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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大学住宅区文明公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大学住宅区文明公约

为共同维护好学校区域内的住房、配套设施及公共场地,建设安静、整洁、安全、优美的居住环境,保持*大学住宅区特色,根据国家《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请住户自觉遵守以下条例,共建住宅楼整洁文明的生活居住环境。

一、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乱写、乱刻、乱画、乱涂、乱贴,保持住宅楼周围环境整洁。

二、不高空抛物,不将垃圾、剩饭、茶渍倒入厕所、水池等管道内,确保各种管道畅通。

三、爱护并正确、文明地使用消防、照明、给排水、电梯、供电、供水、通信、监控等各类共用设施。不随意开启和损坏楼内公共设施和消防设施。

四、不在公共楼梯间、通道、楼顶屋面、配电间、平台等处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五、不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带进住宅楼内。

六、按市政府相关规定饲养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在住宅区饲养家畜、家禽。

七、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吵闹;不乱停车辆,不鸣按喇叭,不播放大功率音响;中午和晚间不得进行装修施工,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八、不在住宅区燃放烟花爆竹,燃烧废纸及废弃物。

九、出门做好五件事,关好门、窗、水、电、气。

十、不占用公共设施和资源,不乱搭乱建,不违规改变住房用途从事经营活动。

十一、违反以上公约,愿意接受相应处罚或赔偿。

常用电话:

日常维修:6***

学校保卫处:A校区6**0,B校区65**0,C校区65**0

物业服务监督电话:6**6

社区工作办公室电话:65**8

*大学社区工作办公室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2:创优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小区创优文件

――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为了将*小区建设成为长沙市精神文明的典范,使业户享受到优美、高雅、文明的工作环境,敬请业户遵守如下公约:

1.文明管理、平等相待、共同发展;

2.养成良好习惯,讲文明、礼貌,发扬中华民族的美德;

3.热心小区的公益活动,促进小区文化活动的开展;

4.为小区的发展和建设献计献策;

5.爱护小区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卫生;

6.不在小区内聚众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7.关心国家大事,响应国家号召,保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篇3:Z家园社区文明养犬公约

金紫荆家园社区文明养犬公约

为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规范社区内养犬行为,构建和谐社区,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公约。

一、养犬人应按时为犬只做好免疫,不得饲养攻击性强的烈性犬。

二、养犬人应到金紫荆家园社区报备,养犬人变更后应当及时到社区登记,并接受本小区内全体居民的监督。

三、养犬人携犬只外出须拴犬链(绳),链(绳)不得超过1.5米,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溜犬过程中不得影响公共场所卫生,社区在一些居民遛狗集中的场所已经安装犬类公厕,遛狗的居民应使用厕所里的工具自行处理所养犬只的排泄物,使用完后工具应该放回原处;

四、养犬人应妥善处理因犬只饲养带来的环境污染、噪音污染,保障相邻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并做好犬只的清洁卫生和寄生虫的防治工作。

五、养犬人应善待犬只,为犬只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不虐待、不遗弃;

六、养犬人应当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发现犬只患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的,养犬人应在12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卫生防疫、动物防疫机构报告。

七、因养犬所致的相关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社区进行调解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养犬人因管理不善而引发犬只伤害他人时,养犬人应当积极予以处理,主动承担责任。

金紫荆家园社区

篇4:新城业主精神文明公约

新星城业主精神文明公约

为搞好新星城的精神文明建设,给广大业主提供一个文明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约,敬请遵守:

一、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新星城的各项管理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居民。

二、讲究文明礼貌,加强道德修养,言谈举止要文雅得体,要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三、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住户邻里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共享和睦。

四、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

五、爱护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果壳、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从窗口、阳台向下抛物和乱到污水。

六、不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不占用公共场所乱搭、乱建,填塞通道,不在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乱贴及乱挂广告牌、指路牌等,保持建筑物原样。

七、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设施,共同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八、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自觉维护居住区的公共秩序,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不损人利己,不见利忘义。

九、积极参加社区各种文体活动,提高科学文化和生活质量。

篇5:万园物业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万园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为了保持小区楼宇的完好美好,让住户能够享受幽静、宁静、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共同建设精神文明住宅小区,特制定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如下:

⒈自觉遵守南油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住户守则》。

⒉爱护公共设施和室内各种设施,如需装修室内,先向管理处申报,审批后再施工,并及时清理干净建筑垃圾。

⒊注意保持公共环境清洁卫生,爱护花草树木和小区公园景物设施。

⒋定期开展文娱体育竞赛活动,促进居民之间友谊,密切关系,增进团结。

⒌自觉遵守深圳市城管办的有关规定、治安管理条例,严格遵守特区内户口管理规定。

⒍办好商业服务网点和居民娱乐室等,积极参加小区管理处组织的各项活动。

⒎开办小区宣传栏,及时报道国内外重大事件和宣传有关安全、保健、业主权益等方面知识。

⒏交流意见,密切关系,增进友谊,商讨共创精神文明小区有关事项。

以上公约,敬请合作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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