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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房屋交付手续办理工作程序程序文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房屋交付手续办理工作程序

1.目的

规范房屋交付手续办理工作,保证房屋交付顺利完成。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房屋交付办理工作。

3.定义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分管负责人组织协调房屋交付前准备阶段及交付办理期间现场的工作

办公室负责新建管理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审核;管理处职员工作服的订制;协助管理处房屋交付办理现场布置;管理处架构设置,拟定人员编制及培训;房屋交付手续协助办理人员调配及服务培训工作

财务管理部各类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

品质管理部相关规章制度及房屋交付资料的审核;管理用房的装修审核;协助交付验收工作;标识制作

管理处经理房屋交付方案策划;组织空房清洁;各项工作的筹备和实施、组织房屋及设施的接管,准备房屋交付相关资料。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阶段是指管理处成立至房屋交付阶段。

5.1.1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内容:管理处架构设置、拟定人员编制及人员培训、内部管理流程和制度的建立、公共关系的建立、房屋交付工作策划、设备设施及房屋的接管验收。

5.1.2办公室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

5.1.2.1负责新建管理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审核、采购。

5.1.2.2负责新建管理处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配工作。

5.1.2.3负责管理处职员工作服的订制。

5.1.2.4根据《物业管理方案》审核新建管理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

5.1.2.5负责新建管理处人员的招聘,入职培训及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房屋交付前三个月到位,安全员、保洁员提前一个月到位。

5.1.2.6组织房屋交付工作办理程序的培训。

5.1.2.7负责调配房屋交付手续办理期间服务人员及组织相关培训。

5.1.3财务管理部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

5.1.3.1制定物业管理处开办费使用计划,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维修工具、设备、安全保洁工具等预算。并落实到位。

5.1.3.2负责新项目各项服务收费标准的审定。

5.1.3.3负责指导管理处出纳按财务制度建账及财务软件的使用。

5.1.3.4负责监督新建管理处的物资采购工作。

5.1.4品质管理部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

5.1.4.1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及与房屋交付工作办理程序的培训。

5.1.4.2指导管理处分类建立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5.1.4.3负责管理处接管物业房屋交付前清洁费用的审定。

5.1.4.4负责审核相关规章制度、作业指导文件及房屋交付资料。

5.1.4.5负责审核保安器材、检测仪器仪表、清洁绿化用品及各类工具等物资的采购审核。

5.1.4.6分期开发项目,从第二期开始由管理处自行负责培训、资料审核、现场准备。

5.1.5新建管理处经理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

5.1.5.1落实各类管理用房的装修。

5.1.5.2负责拟定房屋交付工作计划时间表,包括:工作内容、负责人及完成时间等,报品质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5.1.5.3负责内部管理运作相关工作:

A.编制管理处组织结构、岗位说明书,报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B.物资的采购:根据《物业管理方案》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维修工具、设备、安全保洁工具、设备的购置计划的制定、询价、报批及采购工作。包括:

a.办公用品:家私、各类文具等。

b.办公设备:打印机、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空调等。

c.后勤服务设施:食堂、宿舍用品、用具等。

d.网络设备:电脑等。

e.清洁及绿化设备和工具:洗地机、吸尘器、剪草机等。

f.安全设备:对讲机、电警棍、手电筒等。

g.加工维修设备工具:万用表、兆欧表、电焊机、台虎钳等。

C.根据物业实际情况,监督、完善闭路监控、停车场设施、背景音乐、信箱、康乐休闲文化设施、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

D.指定专人记录房屋交付前后发生的清洁、返修及配套完善工程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便与地产公司结算。

5.1.5.4负责对外公共关系的建立及有关证照办理:与政府、公共事业部门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包括: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煤气公司、有线电视、电信局、工商、税务、物业办、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

5.1.5.5房屋接管验收

A.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与品质管理部、地产相关部门协调房屋接管验收,并将验收存在的问题提交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B.由工程主管(主办)与地产相关部门理顺返修流程,与各施工单位建立沟通渠道,包括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保修期限、现场施工人员联系电话等。

C.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与地产相关部门移交各管理用房、业主房屋钥匙,建立钥匙清单,保证钥匙移交清楚、齐全。

