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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审核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一、通用

1.使用单位组织制定并落实设备检维修规划和年度检维修计划。

2.设备设施检维修方案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设备设施隔离和标识等内容,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

4.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超过使用年限且未经过技术性能鉴定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5.设备日常检查记录齐全,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施工设备组织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6.租赁设备手续齐备、合法。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前查验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检验文件等设备档案。

7.应组织识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危险点,并制定应对措施。

8.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无安全隐患;防护罩、盖板、梯子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完备可靠。

9.施工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对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

二、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有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符合要求,作业前进行检查。

2.金属结构件和轨道,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连接焊缝无明显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处无松动。

3.滑轮转动灵活,其防护罩完好;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的直径匹配。

4.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设置有效的防脱钩装置。

5.制动器、限制器等安全防护装置满足要求。

6.电气PE线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应符合接地相关规定。防爆器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元件、照明器材等符合防爆要求。

7.购置吊具与索具是具备安全认可资质厂家的合格产品;吊具与索具定置摆放,且有明显的载荷标识。

8.起重机械的明显部位标注额定起重量、检验合格证和设备编号等标识。危险部位标志齐全、清晰,并符合GB2894的规定。

9.运动部件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0.司机室确保视野清晰,并配有灭火器和绝缘地板,各操作装置标识完好、醒目;司机室的固定连接牢固可靠。

三、吊篮

1.装、拆除高处作业吊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的支撑悬挂机构经设计计算,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吊篮安装完毕,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3.班前、班后对吊篮进行检查。

4.吊篮安装、使用及拆除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文字记录。

5吊篮安装防坠安全锁,并灵敏有效;防坠安全锁不应超过标定期限。

6.吊篮应设置为作业人员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和安全锁扣,安全绳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

7.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并应保证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8.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符合要求;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吊篮设置顶部防护板。

9.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

10.配重块固定可靠,重量符合设计规定;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替代物。

11.悬挂机构的安装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12.钢丝绳不应存断丝、断股、松股、锈蚀、硬弯。

13.安全钢丝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钢丝绳一致。

14.电焊作业时应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

15.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吊篮升降。

16.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17.禁止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

18.吊篮作业严禁超出设计载荷。

四、土石方机械、木工机械、风动工具

1.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2.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液压系统有效;

3.各操纵和制动踏板的行程,轮胎气压等符合要求。

4.土石方机械需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定期检查。

5.机械操作人员应穿紧口衣裤装束紧长发,不得系领带和戴手套。

6.木工机械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除、机械电气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木工7.机械只准使用单向开关,不准使用倒顺双向开关。

8.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

9.各种刀具破损程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10.木工机械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各部件连接紧固。

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1.风动工具各种防松脱装置应完好、可靠。

12.工具主轴无明显变形弯曲,紧固螺母与主轴的旋合适中,无松动。

13.风动工具进风接头、过渡接头完好、牢靠。气源软管与接头应连接可靠,不得松动漏气。

14.供气管路应完好,如有磨损老化、腐蚀等缺陷及局部漏气、鼓起现象应立即拆除。

15.风动工具气动开关灵敏、可靠,能准确控制正反转和停止,关闭后不漏气。

16.压力表应定期校验。

五、运输机械、机床机械、手持电动工具

1.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车辆进场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记录。

2.入场车辆进行资格审查(验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及车况),并办理入场车辆证件;进入现场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3.定期组织(季检/月检)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4.根据运输机械的使用和检查情况,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一机一账)。

5.施工单位(车辆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原始资料;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6.各类安全装置齐全(尤其是联动装置与防护装置),严禁使用存在设计缺陷的机械。

7.施工单位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对机床机械进行检查。

8.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对机床机械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贴标。

9.施工单位(机床机械使用单位),建立机床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10.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11.手持电动工具上有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或检查合格标志。

12.外壳、手柄、电源线、保护接地线完好无损;电源插头完好无损、连接正确;电源开关动作正常、灵活、轻快、无缺损破裂;机械防护装置完好;电器保护装置良好。

六、施工升降机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灵敏可靠。

2.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灵敏可靠,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

3.对重钢丝绳应安装防松绳装置,并灵敏可靠。

4.吊笼的控制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

5.底架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缓冲器应符合规范要求。

6.SC型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一对以上安全钩。

7.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灵敏可靠。

8.应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灵敏可靠,上、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9.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应小于0.15m。

