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院疾病证明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新华医院疾病证明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附属医院疾病证明管理制度

1.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医师可出具疾病证明,但仅限于本专业范围,不得跨学科进行疾病证明。

2.如疾病证明涉及计划生育、离退休、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工伤鉴定、医疗保险、事故赔偿等问题,须经科室主任审阅签字。

3.疾病证明仅是对患者病情的说明,不得有任何包含建设性意见的内容。

4.如需出具病情介绍,则应持介绍公函经医务处批准同意后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书写,科室主任审阅及签字。

5.疾病证明、病情介绍须经医务处登记并盖章,否则无效。

篇2:新华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凡诊治病人的中西医医务人员、检验人员、网络直报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及报告办法。

2、医院实行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制度,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必须详细进行登记,实行首诊负责报告制度。若转院、转科治疗的传染病人,在转院、转科、出院证上注明"疫情已报"标志。

3、对确诊或疑似《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的三类(甲、乙、丙)传染病时,报告人必须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首诊医生必须在2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首诊医生必须在6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首诊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并做好《传染病登记薄》登记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及谎报,一经查出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4、网络直报员工作按"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对传染病诊断有意义的化验单,经紫外线消毒后,由检验科当日派专人分送医院各科及门诊部,并与各科建立化验单互相交接签字制度。对传染病诊断明确的化验单,检验科首先用电话通知有关科室通报检验结果,然后再报送报告单,严防化验单丢失。

6、医务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每月到各科室进行督导检查。

篇3:新华医院传染病漏报自查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漏报自查制度

1、医院各科室每星期进行一次科室传染病报告自查,检查是否有漏报传染病例,如有漏报,应及时补报。

2、每月统计传染病发病例和报卡情况,发现普通性问题及时与各科医生沟通,如发现有漏报病例,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立即将漏报病例补报。

3、及时将自查和接受防疫部门检查的结果反馈给各科,以便提醒相关科室并加强整改。

4、强化对报病工作的管理,特别是疫情报告工作内容和检查要求。

5、传染病卡填写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找填卡医生修改。

6、加大漏报传染病的处罚力度,与医务人员的责、权、利挂钩。传染病报告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奖励、晋级、工资浮动和再聘用的主要依据,必要时实行单项否决。

篇4:新华医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

1、首诊医师发现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在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2、网络直报员每天到各科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双签本上登记,由收卡人员与填卡人员签字。收回的传染病卡必须在专用的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

3、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在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网络直报员通过中国疾病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4、发现乙类、丙类传传染病,首诊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网络直报员通过中国疾病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5、每天下午4点前,网络直报员在江西疾病控制系统上报每日零报。

6、网络直报员每月对全院各科各类传染病进行分类统计,做出报表。年终进行总计,并做出年终总表。

篇5:新华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程序

附属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的体现,尤其是对危重患者的服务质量,加强检验以及医技科室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IGU、各科室危重症患者。

3、检验以及医技科室出现"危急值"时,检验或检查者确认检验仪器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临床及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1分钟之内将检验或检查结果发出;临床医师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验科或医技科室应重新向临床报告"危急值"。

3、建立实验室人员(包括医技人员)报告危急值的程序,并在本科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同时为临床诊断提供预警提示。

4、各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要在本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记录检查结果,并签全名。

5、各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在30分钟之内进行处置,并在病程记录中做好记录。

6、"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尤其是分析前质量控制措施,医务处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