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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喷漆烤漆房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操作程序:

1.喷漆人员必须熟识本机性能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启动喷涂作业时,检查抽气循环是否正常;并让风机先工作5、6分钟;

3.喷涂工序完成后,离开烤房,关好门,启动烘烤程序;

4.烘烤完成待自然冷却后,进入烤房检查,要启动通风循环。

注意事项:

1凡进入烤漆房的车辆、零部件、喷涂物料和人员,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切勿人为带进油、水、粉尘,保持设备的良好性能;

2.除当次作业涂料、工具外,房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3.不准在烤漆房内稀释调漆;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清洁烤房;

4.烤漆房外围不准堆放易燃品、什物,更不准在外围作气焊、电焊作业;

5.每次完成作业后,及时清洁、清理、关门、关电源。进出要随手关门。

保养与维护:

1.每天清扫地网及其下面,保证烤漆房内清洁;每天进行检查、清洁、保养维护,由责任人负责签名确认。

2.每月清洁进气过滤网一次,视情况更换;

3.每月清洁、整理地网过滤棉一次,视情况更换;

4.每半年清洁、清理天花过滤棉一次;视情况更换;

5.初级柴油滤芯器一般工作100小时需拆下清洁,200小时更换;二次滤网一般使用150小时需拆下清洁;

6.喷油嘴使用200小时左右,如发现火焰很小且冒烟,需拆下清洗。

7.以上规定与原《钣喷车间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及管理规定》2011,3,23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共同使用。

8.在日检查中有违规定的将对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第一次处罚50元,如再违反在前一次罚款基础上翻倍处罚。

篇2:焦化厂配煤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配煤车间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职工行为,保障职工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

A、皮带机跑偏用土方法违章调整。B、不走安全通道和过桥而钻、跨越、乘坐皮带机。C、安全防护设施损坏。D、违章开、停机操作。E、被移动小车碰撞、碾压。F、岗位照明损坏未及时修复。G、未按规定清扫卫生。H、皮带和钢丝绳断造成坠陀掉落。I、粉尘。J、拉绳开关、声光报警器失效。K、地面有散料、杂物、油污、积雪、结冰。L、捅刮运转中的滚筒积料。M、电气线路漏电、短路。N、无安全保证情况下清理料斗、堵料、积料。O、高空坠落。P、损坏的托辊未及时更换,发生火灾。Q、煤粉的自然R、粉尘的爆炸。

三、进入工作岗位前

1、规范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后上岗。

2、会熟练掌握本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3、会辨识本岗位危险源点及熟悉自我防范措施。

四、车间通用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2、上岗前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防护有效,女同志要把头发放在工作帽内。

3、严格执行岗前三级安全培训,做好转岗、复岗职工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4、落实“抓纪律、保安全、抓设备、保生产”的原则,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遵守职工岗位纪律、设备隐患及时汇报并排除。

5、掌握皮带系统的危险预知、预测、预防、预控,严格执行巡视、点检制度,设备检修过程要进行安全确认制。

6、皮带机的运行监控、延时报警和安全防护等设施,做到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皮带在未经安全确认的情况下不得开车。

7、按照皮带机故障处理预案,进行岗位设备操作、检修、故障处理等要标准化操作。处理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8、严格执行“6S”管理标准,做到文明生产,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9、严禁钻、跨、坐皮带,严禁在皮带上乱放杂物或用皮带运送非生产物品。

10、皮带机在运转中,不准用身体和其它物品接触皮带,严禁清扫设备卫生和处理设备故障。

11、设备检修和故障处理时,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密切联系,工作程序是:办理作业票、断电、挂牌、确认安全防护设施有效、现场专人监护安全,方可开始检修。检修完毕后,摘牌、送电、空负荷试车。并执行“谁断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原则。

12、吊装作业时,起重物下严禁行人通过和停留。登高作业时,系好安全带。严禁高空坠物,必要时地面设专人监护。杜绝“三违”现象。

13、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安全措施,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露天皮带,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

14、班中和上下班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做好冬季或夏季“五防”。

15、做好皮带系统配套的安全、环保、消防等设备(如:除尘器等)的安全操作和维护。

篇3:危化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篇4:危险废物安全操作规程

1、机加工操作过程中废机油、废润滑油直接及时收集至容器中;

2、班前应检查容器是否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他导致其使用效用能减弱的缺陷;

3、应将容器放在产生源即机加工设备旁;

4、收集过程中产生的油棉、含油毡等废物应一并收集;

5、维修设备时应在作业现场地面铺设塑料膜等专用收集装置收集零散废油或定期使用吸油毡,吸油棉将零散废矿物油吸取收集;

6、在转运前应检查容器的严密性,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倾倒、溢流;

7、严禁露天存放,不得与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避免高温、阳光直射、远离火源;

8、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9、贮存设施内地面作硬化处理。

10、转运前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核对品名、数量和标志;

篇5:耐酸泵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

1.1检查轴承油室的油位应正常,手动盘车泵应转动灵活,无卡涩现象。

1.2使用前必须安装好联轴器。

1.3使用前必须安装好联轴器。

2.使用中

2.1打开冷却水系统阀门,使冷却水畅通,打开泵入口截止阀及泵和机械密封的排汽阀,缓慢盘车,当液体不带汽泡时,关闭排气门,打开旁路管上的截止阀,调整节流至规定最小流量,打开辅助设备管道阀门后再启动,启机后,缓慢打开泵出口管上的阀门,使压力表建立起压力值。

2.2运行时,严密监视泵及机械密封应无超温现象,有异常立即停机。

2.3压差不可以低于设计点太多,也不能在设备中有压力表值,监视电流值。

2.4发现泵转动有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泵。

2.5该机械的具体操作程序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3.作业后

3.1关闭出口阀门后停机,将泵内及冷却腔内的液体排净,泵用完应及时清洗泵腔并进行检修。

3.2存放和保养中,在长期停车情况下,应排除输送的液体,如有冷却小也应排出,检查泵内零件的磨损情况,必须保证良好的润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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