10.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应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

11.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灵敏可靠。

12.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灵敏可靠。

13.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防护围栏的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围栏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14.地面出入通道防护棚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15.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16.层门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17.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附墙架的设计应满足构件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18.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19.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20.对重钢丝绳绳数不得少于2根且应相互独立。

21.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2.钢丝绳的规格、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3.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4.对重重量、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25.对重除导向轮、滑靴外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

26.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7.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28.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29.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30.施工升降机作业前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七、混凝土机械

1.机械上的内燃机、电动机、空气压缩机以及电气、液压等装置正常。

2.固定式机械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使用木方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3.固定式搅拌机安装在牢固台座上;需长期固定时,埋置地脚螺栓;短期使用,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4.移动式搅拌机停放在平整坚实场地,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5.电动机和电气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6.混凝土泵各传动机构(离合器)、工作装置(倾装机构)、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7.混凝土泵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无障碍物;放下支腿后,机身水平稳定,轮胎契紧。

8.混凝土泵车就位地点平坦坚实、周围无障碍物,上空无高压输电线,不停放在斜坡上。

9.混凝土泵车作业前泵车满足要求;液压系统工作正常,管道无泄漏;搅拌斗内无杂物,料斗上保护格网完好并盖严;输送管路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10.插入式振捣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安全可靠。

11.插入式振捣器电缆线满足操作所需长度,电缆线上不堆压物品,通道处设置过路保护。

12.插入式振捣器软管无断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及时修复或更换。

13.插入式振捣器平直存放,不堆压软管;电动机有防潮措施。

14.施工单位(混凝土机械的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建立混凝土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

八、空气压缩机

1.压力表应指示灵敏、刻度清晰、铅封完整,表盘上应有最高工作压力警示线,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2.温度计应刻度清晰,安全阀应铅封完好,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3.液位计(油标)标识应清晰、准确,并设有最低、最高油位标记。

4.超压保护装置应正常有效;

5.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其安全距离应符合GB23821的相关规定;

6.螺杆式空压机的门、盖应确保运行时不得开启或拆卸;

7.活塞式空压机与储罐间的止回阀、冷却器、油水分离器、排空管应完好、有效。

8.配电柜、同步电机的屏护栅栏应齐全、可靠;

9.有高压控制的空压站,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高压用具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10.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积及安装方法符合接地的相关规定。

11.冷却塔风扇的防雷设施应可靠,并与PE线连接;

12.冷却水池四周防护栏应符合工业梯台的相关规定;

13.加压水泵联轴节应设有防护罩,电机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法符合接地相关规定。

九、焊接机械

1.每台焊机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或控制柜,并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2.固定使用的电源线应采取穿管敷设,一次侧、二次侧接线端子应设有安全罩或防护板屏护;电气线路、接头绝缘完好,无破损、无老化。

3.焊机所使用的输气、输油、输水管道无渗漏;

4.设备具有良好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电气安装规定,接地线应连接可靠;当采用焊接电缆供电时,一次线的接线长度应不超过5m,电源线不应在地面拖拽使用,跨越通道需采取防护措施。

5.二次回路宜直接与被焊工件直接连接或压接。二次回路接点应紧固,无电器裸露,接头宜采用电缆耦合器,且不超过3个。

6.禁止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设备可移动部位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二次回路线无破损。

7.夹持装置应确保夹紧焊条或工件,且有良好绝缘和隔热性能。

8.电焊钳或操作部件应与导线连接紧固、绝缘可靠,手柄隔热层完整,符合GB9448的要求;

9.电焊机与工件不能同时接地。

10.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狭窄场所、受限空间应采用强制通风;

11.工作区域应相对独立,宜设置防护围栏,并设有警示标识;

12.焊接作业场所应清洁,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

十、电动葫芦、手动葫芦、卷扬机

1.电动葫芦钢丝绳、吊钩、链条、限位器等完好,手动葫芦钢丝绳、吊钩、链条、传动装置及刹车装置良好。

2.电动葫芦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3.电动葫芦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4.电动葫芦露天作业时,设置防雨棚。

5.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超过1.5m高。电动葫芦作业区域要挂警示标志牌和操作规程。

