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一、安全生产教育目标

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法令和规章制度。

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各工种安全施工知识,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及法规,真正地按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特制定安全培训计划。

二、培训的范围、种类、形式、程序

1、对新进入我公司各项目部的施工全体人员,包括外用工及大包队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安全教育。

2、新进入我公司各项目部的各工种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培训种类分为:理论、实践教育和考核。

4、可为施工现场授课,也可在公司集中授课。

5、法制、法规教育。

6、培训程序

培训计划→教学及考试资料准备→安全教育通知单→项目部申报安全培训计划花名册→安全、结合治理教育记录→考试→登记备案

三、培训主要内容

1、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2、工地防火安全措施

3、安全十大禁令

4、“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5、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6、施工安全“十要”

7、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8、防火须知牌

9、脚手架搭设要求

10、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1、提升机安全生产要求

12、砼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定

14、治安保卫制度

15、法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工程开工前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职工(包括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培训学习人员签到登记花名册及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2、开工后根据施工进度和需要进场的工种再进行一次本岗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由培训学习人员签到登记花名册及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3、在根据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安排一个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4、培训地在各项目部(施工现场)。

五、其它要求

培训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劳资员负责填写申报安全培训计划学员花名册,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安全内容、出考试卷和上课。

安全教育记录、培训学习人员签到登记花名册由该项目部安全员负责记录归档。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考试,负责考试卷评分和考试成绩登记,负责通知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重新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变换工种还应该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六、特种作业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也应参加公司组织的一般安全教育,特种安全操作教育由国家规定的部门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2、操作证有效期为2年,2年后必须按时复审方可有效,不得超期使用。

篇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标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消防标识化管理,使全民消防理念深入人心,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标识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二)商场、市场;(三)人员密集场所;(四)社区、居(村)委会;(五)居民楼院、城中村;(六)易燃易爆单位。

二、标识分类

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标识分成三大类:

(一)指示性标识。是指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在有关场所、设施上设置的标明指示场所或设施的操作方法、名称、功能等事项的标识;

(二)提示性标识。是指用于提示和教育公民注意消防安全、自觉维护消防安全、履行消防安全义务以及需要公民掌握的基本消防技能、方法的标识;

(三)警示性性标识。是指告知公民相关的消防专用设施、疏散通道等严禁随意动用、操作、占用以及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警示性标识。

三、设置要求

(一)指示性(标识。

1、消防固定设施标识。宜设置在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水力警铃、防火卷帘、水泵接合器、报警电话、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上方、侧方或者设施上。标明消防设施位置、使用方法、操作空间、维护责任人、检查维护时间。

2、安全疏散设施标识。按照法律要求设置安全疏散标志的,采用的标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楼梯前室等部位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灯光型、自发光型安全出口灯、疏散指示标识、楼层显示标识等疏散诱导标识。

(二)提示性标识。

1、消防安全管理公示牌和标准疏散指示图。宜设置在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服务台或主出入口墙面上醒目位置。包括消防安全承诺、公众聚集场所疏散平面等内容。

2、公共宣传提示性标识。宜设置在以上六类单位场所的大门前、大厅、主要出入口等主要疏散通道、危险性较大或者人员聚集部位。主要设置宣传公共场所防火事项、“消防安全二十条”、“家庭防火十条”、“三清三关”等。

(三)警示性标识。

1、固定设施警示性标识。宜设置在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水力警铃、防火卷帘、水泵接合器、报警电话等消防设施附近。主要设置固定设施警示性内容。

2、疏散设施警示性标识。宜设置在疏散通道、出口、楼梯、电梯等醒目位置。主要设置安全疏散警示性内容。

3、危险场所警示性标识。宜设置在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单位大门口。主要设置诸如油库、仓库重地请勿入内,进入油罐区请更换衣服,请勿携带火种,请自觉关闭手机,油库重地请勿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烟火等禁止性标识。仓库应当划线标识,标明仓库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

