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安全检查检验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定期安全检查检验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二、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意义和依据,通过检查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次群众性安全教育,增加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声音作业、声音指挥,检查依据是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三、明确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以多种形式进行。

(1)公司每年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的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四次定期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业检查人员负责。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节前、节后安全检查。

(5)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五、各检查者要作好记录,记录应有检查人、责任人签字。对检查后所出具的整改意见书所列的内容,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定人、定时间,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归档。

篇2:检验医师临床定期沟通制度

1.目的:

通过检验师与临床的定期沟通及时发现本科工作中的缺陷,以便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检验科服务质量和检验质量。

2.适用范围:

(1)临床科室反馈或征循的信息,如检验质量方面的缺陷、建议、意见等;

(2)与临床科室的各种沟通,如检验结果疑问解答、新项目用途介绍和检验信息发布等。

3.职责:

检验医师定期向临床征循如检验项目设置合理性等与检验相关的意见,随时接收临床有关新项目需求的建议,并进行答疑、咨询和反馈,定期评估、汇总。科主任负责处理疑难的、重大的或下属部门不能处理的建议和意见,并给予及时有效的反馈。

4.要求:

(1)检验医师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医院的目标及发展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及检验科相关的制度。

(2)虚心征求临床医生、护理部对检验科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检验质量,为临床提供及时、准确的检验报告。同时,通过相互沟通,也取得临床医护人员对检验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3)参与临床查房和疑难、危重病例的会诊,对检验结果做出解释,并依据实验室结果对临床诊断和治疗提出建议。

(4)根据临床信息,对检验项目的选择、检验申请、患者准备、以及样品的采集、运送、保存、处理、检测和结果给予指导、培训、答疑和咨询。

(5)掌握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及临床医师的需要和要求,评价检验项目、合理组合,规划和开展新项目,并推动其临床应用。

(6)参与对涉及技术方面的检验工作不符合项严重性进行评价、原因分析,进行复验并跟踪处理结果。

(7)全科技术人员接到临床、病人等方面的信息反馈后(书面或电话等),应及时记录内容,并向检验医师、实验室组长或科主任汇报。一般的反馈意见由各实验室自行处理,及时给对方满意答复。如属重大纠纷或差错,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8)做好沟通及联系工作的登记。定期总结分析共性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进行持续性改进、沟通或培训。

(9)不定期向临床发放《检验手册》,将本科开展的新项目、新仪器介绍给临床和护理部。更新、发放《样本采集手册》指导临床正确采集和运送样本。

篇3: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槽车的定期检验周期

①槽车的定期检验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和修理,槽车底盘和车辆行走部分的检查和修理,按底盘说明书以及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槽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5年进行一次。但新槽车在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年必须进行首次全面检验。年度检验如发现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槽车的年度检验,可由用户自己进行。槽车的全面检验,应由当地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进行。

(2)槽车的年度检验内容

①罐体表面漆色,铭牌和标志检查。

②罐体的内、外表面检查,注意有无裂纹、腐蚀、划痕、凹坑、泄漏、重皮和剥落等缺陷或伤残。

③检查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和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并进行相应的性能检验,不合格或失灵者,应予以更换。

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最终按罐体的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合格。

(3)槽车的全面检验内容

①进行年度检验所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②进行罐体外表面的除锈喷漆。

③测定罐体壁厚。

④对罐内焊缝及所有接管和人孔焊缝,进行100%的表面磁粉探伤或着色探伤检查;对有怀疑的对接焊缝,还应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⑤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最终按罐体设计压力的1.5倍进行水压试验,以及按罐体的设计压力进行气密试验合格。

(4)槽车的检修安全规定

①槽车的检查和修理单位,必须制订检修规程和质量要求以及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检查和修理之前,罐内的液化石油气必须排空,并用氮气、水或水蒸气置换干净,经检测符合卫生及动火规定,严禁采用空气置换。用水蒸气置换时,应先拆下温度计。

③车辆部分需进行大、中修时,罐体也应经过上述处理后方可进厂。严禁槽车带液化石油气进厂修理。

④进入罐内检修时,应有专人监护,并使用电压不超过12V的低压防爆灯。如需动火,应先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罐体如经补焊,焊补处应进行射线及磁粉探伤检查合格,并进行适当的局部热处理。