6.卷扬机基座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防护棚。

7.卷扬机与地面固定,弹性联轴器牢固。

8.卷扬机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地接零合格。

9.卷扬机制动装置合格和钢丝绳排列整齐。

10.卷扬机传动部分设防护罩。

11.卷扬机钢丝绳与卷筒连接牢固,通过道路时,设过路保护装置。

十一、变压器、配电箱、电源盘

1.变压器、配电箱、电源盘执行GB50194,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配电间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用具、警告标志齐全。

3.变压器地面安装应设在不低于0.3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不小于1m,35KV不小于1.2m,并有警示标志。

4.箱式变压器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系统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连接。施工单位(变电站安装单位)在箱式变压器安装完毕或检修后,投入运行前对其内部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电气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配电箱制作要统一,做到有贴标,有编号。电箱制作要内外油漆,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配电箱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箱内电气装置齐全可靠。配电箱张贴警示标志,维护人员信息。

十二、消防设施

1.灭火器材应有明显标识。

2.消火栓和消防水带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3.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水枪、水带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

4.室内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5.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使用的障碍物。

6.物品、生产设备的设置不得影响室内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7.室内消火栓应配有墙壁消防栓检查卡,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8.灭火器铅封完好,灭火器压力表指针不得在红色区域。

9.灭火器可见零件完整,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软管无龟裂,喷嘴无损坏。

10.灭火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11.消防设施统一规划、布置。

12.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满足规范要求。

13.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在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14.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套。

15.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

16.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

17.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十三、气瓶

1.瓶体漆色、色环、检验日期、字样应清晰,合格证完整。

2.瓶体外观应无缺陷,无机械性损伤,无严重腐蚀,灼痕。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瓶帽、瓶阀、防震圈、爆破片、易熔合金塞等安全附件应齐全、完好。有定期检定要求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3.气瓶减压器的压力表应定期校验,乙炔和丙烷气瓶工作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

气瓶储存应符合要求。

4.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应分开存放,有明显标识,并设置有效的防倾倒措施,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

5.气瓶放置应整齐,佩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6.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7.溶剂气体气瓶不允许卧放使用;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8.气瓶内气体不得耗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小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不同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10m以外。

9.夏季使用气瓶应防止暴晒;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焊;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十四、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1.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应严密、连续。

3.临边防护设施应达到定型化、工具化。

4.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应采取防护措施。

5.洞口、通道口防护措施、设施应铺设严密,符合规范要求。

6.洞口防护设施应达到定型化、工具化。

7.电梯井内应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8.通道口防护棚两侧应设置封闭措施。

9.通道口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10.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11.通道口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2.人员通道和施工通道畅通,无障碍物,并有明显标识。

13.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或有厂家提供的合格证书。

14.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15.操作平台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16.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登高扶梯。

17.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8.物料平台应有相应的设计计算,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

19.物料平台支撑系统必须与建筑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20.物料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应在平台上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21.悬挑式钢平台应有相应的设计计算,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

2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结构上。

23.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要求两边各设置前后两道。

24.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上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2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26.使用前应对平台进行验收。

27.需要考虑防直击雷的部位主要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高大机械设备及钢脚手架、在建工程金属机构等高架设施。

28.防感应雷的部位应是现场变电所,配电室的进、出线处。

十五、危险化学品库

1.库房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门应向外开启。

2.库房与明火间距应大于30m。

3.电气线路不得跨越库房,平行间距应不小于电杆1.5倍。

4.物品存放应满足下列要求:危险化学品应按其特性分类、分区、分库、分架、分批次按规定存放,存放处及使用场所应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库房应采取高低窗的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6.门窗的玻璃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

7.应根据存放物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

8.库内设备、工艺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9.所使用的工具应满足防火防爆的要求。

10.应满足防雷要求。

11.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相关规定。

12.灭火器应定置存放,并在检验周期内。

13.灭火器存放点应设有编号、责任人。

14.库房外灭火的砂、铲、桶应齐全。

15.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并留有消防车可调头的回车道。

16.厂区消防栓保护范围内的水枪、水带、扳手等附件应配备齐全。

17.库房外应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设有储存物品的名称、特性、数量及灭火方法的标识牌。

18.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和包装容器应按规定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十六、放射源库

1.非放射源库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库储源室,工作人员进入必须登记,必须配戴剂量计及报警仪。

