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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项目物业服务标识系统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项目物业服务标识系统

1总则

1.1清晰、明确和完善的物业服务标识系统不仅是体现AU*物业服务品牌的需要,更是促进顾客沟通、保证服务质量、提高内部运作效率的重要基础,各物业分公司应重视物业服务标识系统的建立和维持,按照管理公司的统一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各类物业服务标识工作。

1.2物业服务标识系统的建立和维持应遵循统一规范、实用美观的原则,确保各类标识充分、必要、经济,避免标识工作的形式化及盲目模仿。

1.3物业分公司所有涉及到外观形象的标识(顾客可以见到标识)必须符合集团VI规范文件和管理公司发布的物业小区标识规范要求,对仅用于内部管理需要的标识应按管理公司的统一要求,自行制订并执行适当的标识方法。

2相关职责界定

2.1物业分公司负责物业服务系统标识的策划、制作和维护。

2.2项目所在公司负责审查确认所有对小区整体景观环境有影响的标识样式。

2.3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根据需要提供指导。

3物业服务标识系统

3.1日常物业服务过程中,物业标识包括(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服务指引标识;b)服务形象标识;c)内部运作标识。

3.2服务指引标识是为方便顾客识别、引起顾客注意或提示顾客配合所做的实物标识,此类标识包括(不限于):

a)各区域、场所标识及道路指示标识;

b)小区红线内交通(停车场)标识;

c)公共区域安全、消防标识;

d)绿化、清洁维护标识及各种提示(警示)标识等。

3.3服务形象标识是物业公司为体现职业形象、宣传推广公司品牌所做的实物标识,此类标识包括(不限于):

a)物业公司(管理处)办公场所标识;

b)物业人员标识等。

3.4内部运作标识物业公司在服务运作过程中,为防止实物产品混淆和误用,明确重要服务过程的作业状态,保证对服务过程实现必要可追溯性所做的标识,此类标识包括实物标识和伴随性文件(记录)两种标识形式,包括(不限于):

a)物料标识;

b)文件、资料及记录的标识;

c)公用设施、设备标识及其必要的状态标识;

d)服务作业过程及检查结果状态标识;

e)计量器具状态标识等。

4物业服务标识建立

4.1各物业分公司品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识别建立各类标识的需要,具体制订各类《物业服务标系统标识方案》,明确各类实物形式标识的名称、适用对象、持续时间、维护责任部门(人员)、检查频次等。

4.2服务指引标识、服务形象标识的策划(设计)、制作及使用(安装)由物业分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内部运作标的策划(设计)由品质部负责,如需对外委托制作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各小区管理处负责配合品质部、行政人事部做好各类标识的建立和使用。

4.3所有涉及顾客可见部分的标识,其标识方案(样式、内容、地点等)应在标识制作前应报项目所在公司营销(策划)部、设计开发部审批,确保物业服务标识与小区整体景观和风格协调一致。

4.4各类物业服务标识必须在该服务过程开始前设置完毕,包括(不限于):

a)新开发小区在入伙前完成服务区域(场所)标识、小区道路及交通(出入口)标识;

b)新开发项目正式销售(内部认购或预售)前,物业服务人员必须统一配备制装、工牌等;

c)设施设备经接管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前(或入伙前)完成设施设备标识;

d)其它服务指引标识、服务形象标识,以及内部运作标识应在入伙后两个月内逐步完善;

e)伴随服务作业过程的相关警示(提示)标识,必须在该项作业开始前设置规定的标识,并在影响消除后撤消;

f)种类物料应在正式验收后即时做好物料标识,并延续至投入使用为止。

4.5在内部运作标识中,所有要求实现可追溯性的服务过程必须建立伴随性的书面文件(记录),全面记录与服务作业过程相关的人员、时间、内容(及相关的决定、材料、设备等)和步骤等。必须保证具有可追溯性的过程包括(不限于):

a)面向具体顾客的服务提供过程(如报修、保修等);

b)顾客投诉处理及主动沟通(告知)过程;

c)保安服务(值勤)过程;

d)公用设施设备、建(构)筑物维护检查过程;

e)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过程;

f)对外采购及分包过程;

g)各类质量检查及顾客满意测量过程;

h)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要求有可追溯性的过程等。

4.6各物业分公司应有针对性地制订物业服务标识管理制度,明确本公司物业标识的具体要求和控制措施,这些制度应包括(或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物业服务人员着装规范;

b)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c)小区服务指引标识和形象标识的维护要求;

d)内部运作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规定等。

5物业服务标识的维护

5.1物业分公司各部门(管理处)主管人员应对责任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标识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不适用的情况及时纠正。对各类物业服务标识的监督检查应纳入

