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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一、社区党组织负责社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登记工作,建立在职党员名册,掌握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点等基本情况。

二、组织社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活动。

三、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进行记录,认真收集社区居民意见,并结合掌握情况,每年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一次反馈沟通。

四、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在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等涉及考察工作时,要听取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将党员八小时以外在社区的表现,作为重新依据。

篇2: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的所有在职党员都要持师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在职党员社区登记卡(分主卡和回执两栏),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登记。

2、社区党组织将报到登记卡填好后,将主卡留存。主卡记载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和职业特长、联系方式、服务意愿等情况。

3、回执由社区党组织签字盖章后交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便于其所在党组织掌握报到情况。

篇3: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反馈制度范文

一、社区党组织要本着对组织和党员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

二、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收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工作、生活和做贡献的情况,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并结合掌握的情况,在街道党委的监督下,以书面形式每半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如实进行反馈。

三、社区党组织如遇重要情况或发现在职党员在社区中有突出表现或不发挥作用等情况,可随时进行反馈。

四、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反馈材料,不宜由在职党员个人携带的,由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直接联系。

五、在职党员是单位主要领导的,其社区表现情况,由社区党组织向在职党员上级党组织反馈。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六、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沟通、协商后,如实向本人反馈。本人也应在年度单位党组织生活会上主动汇报社区建设的表现情况。单位党组织可视其具体情况给予表彰或批评教育。

篇4: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制度范例

(1)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参加社区活动联系卡。

(2)在职党员要持联系卡到所居住社区党组织登记,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及其它活动。

(3)在职党员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4)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

(5)社区党组织要把住区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服务的情况做好记载,每季度填写一次活动卡。

(6)年末社区党组织要对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填写反馈卡,并反映给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

(7)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的表现,作为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依据。

篇5:政法干部学校在职教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近年来,我校教职工在职学历教育发展迅速,教职工的文化结构和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着工学矛盾突出,费用报销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及范围

适用对象: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适用范围:各种脱产、半脱产或函授学历教育。

在职学历教育的原则

坚持积极鼓励,向高学历发展的原则,多出人才,快出人才。

三、凡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层次学历教育的人员,必须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报考的审批程序

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交学校政治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查,报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批准。未经审批的,不得报销费用,不得安排学习时间。

五、费用

学习费用采取个人承担与单位补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具体办法:

(一)报名费、书费、学杂费、面试和考试期间的交通费个人自理。

(二)学费:大专: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0%;本科: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研究生:单位全部承担,博士研究生并报销往返车船费。

参加学历教育,只能享受一次报销学费。

经审核同意聘用的人员,在本校工作满二年以上,经批准参加大专或本科学历教育,参照正式工待遇执行。

单位承担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取得毕业证后,凭发票按财务管理规定再审核报销。

六、考试复习及面授时间安排

入学考试前、面授学习、期末考试前,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安排一定的复习时间。

已被录取的,参加考试、学习的时间按在岗对待。

超过2个月以上的脱产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享受岗位津贴。

七、其他要求

凡享受了上述学习待遇的人员,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具体规定为:

参加专科学习的,毕业后在本校最低工作3年。

参加本科学习的,毕业后在本校最低工作5年。

参加研究生学习的,毕业后在本校最低工作8年。

在要求工作的年限内申请调离或辞职,应退还学校已报销的教育培训费用,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按1.5倍标准退还。

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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