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网漏电保护安全检查
(1)检漏继电器一定要与带跳闸线圈的自动馈电开关一起使用,不能在同一电网中使用两台或更多的检漏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的辅助接地线应是橡套电缆,其芯线总面积不小于10mm2。
(3)检漏继电器应水平安装在适当高度的支架上,并要求动作可靠,便于检查试验。
(4)值电工每天是否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是否有试验记录。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绝缘是否受潮或进水。
(6)电缆运行中是否受到机械或外力伤害、挤压、砍砸、过度弯曲而产生裂口。
(7)电缆与设备连接是否牢固,运行中是否有接头松动脱落或与外壳相连或发热烧毁绝缘现象。
(8)操作电气设备时,是否有弧光放电产生。
(9)电气设备与电缆因过负荷运行有无损坏或直接烧毁绝缘。
篇2:预防井下电气火灾安全检查
(1)检查高低压开关断流容量,校验高、低压开关设备及电缆的动稳定性及稳定性,校验整定系统中的继电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2)为了防止已着火的电缆脱离电源或火源后继续燃烧,必须采用合格的矿用阻燃橡套电缆。
(3)电缆不准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检查电缆悬挂要符合《规程》要求。
(4)开关因故障跳闸,不查明原因不许反复强行送电。
(5)高压电缆接线盒是否符合规定,接线盒处是否有可燃物。
(6)井下变压器应采用干式变压器或移动变电站,不要使用油浸式变压器。
(7)井下不准用灯光取暖,照明灯应悬挂,不准将照明灯放置在易燃物上。
(8)架线电机车运行时产生电弧,当架空线距木极太近或接触木棚时,高温电弧可能引燃木棚着火。
(9)检查变配电硐室是否备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机电硐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防火门。
收货部制度
篇3:井下电网过流短路保护安全检查
(1)电气设备额定电压与所在电网的额定电压是否相适应。
(2)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它的长时最大实际工作电流。
(3)电缆截面的选用是否符合设备容量的要求。
(4)高压开关的最大分断电流必须大于最大三相短路电流冲击值。
(5)电气设备安装前后测量其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使用中是否定期测试电气设备的绝缘。
(6)安装地点能束使用电气设备免遭碰撞、砸和淋水影响。
(7)电缆的敷设和连接是否遵守《规程》要示。
(8)各种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9)短路保护装置的可靠系数是否符合规定。
篇4:井下电缆安全检查要点
1.电缆选用的检查
(1)电缆实际敷设地点的水平差是否与电缆规定的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2)采区工作面电源电缆油浸纸绝缘是否达到要求。
(3)电缆是否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4)采用铝芯电缆的检查:
①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井下主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的电缆可采用铝芯,其他地点的电缆不得用铝芯电缆;
②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电缆;
③发现铝芯电缆的接线盒温度较高时,是否停电处理;
④接地线是否使用铝芯电缆。
(5)移动变电站是否采用监视型屏蔽橡胶电缆。
(6)低压动力电缆的检查.无论固定的还是移动的低压动力电缆,都应是矿用不延延燃橡胶电缆。
①11400v设备使用的电缆应用分相屏蔽的矿用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②对承受拉力的电缆是否采用采掘机用抗拉型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③采掘工作面中660V或380V电气设备是否使用带有分相屏蔽的橡胶绝缘屏蔽电缆;
④煤电钻是否使用专用的Ul型橡套电缆;
⑤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电缆是否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的橡胶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非固定敷设的,是否采用不延燃橡胶电缆;其中塑料电缆应有不延然性和遇高温或燃烧时不析出大量有毒气体。
(7)电缆截面的检查。
①高压动力电缆的截面是否按电源的经济电流密度、允许负荷电流、电力网路的允许电压损失进行选择,并按短路电流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流过电缆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是否满足过流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要求。
②低压动力电缆的截面是否按电缆的允许负荷电流、低压供电系统的允许电压损失进行选择,是否满足电动机启动时对启动电压的要求。流过电缆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是否清是王流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的要求。
③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使用的橡套电缆的截面积应不小于按机械强度规定的最小截面积。
2.电缆数设与悬挂的检查
(1)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等地点。
(2)敷设电缆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3)电缆是否悬挂,电缆挂钩、夹子、卡箍(立井和3扩以上斜井)是否齐全,悬挂的全高度和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悬挂高度是否影响运输,在矿车掉道时是否受撞击;坠落苏时,是否会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4)电缆是否遭受淋水、侵蚀,是否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回风管、水管同一侧敷设时,电缆是否在其上方。
(5)电话和信号的电缆是否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在井筒内受条件限制,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在巷道内,是否敷设在电力电缆上。
(6)高、低压电缆在巷道同侧敷设时,是否符合规定。
(7)电缆穿过墙壁时,是否用套管保护;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是否有标志牌,途、电压、编号等。
(8)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是否符合规定。
3.电缆连接胡检查
(l)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是否使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芯线是否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同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电缆(例如纸绝缘电缆同橡胶电缆或塑料电缆)之间是否直接连接,是否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是否符合规定。
(5)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以及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是否通过电缆接线盒、插销连接器、母线盒等连接装置,不得有明接头、冷包头和“鸡爪子”、“羊尾巴”。
(6)电缆应整体进入电缆引人装置,并用防止电缆拔脱装置压紧。
(7)高压油浸纸绝缘电缆相互连接用的电缆接线盒中,应灌注绝缘充填物。
(8)井下橡套电缆直接连接时,是否按规定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硫化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工艺进行连接,不应有冷接头。
篇5: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安全检查
(1)是否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是否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2)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是否采用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责电工执行:是否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是否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趁机构是否锁住,是否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3)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是否停电;检修是否用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4)部分停电作业,有无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是否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志牌.珍后合闸送电。
(5)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是否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是否填写操作票.作票中是否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是否有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
(6)操作时,是否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是否执行监护复诵制贫-操作人员是否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是否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京_失爆设备是否继续使用。
(九)机电系统违章行为的安全检查
(1)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加锁,已停用的电器开关不挑保险丝。
(2)使用失爆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使用保险丝。
(3)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器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4)风泵上的安全阀、释压阀不按规定时间检验,以致失灵或不动作。
(5)电工高压作业无人监护.
(6)没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或虽然有但未投人使用,电器设备脱体运行。
(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按时检验;保护整定不合理;记录填写不认真或做假记录。
(8)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试运转或皮带道、纹车道、双层作业无措施。
(9)各种机电设备转动部位不按时保养,应设防护罩而不设。
(10)各种高开、变压器缺油或多油。
(11)多种在用电气设备、缆绳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12)手持式电气设备操作手柄或工作中接触的部分不符合绝缘规定要求。
(13)绞车保护装置和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动作失灵。
(l4)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15)局部通风机无安全防护装置。
(16)各种人井管线、接地装置不定期检验。
(17)防爆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擅自入井投人使用。
(18)未经批准擅自增设用电设施。
(19)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超前或滞后填写。
(20)井下用由护子。打淘取嚼
(21)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两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22)矿灯灯头、矿灯线破损、接触不良而闪灯。
(23)停电作业时,回风巷道和防突工作面不停回上一级电源开关。
(24)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关开关盖就送电试验。
(25)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并直接向井下送电。
(26)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7)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8)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合上。
(29)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不立即处理。
(30)在溜放煤、矸和材料的溜道中敷设电缆。
火31)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32)在井下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33)井下供电设备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34)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器中的熔件。
(35)停电作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忘停电、停错电、忘记停有关的电、没验电、没放电等。
(36)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