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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工危险源辨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一、工作流程

入井准备→检查仪器、仪表完好→井下新鲜风流中换气→检查工作面有害气体

浓度→填写牌板手册→汇报→交班

二、危险源

1、便携仪器不完好,光学瓦斯检查仪不完好;

2、未按要求对光学瓦斯检查仪及辅助工具进行检查;

3、未携带瓦斯检查手杖和温度计;

4、未对光学瓦斯检查仪进行换气调零;

5、进入工作地点未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顶、帮及运行设备);

6、空班、脱岗、假检、漏检及记录不完善;

7、不执行现场交接班、睡岗。在停掘的工作面长时间滞留;

8、瓦斯浓度超限,没有及时停止工作撤人。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三、预控措施

1、入井前检查便携仪器不完好,光学瓦斯检查仪完好;

2、按要求对光学瓦斯检查仪及辅助工具进行检查,确保仪器完好及辅助工具齐全;

3、入井前检查瓦检手杖、温度计携带齐全;

4、发现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应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进入工作地点前对作业地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顶、帮及运行设备);

6、班中做到无空班、脱岗、假检、漏检现象,手册、牌板、记录做到“三对口”;

7、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班中无睡岗。检查完停掘巷道有毒有害气体后,及时撤到巷道栅栏外新鲜风流中;

8、在与瓦斯检查地点同一水平的进风巷道中对光学瓦斯检查仪进行换气调零。

四、作业标准

1、入井后,必须在主要进风流中用新鲜空气清洗光学瓦检仪的气室,使光谱中一条预定的黑色条纹与零位重合并盖好护盖;

2、检查并确认作业地点顶帮完好,且运行设备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瓦斯检查操作;

3、每次检查完毕后,必须及时填写源始记录手册及牌板,做到“三对口”,字迹工整、清晰,无空班、漏检、假检;

4、主要通风机停风时,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切断井下电源,责令各区域作业人员撒至进风大巷中;

5、局部通风机停风时,必须责令停风区域内所有人员撒至全风压巷道中,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在停风区域入口处设置警标;

6、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责令带班队长立即切断电源、撒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7、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检查并确认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CO2浓度都不超过1.5%,方可连续排放;

8、瓦斯排放结束后,必须检查并确认掘进工作面风流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且最高CO2浓度不超过1.5%,方可通知送电恢复生产。

篇2:电机车维修工危险源辨识

一、工作流程

准备工作(工具、材料)→电机车停放(指定地点、阻掩)→机车停电→检查

瓦斯(井下)→检修(质量标准)→验收→电机车试运行→填写记录→清理现场

二、危险源辩识

1、精神状态不佳或酒后上岗;

2、带电检修电机车;

3、维修或检修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4、井下检修电机车时,未对瓦斯浓度检查;

5、起吊物件时,起吊物下站人;

6、拆卸零部件未按规定检查、安装。

三、预控措施

1、上岗前,吃好、喝好保持精神状态良好,严禁酒后上岗,班前会严格检查;

2、检修前,严格执行“手指口述”拔掉开关电源,进行确认;

3、维修工在井下检修电机车时,先对电机车周围环境进行瓦斯浓度检查;

4、起吊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时,先检查绳扣、倒链、起吊钩,必须完好可靠。所有人员离起吊电池组箱1米以上的距离。先起吊500mm,进行观察可靠后,方可继续起吊;

5、拆卸零部件时,现编号做好标记,放置在干净、安全的地方,安装时按相反的顺序安装;

6、机车检查时,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须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四、作业标准

1、持证上岗,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2、准备工具器材时,工具器材状态良好;

3、起吊部件捆绑牢固;

4、停电机车电源;

5、检修机械部分(制动装置、撒砂装置、缓冲装置、齿轮箱装置、轮对装置)

检修电气部分(控制器、集电气、自动开关、脉冲调速器);

6、按质量标准验收,各部件完好,系统运转正常;

7、试运行正常;

8、认真填写记录;

9、清理现场时,工作场地清洁。

篇3:矿井轨道工危险源辨识

一、工作流程

开工前准备(工具、材料)→检查(环境)→施工(质量标准)→质量验收(轨道、道木、螺丝、夹板、)→卫生清理

二、危险源

1、拉运轨道,人员相互配合不好;

2、打锤时,操作人员戴手套;

3、装卸轨道,人员乱指挥或配合不当;

4、多人运送钢轨时,起、行、停、转、落等动作不协调;

5、轨道铺设不平,轨枕未垫实;

6、作业场所轨道、工具等不安全放置;

7、在坡度较大的地段,人员未选好安全位置站稳;

8、人力推车时,未放警戒鸣哨示警。

三、预控措施

1、作好班前会安全培训,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如有违反按“三违”处罚;

2、拉运轨道时,工作人员应相互配合不好,听从统一指挥;

3、钉道钉打锤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防止滑锤伤人;