⑥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必须在全部检查和修理工作完毕后进行。

⑦槽车的检查和修理应有详细记录,并签字存查。槽车检修后,应按规定在检修记录卡及罐体的规定部位标明下次检验日期。

篇4: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及发放定期检验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1.1头部防护用品:是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而采取的个人防护用品。

1.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烟、雾经呼吸道吸入,或直接向配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

1.3眼面部防护用品:是为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而采取的个人防护用品。

1.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伤,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

1.5手部防护用品:是为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

1.6足部防护用品:是为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具。

1.7躯干防护用品:是为保护劳动者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素的伤害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1.8护肤用品:是为防止皮肤(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学、物理等因素的危害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1.9防坠落用品:是为防止人体从高处坠落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中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和发放制度

2.1劳动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与安全带,由安全科按公司有关物资采购办法,进行统一购置和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2.2领用由各使用单位统一计划与领取,费用由财务科从领用单位扣除。各使用单位应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并交安全科备案。

3劳动防护用品中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更换制度

3.1现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人人佩带一条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2安全帽实行编号管理制度,并进入计算机管理网络,个人必须妥善保管,严禁乱戴,违者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安环人员在日常现场巡视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行为,根据编号查出违章者姓名及单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3安全帽分类佩戴规定

3.3.1机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处领导及技术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3.3.2在册员工佩戴黄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3.3.3消防保卫人员佩戴迷彩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3.3.4各级安环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劳动保护标志,劳动标志下方是AEPC,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3.3.5外来参观检查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管理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

3.3.6外来联系业务、材料送货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编号。由门卫按规定负责发放和收回。

3.4安全带、安全帽在有效期内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其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专业工程处安环员及安全科,并付50元重新领取一顶。

4安全帽、安全带的定期检验

4.1安全帽、安全带的定期检验周期为半年,由各使用单位安环员负责组织统一进行检验;对存在缺陷和不合格的应予报废,并应重新领取。

4.2安全帽的定期检验要求

主要进行外观检查,即安全帽的后箍是否能自由调节,帽带是否损坏,帽内衬是否损坏,帽壳是否有裂纹、变形及损坏,安全帽是否超过有效期(有效期为二年)。

4.3安全带的定期检验要求

4.3.1外观检查其扣件是否变形、损坏,绳带是否磨损;

4.3.2对同批安全带随机抽取一根进行冲击试验。以100公斤重物拴挂,自由坠落,应无破断。

篇5: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1、总则

(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证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工艺。

(2)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已经注册登记的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管辖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2、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TSG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GB150《钢制压力容器》;

(5)GB18442《低温绝热压力容器》;

(6)HG20585《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

(7)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3、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

3.1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3.1.1隔断介质来源,清空内部介质,缓慢地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

3.1.2必要时按检验单位的要求搭好脚手架;

3.1.3使用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露率、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

(3)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4)使用登记证;

(5)全面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6)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7)运行记录(包括包括频率和工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8)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3.1.4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3.1.5依据检验单位的提出的检验辅助要求,做好检验辅助工作。

3.2检验单位在检验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3.2.1配备检验检测人员好检验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

3.2.2检验人员应审查3.1.3规定的资料,其中(1)至(3)款的资料在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检验时时必须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

3.2.3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应按使用单位规定的安全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对参与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自觉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规定。

3.3现场检验员在检验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熟悉检验方案及3.1.3条规定的资料。

(2)检查使用单位在容器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对不能保证检验质量,不具备检验条件时有权拒绝检验。

3.4检验程序

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检验方案进行检验。检验中与检验方案相比有检验项目增加或减少,检验范围扩大或缩小,并对检验结论有影响时,检验人员应及时告知检验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备案,并通知使用单位。

3.5检验内容

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3.5.1用户使用情况调查:

(1)运行记录(包括使用频率和工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

(2)日蒸发率变化情况,外壳体有无结霜、冒汗等情况发生。

3.5.2外部检验及外壳体结构检查和腐蚀情况检验。

检验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采用其他有效的检验检测方法。

3.5.2.1宏观检查。

宏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外观、结构及几何尺寸等是否满足容器安全使用要求。

3.5.2.1.1外部检查

(1)夹套对接焊缝、角焊缝表面(包括近缝区),以肉眼或5~10倍放大镜进行表面裂纹检查。

(2)检查夹套体表面的有无变形、腐蚀、机械损伤和泄露;

(3)查看夹套体表面是否有结露现象;

(4)检查设备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

上述项目以发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缺陷为重点。

3.5.2.1.2结构检查

(1)绝热夹套的形式;

(2)支座形式;

(3)安全阀和爆破片连接形式;

(4)法兰;

(5)静电接地装置。

上述项目仅在首次全面检验时进行,再检时,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3.5.3压力表、安全阀、液面计、内胆爆破片装置的检验与校验。

3.5.3.1压力表

压力表应符合《容规》第160~163条的规定。

3.5.3.2安全阀

(1)安全阀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按《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和调校。校验合格后,应打上铅封,出具校验报告后方可使用。

(2)要求在线校验时,必须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有关前提规定。

3.5.3.3爆破片

按《容规》规定,按期更换。

3.5.3.4液面计

压力表应符合《容规》第164~167条的规定。

3.5.4管路系统和阀门的检验。

?(1)各安全附件和其他附件接口的泄露,连接的牢固可靠;

(2)各管路系统与真空夹层的连接焊缝的表面裂纹;

(3)各管路的碰伤、堵塞等情况。

3.5.5绝热性能检查。

3.5.5.1夹层上装有真空测试装置的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测试夹层的真空度。其合格指标为:

(1)未装低温介质的情况下,真空粉末绝热夹层应低于65Pa,多层绝热夹层应低于40Pa;

(2)装低温介质的情况下,真空粉末绝热夹层应低于10Pa,多层绝热夹层应低于0.2Pa.

3.5.5.2夹层上未装真空测试装置的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检查日蒸发率的变化情况,进行日蒸发率的测量。实测日蒸发率指标小于2倍额定日蒸发率指标为合格。

3.5.6必要时,利用合适的介质进行内胆气压试验。

3.5.6.1基本要求如下:

(1)试验所用气体为干燥氮气或者其它惰性气体;

(2)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的试验用气体温度不得低于15℃。其它材料制压力容器,其试验用气体温度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规定;

(3)气压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3.5.6.2气压试验的操作过程如下:

(1)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压5~10min。如果无异常可以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

(2)如果无异常现象,其后按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压30min。然后降到规定试验压力的87%,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

3.5.6.3气压试验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为合格:

(1)压力容器无异常响声;

(2)无明显压力降;

(3)无可见的变形。

试验后,应当保留0.05~0.1MPa的余压,保持密封。

4、结果的处理

结果的处理指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

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结合耐压试验情况,评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并确定压力容器的下次检验周期。

5、记录和报告

5.1记录:

检验人员检验时必须有记录,记录应当详尽、真实、准确,记录包括《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原始记录》。

5.2报告。

(1)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该及时汇总并审核检验原始记录,若检验合格,因设备使用需要,检验人员可在报告出具前,首先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将检验初步结论书面通知使用单位。

(2)检验发现缺陷,检验人员需要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应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2)》,将缺陷情况通知使用单位。并通知发证机构,整改合格后,再出具检验报告;

(3)检验工作结束后,一般设备应当在10日(大型设备可以在3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全面检验报告须有检验、审核、审批三级签字。

6、资料归档

(1)检验协议书;

(2)检验过程中有关检验方案及来往文件、信函及等资料;

(3)SDTJ/JLJ-RQ-010-01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原始记录;

(4)SDTJ/JLJ-RQ-010-02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SDTJ/JLJ-RQ-010-05压力容器耐压试验记录;

(6)SDTJ/JLJ-RQ-010-06压力容器耐压试验报告;

(7)SDTJ/JLJ-RQ-010-03压力容器年度检查记录;

(8)SDTJ/JLJ-RQ-010-04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9)SDTJ/JLJ-RQ-010-07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

(10)SDTJ/JLJ-RQ-010-08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

起草:审核:批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