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柜管理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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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柜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维护公司内部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

2管理组织

2.1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3管理内容

3.1管理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分级管理原则;公司行政总监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行政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日常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3.2各部门职责

3.2.1行政部职责

3.2.1.1严格执行总部制定的各项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完善安全保卫防范组织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日常安全管理细则;

3.2.1.2对公司的重点要害部门(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对各重要部位配备的技术防范装置(如有)进行审定,并负责技术防范设备(如有)的安装认证;

3.2.1.3制定保安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签定有关聘请保安公司人员或保安员的合同,负责对保安员进行专业培训;

3.2.1.4制定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有关安全问题提出专业结论。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工作提供指导;

3.2.1.5对公司内部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生的经济诈骗,财产侵占类刑事案件开展前期调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侦察;

3.2.1.6组织公司内部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2.1.7保证财务取送款的安全工作;

3.2.1.8负责政府领导、重要客人和外宾参观公司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3.2.2各部门职责

3.2.2.1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负责检查公司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2.2.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安全保卫负责人指定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本部门的各项安全;

3.2.3行政总监职责

3.2.3.1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行政部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3.2.3.2负责监督行政部聘请(招聘)的保安员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并落实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

3.2.3.3指导行政部对本公司的重点部位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档案,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报上级领导解决;

3.2.3.4确保本公司安全技防报警系统(如有)和其它技防设备完好有效;

3.2.3.5对本公司发生的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上级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协助破案(紧急情况也可根据上级的指示先报告公安机关);

3.2.3.6对发生的经济诈骗、财产侵占类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法务部汇报;

3.2.4财务、商务等部门职责

3.2.4.1财务、商务等部门是公司经济活动的重要部门,为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防抢、防骗、防假、防破坏等;

3.2.4.2财务室窗户要有金属防护网,出入口安装防盗门,配备的保险柜必须是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公安机关认可的品牌,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安装报警系统;

3.2.4.3财务备用金或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保险柜,夜晚保险柜内存放的现金不能超过银行规定的数额。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识假防欺诈,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财务室;

3.2.4.4商务等部门要对各种票据、信息资料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对重要资料还应确保机密;

3.2.4.5下班前要锁好保险柜,打乱密码,将钥匙带走,印章和支票要分开保管;检查关闭好门窗、电器,开启报警装置(如有),锁好防盗门窗;

3.2.4.6财务人员到银行或其它单位取送款和购买增值税发票等重要票据时,要有保安人员随行护送并有专车负责接送;

3.2.4.7财务人员不得在无保安人员随行护送的情况下,自行到银行取送款;不得在取送款途中办理无关事项,携款者不准随意下车、离车;

3.2.4.8押运款车辆要专车专用,保证车况良好,油料充足,无关人员不能搭乘,司机在押运款途中和等候时不得办无关事项;

3.3安全保卫的具体措施

3.3.1各公司新租用办公房屋时,应将具体地址、使用情况、部门安全责任人等情况填写基本情况表报总部行政部;安装报警系统要在行政备案;

3.3.2办公区域的个人办公桌抽屉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更不能将现金、存折、重要文件资料、印鉴放置于桌面而人离去;

3.3.3各部门员工未经部门总监和行政部批准,不能私配办公室的钥匙,各部门保管的办公室大门钥匙丢失,要立即报告行政部,并及时更换门锁;

3.3.4公司及部门印章使用要有专人审批,严禁开具及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办事,遗失印章、单据和有价证券等材料,应及时向行政部及相关领导报告;

3.3.5各公司自行招聘的保安员要依照公司保安员招聘条件;聘用社会保安公司的人员,一定要查看保安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安机关批文,与保安公司签定合同要写明任务、职责、值勤地点、期限、费用、双方权力与义务,违约赔偿及节假日加班费用支付等项内容;

3.3.6对发生在公司内部的案件,每名员工都有义务配合行政部了解调查,积极提供线索;

3.3.7员工在办公区域捡拾到物品,应及时交行政部或部门领导妥善保管,设法查找失主;

3.3.8任何部门发生物资丢失或经济犯罪案件,应立即向行政部报告备案,行政部将视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报告时要将丢失物品名称、数量、价值及发案的时间、地点、经过、经办人姓名讲清,以便立案侦察;