4、装卸轨道,工作人员应听从统一指挥模切配合;

5、多人运送钢轨时,起、行、停、转、落等动作应统一协调;

6、铺设轨道时,道床应铺平,轨枕底部应按要求打好垫层、垫实;

7、作业场所轨道、工具等应要求在安全位置码放整齐放置;

8、在坡度较大的地段施工,工作人员应选好安全位置站稳,防止滑倒;

9、人力推车时,应严格按规程放好警戒,防止出现意外。

四、作业标准

1、施工前,对现场杂物和顶、帮开裂浆皮进行清除,严禁平行作业,工具要放稳,不得乱扔,运送轨道时人员要选安全位置站稳;

2、抬放钢轨时,要由一人喊号,一头先抬起或先放下。严禁异肩抬道;

3、窜动钢轨时,手要抓住轨面进行窜动,不准用手抓轨底窜动钢轨,不准用手指探入轨眼;

4、轨道铺设符合标准,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无“八害”道钉(浮、俯、仰、歪、斜、离、磨、弯)。轨距为600㎜,偏差不超过规定;

5、打锤时严禁戴手套,严禁正对他人。打锤要稳,防止飞钉伤人;

6、人力推车时,不得站在车辆两侧,车辆前后40米放警戒,并鸣哨示警。

篇4:把钩工危险源辨识

一、工作流程

安全检查(记录、矿车、链环、插销、警示牌)→链车→安全确认→发送信号

→监护车辆运行→工作结束→汇报记录

二、危险源

1、使用不合格的插销、三环链、钢丝绳绳扣;

2、超挂车;

3、斜井蹬钩跨越运行钢丝绳;

4、提升时,插销插不到位;

5、没有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不作业”的规定;

6、车未停稳摘挂链;

7、车场有闲杂人员;

8、不使用阻车器;

9、下放车辆不进行喊话;

10、提升大型(特殊)设备,不执行作业票检查手续。

三、预控措施

1、作好班前会安全培训,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如有违反按“三违”处罚;

2、斜井提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插销、三环链、钢丝绳绳扣,发现不合格的插销、三环链、钢丝绳绳扣应及时更换;

3、斜井提升严格按规定的要求挂车,严禁多挂车;

4、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和跨越运行钢丝绳,防止出现伤人事故;

5、斜井提升时,插销必须插到位,防止发生跑车事故;

6、斜井提升时,应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7、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链,在提升车辆下放到车场时,应按要求执行喊话制度,防止车场道心有人;

8、车场严禁有闲杂人员,应躲在车场以外安全位置;

9、车场内应按要求正确使用阻车器;

10、提升大型(特殊)设备,应严格执行作业票检查手续。

四、作业标准

1、工作前,挂钩工要详细检查每台矿车的碰头是否损坏、开裂,铆钉是否松动,底梁是否开裂和锈蚀严重,防脱圈与鸭子嘴、插销、三环链等是否损坏和磨损超限,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是否正常;

2、每趟提升或下放车辆前,挂钩工必须检查插销是否插到位置并闭锁、牵引车数是否超过规定,对于超高、超重、超宽或严重偏载有翻车危险时,都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3、把钩工严格执行“八不挂”即安全保护设施不全不挂;信号联系不清不挂;重车装的不规范不标准不挂;超过规定车数和重量不挂;绞车道有行人不挂;钩头连接装置及保险绳有一处不完好不挂;一坡三挡不全不挂;声光信号不全不挂。

篇5:信号工危险源辨识

一、工作流程

设施检查(轨道、信号系统、钢丝绳、跑车防护装置)→接收信号→发送信号

→监护车辆运行→停车→汇报记录

二、危险源

1、没有对运行路线环境和轨道质量进行检查;

2、提升时,跨越钢丝绳;

3、提升没有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4、车未停稳就扳道岔;

5、提升特殊车辆时,没有发送慢上慢下信号;

6、没有接收到提升信号擅自发送信号;

7、下放车辆不进行喊话。

三、预控措施

1、作好班前会安全培训,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如有违反按“三违”处罚;

2、信号工接班后应对运行路线环境及轨道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提升;

3、斜井提升时,严禁工作人员或其他闲杂人员跨越钢丝绳;

4、斜井提升时,应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5、斜井提升,在提升车辆未停稳时,严禁扳道岔,应在车辆停稳后再扳道岔;

6、斜井提升特殊车辆时,严格执行慢上、慢下信号,不得发出快上、快下信号;

7、信号工刚在没有接收到提升信号时,严禁擅自发送提升信号;

8、在提升车辆下放到车场时,应按要求执行喊话制度,防止车场道心有人。

四、作业标准

1、信号工在接班后,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区域内的信号系统、跑车防护装置、声光报警、轨道质量等设备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斜井提升大型设备和特殊物料时必须采用慢速提升,提升速度不大于0.5米/秒;

3、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4、严禁车辆运行中跨越钢丝绳,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不作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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