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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煤工岗位安全规程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1.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安全帽扣好帽带。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

3.经常检查配煤盘,确保好用、准确。

4,启动前,要检查所属设备附近有无闲人或障碍物。

5.严禁开机清理配煤盘。

6.严禁在设备运转中修理或清扫各运转部位。

7.无论皮带运转与否,严禁坐卧或跨越皮带,严禁在皮带上存放物品。

8.严禁横跨皮带到对面开停机,应从带端或栈桥上通过。

9.清理下料嘴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擦伤手。

10.如遇停电按停止按钮,切断电源。

11.非本岗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各设备。

篇2:煤塔工岗位安全规程范本

1.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安全帽扣好帽带。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一

3.要经常检查防护栏杆是否完好,严禁靠在上面休息。

4.检查煤塔贮量时,要注意安全,防止跌入煤塔。

5.煤塔顶部入口要加盖上锁,需开启时必须经车间同意,方可进行。

6.需要捅煤或清扫煤塔(槽)时,必须上报车间,由车间上报安全部门,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遵守如下规定,方可作业。

(1)要履行危险作业申请手续,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必须经领导批准,在安全员的监督下,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

(3)清扫工作必须在白天进行,病弱者不准参加作业。

(4)清扫中的煤塔(槽)必须停止送煤,并切断电源。

(5)设专人在煤塔(槽)上下联系,漏煤的排眼不准清扫,清扫的排眼不准漏煤。

(6)下塔(槽)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有专人负责,活动范围不可超过1.5米,以防煤层塌陷时被埋。

(7)上下煤塔(槽),禁止随手携带工具材料,必须由绳索传递。

(8)清扫作业必须由上而下进行,不准由下而上进行,以免被挂煤塌落埋入。

(9)清扫所需临时照明,应用36V的安全灯,作业中严禁烟火。

(10)清扫中应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

篇3:非煤矿山护坝工岗位安全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一切劳动保护用品。

2、封堵溢洪塔塔眼时要身系安全带并做好监护作业。

3、封堵排水孔时应使用土工布做好防渗。

4、进入溢洪洞作业时,必须两人进行并带好照明用具。

5、船只坐人或运载物资不得超重。

6、不得在库区内洗澡、游泳。

7、严禁在高压线路进行各种作业以防触电。

篇4:储煤筒仓安全监测及防爆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一、为保障储煤筒仓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要求运行人员遵照执行。

二、保持筒仓的储煤和卸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调度人员要轮流均衡地使用各个筒仓;使筒仓内存煤不超过(15天),以防止存煤时间太长,因筒仓内部过热而引起储煤自燃或可燃气体(瓦斯)浓度超限发生爆炸事故。

三、筒仓安全保护装置应设立专职负责人;

建立工作日记,逐日记录筒仓监测装置各探头参数值,该项工作可由上位机(研华610工控机)运行的全中文组态软件(如世纪星,组态王)来完成。如发生报警信号应及时至现场核

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设备如有故障,及时申报,采取维修或更换等措施,使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的运行状态。濮阳市华能疏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四、设备定期检查和校验

储煤筒仓安全监测装置的检测元件(探头及变送器)、二次仪表和数据采集系统(SCADA,DCS)应定期检查和校验,一年至少一次。平时应存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当现役使用的探头/变送器、二次仪表和模块返厂进行年度测试时,由备品备件顶替使用。

五、配备标准气体(如丙烷)。

定期(三个月或陆个月)现场标定检查可燃气体(瓦斯)监测系统;或者可燃气体报警器出现频繁报警时,在现场安全的条件下,现场标定检查该系统。

六、可燃气体(瓦斯)的报警处理

可燃气体(瓦斯)的测量范围是:0--100LEL%,25LEL%为初报警,40LEL%为高报警。确认没有误报(探头及变送器正常)而瓦斯浓度偏高时,必须采取措施:手动开起仓顶的除尘器!没有故障报警联所时,必须由输煤程控系统操作。

七、一氧化碳气体的报警处理、

一氧化碳气体的测量范围是:0--100LEL%,25LEL%为初报警,40LEL%为高报警。确认没有误报(探头及变送器正常)而CO浓度偏高时,手动开起仓顶的风机或除尘器使其通风。没有故障报警联所时,必须由输煤程控系统操作。

八、储煤筒仓着火报警处理

·8.1储煤筒仓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报警并确认着火时,停止储煤,紧急卸煤;并在筒仓煤出口处对煤流喷水降温,确保卸煤皮带和其他设备的安全。

·8.2在仓顶撒干粉灭火剂、泡沫灭火剂,或大量注入惰性气体,消灭火源。

·8.3如筒仓内的温度值偏高时,应密切注意,并优先卸掉该仓的存煤。

·8.4切记:如果筒仓内发生大量烟雾,说明筒仓内存煤燃烧(明火燃烧或阴燃),

不得开启通风机,以防止助燃。

篇5:F矿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一、明挖作业开工前应将开挖边线外至少5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清除干净,必要时坡顶应挖截水沟,并设安全防护栏。

二、一般情况下,矿山开采应自上而下的进行。凡未经县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没有确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禁止自下面上、选挖坡脚的开采方式。

三、对开挖部位设计开口线以外的坡面、岩坡和坑槽开挖,若有不安全的因素,必须及时处理,或采取防护措施。

四、进行撬挖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

2、在撬挖工作的下方严禁通行,并应有专人监护;

3、撬挖工作应在悬浮层清除并撬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

4、撬挖人员应有适当间距。在悬崖陡坡上应系好安全绳、配戴安全带,禁止多人共用一根安全强,一般应在白在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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