5.1.5.6房屋交付工作策划

A.管理处经理与地产相关部门做好房屋交付策划工作,对有关销售承诺、房屋交付现场布置等问题进行沟通,落实。

B.房屋交付工作人员安排、培训,明确职责,就业主关心的问题形成统一回答口径。

C.房屋交付现场宣传资料、宣传品及相关房屋交付指引标识制作、安装,宣传资料包括房屋交付相关流程、填写的样表、物业相关法规、业主公约及装修的各种注意事项。

D.进行房屋交付模拟演练,检验房屋交付流程、资源配置等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5.1.5.7房屋交付资料的准备

5.1.5.7.1将《欢迎函》、《房屋交付指引》、《业主资料卡》提前交地产公司,与《房屋交付通知书》一并发放业主。

5.1.5.7.2负责房屋交付前一周准备好房屋交付资料,包括:

A《房屋交付流程》

B《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

C《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D《房屋交付文表签收单》

E《装修办理流程图》

F现场房屋交付宣传展板及相关房屋交

付指引标识。

G所有"房屋交付资料"填写样本。

H其他与业主相关资料。

5.2房屋交付手续办理流程

5.2.1业主应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管理处办理交付手续。

5.2.1.1家庭户应带资料:《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公约》、《房屋交付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及业主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各一张。

5.2.1.2公司户应带资料:《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公约》、《交付通知书》、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员工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

5.2.1.3业主委托人应携带资料:业主书面委托书、业主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4.2.1.1或4.2.1.2所列相关资料。

5.2.2交付现场指定专人引导业主办理交付手续

5.2.3核对《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公约》、《房屋交付通知书》、以及顾客所持的身份证对入住顾客的身份进行确认。

5.2.4向顾客发放交付的相关资料,并收回经业主签字确认的《房屋交付通知书》回执。

5.2.5引导顾客填写《业主资料卡》及相关资料表格,并保留业主携带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家人的照片,如委托人代理办理入住的情况,除要保留业主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之外还要保留委托书。

5.2.6引导业主填写完毕交付资料表格后,应及时、准确地为业主核准并收取办理交付所需的相关费用。

5.2.7缴费结束后联系验房人员,并同时通知钥匙管理人员准备房间钥匙,由验房人员领取后陪同客户进行房屋交付验收。

5.2.8房屋交付验收

5.2.8.1验房人员陪同业主进行卫生间、厨房防水试验并认真详实记录,请业主于蓄水24小时后,由其本人或委托人进行现场验收,并在《卫生间、厨房防水试验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5.2.8.2验房人员抄录经与业主共同确认的水、电、煤气表底,请业主在《房屋交接验收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5.2.8.3验房人员陪同业主对房屋本体、地面、墙面、上下水等部位进行验收,并在《房屋交接验收记录单》上记录,对于验收中业主提出有关房屋质量问题,验房人员要予以详细的记录并在交付验收后将《房屋交接验收记录单》交由地产客户服务中心。

5.2.9在业主交付验房后,应陪同业主领取房屋所有钥匙、电表卡、水卡等各类卡及交付物品,并请业主核对后在《顾客钥匙/物品领用清单》签字确认。

5.2.10由专人办理顾客门禁卡手续,并与租车位的顾客签订《车位租用协议书》,对已购车位的顾客应与其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1将业主交付全部资料整理后及时交由资料管理员确认存档。

5.2.12资料管理员将交付资料整理存档后,由资料管理员将业主地址、业主及常住人员的资料录入电脑中。

5.2.13业主资料属保密文件,需专人保管,未经管理处经理批准或授权,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记录。

5.2.14业主持有的门禁卡的电脑资料同属保密文件,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保管人员不得随意提供查阅。

5.3转让房新业主入住手续的办理

5.3.1新业主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管理处保存复印件),不需提供《房屋交付通知书》,管理处不需陪同业主验房,其他规定参照4.2.1--4.2.7条款执行。

5.3.2新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管理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知会管理处相关部门及地产客户服务中心。信息内容包括:房号、原业主姓名、新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新业主身份证号码等。