2.放射源库应设置两把锁,两人各管一锁的钥匙,开锁的时候要两人同时在场。

3.工作人员离开放射源库时,必须做到人走断电、断水、锁门、关窗,防止火灾和被盗。

4.放射源库内严禁烟火。

5.为防止放射源丢失、被盗,放射源库应装有安全报警系统。

6.为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放射源库装有剂量报警装置。进入源库后,应先打开剂量报警装置,离开放射源库时,关闭剂量报警装置。

7.放射源库管理人员要做到收支账目清楚,定期检查放射源,做到账物相符,如发现账物不符,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如遇放射源被盗丢失,应立即按规定上报。

8.所有出放射源库的物品,都必须测量并有记录。

9.库区要保持卫生清洁。

10.放射性废物要严格按放射性三废处置。

十七、射线探伤设备

1.射线探伤设备使用前应经过检验许可以及定期检测;

2.放射源的存储地点应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

3.操作室应与探伤室分开并避开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探伤室屏蔽墙外30cm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大于2.5μGy/h。

4.探伤室门的防护性能应与同侧墙壁防护性能相同。

5.探伤室一般不设观察窗,如需设置时,应避开有用线束的照射方向,并应具有与同侧墙相同的屏蔽防护能力。

6.场所外应设电离辐射标识。

7.各种报警、信号、通讯及警示标志应完好、灵敏、准确、及时。

8.照射室的闭锁或门机联锁装置应可靠。

9.探伤室应安装门-机联锁安全装置,保证在门关闭后才能进行射线探伤作业。

10.探伤室出入口应设置工作状态显示灯。应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表。

11.*射线管头标志清晰,制造厂名称或商标、型号及顺序编号、*射线管的额定管电压、电流、焦点位置、出厂日期。

12.控制台应设置有高压接通时的外部报警或指示装置。控制台或*射线管头组装体上应设置探伤室联锁接口,并设有钥匙开关。

13.被检测物应放置牢固,移动式或携带式*射线装置,控制器与*射线管头或高压发生器的连接电缆不得短于20m,并应将作业时被检物体周围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的范围内划定为控制区,工作人员应在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所有人员严禁进入控制区内。且不影响探伤设备的运行、操作。

14.箱(柜、板)内接地线与N线应从主干接地系统和N排(线)分别引入或引出,N线端子排应对地绝缘;金属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接地线做可靠连接。

15.接地线和N线应压实,不得有松脱、损伤现象。

16.N线与接地线应标识正确、明晰。

十八、其他机械

1.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常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清洁、保养、维修机械或电气装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等机械停稳后再进行操作。

3.严禁带电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检修。

4.机房及机械周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6.新机械、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应按标准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应符合建筑机械磨合期的使用要求。

篇2:S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排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教体局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我校于3月16日-17日对各校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我校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排查工作,专门研究了学校的安全工作形势和自查工作的落实,成立了学校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班主任为组员,负责各校设施设备安全具体工作。

学校建立了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以班级安全管理为中心,以学校职能部门为主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工作网络,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对各学校设施设备安全工作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治理、排查,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完善制度,明确要求

学校完善了《刘集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师生取暖、照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项规章制度一定落实到位。

三、抓住重点,全面排查

1、根据我校实际,我们确定了以学校设施(电器)、取暖设施、照明设施为此次检查的重点。自查领导小组对电源安放位置、电器开关的安全性能、锅炉的使用情况做了认真检查;与教师谈话,了解班级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学生的安全意识与安全常识到位情况,专长人负责监管学生课间活动。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电线、插座等用电设施,由管电的老师组织老师及时更换;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用电意识,提高师生的安全用电能力。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安全用电意识。各楼梯通道都粘贴了安全标语,提醒学生。而且放学后,都有值日老师查看监督。

四、指出问题,及时整改

经过排查,各校的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1、好的方面:

(1)设施设备基本上不存在安全隐患;

(2)学校、班级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师生的安全意识较强;

(3)学生上下学能够按要求自觉排队;

(4)师生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无违反规定现象;

2、不足之处:

(1)个别教师的墙壁开关有损坏,虽然不严重,但存在着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灭火器材缺乏维护保养,灭火器材的安放不够规范,教师对灭火器材的使用不够熟练、规范;

(3)需要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护自救、逃生能力;