3.4奖惩

3.4.1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尽职尽责做出突出贡献,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或挽回重大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由行政部根据具体情况,提请公司给予表彰及物质奖励;

3.4.2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给公司的财产或利益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经行政后部调查核实后报请总经理批准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2:Y医院工会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以温暖入心”,用真情温暖干部职工的心,建立实行“五必访”制度,即: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必访制度;保障干部职工体检、休假疗养必访制度;干部职工家庭矛盾必访制度;中国传统大节日走访慰问心访制度;干部职工婚丧必访制度。

一、职工生病住院及女职工生小孩必访

1、职工生病(长期或住院治疗),对患重病在家休养或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进行不定期上门慰问,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由相关科室组织人员慰问、探视。对大病住院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院领导亲自前往看望慰问。工会会同行政领导并代表去看望,送上慰问品。

2、女职工生小孩,由女工会主任或委员代表院党政工会登门问候探望。

二、职工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必访

1、职工父母去世,并由院领导及工会主席带队前往哀悼

2、职工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并由院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组织人员前往哀悼

三、职工家庭发生矛盾必访

每当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发生矛盾时,院工会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一道上门了解情况,调和双方矛盾,认真做好思想安慰工作和解决困难、使其安心工作。

四、职工家庭遇持殊困难必访

职工家庭若遇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成员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工会协同行政领导前往慰问,并根据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五、重大节日必访

关心离退休院职工和退职的原院领导,凡重大节日(元旦、七一、国庆节、古尔邦节、春节等)工会会同院领导专程登门看望,了解生活、身体情况,关心和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送上慰问品。

篇3:D业余党校管理制度

为了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业余党校学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政治素质,达到良好的教学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业余党校组织制度

1、学校每学年招收一期业余党校学员,对学生团员中的先进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知识教育。

2、业余党校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党支部书记任学生业余党校校长,负责业余党校全面工作;校团委具体负责业余党校的日常工作,做好学员资格审查、党校教师聘任、教学安排、活动开展、推优入党、档案管理等工作。学生会协助校团委开展好业余党校各项活动。

3、业余党校实行党校管理与班级管理相结合模式。党校学员以各自所在班级为单位参加活动。学员考勤、考核、活动开展等工作由学员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具体负责。

4、学员在业余党校中的表现同时纳入班级的常规管理与考核中。即把业余党校学员的管理与日常的班级学生管理结合起来,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5、业余党校学员的招收采取个人申请,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班主任同意,校团委审查,党支部批准的方法进行。

二、业余党校学员守则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领会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明确参加业余党校学习的目的,端正态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4、刻苦学习,认真听讲,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5、关心集体,举止文明,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在学习、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明辨是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关注学校发展,关心国家大事。

8、坚定志向,全面发展,努力做同学的表率,做先进青年的代表。

三、业余党校学员考勤制度

1、由业余党校班长或组织、宣传委员负责对学员的学习、活动进行考勤登记,并及时公布评比,并向校团委汇报。

2、业余党校的学习及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学员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学习或活动的,需向本班团支部书记递交书面请假单,说明事由,经校团委同意后方能请假。

3、学员学习或活动请假达两次,或无故缺席一次者,取消结业资格。学习或活动迟到两次作请假一次计。

四、业余党校学习制度

(一)时间安排

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学年,分两次结业,春季入班年底结业,秋季入班次年6月结业。

(二)课程内容

1、党的基本知识。围绕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学生业余党校教程》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为基础,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常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性质、纲领、奋斗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员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以及怎样创造条件、怎样写《入党申请书》加入党组织等。

2、时事专题讲座。结合时事形势,聘请优秀党员和德育课教师以及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围绕时事热点、社会焦点等问题进行专题辅导。

3、推荐自学经典篇目,学员自学,做笔记写心得。

(三)学习要求

根据业余党校授课特点及学生实际情况,党课学习采取自学与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学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课程安排,按时上课、认真听课、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对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按时上课、认真听课且不履行请假制度,旷课者,以自动退学论处,取消学习资格;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四)考核要求

1、业余党校以学年为单位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员档案。

2、考核内容包括考勤情况、课堂笔记、心得体会、结业考试成绩等。

其中:

