻机房、锅炉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等,设备安装就位前,应安装好门窗,必须设警卫人员看管,加强防范工作避免造成损坏丢失。

22、班组工具、量具要有专人负责,下班后要锁入工具箱内,不要随便乱放。工具房门窗要牢固,防止工具丢失。

23、自觉遵守现场出入制度,出入现场主动出示证件。

24、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消防工作要作到五同时:同计划、同检查、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应要建立施工现场临时义务消防组织。专职消防人员要时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25、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制度,主动接受土建消防人员的检查,电气焊用火前应先办理用火手续,并设专人看火,看火人员应备有足够的消防用具。同时电焊工要经常检查电气焊工具是否漏气、漏电,以防易燃易

爆等不安全因素的产生。遇五级风以上时,禁止使用明火作业。

26、施工中如消防管道、设备、设施和其他工程发生冲突,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更改,应及时报请上级和设计单位,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27、生活设施集体宿舍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灯和其它电器设备,现场建立消防制度和义务消防队,执行24h的消防值班制。对易燃材料要集中管理,并设有明显标志,严禁在消防栓周围堆放设备材料,以确保消防设备道路的畅通。各施工小组工具房、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材料。

28、冬季严禁用电炉取暖。

29、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现场消防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30、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详见前面:主要技术措施及施工要点。

31、严禁赤脚,穿高跟鞋进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冒的鞋子及拖鞋,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二)、电梯井安全防护措施

1、井道内搭设脚手架搭设规定,脚手架应与井道四周的墙面拧紧,保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2、脚手架不能随施工进度同时搭设的,井道必须张设安全网,防护安全网应从底层搭设,往上每隔3-4层的平楼层均应固定张设安全网,张设时应严格按新要求进行,安全网和其支设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要求,张设安全网的各联结点均应牢固安全,可靠。每四层设一道隔离层(见附图)。

3、井道在楼层面如尚未砌筑,敞开无围护时应按局标准管理要求加设双道围栏,并井道口大小安装钢筋制作的铁栅门(见附图)

4、电梯井口,门口都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一定要安全可靠。如在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要征得工地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同意,采取临时防护设施,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后,方可离开操作岗位。

5、在井道内塔设完成脚手架或安全网,井口外口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由工地管理人员会同安全员和施工班组负责人共同验收,若合格,在上岗记录上签字同意后,工地方能安排人员在井道入其周围施工作业。

6、井道里张设和拆除安全网及搭设脚手架,清除安全网和脚手架上的建筑垃圾均由持合格上岗证的架子工进行施工,施工前工地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施工中应对交底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重点应包括: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滑鞋,安全帽的穿戴,挂点是否安全正确,针对性的措施是否落实,操作顺序是否可行等。

7、井道脚手架上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砌筑时同时堆砖不得多于两步。用于粉刷或墙面清理脚手架同时操作不得多于三步。脚手架上建筑材料,杂物必须随做随清,井道内有人员操作(包括搭拆设施、砌筑、粉刷、清理垃圾等)应封门,各施工层的井道通道应设警戒标志。

8、井道内各施工段不得倾倒垃圾杂物,若需要利用井道作倒垃圾或施工中作其它之用,应按专门方案实施,严禁井道内无围护,引流管道的情况下乱倒垃圾,底面垃圾堆积不得超过半层,水泥浆须引流至建筑物外的沉淀池内。

9、井道内安全网内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理,清理顺序从上到下清除到楼面,由专门设置的施工垃圾井架和运输设备运到地面。安全网的拆除,应待安装电梯搭到安全高度时方可拆除。

(三)、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要载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3、遇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起重。

4、没有安全措施,禁止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

篇4:高层住宅安全技术消防保卫措施

高层住宅安全技术和消防保卫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施工,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安全施工的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大法规施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

(一)、施工安全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施工全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到人,适应生产班组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每周一次安全周活动,在抓好生产的同时,也要搞好安全防护工作,贯彻执行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工地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文明、安全管理,组织班组进行安全竞赛活动,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规程的学习,严禁"三违"施工。

3、对新入场工人和变换工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之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每周进行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活动,并要有具体记录,班前班后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平面,临时使用的水电管线架设,在布置合理的基础上,应避免与临时道路交叉,严禁将临时管线架设在脚手架上。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秩序,严格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安置、设置和堆放材料。

5、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临时施工用电安装三相五线制,统一工作接地,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保。

6、认真抓紧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教育,未经教育的一律不准上岗操作,对于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知识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擅自安排上岗作业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确实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①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②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③高处作业时不得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可开动使用。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严禁使用和玩弄机械设备。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

8、所有人货两用梯,中小型机械、脚手架、塔吊等机械设备必须经劳动部门和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使用。塔机、人货两用梯及建筑物均须安装随楼层上升的避雷接地装置。

9、塔吊必须有"三保险、五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得在运转中维修保养,严禁超载运行,起吊物品时应采用集装箱或成捆吊装,包括钢模、扣件、回形卡、钢筋等。防止跌落伤人,不得单点吊装。

