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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网过流短路保护安全检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1)电气设备额定电压与所在电网的额定电压是否相适应。

(2)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它的长时最大实际工作电流。

(3)电缆截面的选用是否符合设备容量的要求。

(4)高压开关的最大分断电流必须大于最大三相短路电流冲击值。

(5)电气设备安装前后测量其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使用中是否定期测试电气设备的绝缘。

(6)安装地点能束使用电气设备免遭碰撞、砸和淋水影响。

(7)电缆的敷设和连接是否遵守《规程》要示。

(8)各种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9)短路保护装置的可靠系数是否符合规定。

篇2:井下电缆安全检查要点

1.电缆选用的检查

(1)电缆实际敷设地点的水平差是否与电缆规定的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2)采区工作面电源电缆油浸纸绝缘是否达到要求。

(3)电缆是否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4)采用铝芯电缆的检查:

①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井下主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的电缆可采用铝芯,其他地点的电缆不得用铝芯电缆;

②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电缆;

③发现铝芯电缆的接线盒温度较高时,是否停电处理;

④接地线是否使用铝芯电缆。

(5)移动变电站是否采用监视型屏蔽橡胶电缆。

(6)低压动力电缆的检查.无论固定的还是移动的低压动力电缆,都应是矿用不延延燃橡胶电缆。

①11400v设备使用的电缆应用分相屏蔽的矿用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②对承受拉力的电缆是否采用采掘机用抗拉型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③采掘工作面中660V或380V电气设备是否使用带有分相屏蔽的橡胶绝缘屏蔽电缆;

④煤电钻是否使用专用的Ul型橡套电缆;

⑤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电缆是否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的橡胶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非固定敷设的,是否采用不延燃橡胶电缆;其中塑料电缆应有不延然性和遇高温或燃烧时不析出大量有毒气体。

(7)电缆截面的检查。

①高压动力电缆的截面是否按电源的经济电流密度、允许负荷电流、电力网路的允许电压损失进行选择,并按短路电流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流过电缆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是否满足过流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要求。

②低压动力电缆的截面是否按电缆的允许负荷电流、低压供电系统的允许电压损失进行选择,是否满足电动机启动时对启动电压的要求。流过电缆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是否清是王流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的要求。

③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使用的橡套电缆的截面积应不小于按机械强度规定的最小截面积。

2.电缆数设与悬挂的检查

(1)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等地点。

(2)敷设电缆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3)电缆是否悬挂,电缆挂钩、夹子、卡箍(立井和3扩以上斜井)是否齐全,悬挂的全高度和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悬挂高度是否影响运输,在矿车掉道时是否受撞击;坠落苏时,是否会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4)电缆是否遭受淋水、侵蚀,是否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回风管、水管同一侧敷设时,电缆是否在其上方。

(5)电话和信号的电缆是否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在井筒内受条件限制,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在巷道内,是否敷设在电力电缆上。

(6)高、低压电缆在巷道同侧敷设时,是否符合规定。

(7)电缆穿过墙壁时,是否用套管保护;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是否有标志牌,途、电压、编号等。

(8)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是否符合规定。

3.电缆连接胡检查

(l)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是否使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芯线是否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同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电缆(例如纸绝缘电缆同橡胶电缆或塑料电缆)之间是否直接连接,是否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是否符合规定。

(5)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以及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是否通过电缆接线盒、插销连接器、母线盒等连接装置,不得有明接头、冷包头和“鸡爪子”、“羊尾巴”。

(6)电缆应整体进入电缆引人装置,并用防止电缆拔脱装置压紧。

(7)高压油浸纸绝缘电缆相互连接用的电缆接线盒中,应灌注绝缘充填物。

(8)井下橡套电缆直接连接时,是否按规定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硫化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工艺进行连接,不应有冷接头。

篇3: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安全检查

(1)是否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是否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2)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是否采用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责电工执行:是否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是否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趁机构是否锁住,是否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3)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是否停电;检修是否用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4)部分停电作业,有无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是否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志牌.珍后合闸送电。

(5)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是否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是否填写操作票.作票中是否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是否有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

(6)操作时,是否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是否执行监护复诵制贫-操作人员是否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是否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京_失爆设备是否继续使用。

(九)机电系统违章行为的安全检查

(1)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加锁,已停用的电器开关不挑保险丝。

(2)使用失爆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使用保险丝。

(3)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器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4)风泵上的安全阀、释压阀不按规定时间检验,以致失灵或不动作。

(5)电工高压作业无人监护.

