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液化气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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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液化气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1、液化气棚舍外经常保持清洁,严禁堆易燃易爆物品。

2、设立专管人员,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存放点开液化气阀。门。

3、存放液化气的地方,严禁火种,严防明火入内。

4、每餐使用后的液化气钢瓶要关阀、关门上锁,(并随时随关、上锁)。

5、搬运液化气钢瓶时,应将阀门旋紧,不准滚动和撞击,存放时要垂直,放置稳当,加上抱筐。

6、液化气点火前,应检查液化开关,灶内有否液化气味道,以防外漏。点火时人要站在炉门侧面。

7、遇到外界影响,液化气灶自动熄灭时,应立即关闭,重新点燃开启。

8、如发现室内有液化气味,要将门窗打开,不查明原因,不能点燃。

9、灭火器箱上面,严禁堆放一切杂物。

篇2:厨房液化气灶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厨房液化气灶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液化气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液化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液化气。

4.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液化气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每只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然后通知供气室关闭气源总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液化气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液化气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篇3:液化气罐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以其清洁卫生和方便的特点而被广泛使用,但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容易发生安全检查事故。为保证我处餐厅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民用气瓶,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三年。使用期超过15年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依法予以销毁。

3、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

7、夏季应防止曝晒。

8、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9、严禁在气瓶上电焊引弧。

10、严禁用温度高于40℃的热源给气瓶加热。

11、液化石油气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次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严禁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3、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篇4:液化气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试验线项目使用的液化气及液化气罐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液化气罐属于压力容器,内装的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只能做为食堂生活用。不得用作工程,替代乙炔使用。

2.项目部食堂及外协队伍用液化气罐防火安全工作统一由项目部安质部管理,对防火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液化气罐应供应商应有合格的资质,并应提供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确认。液化气使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收集其资料存档,并上报项目部。应与供应商签订的供销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4.供货方需有液化气罐的检验合格证(签),钢瓶及充灌的液化气压力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禁止来历不明的液化气罐流入使用。

5.50kg液化气罐应存放在专用的砖砌库房内,与人员密集区域应有有效安全距离,库房应与用火区须有有效隔离,库房应设置门、锁。

6.液化气罐库内禁止放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用火。除运送人员和炊事员外他人不得随意开锁入内。气罐库应有防晒、防雨、通风设施。

7.15kg液化罐应与炉灶保持1.5米的有效安全距离。放于室外的液化气罐必须防晒、防雨、通风。

8.连接罐体的减压阀必须为合格品,连接炉灶的软管连接必须使用耐压、耐油管,管头使用专用卡扣紧固,禁止使用铁线绞固。超过1.5米距离的应采用硬管(镀锌铁管)连接过渡。穿墙管必须加硬管做防护。

9.液化气罐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在食堂的炊事人员中,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防漏气的安全检查。

10.炊事人员在使用前应进行《液化气罐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未参加培训考核或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考核成绩存入人员管理档案。

11.项目部及外协队伍单位应贯彻落实、遵守本制度和《液化气罐防火、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12.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违反本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安质部将根据情节和严重性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款处理,对违反规定引发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篇5: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用的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作业。第二章试压操作第三条软管试压前,必须进行下列外观检查:1、检查是否存在永久性形变,如有存在严禁继续使用;2、表面无异常突起和毛刺明显缺陷,表面无划伤。第四条试压操作过程应遵循下列要求:1、试压操作前,作业人员需通知安全口,安全口负责现场监护;2、需将软管接头拆除并移至栈桥下空旷区域试压作业;3、试压过程必须两人一并作业;4、水压试验用水必须清洁,无腐蚀性;5、试压过程中,升压应缓慢,达到强度试验压力3.75MPa后,稳压10分钟,检查无漏无压降为合格,然后将压力降到公称压力2.5MPa,进行严密性试验,稳压30分钟,经检查无漏无压降为合格;6、在保压过程中禁止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的做法;7、有压力时,禁止紧固螺栓或进行修理;8、水压试验结束后,应尽快排尽软管中的积水,并将内表面自然风干。第五条试压作业防护措施:1、试压作业前,在作业5米范围内,划定警戒区域,除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外,其余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域;2、试压作业时,将装车软管放入预制好的套管内,并将套管闭合锁紧,用螺栓固定;3、试压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禁止站在端面法兰、盲板的对面,以防止其蹦出伤人;4、压力达到指定值后稳压过程中,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退出到警戒线外。

第三章数据记录及维护保养第六条试压结束后,将数据记录入《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记录》表中,并存档;第七条试压合格软管,贴合格标签后方可继续使用;第八条液化气装车软管如有损坏,应及时报设备口;第九条软管试压周期为6个月;第十条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由装车班负责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之技术要求按产品有关技术条款、《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属软管选用、检验及验收》执行。第十二条本规定与上级标准(规范)相悖的按上级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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