我校将以此次设施设备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校园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夏邑县北岭镇刘集小学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篇3:风电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检查要点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规范河北省风电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工作,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保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实施,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现场检查重点)风电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工作的重点是,可造成人身伤害的危害因素;可造成对正常生产运行有重大影响的关键设备毁损的危险有害因素;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明确规定的安全设备设施。

第三条(现场检查方法)在进行风电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现场验收检查时,主要采用以下方法:

1.询问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掌握等情况;

2.查阅有关安全的文件、资料;

3.查看安全设施、设备的外观、运行情况;

4.抽查测试安全设施功能;

5.检查从业人员安全器材、用具的操作情况。

第四条(现场检查主要内容)风电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的设置及使用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证明材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5.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6.安全资金的投入情况;

7.其它需要验收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建设单位文件资料)风电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准备以下文件、资料备查:

1.风电场事故应急预案(含应急预案演练、备案记录);

2.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

3.安全专项投资及其使用情况说明;

4.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原件;

5.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从业许可证明、新技术鉴定证明;

6.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7.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及审查意见,附安全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或备案通知书;

8.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

9.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意见;

11.参建单位验收自检报告和建设运行自检报告;

10.其他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的审批文件、各阶段验收报告、合同文件及图纸、技术设计文件等。

第六条(检查单元划分)风电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可按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线路、建筑、交通、安全管理六大单元进行划分,逐单元验收。

第七条(风力发电机组检查要点)风力发电机组单元检查要点如下:

1.风力发电机基础、风力发电机组安装、风力发电机监控系统、塔架、电缆、风力发电机组变压器、防雷接地网的安装、预防性试验和交接验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发现的缺陷已消除;

2.风力发电机组运动部件有安全可靠地防护装置;

3.有足够的、便于检测和维护的操作空间;

4.高空作业时,有挂安全带可靠地点;

5.攀爬塔架爬梯防坠装置可靠且经过检验;

6.维护叶轮、偏航机构或其他运动机构时,有可靠地制动保护;

7.安全防护隔离装置全齐;风机所有平台窗口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8.通道、平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9.扶手、固定点可靠;

10.照明灯具完好,照度良好;

11.风电机内应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12.防风挂钩、门、锁、灯、安全开关等符合相关要求;

13.电气系统防触电措施有效;

14.有逃离机舱的备用应急措施,并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15.风机舱内应设置配备急救箱;

16.风机舱内工作时,应携带对讲机等通信设备;

17.电缆外露部分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8.机舱、塔内控制柜、电缆等接地应牢固可靠;

19.箱式变压器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无渗油,照明良好,标志齐全;

20.风力发电机变压器的表计显示完好准确,熔丝保护、防爆装置和信号装置等部件应完好、可靠;

21.箱式变电站必须有门锁;

22.风力发电机组使用普通变压器,机组距离场内架空线路和变压器要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23.箱式变压器组距离风力发电机组不小于10m;

24.普通变压器组周围应设安全围栏和警示牌,防止人员误入带电区域;

25.接地网连接处焊接牢靠、接地网引出处应符合要求,且标志明显;

26.接地网接地电阻应符合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

27.风电机组在运行中有无异常响声、叶片运行状态、调向系统动作是否正常,电缆有无纹缠情况;

28.风电机组各部分无渗油现象。

29.螺母拧紧后,螺栓头应露出2个至3个螺距,其支承面应与被紧固零件贴合,并以黄色油漆标示。

30.风机基础混凝土无有害结构裂缝;

31.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2.风机基础相对沉降量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规定,累计沉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3.风机基础环安装水平度偏差符合设计厂家要求;

34.塔筒内爬梯应安装牢靠、速查安全滑轨顺直无错口;

35.塔筒各段跨接接地连线应接触良好;

36.变桨系统动作应正确,备用电源工作可靠;

37.风电机组场界噪声符合当地环保指标要求;

38.风机的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39.风力发电机组与场内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要满足风机维护时,工作人员从机舱放下的吊装绳索,在风力或其他外力作用荡起后的安全距离。

第八条(升压站检查要点)升压站单元检查要点如下:

1.主变压器、高低压电器、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母线装置、电缆、低压配电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安装、预防性试验和交接验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发现的缺陷已消除。

2.主变压器、开关、刀闸、互感器、控制箱、端子箱、母线、建筑物标志牌齐全;

3.禁止攀登的构架爬梯设防护门,加锁并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志牌;