公司例行的月检,由物业分公司品质部、行政人事部负责督促检查。

5.2除物料标识外,其它实物形式的服务指引标识、服务形象标识,物业分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如发现标识残损或需要改变标识形式内容时,应以书面形式报行政人事部申请标识更换。

5.3行政人事部根据报告内容,拟制更换计划(包括报告单位以外区域),报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部门实施标识的更换工作。其中涉及顾客可见部分的服务指引标识、服务形象标识,在正式更换制作前应报项目所在公司营销(策划部)、设计开发部审批。

6相关文件与记录

物业分公司具体制订的《物业服务系统标识方案》

篇2:分公司物业项目小区公共服务管理程序

物业分公司项目小区公共服务管理程序

1总则

1.1小区公共服务是指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分公司针对小区所有顾客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小区公共服务具有涉及面广、影响周期长、没有顾客具体参与等特点,各物业分公司必须恪守AU*物业诚信服务的基本理念,教育和培训各级员工,认真做好各项小区公共服务工作,切实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确保满足顾客需求和期望,维护和发展AU*物业服务品牌。

1.2各物业分公司必须根据已经批准的物业管理方案和本手册的规定,针对每一项小区公共服务制订系统的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

1.3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公共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a)小区公共秩维护及安全防患;

b)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

c)小区公共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等;

d)社区文化活动等。

2相关职责界定

2.1物业分公司(管理处)负责小区公共服务的提供和控制。

2.2项目所在公司负责监督所属物业分公司的小区公共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2.3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指导各物业分公司的的小区公共服务,提出总体控制要求。

3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及安全防患

3.1保安服务

3.1.1各物业分公司承接的物业项目应尽可能做到封闭或相对封闭管理,并安排保安人对小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以及小区内24小时的连续巡查、监视。

3.1.2物业分公司各管理处必须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物业管理方案的规定,根据小区的所处地理环境、顾客构成、物业建筑形式、物防/技防条件等因素制订有针对性的保安服务方案,合理设置保安值守岗位,明确服务方式和要求。

3.1.3小区物业保安服务方案应随小区物业管理方案一起,定期(每年)进行评审和

修订,以适宜小区周边治安环境的变化。

3.1.4物业分公司(管理处)应对保安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确保保安服务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物业分公司(管理处)针对保安服务的管理内容,以及应制订的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

a)保安员管理:教育训练、基本行为规范、宿舍内务、定期考核等;

b)保安值班安排及调整;

c)保安值勤、交接班及监督查岗;

d)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e)保安器材、中央监控设备使用及管理等。

3.1.5物业分公司各管理处应制订日常保安员值班安排表和巡逻路线安排表。

3.1.6保安固定岗值班和巡逻必须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并实时做好值班、巡视、交接班等记录。

3.1.7物业分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品质部、管理处主任及管理处保安主管均负有保安查岗责任,各物业分公司应具体明确不同层级人员查岗频次、范围、工作内容和记录形式,并保证对保安的夜间查岗每周至少两次。

3.1.8各物业分公司应将保安员的教育训练列入日常工作,根据实际工作和服务质量改进需要,每周拟订教育训练计划,并予以执行。保安员教育训练必须形成书面记录,保安员的教育训练应至少包括:服务意识、工作技能、体能等。

3.1.9各物业分公司应结合消防演习和突发事件处置,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保安员紧急集合训练,维持和提高保安员应急响应能力。紧急集合训练应形成书面的演练方案,并在每一次演练结束后进行讲评和总结。

3.1.10各物业分公司(管理处)应切实做好保安员的教育工作,确保遵循保安员基本行为规范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对违约、违规及违法事件的处置必须在相关法律、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最大限度维护顾客和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3.2车辆停放及小区交通