(1)请假达三次,或无故缺席一次的,不予毕业。

(2)无笔记或笔记不全者、无心得体会文章或心得体会文章敷衍了事、质量不高者,分别在结业考试成绩中扣除5-10分。

(3)结业考试试卷满分100分,在课堂笔记和心得体会检查结束后,成绩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考核成绩为优秀;成绩在70分―89分之间者,考核成绩为良好;成绩在60分―69分者,考核成绩为及格;成绩在60分以下者,考核成绩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无特殊情况缺席结业考试者,不予结业。

3、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处理。

(1)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在学习期间受校纪或团纪处分者。

(2)考试中有舞弊现象,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旷课者。

(4)意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

(五)结业方式

党校学员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且表现良好者,由业余党校颁发党课学习结业证书,予以结业。

五、业余党校档案管理制度

1、业余党校归档范围包括学员登记表、学员名单、党校学习和活动计划、学员思想总结材料、考核奖惩材料,学习和活动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登记表,上级党组织有关学生党建工作的文件及学习材料等。

2、党校档案材料的组档工作由团委负责。

3、党校的档案材料以学年为单位,在每年六月底移交给校档案室,永久保存。

篇4:基建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商务(技术)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煤矿承办。

二、合同签订

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

(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

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

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篇5: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一、商户进驻管理制度

1、商户进驻时必须办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它相关的经营证件,合法经营。

2、商户必须接受校方及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学生服务中心的统一形象。

3、商户对所销售的商品必须遵守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应为学生提供包退、包换、包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所售的商品给学生造成损失的,由商户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商户不得损坏和妨碍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学生服务中心的有关消防、禁烟、用电、卫生等管理规定。

5、不得改变、破坏、堵塞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区域的设施上设置或留下任何物品及垃圾,不得将公共设施改做商业和私人用途。

6、商户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等方面造成的一切损失,其责任由商户承担。

二、商户经营管理制度

(一)商铺装修制度

1、商铺的内外装修、高度、尺寸、材质和工艺必须符合装修要求和标准。

2、商铺装修必须接受统一审核、管理,符合各项装修规定标准,并经审核后,方可装修,装修竣工时,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营业人员管理制度

1、营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用礼貌用语,行为得体,有礼有节,介绍商品应实事求是,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欺瞒、嘲讽学生。不酗酒、不打闹、不赌博、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聚堆闲聊、不乱扔杂物、不说污言秽语。

2、不私接电源,不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的电器,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以及宠物带入学生服务中心、洗澡中心、连廊内。

3、自觉维护其他商铺内外和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将垃圾放入指定地方,不得人为造成污染。

(三)物价、质量、计量管理制度

1、商户必须对所经营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得经营任何假冒伪劣和质次价高、质价不符的商品,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不得缺斤少两,欺骗学生。

2、商户经营的商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厂名、厂址、品名、规格、等级、成分、含量,并提供商品质量检验报告。

3、商户所经营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围其他同类商场的商品售价,要求明码标价,明折明扣。同时必须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商品价格的监督和检查。

(四)营业时间管理制度

营业时间:夏季时间:6:30--22:30,冬季时间:7:00--22:00。

商户不得迟开门、早关门、中途停止营业或无人在岗。

(五)营销宣传与促销管理制度

1、商户在学生服务中心内、外所开展的一切促销活动,必须遵守学校及有关部门有关促销的管理规定。商户不得在所经营的店铺外私自张贴、悬挂促销广告和做商品宣传、推广活动。

2、商户自行开展的促销、宣传活动,不得违背国家和地方的广告法规,不得使用不符合管理方规定的广告道具和宣传品。

3、商户需利用公共区域(如内柱、外立面、墙体等)进行宣传、促销时,必须提出申请,由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安排,并有偿使用。

(六)安全管理制度

1、商户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及管理方的消防要求,对其商铺内所涉及的消防问题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随意挪动和挪用消防设施及用品。

2、商户必须遵守管理方对治安管理的要求,不得与学生、其他商铺业主发生斗殴、滋事行为。

3、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和保护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人为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和私自占用。

(七)处理邻里关系的制度

由于商铺业主集中在统一经营环境中,相互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害关系。为避免利害冲突,相邻各方在处理防火、保安、环境卫生、供热、用水、用电、音响噪声、公共设施及公用面积的使用等相邻关系时,应本着平等互利、互助互约、有利经营、方便大家的准则,友好协商解决,不得以邻为壑,相互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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