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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

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篇2:住宅装饰消防设施的保护斜屋面安全技术交底

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篇3:住宅建筑消防水审图要点

住宅建筑消防水审图要点

每个地块各栋楼共用一个集中消防加压泵房,加压泵房、消防水池应设于地下室,设置位置尽可能不占用车位。消防水池应满足消防用水量最大一栋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火栓、喷洒用水量。消防泵应满足消防用水量最大一栋建筑的用水量及最不利点的水压要求。

消防水池采用土建水池、消防泵采用消防专用泵。水泵应为自灌式,吸水管上不应采用蝶阀。水池补水浮球阀应布置在人孔附近。水池应设置超高水位事故报警,将信号引至物业值班室。水泵房内应有集水坑等排水设施、设备。

高位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水量,高位水箱设于最高建筑顶,当有几栋同高度楼时应优先设在先竣工的最高楼顶。火灾发生时消防泵供水不得进入高位水箱。

消火栓系统最低点消火栓口静压超过0。8MPA时应分区,每个消火栓口动压不应超过0。8MPA,否则采取减压措施。自动喷洒最不利喷洒头工作压力应不小于0。1MPA,水流指示器处工作压力不大于0。4MPA。自动喷洒系统稳压由屋顶消防水箱满足,其连接管为DN80,如超压连接管上应设减压阀。

消火栓干立管应为环状管网,环状干立管应设置阀门,阀门设置原则应保证同时关闭的立管不超过两根,同层关闭的消火栓不超过5个。管径应经计算确定,立管管径一般不超过DN100。立管应布置在公共管井内,消火栓应布置在公共区域并应保证两股水柱可同时到达建筑物任一点,地上各层消火栓应尽可能暗装,不采用带灭火器的消防柜。

顶层应设试验消火栓,试验消火栓应有压力表,位置应无冻坏危险。自动喷洒报警阀应设在地下室经常有人通过的公共区域,附近应有集水坑或地漏等排水设施。喷洒头按无吊顶选用,采用直立型玻璃球喷头。喷洒头及管道布置应以防火分区为单元,喷头间距应符合不同火灾危险类别的间距要求。末端试验装置应接入附近卫生间、集水坑。各建筑物应按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灭火器。

篇4:高层住宅安全技术消防保卫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施工,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安全施工的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大法规施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

(一)、施工安全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施工全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到人,适应生产班组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每周一次安全周活动,在抓好生产的同时,也要搞好安全防护工作,贯彻执行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工地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文明、安全管理,组织班组进行安全竞赛活动,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规程的学习,严禁"三违"施工。

3、对新入场工人和变换工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之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每周进行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活动,并要有具体记录,班前班后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平面,临时使用的水电管线架设,在布置合理的基础上,应避免与临时道路交叉,严禁将临时管线架设在脚手架上。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秩序,严格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安置、设置和堆放材料。

5、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临时施工用电安装三相五线制,统一工作接地,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保。

6、认真抓紧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教育,未经教育的一律不准上岗操作,对于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知识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擅自安排上岗作业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确实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①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②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③高处作业时不得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可开动使用。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严禁使用和玩弄机械设备。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

8、所有人货两用梯,中小型机械、脚手架、塔吊等机械设备必须经劳动部门和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使用。塔机、人货两用梯及建筑物均须安装随楼层上升的避雷接地装置。

9、塔吊必须有"三保险、五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得在运转中维修保养,严禁超载运行,起吊物品时应采用集装箱或成捆吊装,包括钢模、扣件、回形卡、钢筋等。防止跌落伤人,不得单点吊装。

10、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书,否则不准上岗操作,同时必须做到定机定人责任操作制度。

11、外墙脚手架采用挑架,具体搭设方案见脚手架设计方案。

12、现场的"四口""五临边"必须搭设防护栏杆,挂设安全网、并经常由专职安全人员检查,防止出现安全方面空白点。

13、针对工程特点及工作环境,加强门卫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

14、现场的供电电缆必须严格执行电线敷设方案,严禁乱拉电线,现场使用电线必须架空,不得随意乱拖。

15、变电间,易燃品仓库应单独设置,使用材料是非燃性的。

16、临时木工间,油漆间等应配置消防器材,按30M2/2只配置,现场消防器材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按规定期限调换药剂,在现场醒目的位置上设置防火标志、宣传牌等,主楼内灭火装置采用随主体结构上升的高压水泵消防水管,配合灭火器防火。