(6)没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或虽然有但未投人使用,电器设备脱体运行。

(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按时检验;保护整定不合理;记录填写不认真或做假记录。

(8)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试运转或皮带道、纹车道、双层作业无措施。

(9)各种机电设备转动部位不按时保养,应设防护罩而不设。

(10)各种高开、变压器缺油或多油。

(11)多种在用电气设备、缆绳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12)手持式电气设备操作手柄或工作中接触的部分不符合绝缘规定要求。

(13)绞车保护装置和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动作失灵。

(l4)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15)局部通风机无安全防护装置。

(16)各种人井管线、接地装置不定期检验。

(17)防爆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擅自入井投人使用。

(18)未经批准擅自增设用电设施。

(19)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超前或滞后填写。

(20)井下用由护子。打淘取嚼

(21)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两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22)矿灯灯头、矿灯线破损、接触不良而闪灯。

(23)停电作业时,回风巷道和防突工作面不停回上一级电源开关。

(24)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关开关盖就送电试验。

(25)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并直接向井下送电。

(26)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7)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8)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合上。

(29)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不立即处理。

(30)在溜放煤、矸和材料的溜道中敷设电缆。

火31)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32)在井下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33)井下供电设备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34)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器中的熔件。

(35)停电作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忘停电、停错电、忘记停有关的电、没验电、没放电等。

(36)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篇4:电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检查重点范本

一、安全生产目标制定

1、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以文件形式下达。?

2、部门、班组无相应的分级安全生产目标(部门、班组)或要求较低。

3、安全生产目标实施中缺少监督、检查与纠偏,对完成情况缺少评估。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

1、缺少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会议记录、图象。

2、保障体系与监督体系混淆,不清晰,安全监督网络会议未按时召开。

3、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体现岗位工作相关性,缺少责任追究制度,无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三、安全生产投入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个别一些公司安全生产有费用计划(反措),过程中未形成闭环(无费用结果)。?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未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对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相关人员未进行教育培训(无记录)。?

2、规章制度不全。

3、每年未发布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清单;个别项目公司未按要求及时修订有关规程和规章制度。

4、部分一些公司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混乱。

五、教育培训

1、未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专责人,无培训计划、记录和档案;无培训效果评估报告。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取证。

3、生产岗位人员培训学时不符合要求。

?4、一些公司和部门领导、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

六、生产设备设施

1、设备基础管理、运行管理、检修管理

1)“两票三制”执行不严格,部分一些公司操作票与操作卡无界限区分(哪些用票、哪些用卡)、区别,将操作卡认定为操作票;工作票执行不严(如:危险源控制不清晰、工作班成员多人只填写一人姓名、安全工作交底不认真等),存在无票作业的现象;两票统计、分析未进行;定期工作执行不严肃(如:设备定期试验执行不严格、无试验报告等)。

?2)设备责任制不完善(如:缺少责任到岗),设备异动管理现场缺少书面材料、档案室无存档,设备异动长期保存在专业处,未及时通知运行人员。

3)档案管理不完善(如:大、小修资料长期保存在专业处,人员变动时资料未交接、遗失)。

4)万能解锁钥匙和配电室及配电设备钥匙制度不完善、执行存在漏洞(如;制度上缺少需要用万能解锁钥匙时什么岗位批准,个别一些公司值长批准;当需要用万能解锁钥匙时,是否双监护人等),存在无程序闭锁安全隐患。

?5)检修质量控制和监督三级验收制度执行不严肃(如:大、小修文件包中质量标准与验收时存在偏差,没有分析记录原因三级验收人员却签字通过);验收资料不完整(如:大、小修文件包中验收资料页面空白)。

6)设备保护投退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肃(如:主设备保护权限下放给值长,保护投退未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2、技术管理?

?1)成立技术监控(督)网络但无监督岗位责任制。

?2)技术监督活动未能正常开展,无活动记录。?

3)技术监控(督)台账、报告、记录等资料不完整。

?3、可靠性管理

1)可靠性专责人员未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2)无可靠性管理系统。

3)可靠性技术分析不全面。

?4、设备设施保护、安全

1)无主要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防护体系,未能定期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无会议记录。

?2)危险品区域人员随便出入,不按制度要求执行(如:人员进入不签字、交出火种、手机等)。

3)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未按规定检验、测试,标识缺失。

?4)支吊架长期未调整、超标变形,甚至失去作用。

5)反事故措施不完善、未根据一些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甚至将其他公司反事故措施原文拷贝。?