4.室外GIS周围装设全封闭固定围栏,并在围栏入口醒目位置装设“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标示牌,“止步?高压危险”警告标示牌,“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和“注意防尘、防潮”文字标志牌;

5.主变压器事故排油设施完好,消防设施完善;

6.手车开关柜机械闭锁等防止误操作的“五防装置”齐全可靠;

7.设备柜架和基础接地或接零可靠;

8.盘、柜及电缆管道封堵完好,有防积水、防结冰、防潮、防雷措施;

9.电缆沟无杂物,盖板齐全,照明、通风、排水设施、防火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10.接地网外露部分的连接应可靠,接地线规格正确,防腐层应完好,标志齐全明显;

11.避雷针(罩)的安装位置及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2.高压电器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常,辅助开关动作应正确可靠;

13.高压电器的围栏、罩壳、基础、支架、爬梯、检修平台等应可靠接地;

14.电气装置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接地的电气装置;

15.高压设备及架构应有两根与不同地点的主接地网连接,接地引线均应符合热稳定、机械强度和电气连接的要求,接地连接处应便于检查测试;

16.设备及系统保护定值整定结果应符合要求;

17.充油高压电器绝缘油必须耐压试验合格。

第九条(场内电力线路检查要点)场内电力线路单元检查要点如下:

1.场内电力线路安装、预防性试验和交接验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发现的缺陷已消除;

2.电力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外部无损坏,标志应齐全、正确、清晰;

3.电杆组立、拉线制作与安装、导线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对建筑物接近距离及交叉跨越距离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架空线沿线障碍应已清除;

5.电缆沟应无杂物,盖板齐全,照明、通风、排水系统、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6.接地良好,接地线规格正确,连接可靠,防腐层完好,标志齐全明显;

7.在冰冻、雷电严重的地区,有防冰冻、防雷击的安全保护设施;

8.杆塔基础和拉线基础完好,无雨水冲刷和外力人为损坏造成的基础破坏或掏空等倒杆倒塔缺陷;

10.在交通道路边的杆塔上涂醒目的反光漆,加装防撞的防护措施;

11.高压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电气连接可靠,方便测量;

12.直埋电缆的敷设在直线段每隔50-100m、电缆接头、转弯、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识或标桩。

第十条(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检查要点)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单元检查要点如下:

1.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建设、验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使用情况良好,发现的缺陷已消除;

2.建筑、主变压器基础牢固,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屋面隔热、防水层符合要求,层顶无渗漏现象;

4.墙面砌体无雨水渗漏现象;

5.开关柜室防火门符合安全要求;

6.电缆沟、楼地面与场地无积水现象;

7.室内外给排水系统良好;

8.接地网外露连接体及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9.升压站入口醒目位置装设“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和“必须戴安全帽”标示牌;

10.升压站通道入口装设限制高度标志牌;

11.升压站围栏或围墙四周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相邻标志牌间隔不超过30m;

12.装有SF6开关的室内配电室和GIS室,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并在入口装设“注意通风”标志牌和安全须知文字标志牌;

13.GIS室配备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4.室内配电室长度大于7m设2个及以上出口;

15.室内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启,并选用室内开门不用钥匙的自动门锁;

16.配电室出入口加装防小动物板;

17.配电室可开启的窗户安装网栅;

18.配电室备用间隔用盖板盖住;

19.配电室通风孔、穿墙孔洞、百叶窗安装网栅;

20.室内变电站应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

21.电缆出入口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通过的孔洞;

22.变电站室内应安装事故通风装置,通风机应在室外进行启、停操作;

23.变压器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配电装置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当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他房间时,该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由不燃材料制作的双向弹簧门;

24.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应能满足全部用水量,吸水管上应装设检修用阀门;

25.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应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

26.主控通信楼(室)及屋内配电装置建筑,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楼层的第二出口可设在通向有固定楼梯的室外平台处;

27.建筑面积超过250m2的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电缆夹层,其疏散出口不宜少于两个,楼层的第二个出口可设在固定楼梯的室外平台处,当配电装置室的长度超过60m时,应增设一个中间疏散出口;

28.对有人值班变电所、主控制室、继电器室、屋内配电装置室、所用配电屏室、蓄电池室、通信机房、消防设备室、主要屋内通道、楼梯出口,应装设事故应急照明。事故应急照明宜兼做正常照明用。当交流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切换到蓄电池电源;