6.支持性文件

TJzzWY8.2.3-G01《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7.质量记录

TJzzWY6.1-K01-F1《业主资料卡》

TJzzWY6.1-K01-F2《卫生间、厨房防水试验记录单》

TJzzWY6.1-K01-F3《房屋交接验收记录单》

TJzzWY6.1-K01-F4《顾客钥匙/物品领用清单》

TJzzWY6.1-K01-F5《房屋交付文表签收单》

TJzzWY8.2.3-G01-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篇2:A物业接管验收管理控制程序

物业作业指导书

物业接管验收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物业公司的物业验收程序,确保物业对发展商提供的楼宇及其设施的验收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每个物业项目的验收。

3、定义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成立、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物业验收工作,签发与开发商的验收往来文件。指定专人负责小区(大厦)竣工资料,设备技术资料的移交、验收、归档。

管理处工程部负责验收小组现场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流程及标准"进行严格验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品质管理部负责全面协调,协助房屋移交验收工作。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验收准备

5.1.1物业公司接到开发商的接管验收通知以及交工标准后,确定验收小组成员。

5.1.2由验收小组成员编制《物业接管验收流程》报品质管理部审批,并与开发商进行对接具体事项。

5.1.3管理处负责在验收前7日将验收所需专用工具应准备齐全。

5.2验收实施

验收小组成员根据单项验收表(包括:《绿化环境单工程项验收表》、《土建工程单项验收表》、《水暖工程单项验收表》、《电气工程单项验收表》以下同)/《物业验收汇总单》分专业进行验收。

5.2.1验收小组按各专业进行验收,主要验收房屋使用功能、机电设备、环境绿化、建筑外观等,将验收情况详细记录在单项验收表/《物业验收汇总单》中。

5.2.2验收小组负责分组进行单项验收,在单项验收表上记录,同时进行汇总。

5.2.3《物业验收汇总单》由开发商代表与物业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5.2.4管理处将全部相关资料整理存档,并在品质管理部备案。

5.3验收接管流程

首先由开发商按照接管资料移交清单(包括:《工程技术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规划档案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入住管理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项目产权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物业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实施验收(资料、现场),验收结果提交项目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修,复验合格后签定物业移交书。

5.4验收重点

5.4.1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方面。(例如:门窗、卫生洁具、电视电话)

5.4.2工程图纸是否与实际结构相符,管线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和运行,水暖电各项功能能否安全使用。

5.4.3对于检查出来的设计及施工问题,应在单项验收表/《物业验收汇总单》中作详细记录,书面反馈开发商。

5.5验收依据

5.5.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5.2《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ZBP30001-90

5.5.3根据各管理处反馈的业主较为关心的项目。

5.6验收原则

5.6.1如实反映所存在的问题,保证业主正常使用。

5.7验收要求

5.7.1依据验收标准和单项验收表/《物业验收汇总单》逐项检验。

5.8验收方法

外观检查结合专业工具测试

5.9验收时间及期限

在接到开发商《验收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后,以书面形式回复开发商验收时间及相关资料,一般一周内开始实施验收,一个组团初、终评为期15天。

5.10验收说明及相关表格根据待验物业项目实际房型进行调整。

5.11施工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5.11.1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d)拆迁安置资料

e)建筑单位的有关资料

5.11.2技术资料

a)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资料。

b)地质勘探报告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d)工程预决算

e)图纸会审记录

f)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g)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h)沉降观察记录

i)竣工验收证明书

j)钢材、水泥等主要建材的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k)水、电、采暖、卫生器具等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

l)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m)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n)监理公司签发的各种文字材料

o)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5.11.3上述资料详见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5.12验收标准

5.12.1主体结构

a)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b)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GBJ10的规定值(GBJ10-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c)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防腐处理良好,基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GBJ20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2.1.1条的有关规定。

d)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e)抗震设防必须符合GBJ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5.12.2外墙

a)外墙不得渗水

b)涂料色泽均匀一致、无开裂、起鼓现象,面砖粘合牢固、拼缝均匀、顺直。

c)铝扣板应安装牢固、质量良好、钢结构焊接牢固、接地良好,表面油漆无脱落。

5.12.3屋面

a)屋面工程必须符合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0.6条的规定。

b)排水通畅,设施齐全、出水口、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5.12.4楼地面

a)面层与基层必须粘接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b)卫生间地

面与相邻地面、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卫生间地面应做闭水试验。

c)地砖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均匀密合。

5.12.5装修

a)钢、铝、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封胶良好,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缝隙严密适度。

