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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医院传染病漏报自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附属医院传染病漏报自查制度

1、医院各科室每星期进行一次科室传染病报告自查,检查是否有漏报传染病例,如有漏报,应及时补报。

2、每月统计传染病发病例和报卡情况,发现普通性问题及时与各科医生沟通,如发现有漏报病例,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立即将漏报病例补报。

3、及时将自查和接受防疫部门检查的结果反馈给各科,以便提醒相关科室并加强整改。

4、强化对报病工作的管理,特别是疫情报告工作内容和检查要求。

5、传染病卡填写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找填卡医生修改。

6、加大漏报传染病的处罚力度,与医务人员的责、权、利挂钩。传染病报告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奖励、晋级、工资浮动和再聘用的主要依据,必要时实行单项否决。

篇2:新华医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

1、首诊医师发现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在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2、网络直报员每天到各科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双签本上登记,由收卡人员与填卡人员签字。收回的传染病卡必须在专用的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

3、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在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网络直报员通过中国疾病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4、发现乙类、丙类传传染病,首诊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网络直报员通过中国疾病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5、每天下午4点前,网络直报员在江西疾病控制系统上报每日零报。

6、网络直报员每月对全院各科各类传染病进行分类统计,做出报表。年终进行总计,并做出年终总表。

篇3:新华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程序

附属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的体现,尤其是对危重患者的服务质量,加强检验以及医技科室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IGU、各科室危重症患者。

3、检验以及医技科室出现"危急值"时,检验或检查者确认检验仪器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临床及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1分钟之内将检验或检查结果发出;临床医师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验科或医技科室应重新向临床报告"危急值"。

3、建立实验室人员(包括医技人员)报告危急值的程序,并在本科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同时为临床诊断提供预警提示。

4、各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要在本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记录检查结果,并签全名。

5、各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在30分钟之内进行处置,并在病程记录中做好记录。

6、"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尤其是分析前质量控制措施,医务处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篇4:新华医院传染病首诊报告负责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首诊报告负责制度

1、首诊医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门诊日志,14岁以下病人必须填写家长姓名。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

2、首诊医生在接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患者。

3、首诊医生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应立即报告医务处和医院感染控制科,同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市疾控中心,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会诊确诊后,接诊医师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员必须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4、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结果报告后,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同时报告医务处。

5、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报告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星号为必填项,14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加填家长姓名和所在学校以及班级),同时报告医务处。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一周进行确诊,并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将订正卡片上交医务处,网络直报员根据订正卡片在网络中进行修正报告。

6、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首诊报告制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到判断准确、施治科学、处理及时。

篇5:新华医院医疗意外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意外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一、紧急情况及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度:

1、医院接到重大灾害伤亡事故报告或"120"急救中心指令,医院领导应立即组织足够力量以最快速度投入救援,同时报告市卫生局。

2、突然接收同类大批伤病人员(10人以上,含10人)时,应立即逐级上报。

3、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若发现传染病爆发流行,应立即将病人送往传染病院治疗,同时报告市卫生局和防疫部门。

4、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或需尽快做尸检以明确死因的医疗纠纷时,有关科室应立即报告医务处,再逐级报告院领导及市卫生局。

5、若发现大批食物中毒病人,医院应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报告市卫生局。

6、若发生涉及医院安全或医疗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7、各科室必须建立紧急情况及重大医疗事件登记本,并认真记录。

二、请示报告制度:

凡出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成批(3人以上,含3人)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SARS,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时。

2、凡重大手术,重要器官切除,截肢或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人的家属或单位负责人不在场时。

4、发生严重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时。

5、收治特殊身份,或涉及法律,政治问题及有自杀倾向的病人时。

6、病人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时。

7、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和发现成批药品变质,失效时。

8、科室主任,护士长外出(包括会诊、手术、讲学等),休假;或院外人员来院参观、采访、讲学、会诊、手术等。

9、其它意外事件发生时。

10、报告方式: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报告,一般情况下要书面报告并科主任签字。

三、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主治医师等组织,并电话或书面向医务处报告。必要时院领导参加指挥。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积极抢救病人。

2、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问题时,应及时请示和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予以解决。

3、医生,护士要密切合作,情况紧急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做好抢救记录,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5、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医务处或总值班,填写病情危重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给病人家属,医务部和贴在病历上(须病人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各科室凡有死亡病例,必须及时向医务处报告。

2、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死亡证明书,死亡证明书存根交医务处存档。

3、凡涉及医疗纠纷或案件的死亡病例,科主任应向医务处,主管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外籍人士,重要功臣,知名人士或重要领导等死亡,应及时报告医务处和院领导。

五、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1、各科室发生医疗纠纷,应及时由科主任报告医务处,并采取和蔼的态度与病人及家属协商,以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2、各科室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时,应及时由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医务处,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后,应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及有关物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查清医疗差错,事故的真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讨论事件的定性时,当事人应回避。

7、对发生的医疗事故,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8、各科室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凡科室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并将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详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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