七、作业安全

1)生产现场井、坑、孔、洞、沟道及栏杆护板缺失,安全标识牌少,存在电源箱箱体、电动工具器接地不良。

2)起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进入有限空间危险场所作业前未进行气体浓度测试(无仪器),电气安全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器未有台账、统一编号、专人专柜对号保管、超周期使用,消防设备配备不全,定期检查或试验不到位。

3)存在设备名称、编号、色标或色环标志模糊、缺失;安全标志、标识、警示较少;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标识缺失。

4)存在对承包单位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安全规程考试现象,并缺少措施、现场监督检查。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

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界定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将安全月、季节性检查当作隐患排查,未形成闭环。

九、职业健康

1、未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未在检测超标区域设置醒目标识牌予以告知,未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未有职业健康防护专项费用;未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特别外委承包单位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此项内容并督促实施)。

?2、未在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按有效方式进行告知职业危害。

?十、应急救援?

应急培训、演练未能全面开展,演练没有影像资料、评估等,或从未开展演练。

篇5:井下低压电网保护安全检查重点

(一)矿井供电系统

为保证矿井供电的可靠性由2个独立的电源向矿井变电所供电。矿井供电采用双回路供电。

井下供电系统一般由输电电缆、中央变电所、分区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采区配电点及各类电缆组成。

1.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矿井供电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负荷。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3)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

路不得共杆架设。

(4)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5)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6)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7)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8)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9)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0)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图中应注明:①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

②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③溃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定额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④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⑤保护接地装备的安设地点。

(11)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12)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1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点电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1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

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一,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15)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16)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17)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下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18)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①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②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③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19)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3、采区供电系统

采区供电系统是矿井供电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薄弱环节。

(1)采区变电所

采区变电所是采区用电设备的电源。为保证采区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合理、经济,采区变电所应是采区的动力中心,其位置对采区供电安全和供电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其位置的选择应符合《规程》和《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的要求。

根据《规程》的规定,采区变电所硐室的结构及设备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2)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风。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3)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出口必须符合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的要求,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4)硐室内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可吊挂在墙壁上,高压电缆也可置于电缆沟中,高压电缆应去掉黄麻外皮,高压电缆穿入硐室的穿墙孔应用黄泥封堵,以便与外界空气隔绝。

(5)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6)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并严禁设集油坑。带油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7)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以避免妨碍行人和搬迁。

(8)硐室内的绝缘用具必须齐全、完好,并作定期绝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绝缘用具包括绝缘靴、绝缘手套和绝缘台。

(9)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合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0)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应有值班工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运行制度。值班工应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运行记录、漏电续电器试验记录等,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11)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表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2)采掘工作面的供电

向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供电时,由于采煤工作面负荷集中而且较大,开拓、掘进工作面一般开掘巷道较长,距采区变电所较远,

往往采用移动变电站的供电方式。

采煤工作面的低压配电,可根据采煤工作面的供电负荷的容量选择一台或两台移动变电站,俗称配电点。可通过配电点集中控制台的操作按钮使开关分别向采煤机、运输机、破碎机、转载机、液压泵和清水泵供电,并能实现?连锁与停电。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1)甲烷风电闭锁与甲烷闭锁

1.风电闭锁是指为掘进工作面供风的局部?通风机供风后,其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在《规程》的制定范围以内,才可人工为该工作面动力电源线路的电气连锁。其作用是防止停风或瓦斯超限的掘进工作面在送电后产生电火花,造成瓦斯燃烧或爆炸。

2.甲烷电闭锁是指掘进工作面正常供风或停风的状态下,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或整定值。

切断掘进工作面的动力电源,这种瓦斯监控装置与动力电源开关间的连锁,称为瓦斯电闭锁。其作用是防止正常通风产生局部瓦斯积聚时,造成电火源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2)对局部通风机的供电要求:

1.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是决定掘进工作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以往局部通风机与动力电源共用一趟线路,而且供电系统中的漏电继电器的动作不具有选择性,又安装在变电所低压电网的总开关上,而很难保证局部通风机运转的连续性,这给掘进工作的安全造

成了重大影响。

2.《规程》规定: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

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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