b)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防腐处理良好,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c)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中空玻璃无漏气、夹层污染。

d)扶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现象。

e)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角顺直。无缺棱掉角、划伤。

f)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g)外墙、窗户淋水试验应无渗漏。

5.12.6电气

a)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导线连接紧密规范,采用铁管配线,必须整体跨接地线,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一兆欧/千伏。

b)照明器具、低压电器及其支架必须安装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c)动力、照明闸箱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电器安装及导线连接必须牢固,接地保护必须良好,要有明显的相序及柜号标识,电器件齐全、无损坏,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漏电保护试验反应正常。

d)电缆、桥架、母线安装牢固顺直,性能可靠部件齐全,竖井内电缆每层要有明显的缆号标识。

e)避雷接地系统中各种避雷装置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必须符合GBJ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f)除上述要求外须符合"低压电器安装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

5.12.7水、卫、消防

a)管道的管径、坡度、检查井、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b)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

c)卫生间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顺畅、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d)水泵应启停可靠,安装牢固、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钢结构底座安装牢固、防腐处理良好。

e)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证。

5.12.8采暖

a)管道的管径、坡度及检查井必须符合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b)设备、管道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规定。

5.12.9附属工程及其它

a)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必须符合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第二章第2.3.4节的要求。管道应顺直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b)化粪池排污量设置合理,池内无垃圾杂物。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超过2个弯。

c)明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d)烟道、通风道应畅通无阻塞物。电井、管井整洁干净,隔层封闭应牢固,无质量问题、井门安装完毕、配件齐全,外观美观。

5.13为维护业主利益,保证投资效益,施工单位应按接管验收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提前做好交验准备工作。接管验收时,交接双方均应严格按本提纲执行,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议处理办法、接管验收后,对整改未达标的质量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由发展商)扣除部分工程款做为保修抵压金,以保证后期管理的代修费用。待整改全部完成后,按实际情况予以结算。

6.支持性文件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5.4-G01-F1《验收通知单》

TJzzWY7.5.4-G01-F2《物业验收汇总单》

TJzzWY7.5.4-G01-F3《绿化环境单工程项验收表》

TJzzWY7.5.4-G01-F4《土建工程单项验收表》

TJzzWY7.5.4-G01-F5《水暖工程单项验收表》

TJzzWY7.5.4-G01-F6《电气工程单项验收表》

TJzzWY7.5.4-G01-F7《工程技术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TJzzWY7.5.4-G01-F8《规划档案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TJzzWY7.5.4-G01-F9《入住管理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TJzzWY7.5.4-G01-F10《项目产权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篇3:金融大厦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金融大厦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zz国际大厦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定义:

凡大厦内遇有突发性或非一般性事件(如火灾、盗窃、抢劫、停电、水管爆裂、天气突变等)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3.1物业处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物业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并同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

3.2物业部人员与相关责任部门人员携带照相机到达现场,了解事发经过,安抚业主,协助、配合相关部门作好事故现场的疏导及处理工作,对现场情况及损坏物品进行拍照、记录。

3.3发生治安事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发生事故或灾害时要做好疏导、救灾抢险和现场清理工作。

3.4突发事件记录表要写清发生时间、地点、事由、处理结果,当事人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应确认并签字,并抄送相关责任部门。

3.5经核查如是我方责任,涉及索赔事宜,请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向大厦物业部提供相关物品损失证明,以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3.6事后将事故报告交总经办,经总物业经理签字后统一存档。

4.保存:

4.1物业部存档

《突发事件/事故处理报告》、《突发事件相关照片》、《突变气候应急处理单》

-永久保存

5.附录:

5.1《突发事件/事故处理报告》

5.2《突发事件相关照片》

5.3《突变气候应急处理单》

5.4《突发事件记录表》

篇4: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程序

项目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程序

1目的

对物业管理委托方的要求及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审,保证合同签订过程中各部门各负其责,为合同顺利执行创造条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承接物业项目及合同期满物业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O90024.3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负责与委托方保持联系,审查项目有关资料(或意向书),建立以经营部为主的投标小组,并任命组长,批准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4.2投标小组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