29.采用非密封蓄电池的室内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电器,开关、熔断器和插座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应装在蓄电池室外;

30.防酸隔爆蓄电池室的通风机与电动机应为防腐防爆型。通风机的吸风口应靠近顶棚以排除氢气。防酸隔爆蓄电池室不应采用明火采暖。采用电采暖时应采用防爆型。

第十一条(场内交通工程检查要点)交通工程单元检查要点如下:

1.场内交通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模拟试通车检查涵洞、桥梁、路基、路面、转弯半径符合风力发电设备运输要求;

2.场内道路的平纵断面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经常保持路面平整、路基稳固、边坡整齐、排水良好;

3.跨越场内道路上空的建(构)筑物(含桥梁、隧道、管线等)距路面的最小净高,应按行驶车辆的最大高度或车辆装载货物后的最大高度另加0.5~1m的安全间距采用,并不宜于小5m。跨越场内道路上空的建(构)筑物(含桥梁、隧道等)以及管线,应增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

4.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路基护栏、桥梁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

5.场内道路应设置交通标志,其设置、位置、形式、尺寸、图案和颜色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6.场内道路在急弯、陡坡、视线不良等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标志、柱式(墙式)护栏、分道墙(桩)、分道行驶路面标线、反光镜等安全设施;在桥头引道、高路堤、地形险峻等路段,应设置标志和护栏;在道路交叉口,应根据需要设置标志、栏杆;在严重积雪路段、漫水桥、过水路面,应设置标杆。

7.场内道路,在急弯、陡坡、高路堤、地形险峻等路段,亦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设置挡车堆(但不得妨碍视线)、阻车堤、反坡安全线等安全设施。

8.现场工作车辆应配备急救箱。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检查要点)安全管理单元检查要点如下:

1.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2.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资格证件;

3.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设备缺陷管理;

4.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

5.安全卫生附属设施使用情况;

6.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如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票管理、工作票管理、特种作业容易安全管理、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安全工器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应急管理、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文明生产奖惩管理、安全例会工作、安全检查管理、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临时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事故调查管理、消防管理、维护检修管理等。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

7.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应该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的紧急事件包括:结冰;闪电和暴雨;台风;地震;沙尘暴;火灾,洪水;过速;刹车失灵;叶轮不平衡;紧固件松动;润滑失效;拉索松动或断裂;寒冷天气机组启动;其他零件故障。

8.安全设施竣工建设运行自检报告;

9.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投资执行情况。

篇4: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范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证安全设施、装置,各种设备能随时发挥作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永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订立本制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范围

生产中的工艺指标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安全阀、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灭火装置以及事故照明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环保设备等均属于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

生产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

二、?管理分工

1.由安环部分工管理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和防护器具;

2.分工原则:

2.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管理员管理;

2.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电工负责管理;

2.3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专管员管理。

2.4由专职安全员随时巡查,确保安全设施具有完好性能。

三、维修与检验

3.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3.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3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3.4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四、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4.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读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2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4.3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进行定期维护,随时检查保证具有充分的灵敏性能。个体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并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1.1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2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3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1.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2.其他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a)?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b)?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c)?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其主要职责为: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及技术状况,安排具备特种设备专业技术知识、懂得管理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从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建立特种设备档案,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2.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等,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3.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及自身结构特点,不得使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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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全管理宗旨

保证各种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最佳的安全生产物质基础,让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使设备综合效

二、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总全面负责。

2.分管副总的职责是:

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以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并监督实施;

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

2.4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2.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4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

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公司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总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4.3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4.4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设备常年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状态;

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4.6会同财务部编制设备台帐,加强设备台帐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盘点、核实,确保帐面清晰、帐物相符;

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4.9完成总经理交办的设备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设备的购置与入帐

1.根据本公司生产需要,由车间或设备管理员提出设备更新和添置要求。

2.设备科或设备员根据车间的要求进行考察,综合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提出购置计划,报分管副总审核。

3.审核后的设备增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4.由总经理主持与设备供应商签定设备购买合同。

5.设备进厂后,由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的外观,检查备附件是否齐全,随机技术文件是否完整。

6.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按规定分类编号入帐。

四、设备的安装、试车和投产

1.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1了解设备的重量,体积(高度、宽度、长度),吊卸就位的条件,并确定其运输路线;