四、目标任务及工作时限

(一)各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各行业系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要及时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标识更新、安装工作,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二)3月底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标识全部更新、安装完毕。

(三)4月份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抽调人员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标识更新、安装情况实施明察暗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标识工作是对我市消防标识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和深入,更是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接到通知之日起,立即行动,充分发动乡镇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行业协会,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强力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二)以人为本,简单实用。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标识的设计、制作、安装,本着简单、实用、美观的原则,单位现有的标语、标识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更新内容,严禁在相关工作环节乱收费。可借助社会公益力量对单位免费安装消防宣传橱窗,安装标准按《河南省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建设标准》执行。

(三)加快进度,强化督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即日起,各单位每周五17:00时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邮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成立督察组适时督察工作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广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篇3: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19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意义与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6.7”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6.14”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活动,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治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保持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6月25日至7月2日

三、检查安排

(一)本次检查活动采取沿街随机抽查实地查看施工现场、查阅项目安全技术资料、对现场检查情况拍照录像和当场反馈情况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不需要提前准备在建工程名单。

(二)各县市区参加检查人员于6月25日上午11点到烟台东海宾馆报到。

(三)7月2日上午9:00在烟台东海宾馆会议室通报督查情况、总结座谈、召开上半年安全生产运行分析会、领导讲话。参会人员为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及全体参加检查人员。

篇4:ZZ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发23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石油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国发23号文件和《指导意见》精神,本着规范工作、全面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石油行业标准化建设评审标准体系、评审组织体系和奖励约束体系;促进石油行业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推进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底前,力争50%的石油行业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4年底前,全区80%石油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力争30%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底前,所有石油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50%的企业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三、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

(一)健全完善评审标准体系

1.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采用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两个指标确定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3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三级为最低。

2.对石油行业分别按照相应的标准化评分办法进行评审,确定达标等级。

(二)健全完善评审组织体系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石油行业生产单位一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石油行业生产单位二级、三级标准化(不含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评审组织工作。

2.石油行业生产单位一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石油行业生产单位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由自治区安监局确定,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3.自治区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受理、并聘请专家进行审核、向被评审合格的石油行业生产单位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等工作。

4.评审单位按照《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AQ2037-2012)和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要求,依法对应评石油行业企业的标准化级别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健全完善激励约束体系

1.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管道运输企业,应达到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管道运输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可以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经自治区安监局(或委托盟市安监局)对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准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2.各盟市要积极研究采取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对于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等级的石油天然气企业,在落实相关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其不断提高标准化等级。同时,将达标结果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投融资等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其提高达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3.对在2014年6月底后延期换证的企业未达到三级标准化等级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限期达标;经评审达到最低等级后,方可准予延期。

四、进一步规范标准化评审程序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定级程序为:石油行业生产单位自评,评审单位评审,自治区安监局评审组织单位审核、公告后颁发证书和牌匾。

(一)企业自评和申评。石油行业生产单位在申请标准化等级前,应成立自评组织机构,组织自评并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3)。

石油行业生产单位自评为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的,向自治区评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5),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受理和组织评审。自治区安监局收到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提交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申请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由申请生产单位报送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申请标准化等级为三级、二级的,由申请生产单位从自治区安监局确定的评审单位中自主选择评审单位,组织其开展评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评审单位应当函告申请企业和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原因。

(三)依法开展评审。受委托的评审单位与申请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评审结束后由评审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4)。具体评审单位管理及评审办法由自治区安监局制定(暂行参照《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规则(试行)》第三章有关条款执行)。评审单位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四)审核和公告。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评审报告表(格式见附件6),由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指定专家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企业标准化等级进行评定。

经评定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化水平的,由自治区安监局予以公告。

(五)颁发证书和牌匾。经自治区安监局公告后,由自治区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按照相应等级统一编号。

