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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一、总则

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商务(技术)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煤矿承办。

二、合同签订

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

(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

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

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篇2:基建工程印章制度

为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保留原办公室印章壹套,包括:“*办公室”公章壹枚,“*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壹枚。

2、对外联络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领导小组”公章壹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1、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2、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四、财务专用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篇3: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须经校长同意签字,并组织招投标。总价超过10000元,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立项。总价超过50000元,按规定报教育局计财科和镇政府审批。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

四、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法。全体校领导、总务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招标小组。总务处负责拟定招标书并报校招标小组,召集招标单位(有效竞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发放招标书,收齐投标书(投标书必须封存好),提交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和定标。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五、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总务处应会同学校其他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对校舍、设备进行集中维修。总务处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维修计划及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平时至少每月对校舍、构筑物、水电、通信系统等进行一次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校领导,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对偶然发生损坏的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或有碍观瞻的,及时维修。

九、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十、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

2008.2

篇4:Q基建管理经济处罚制度

1.为防止发生事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每个职工都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所有职工对他人的违章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义务。对领导违章指挥有拒绝执行的权力。

3.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按本规定给予罚款处理。情节比较严重的,屡教不改的可以加重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4.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在同一科队一个月内查出违章3起(含3起)以上,对该科队主管领导罚款50元、对单位罚款200元。

5.在各种特殊安全活动期间查到违章违纪行为,一律加倍处罚。

6.根据具体情况有些问题可由安全部门规定为整改项目,在限定整改期内完成,可不罚款。

7.对所查的违章违纪罚款,由安全部门开出罚款通知书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交煤矿财务扣款。

收货部制度

篇5:基建安全负责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理念,进一步明确各级主要负责人、基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基建职能

部门和各工种的安全基建职责,明确权力和义务,严格制度约束,做到时时、事事、人人落实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贺昌煤业有限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安全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逐级传递压力,履行职责。

2.贺昌煤业有限煤业公司承担对矿井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和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矿井基建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作要求,研究分析所属单位的安全基建工作,制定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安排

年度和阶段性安全和管理工作思路,指导和监督各科队安全体系、机制的运行等。

3矿长是本矿矿井改扩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矿改扩建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副职对分管业务和分管范围内的安

全管理工作负责;各大队长是基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的第一责任者。。

4.安全副矿长、安监站负责对本矿改扩建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5.坚持各级领导“基建任务指标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即对分管的业务范围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管系统、单位的安全负分管

的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基建技改任务指标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使用新

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对其安全负责,在改建、扩建过程中对安全负全责。

6.总工程师是本矿改扩建技术的第一责任者。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7.改扩建工程坚持主体工程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并须通过安全监督检查部

门的验收。

8.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地面交通、防火、地质灾害预防、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伤急救、大型群体活动等应急救援安全

责任制体系。

9.建立由财务科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计划科合理安排使用的安全投入责任制度。

10.施工单位是本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

度,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安全投入。

11.基建工程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施工承担监理责任,根据施工工程要求,配足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

标准实施监理。

12.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负责,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项目设专人进行

施工安全指导,并根据实际的需要做相应的修订。

13.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基建施工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矿对工

程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矿井基建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

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14.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

程、措施和作业标准、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

15.各级职能科室是落实安全基建方针、业务管理、协调安全基建,实施现场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主体,对各自业务

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负责贯彻国家基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将安全基建的法律法规、标准分解到各个实施方案、作

业计划、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之中,把安全队伍建设、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细化到现场、分解到岗位、落实到

人员。

16.各科队、班组要针对不同工种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修订一次,工种变更时要及时修订完善。基层单位对班

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实行班验收评估,月度考核兑现。

17.制定本矿的安全基建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并责成安全、人事部门严格考核责任制执行的情况,把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为一项主要考核指标,以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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