3.2.1各物业分公司(管理处)应根据小区总体规划,对车辆进出路线、停放位置进行统一安排,制订车辆交通管理方案,并做好相关交通标志标线、防撞设施、照明设置和维护工作。

3.2.2各物业分公司(管理处)针对车辆停放及小区交通的管理内容和应制订书面文

件的管理规定包括(不限于):

a)小区车辆交通管理整体方案;

b)车辆进出管理;

c)车辆停放管理;

d)小区交通及停车场(位)标识规范;

e)小区交通疏导,及交通指挥手势规范;

f)停车收费,及年/季/月卡办理等。

3.2.2各小区车辆进出均应采用发卡、收卡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因车辆丢失引起的法律纠纷。各物业分公司(管理处)应制订必要的应急预案,在车辆进出高峰时段及时疏导,保证进出口交通顺畅。

3.2.3停车场应配备保安员进行24小时巡视,及时引导车辆停泊。对业户申请的固定车位应设置明显标志,防止临时外来车辆误用。

3.2.4停车场收费标准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规定,并在停车场进口明显位置予以公告。

3.2.5针对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如停车(证)卡损失、拒交停车费等情况,各物业分公司(管理处)应充分进行识别,并制订相应的处置预案,在保证车辆安全、交通畅顺的前提下及时解决问题。所有特殊情况的处理必须确保事件发生及处理全过程合法和可追溯。

3.3消防管理

3.3.1物业分公司(管理处)应根据小区消防管理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小区消防管理方案,明确消防管理组织网络、责任、重点防火部位和措施、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分布状况、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的维护检查、消防演练及火警火灾应急预案等。

3.3.2物业分公司应制订的消防管理制度涉及的内容包括(不限于):

a)消防标志、器材、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查,及必要的操作规程;

b)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措施;

c)特定的防火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d)消防档案资料管理;

e)小区消防状况的日常和定期检查;

f)消防隐患整改等。

3.3.3物业分公司(管理处)应按相关消防法规要求组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成立义务消防队。

3.3.3项目入伙或租户入住时,必须同时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3.3.4各物业小区应在公共区域设置一定数量的标牌,公告火警电话。有关消防知识,以及要求顾客配合的防火管理要求,应采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防火安全须知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3.3.5物业分公司(管理处)必须建立完整的消防档案资料,包括消防组织、消防设施分布图、消防重点部位一览表、消防检查记录等,并及时予以更新。

3.3.6物业分公司组织识别的重点防火部位、作业过程,以及有针对性地制订的控制措施应上报项目所在公司备案。

3.3.7物业分公司各小区的定期消防专项检查应由公司业务分管领导牵头、品质部具体组织进行,至少每季度一次(或与节假日前的消防检查合并进行,应执行节前消防检查的节日至少包括:春节、五一、十一、元旦)。每次检查均应形成书面记录。

3.3.8日常工作或消防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所有发现的消防隐患必须予以记录,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升级报告,直至管理公司总经理。

4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4.1基本要求

4.1.1物业分公司各管理处应建立公共设施设备清单,详细列明小区物业的各种设施设备,并针对重要设施设备分别建立登记卡。

4.1.2各种设施设备技术资料应由物业分公司工程部(管理处)指定专人集中保管,并建立设备技术清单。

4.1.3物业分公司应建立工程值班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工程人员值班安排、责任范围和值守要求。

4.2设施设备运行

4.2.1物业分公司各管理处应根据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要求,对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开启、关闭)时间和控制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形成小区设施设备运行方案,并上报物业分公司工程部批准。

4.2.2设施设备运行方案必须符合公司的各项服务承诺,与项目所在公司销售合同

及承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手册、业户公约等文件保持一致。

4.2.3物业分公司工程部应组织各管理处根据小区设施设备的具体情况制订必要的书面文件,对设施设备运行活动进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运行设备的操作规程(开户、关闭步骤及安全注意事项);

b)各类设备运行期间的巡视(抄表)要求,以及正常状态的指标范围;

c)重要设施设备区域(机房、配电房)的管理规定等。

4.2.4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切实做好设备操作和运行

巡视记录,并由管理处工程主管人员检查确认。

4.3设施设备预防性维护

4.3.1物业分公司应对设施设备的预防性保养要求进行系统的识别和规定,所有需要进行预防性保养的设施设备必须分别制订保养规程,并严格执行。

4.3.2设施设备预防性保养分为日常例行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保养规程必须具体明确保养项目(内容)、保养周期、保养方法(较复杂的保养操作才需要)等内容。

