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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附属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凡诊治病人的中西医医务人员、检验人员、网络直报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及报告办法。

2、医院实行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制度,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必须详细进行登记,实行首诊负责报告制度。若转院、转科治疗的传染病人,在转院、转科、出院证上注明"疫情已报"标志。

3、对确诊或疑似《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的三类(甲、乙、丙)传染病时,报告人必须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首诊医生必须在2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首诊医生必须在6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首诊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并做好《传染病登记薄》登记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及谎报,一经查出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4、网络直报员工作按"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对传染病诊断有意义的化验单,经紫外线消毒后,由检验科当日派专人分送医院各科及门诊部,并与各科建立化验单互相交接签字制度。对传染病诊断明确的化验单,检验科首先用电话通知有关科室通报检验结果,然后再报送报告单,严防化验单丢失。

6、医务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每月到各科室进行督导检查。

篇2:新华医院传染病漏报自查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漏报自查制度

1、医院各科室每星期进行一次科室传染病报告自查,检查是否有漏报传染病例,如有漏报,应及时补报。

2、每月统计传染病发病例和报卡情况,发现普通性问题及时与各科医生沟通,如发现有漏报病例,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立即将漏报病例补报。

3、及时将自查和接受防疫部门检查的结果反馈给各科,以便提醒相关科室并加强整改。

4、强化对报病工作的管理,特别是疫情报告工作内容和检查要求。

5、传染病卡填写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找填卡医生修改。

6、加大漏报传染病的处罚力度,与医务人员的责、权、利挂钩。传染病报告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奖励、晋级、工资浮动和再聘用的主要依据,必要时实行单项否决。

篇3:新华医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

1、首诊医师发现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在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2、网络直报员每天到各科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双签本上登记,由收卡人员与填卡人员签字。收回的传染病卡必须在专用的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

3、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在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网络直报员通过中国疾病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4、发现乙类、丙类传传染病,首诊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网络直报员通过中国疾病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5、每天下午4点前,网络直报员在江西疾病控制系统上报每日零报。

6、网络直报员每月对全院各科各类传染病进行分类统计,做出报表。年终进行总计,并做出年终总表。

篇4:新华医院传染病首诊报告负责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首诊报告负责制度

1、首诊医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门诊日志,14岁以下病人必须填写家长姓名。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

2、首诊医生在接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患者。

3、首诊医生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应立即报告医务处和医院感染控制科,同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市疾控中心,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会诊确诊后,接诊医师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员必须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4、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结果报告后,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同时报告医务处。

5、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报告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星号为必填项,14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加填家长姓名和所在学校以及班级),同时报告医务处。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一周进行确诊,并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将订正卡片上交医务处,网络直报员根据订正卡片在网络中进行修正报告。

6、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首诊报告制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到判断准确、施治科学、处理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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