4.3机电工程部负责对设备运行、维修管理条款进行审查。

4.4财务部负责对管理收支预算情况进行审查。

4.5消防治安部负责对消防安全、治安、车辆管理条例进行审查。

4.6物业管理部负责对清洁卫生、绿化、建筑物管理等条款的审查。

4.7总经理负责组织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的评审。

4.8经理部负责合同及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

5实施程序

5.1《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起草

5.1.1当公司准备参与新的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投标以及延长原有物业的管理期之前,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标书或项目进行评审,明确公司是否参与投标或延长管理期。在公司明确参与投标或延长管理期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以经营部为主的新项目投标小组或续签项目工作组,并任命组长。

5.1.2投标小组与物业管理委托方保持密切联系,索取该物业尽量全面的资料,掌握委托方的基本要求,向委托方递交物业管理投标申请书。

5.1.3投标小组在完成资料分析,实地考察,并获允许参与投标后,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合同书》草本。

5.1.4由以经营部为主的投标小组负责搜集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合同书》草本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5.2合同的磋商

5.2.1投标小组与委托方联系约定时间进行磋商,并制定磋商计划。

5.2.2合同的磋商由投标小组组织,必要时可派物业管理部、机电工程部、财务部及法律顾问参加。

5.2.3合同的磋商应形成备忘录,记录讨论的情况和修改的意见。

5.2.4根据委托方的意见,由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讨论,并决定是否继续磋商并提出修改意见。

5.2.5由总经理决定继续磋商的,由投标小组联系,直到达成一致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形成合同文本。

5.2.6当签订好的委托物业管理合同需要修改时,经委托方与管理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对原合同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应形成合同修改备忘录,由经营部与合同一起保存。

5.2.7修改方式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将修改内容作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定盖章后同原合同一起使用;另一种情况是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同时将原合同作废。

5.3合同的签订与公证

5.3.2合同文本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经营部联系双方举行签署仪式,合同由总经理与委托方签署并加盖公章。

5.3.3合同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的由经营部办理有关手续。

5.3.4合同签署后正本及副件由经营部保管,副本给财务部、物业管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保管,具体参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5.3.5对未中标的项目,不进行合同评审,其全套投标资料由经理部负责保存。

6记录

6.1正式合同

6.2物业管理方案

6.3合同磋商备忘录

6.4评审记录(见质量手册4.3合同评审)

6.5合同修改备忘录

篇5: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程序

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程序

1目的

本程序明确了本公司与业主(客户)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的工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需求已明确并为双方所接受,公司具有满足合同需求的能力。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经营部、财务部和住宅管理处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

3相关标准要素

3.1GB/T19002-ISO90024.3

4相关文件

4.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4.2《业主公约》

4.3《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收取物业管理费标准》

4.4《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

4.5《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4.6《大厦入伙的管理》

5职责

5.1经营部负责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

5.2物业管理处负责办理房产交接、验收、服务跟踪手续

5.3财务部负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收取

6实施程序

6.1根据相关文件和物业管理方案的具体要求,由经营部起草物业管理合同方案,其中包括双方责权、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6.2物业管理合同方案经经理办公会讨论评审后,确定正式物业管理合同,并作书面评审记录。

6.3经营部根据市场情况、成本预测及有关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6.4经营部同业主(客户)正式签定住宅物业管理合同。

6.5财务部负责办理业主(客户)缴费手续。

6.6物业管理处负责与业主(客户)进行房产交接并办理相关手续。

6.7当合同发生修改时,由经营部将修改方案交经理办公会讨论评审,形成合同修改方案,并作好书面评审记录。

6.8对于已成立了业主管委会的和未成立业主管委会的将按以下程序运作。

6.8.1对于已成立了业主管委会的,由经营部将已形成的合同修改方案报业主管委会讨论通过,如未获通过,则按上述6.7程序评审。

6.8.2对于未成立业主管委会的,由经营部将已形成的合同修改方案征求业主意见,按多数人同意,则为通过办理。如未获通过,则按上述6.7程序重新评审。

6.9将已获通过的合同修改方案,以书面形式确认,经营部负责将更改后合同发至相关部门。

6.10合同原件由经营部保存,保存期限为长期。

7质量记录

7.1物业管理合同

7.2合同评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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