4.3.3针对周期较长(一个月以上,不含一个月)的保养项目,物业分公司必须制订年度维护保养(检修)计划,列明设施设备名称、保养(检修)项目、时间安排(具体到旬)、费用预算等,并报项目所在公司批准。

4.3.4所有设施设备的预防性保养(检修)均应按规定格式形成记录,并经管理处工程主管人员检查确认。

4.3.5物业分公司各管理处应建立设备预防性保养和运行保障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一览表,明确规定备品备件种类、规格、最低库存数量等,并对备品备件保存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4.3.6物业分公司应加强专用工具的管理,建立领用登记制度,将专用工具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物业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凡涉及验证服务质量和保证设备正常的计量器具,物业分公司应制订控制程序并加以执行,包括建立计量器具台册、定期校准或检定、做好校准或检定标识等,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均处于校准或检定周期内。

4.4设施设备故障维修

4.4.1日常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运行状况达不到控制标准,应及时通知工程人员维修。所有设施设备故障及维修情况必须予以记录,并保证在公司承诺

的时限内完成,属于紧急事件范围的设备故障必须同时启动处置预案。

4.4.2设施设备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工程部专业主管人员的验收。

4.4.3设施设备故障维修,以及维护保养操作过程中,所有可能会影响业主、消费者和内部员工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在实施前必须制订预防措施,如设置安全围档或派人监护。

4.4.4物业分公司应每月统计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5建(构)筑物维护

5.1物业分公司应组织制订各小区建(构)筑物完好标准,工程部专业人员负责定期(每月)巡视检查建(构)筑物状况,并根据规定的完好标准,确定是否需要维护和修缮。

5.2建(构)筑物的检查和维护、修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涉及使用维修基金的按《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6清洁卫生

6.1清洁保洁

6.1.1物业分公司各管理处应根据小区清洁保洁责任范围的特点,对清洁、保洁工作进行系统策划,明确规定不同区域清洁频次、保洁要求(方式)、清洁方法、清洁作业时间,责任区域划分及清洁作业路线等。

6.1.2各管理处应对具体清洁、保洁工作明确控制要求,并实时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清洁、保洁效果符合规定的标准。清洁、保洁工作控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明确清洁保洁质量标准;

b)定期编排清洁、保洁人员责任范围;

c)清洁方法:针对不同清洁对象,明确规定清洁操作方法(清洁剂及其配比、用量;使用工具、操作步骤及技巧等);

d)清洁保洁人员基本行为规范,以及清洁、保洁过程中避免影响顾客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e)监督检查规程(检查频次或时间、检查方法等)。

6.1.3对外包清洁服务,物业分公司可要求分包商提供上述对清洁、保洁过程进行

控制的书面文件,经物业分公司物业部专业人员审查认可后作为分包合同附件,据此监督分包商严格执行。

6.1.4针对特殊清洁项目(如外墙清洁、化粪池清理等),必须要求分包商制订安全防护措施,物业分公司应指派保安人员对进行现场监护。

6.2消杀消毒工作

6.2.1物业分公司各管理处应根据小区实际卫生状况,以及主管部门要求,制订专项的消杀(消毒)工作方案。消杀工作方案必须明确使用药物名称、用量、开始投放时间、持续时间、以及投放地点和防护措施等。消毒方案必须明确消毒名称、配比浓度、消毒区域、消毒方式、开始时间和持续时间等。

6.2.2消杀、消毒使用药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剂。

6.2.3消杀、消毒工作必须实时做好记录。

6.2.4所有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消杀)消毒作业必须按药剂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并严格执行消毒后的安全检测。如水池(箱)消毒、空调消毒后必须经水质化验、空气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送水、送风。