五、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的管理

(一)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的颁发。标准化企业等级证书、牌匾颁发同标准化公告权限一致。即: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二级、三级企业由评审组织单位颁发。

(二)标准化企业应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标准化生产单位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并报送相应评审组织单位备案。标准化生产单位每年应根据标准化自评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三)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三年。标准化生产单位在证书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评审组织单位提出延期申请,评审组织单位根据申请生产单位三个年度自评报告备案情况,选择评审单位对生产单位进行全面复评,复评通过的,按程序核准后换发新的标准化等级证书。复评没有通过或逾期未提出延期申请的生产单位,由评审组织单位收回证书和牌匾,取消其标准化企业资格。标准化企业未开展年度自评并备案的,评审组织单位不予受理其标准化延期申请,有效期满后收回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经企业整改后,再次提交自评报告和评审申请,由评审组织单位按程序重新组织评审、审核和公告。

(四)在标准化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一起一般死亡事故的,对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给予降低一个级别的处罚,对三级标准化企业暂停其标准化资格,并责令企业整改,一年后可重新申请恢复原级别。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事故或发生两次以上一般死亡事故的,由评审组织单位收回证书和牌匾,取消其标准化生产单位资格。经整改,一年后需再次申请,由评审组织单位按程序重新组织评审、审核和公告。

六、标准化评审有关事项

(一)石油行业企业申请标准化评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标准化系统,并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3.企业日常生产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二)具有多个独立生产系统,以相应的标准分别进行评审,并按生产系统标准化等级最低的为基准,确定公司总部的标准化等级。

(三)发现评审单位出具虚假评审报告或评审报告与现场严重不符的,应向领导小组报告,并责令其整改或提出重新评审的建议。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石油行业生产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发23号文件和《指导意见》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标准化建设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开展,并及时报送标准化建设信息。

(二)典型示范,务求实效。鼓励规模大、管理水平高的石油行业生产单位率先创建标准化并达到相应标准化水平,发挥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石油天然气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程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各石油行业生产单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并持续改进,要注重工作实效,真抓实干,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培训,严格监管。本着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石油天然气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督促其尽快启动实施;要加强对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篇5:某某乡食品安全生产委员会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落实安全生产“五要素”,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执法,严格追究责任,推动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稳步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乡上成立2013年嘉陵乡“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胡云胜

副组长:齐祥云龙艳梅杨显志张明国

成员:杨斌秦龙梅奇杨小林杨玲

杨双福杨义国刘武军刘忠汤洋

陈诚龚顺华肖铭杨杰张恒平

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办,主任由杨斌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排查整改目标

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做到节日期间不发生一例安全事故。

四、排查整改时间

2013年9月19日——2013年10月7日

五、排查整改内容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及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食品药品,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学校安全,“三线”安全、商贸企业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等。

六、排查整改责任人及责任区域

本次大检查、排查整治分五个组进行:

第一组:组长:齐祥云

成员:肖铭刘武军杨小林

责任区域:嘉陵小学嘉陵卫生院石盘堰村了解庵村

第二组:组长:龙艳梅

成员:陈诚张恒平

责任区域:东岩寺村万家沟村

第三组:组长:杨显志

成员:杨斌梅奇杨双福

责任区域:白羊盖村三星庙村

第四组:组长:张明国

成员:杨义国刘忠汤洋杨玲

责任区域:白沙坨村福兴寺村

第五组:组长:秦龙

成员:杨杰龚顺华

责任区域:石盘社区

七、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村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好工作步骤。组织大规模的检查整治活动,要强化对该工作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具体人员和具体的责任区域,要实行逐户,逐社、逐领域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处安全隐患。

2、强化纪律: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失职、渎职未排查出隐患而出了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3、强化考核:此次工作乡上将纳入村第三季度绩效工资考核,希各村、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4、各村(社区)、驻乡各单位必须于10月8日前将大检查情况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于乡安办,安办将进行汇总。

岳池县嘉陵乡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