1.2了解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选用符合规定的安装场地,对于有恒温、恒湿等特殊环境要求的设备,应严格按设备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进行;

1.3准备安装时所需的物资器材、工具、测量仪器、润滑材料等;

2.设备的安装

2.1设备平面布置图由车间、技术科和设备科共同提出,报分管副总审批。

2.2设备安装必须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

2.3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规定的要求建造。

2.4设备装牢在基础上之后,应将所有污物、水迹、铁屑、防锈油清除干净,所有在安装时进行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但设备上的密封、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件,不准拆卸清洗。

2.5设备零部件以清洗装配好之后,应将所有的润滑部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然后用手转动各运动的零部件,要求轻松灵活,没有阻碍、震动和运动方向错误等反常现象。对于某些大型设备,人力无法搬动时,可使用适当的工具,但应缓慢及谨慎地进行。

2.6电气部分的安装,要求安全、准确、可靠。

3.试车

试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注意以下几点:

3.1在设备机械部分试运转前,其电气部分(包括电机、示警及信号装置),应先行试运转。电机试运转前,先不要挂上皮带,待接上电源确定电机旋转方向正确后,再挂上皮带,并适当张紧。

3.2设备在试车前应装好防护装置,清理设备上不必要的物件,确保安全。

3.3在设备润滑面上要多次涂油,各润滑点应保持足够的润滑油。

3.4试车时空转1小时,注意温升变化。试车应从部件开始到整机逐级运转。

3.5开始启动按钮时,应先点动数次,观察各部位动作无误后,方得正式运转,并由低速成逐渐增至高速。

3.6试运转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和检查修理。

3.7试车中润滑、液压系统和冷却或加热系统各管道畅通无阻,阀件和机构的动作正确、灵活、可靠、无漏油现象。

3.8试车结束后,断开动力源,消除压力和负荷,复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装精度,检查紧固部分,清理现场,整理试运转记录。

3.9对照设备出厂检验证书的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立即向制造厂反映,要求原制造厂派员协助排除不合格现象,并追究责任,赔偿损失。试车检验证书和记录应归入设备档案。

4.验收和交用投产

4.1移交生产的设备,由设备科在试车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车间和技术科作安装质量、几何精度检查、负荷试车等工作。

4.2符合要求后,填写设备交用验收单,经设备科和车间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3交接时,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要同时移交给操作人员。

4.4随机文件交接中产生的文件统一归入设备档案。

4.5新设备交付使用后3~6个月内,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作精度复查和调整。

五、设备的使用管理

1.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2.每台设备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或定人管理。

3.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当班运转记录。

六、设备的维修与定期检验

1.设备维修分日常维修和事故维修二级。

1.1日常维修的内容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和防腐,简称“十字”作业。

1.2事故维修指出现故障进行专业维修。

1.3日常维修由操作者进行;事故维修由专业人员或委托外单位进行。

2.事故维修应经过专人检验填写维修申请书,经分管总批准进行。

3.维修后的设备应由专业人员与操作者进行试车检验合格方能开车。

4.维修卡连同试车单一并存入该机档案。

七、设备的处理与报废

1.设备的处理与报废权限在总经理。

2.需要处理的设备应由设备科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并估计价值经由总经理批准进行。

3.需要报废的设备要提足折旧费,估计好残值,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财务进行资产销帐。

4.报废设备残骸应交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八、设备档案管理

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列入立档范围。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5: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要求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日常检查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户外广告设施的结构安全。发现有松动、锈蚀、油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清理、除锈、修复和重新涂装。

(二)户外广告设施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的安全。发现节点松动或焊缝有裂痕,应及时加固、修复和重新焊接。

(三)户外广告设施电路设备的安全。对各类亮化设施、照明灯具、供电线路、控制设备及其防雷、防漏电接地等装置进行检查,一旦出现损坏和异常,应立即修复。

(四)对户外广告设施整体形态进行维护,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二、任务分工

(一)各部室对所属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部室负责督促本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进行安全检查,并定期填写相关问题的书面情况上报公司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部室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详细的设施安全检查、检测、维护计划及应急情况处理预案,明确安全管理的负责任人。

(二)遇大风、大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各部室要即时安排责任人对所属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安全。

德宏州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元月十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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