7绿化养护

7.1物业分公司各管理处应根据小区绿化值物生长特点,制订绿化养护工作方案,针对不同绿化植物明确规定养护要求,如施肥、施水、换土、剪枝等。

7.2各项绿化养护作业必须按规定的方案执行,并形成书面记录。必要时,物业分公司应制订书面文件,对绿化养护操作进行规定,以弥补养护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不足。

7.3物业分公司绿化园林专业人员应每季度一次对绿化植物的生长进行评估,根据需要调整养护方案。

8社区文化及公益性活动

8.1为提升居住环境、融洽邻里关系及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宣传AU*物业品牌等,各物业分公司应适当开展必要的社区文化活动。

8.2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应纳入物业分公司业务工作计划,因配合项目所在

公司(或其他开发商)策划和实施的社区文化活动,应与项目所在公司(或其他开发商)

确认活动费用测算和结算标准。

8.3所有需要专项经费投入的社区文化活动,物业分公司必须制订专项的活动方案,记录实施过程,并对社区文化活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8.4为丰富和方便小区住户生活,各物业分公司可以根据需要适当组织公益性活动,如:医疗机构的义诊、报刊订阅、保险推销、图书展览、商品展销等。公益性活动必须与小区环境和住户需求相适应,应避免有损小区形象、滋扰住户正常生活秩序的情形发生。

8.5所有公益性活动的开展应以便民为宗旨,无论活动规模大小和持续时间长短,均必须审查确认相关机构经营资质和书面活动方案,并制订相应的保安服务措施。

8.6各项公益性活动的举办过程必须由物业分公司(管理处)经办部门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主办单位、开始与结束时间、活动内容、物业分公司现场监管人等,并与相关机构的资质资料、活动方案一并交行政人事部保存。

9相关文件与记录

各物业分公司依据本节规定进一步制订。

篇3:分公司物业项目小区应急管理

物业分公司项目小区应急管理

1总则

1.1日常物业服务过程中,为切实保障顾客权益,维护小区生活和工作运行秩序,各物业分公司管理层应重视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应遵循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识别潜在风险,在现有资源条件予以消除和控制,并确保及时、有效地做出响应和处置的能力。

1.2根据潜在风险影响的范围和严重程度,物业分公司应急管理机制可分为两个层面的内容:日常突发事件、企业经营危机。日常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必须按本手册规定执行,企业经营危机的控制和处置按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2相关职责界定

2.1物业分公司(管理处)负责突发事件及经营危机的识别、控制,以及日常突发事件的处置。

2.2项目所在公司负责审查确认所属物业分公司对企业经营危机的识别、预防和控制方案,并负责组织处理物业分公司发生的危机事件。

2.3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指导各物业分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对突发事件、经营危机的预防、控制和处置方案进行备案审查。

3日常突发事件管理

3.1日常突发事件是指在日常物业服务过程中,可能造成物业服务中止或严重影响服务质量,以及物业管理人责任范围内应加以预防、控制及做出紧急处置的事件。日常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a)顾客需求的突然变化导致的服务提供不能满足要求,如:小区车辆进出长时间拥堵、集中出现大量的维修服务请求等;

b)突发的顾客救助,如:顾客急病、受伤、小区内交通事故等;

c)突发的设施设备故障导致物业服务中止,如:电梯故障、供电、供水设施设备故障等;

d)突发的设施设备故障导致人员伤害及财务损失:如:电梯困人(或冲顶、坠地)、电压过高等;

e)自然灾害(台风、水浸)及火警、火灾;

f)大规模流行性疾病爆发;

g)小区人为事件,如:各类小区治安事件、邻里冲突、车辆丢失或损坏;

h)服务过程中的人为事件:服务人员与顾客间的争执、顾客拒绝配合(车辆不缴费)、消杀引起的中毒、水箱泳池消毒导致的中毒等、社区文化活动中的大量人群聚集导致的拥挤踩踏;

i)其它,包括物业经营项目中潜在突发事件等。

3.2各物业分公司总经理应组织各部门(管理处)对日常物业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控制一览表,明确紧急处置责任、响应(处置)预案等,并报项目所在公司备案。

3.3潜在突发事件的识别应系统地进行,应从各个区域、各类活动过程,以及过去已经发生(本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的事件等不同角度考虑,收集、分析潜在的突发事件,确保识别工作充分、完整。