10、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书,否则不准上岗操作,同时必须做到定机定人责任操作制度。

11、外墙脚手架采用挑架,具体搭设方案见脚手架设计方案。

12、现场的"四口""五临边"必须搭设防护栏杆,挂设安全网、并经常由专职安全人员检查,防止出现安全方面空白点。

13、针对工程特点及工作环境,加强门卫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

14、现场的供电电缆必须严格执行电线敷设方案,严禁乱拉电线,现场使用电线必须架空,不得随意乱拖。

15、变电间,易燃品仓库应单独设置,使用材料是非燃性的。

16、临时木工间,油漆间等应配置消防器材,按30M2/2只配置,现场消防器材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按规定期限调换药剂,在现场醒目的位置上设置防火标志、宣传牌等,主楼内灭火装置采用随主体结构上升的高压水泵消防水管,配合灭火器防火。

17、选好库区、料场位置,仓库门窗要坚固、严密,门锁插销要齐全。料工离库上锁,库房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18、仓库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办事认真,收发料具时要坚持认真登记、清点等制度。

19、库房电源控制必须设在外面,下班后断电,安装库门要一律往外开。

20、贵重器材和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借用、交接手续。

21、变、配电室、冷冻机房、锅炉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等,设备安装就位前,应安装好门窗,必须设警卫人员看管,加强防范工作避免造成损坏丢失。

22、班组工具、量具要有专人负责,下班后要锁入工具箱内,不要随便乱放。工具房门窗要牢固,防止工具丢失。

23、自觉遵守现场出入制度,出入现场主动出示证件。

24、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消防工作要作到五同时:同计划、同检查、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应要建立施工现场临时义务消防组织。专职消防人员要时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25、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制度,主动接受土建消防人员的检查,电气焊用火前应先办理用火手续,并设专人看火,看火人员应备有足够的消防用具。同时电焊工要经常检查电气焊工具是否漏气、漏电,以防易燃易爆等不安全因素的产生。遇五级风以上时,禁止使用明火作业。

26、施工中如消防管道、设备、设施和其他工程发生冲突,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更改,应及时报请上级和设计单位,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27、生活设施集体宿舍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灯和其它电器设备,现场建立消防制度和义务消防队,执行24h的消防值班制。对易燃材料要集中管理,并设有明显标志,严禁在消防栓周围堆放设备材料,以确保消防设备道路的畅通。各施工小组工具房、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材料。

28、冬季严禁用电炉取暖。

29、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现场消防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30、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详见前面:主要技术措施及施工要点。

31、严禁赤脚,穿高跟鞋进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冒的鞋子及拖鞋,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二)、电梯井安全防护措施

1、井道内搭设脚手架搭设规定,脚手架应与井道四周的墙面拧紧,保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2、脚手架不能随施工进度同时搭设的,井道必须张设安全网,防护安全网应从底层搭设,往上每隔3-4层的平楼层均应固定张设安全网,张设时应严格按新要求进行,安全网和其支设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要求,张设安全网的各联结点均应牢固安全,可靠。每四层设一道隔离层(见附图)。

3、井道在楼层面如尚未砌筑,敞开无围护时应按局标准管理要求加设双道围栏,并井道口大小安装钢筋制作的铁栅门(见附图)

4、电梯井口,门口都必须设有安全防护

措施,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一定要安全可靠。如在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要征得工地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同意,采取临时防护设施,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后,方可离开操作岗位。

5、在井道内塔设完成脚手架或安全网,井口外口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由工地管理人员会同安全员和施工班组负责人共同验收,若合格,在上岗记录上签字同意后,工地方能安排人员在井道入其周围施工作业。

6、井道里张设和拆除安全网及搭设脚手架,清除安全网和脚手架上的建筑垃圾均由持合格上岗证的架子工进行施工,施工前工地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施工中应对交底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重点应包括: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滑鞋,安全帽的穿戴,挂点是否安全正确,针对性的措施是否落实,操作顺序是否可行等。

7、井道脚手架上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砌筑时同时堆砖不得多于两步。用于粉刷或墙面清理脚手架同时操作不得多于三步。脚手架上建筑材料,杂物必须随做随清,井道内有人员操作(包括搭拆设施、砌筑、粉刷、清理垃圾等)应封门,各施工层的井道通道应设警戒标志。

8、井道内各施工段不得倾倒垃圾杂物,若需要利用井道作倒垃圾或施工中作其它之用,应按专门方案实施,严禁井道内无围护,引流管道的情况下乱倒垃圾,底面垃圾堆积不得超过半层,水泥浆须引流至建筑物外的沉淀池内。

9、井道内安全网内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理,清理顺序从上到下清除到楼面,由专门设置的施工垃圾井架和运输设备运到地面。安全网的拆除,应待安装电梯搭到安全高度时方可拆除。

(三)、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要载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3、遇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起重。

4、没有安全措施,禁止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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