17、选好库区、料场位置,仓库门窗要坚固、严密,门锁插销要齐全。料工离库上锁,库房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18、仓库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办事认真,收发料具时要坚持认真登记、清点等制度。

19、库房电源控制必须设在外面,下班后断电,安装库门要一律往外开。

20、贵重器材和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借用、交接手续。

21、变、配电室、冷冻机房、锅炉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等,设备安装就位前,应安装好门窗,必须设警卫人员看管,加强防范工作避免造成损坏丢失。

22、班组工具、量具要有专人负责,下班后要锁入工具箱内,不要随便乱放。工具房门窗要牢固,防止工具丢失。

23、自觉遵守现场出入制度,出入现场主动出示证件。

24、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消防工作要作到五同时:同计划、同检查、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应要建立施工现场临时义务消防组织。专职消防人员要时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25、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制度,主动接受土建消防人员的检查,电气焊用火前应先办理用火手续,并设专人看火,看火人员应备有足够的消防用具。同时电焊工要经常检查电气焊工具是否漏气、漏电,以防易燃易

爆等不安全因素的产生。遇五级风以上时,禁止使用明火作业。

26、施工中如消防管道、设备、设施和其他工程发生冲突,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更改,应及时报请上级和设计单位,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27、生活设施集体宿舍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灯和其它电器设备,现场建立消防制度和义务消防队,执行24h的消防值班制。对易燃材料要集中管理,并设有明显标志,严禁在消防栓周围堆放设备材料,以确保消防设备道路的畅通。各施工小组工具房、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材料。

28、冬季严禁用电炉取暖。

29、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现场消防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30、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详见前面:主要技术措施及施工要点。

31、严禁赤脚,穿高跟鞋进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冒的鞋子及拖鞋,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二)、电梯井安全防护措施

1、井道内搭设脚手架搭设规定,脚手架应与井道四周的墙面拧紧,保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2、脚手架不能随施工进度同时搭设的,井道必须张设安全网,防护安全网应从底层搭设,往上每隔3-4层的平楼层均应固定张设安全网,张设时应严格按新要求进行,安全网和其支设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要求,张设安全网的各联结点均应牢固安全,可靠。每四层设一道隔离层(见附图)。

3、井道在楼层面如尚未砌筑,敞开无围护时应按局标准管理要求加设双道围栏,并井道口大小安装钢筋制作的铁栅门(见附图)

4、电梯井口,门口都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一定要安全可靠。如在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要征得工地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同意,采取临时防护设施,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后,方可离开操作岗位。

5、在井道内塔设完成脚手架或安全网,井口外口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由工地管理人员会同安全员和施工班组负责人共同验收,若合格,在上岗记录上签字同意后,工地方能安排人员在井道入其周围施工作业。

6、井道里张设和拆除安全网及搭设脚手架,清除安全网和脚手架上的建筑垃圾均由持合格上岗证的架子工进行施工,施工前工地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施工中应对交底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重点应包括: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滑鞋,安全帽的穿戴,挂点是否安全正确,针对性的措施是否落实,操作顺序是否可行等。

7、井道脚手架上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砌筑时同时堆砖不得多于两步。用于粉刷或墙面清理脚手架同时操作不得多于三步。脚手架上建筑材料,杂物必须随做随清,井道内有人员操作(包括搭拆设施、砌筑、粉刷、清理垃圾等)应封门,各施工层的井道通道应设警戒标志。

8、井道内各施工段不得倾倒垃圾杂物,若需要利用井道作倒垃圾或施工中作其它之用,应按专门方案实施,严禁井道内无围护,引流管道的情况下乱倒垃圾,底面垃圾堆积不得超过半层,水泥浆须引流至建筑物外的沉淀池内。

9、井道内安全网内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理,清理顺序从上到下清除到楼面,由专门设置的施工垃圾井架和运输设备运到地面。安全网的拆除,应待安装电梯搭到安全高度时方可拆除。

(三)、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要载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3、遇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起重。

4、没有安全措施,禁止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

篇5:住宅装饰消防设施保护:安全技术交底

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补充交底内容: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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