3.4已按ISO14001、OHSAS18001建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物业分公司,应将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识别的应急事件及其响应预案纳入本手册规定的应急管理机制中,形成本公司统一的应急管理机制。

3.5针对已经识别出的潜在突发事件,各物业分公司应具体分析目前的管理体系中是否已经进行了必要的预防控制,在现有资源条件下是否已经将潜在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否则应进一步制订或修订完善控制措施。

3.6物业分公司必须保证每种突发事件均有相应的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订必须完整、充分,其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报告途径、处置责任(应急组织)、处置步骤和要求、必需的应急备品备件(器材准备),以及预案演练要求等。各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应报项目所在公司备案。

3.7物业分公司应合理安排时间,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演练,并作为一项培训活动按本手册第5.2节的规定形成相应的演练记录。其中,消防演练计划和演练记录(报告)必须报项目所在公司。

3.8各物业分公司应建立应急管理程序,按上述各条的规定要求,具体明确本公司潜在突发事件识别、预防、处置预案制订和演练的责任、方法和控制要求,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责任人员能够按预案规定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如实记录突发事件及其处置过程和结果。

3.9突发事件演练或实际发生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物业分公司应对处置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不断修订完善处置预案。

4企业经营危机管理

4.1凡在本公司业务运作过程中,发生或即将发生对公司业务发展、企业形象、人员、财产和服务造成严重损害,并将直接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事件,视为危机。物业分公司经营危机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a)因日常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的顾客信任危机,面临或可能面临顾客的巨额索赔、中上或拒绝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b)公司经营运行环境的急剧变化导致的危机事件,如:经营决策、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变更导致物业分公司发展方向、经济效益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

c)公司名誉受到损害品牌受到侵权:因外界媒体、竞争对手、不法群体等对本公司服务质量、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负面宣传或出现打击报复的行为,造成本公司在业主、其他民众、甚至整个地区物管行业中或更大范围领域中名誉、品牌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

d)突发重大疾病事件:在全国或地区较广泛流传的对人体健康、心理等多方面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重大传染性疾病事件。

4.2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定期组织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对潜在的危机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参照管理公司指引文件分析可能来自于内外环境因素造成的潜在危机,确定危机等级,提出危机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建议,形成危机预防与控制方案,并报项目所在公司批准。

4.3所有未能经回避、转移方式消除的危机风险,必须制订危机响应预案。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各部门制订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危机响应预案。危机响应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危机风险级别、报告时间、报告途径、危机处理负责人(机构)、危机处理、恢复措施和资源需求、危机恢复时间、通报范围等。

4.4危机响应预案的规定应与可能发生的危机规模、危机处理及恢复的难度相适应,避免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或对复杂问题估计不足。每一项危机响应预案均必须报项目所在公司批准、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备案。

4.5物业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收到、发现危机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情况后,应立即向本公司总经理报告。总经理对危机事件进行核实后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公司处理。当物业分公司认为项目所在公司对危机报告的响应不及时、或不符合预案的规定、或不足以应对危机事件时,物业分公司总经理必须立即越级报告管理公司。

4.6在危机处理、危机恢复及恢复后的危机管理评价过程中,物业分公司均有责任积极配合危机管理部门(项目所在公司、管理公司、集团公司)做出的处理决定和

恢复计划,对本公司执行的相关工作形成书面记录,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妥善保存。

篇4:物业服务监督改进规程

物业服务监督与改进

1总则

1.1为不断提高各物业分公司管理水平,持续改善服务质量,发展提升AU*物业服务品牌,必须系统地建立管理公司物业服务领域的监督与改进机制。

1.2各物业分公司应遵循本手册规定全面策划、建立、运行和完善监督与改进体系,通过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检查、评价和审核,及时发现服务质量和体系运行中的不足之处,并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加以纠正。

1.3物业分公司应重视各类管理信息(质量、成本、效率、效益等)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遵循基于事实决策的科学方法,确保各项改进行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2监督与改进的内涵

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领域建立的监督与改进机制的内涵包括,但不限于:

a)不合格控制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b)物业服务检查;

c)顾客(业户)满意测量;

d)顾客投诉处理;

e)内部审核;

f)管理评审;

g)监督审核。

3监督与改进机制的运行

各物业分公司必须按照管理公司要求,严格执行《顾客满意测量》,建立以顾客需求为核心的质量控制机制,根据《不合格控制和纠正、预防措施》《物业服务检查》《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监督审核》的要求,建立监督与改进机制,并在管理公司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

管理公司对物业分公司相关监督与改进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指导各物业分公司逐步完善内部监督与改进机制。

篇5:万科物业房产后勤管理部新项目接管办法

VK物业房产后勤管理部新项目接管办法

1.目的

规范接管新项目操作流程,确保接管任务顺利完成。

2.适用范围

房产后勤管理部新接管项目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与地产相关负责人对接新项目的进驻、接管及日常的沟通协调。

业务负责人与地产项目负责人对接项目后勤工作人员的编制及接管相关的工作;

与部门各业务块之间相关工作的协调,及项目房管小组的日常工作。

小组管理员项目前期筹备工作,与项目部、所属管辖区域政府机构等部门的沟通;

项目的日常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及实施,房管小组人员工作的安排及考核。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地产新项目前期接管:

4.1.1部门接到地产成立新项目信息:

4.1.1.1部门负责人与项目部负责人到新项目实地考察,了解该项目的历史、所属管辖区域、周边特点、面积、定位意向、建筑风格等内容。

4.1.1.2部门负责人与项目部负责人对接,确定房管部入驻时间及人员安排。

4.1.2新项目筹备组建立:接到地产新项目成立信息一周内,部门成立项目接管前期筹备组,至成立项目房管小组之日起自动终止。

4.1.3筹备组工作:

4.1.3.1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初步考察,了解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周边地形等,了解主要交通道路、公交线路等,制作新项目介绍简报知会部门全体,抄送该项目相关人员。

4.1.3.2熟悉所在辖区内的派出所、医院、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司部门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制作对外业务联系详细情况表,并保持友好的业务沟通。

4.1.3.3与项目部对接项目房管小组成立的编制及进驻时间,并由部门选聘、调配各岗位人员。

4.2新项目房管小组的成立及进驻:

4.2.1项目房管小组的正式成立,举行进驻仪式,并将信息知会地产项目部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

4.2.2进驻后现场工作

业务块

工作任务

业务

1、根据项目现场工作环境,制定开荒计划和工作开展计划,申购开荒用品及办公用品;

2、编制及完善岗位制度、宿舍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3、根据项目活动的需求及职员能力、工作态度,合理配调岗位。

4、处理项目日常事务,如办公区域的清洁、项目部人员的就餐、以及一些临时性工作等。

5、做好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周边防火及安全防范工作;

6、协助项目部的会议或营销活动等临时性工作;

培训及品质

1、在进驻一周内对职员进行集训。让职员熟悉公司企业文化、应知应会、职员职务行为准则、BI等培训;

2、进行日常培训,例如:岗位职责、体系文件、突发事件处理、顾客服务技巧等;

3、不定时抽查职员的应知应会、岗位职责等及现场品质。

人事/财务

1、关注职员的思想动态;

2、跟踪人力资源部储备或配齐岗位人员;

3、宣讲公司薪酬福利、人事制度和财务报销流程。

维修

1、安装或制作宿舍必备的设施,如床架、风扇,热水器、排气扇、晾衣架、毛巾架等;

2、跟踪项目部的装修事宜,针对装修及时地提出合理性的建议。完善相关的设备设施,如空调安装等;

3.对各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日常维护,如每月清洗空调、排气扇等;

膳食

1、确定项目部厨师;

2、对厨房装修提供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指导

3、跟踪厨房内设备设施的完善,灶具、冰箱、消毒柜、餐桌椅等的配置考察评估专业公司制作安装操作台、排油烟机等;

仓库

1、根据项目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拨相应的办公及生活物资,如办公桌椅、电脑、床架、铁皮柜、安防器材、电视、雨衣、开荒工具等;

2、对项目的资产明确责任人制作资产标识。

采购及CI

1、采购相应物资;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或增加相关的标识,如项目部前台、办公区域、洗手间、仓库、厨房等标识。

车队

协调安排车辆运送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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